新企业会计准则优点
『壹』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优劣
新准则符合会计国际趋同的趋势,但是改动幅度实在是有点大,很多东西实在很学院派风格,缺乏可操作性。特别是公允价值的大量引入,在我国实际上将成为会计上一个很大的操纵空间,会使会计报表的质量严重下降。
『贰』 试述新会计准则的特点
新准则体系虽然是中文的表述,但依据的是国际会计准则的精神,在框架结构上也是一样的。我国政府推行会计国际趋同的态度既积极,又不乏现实。新准则考虑到了中国经济目前的特点,针对特殊类别交易(如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等)和特定类型行业(如石油和天然气采掘业等)的会计核算提供了具体的规定,并保留了一些不同于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包括不允许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针对某些政府补助的特殊会计处理和不具有投资关系的国有企业之间的交易不作为关联方交易披露等。
重要变化条款一:会计要素的计量。新的会计体系将按照现行国际惯例把“公允价值”概念引入中国会计体系,公允价值的应用,计量成为此次准则修改中的一大亮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是指以市场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资产和负债的主要计量属性的会计模式。
重要变化条款二:存货。新存货准则下,取消了原先采用的存货准则中的“后进先出”法,一律使用“先进先出”法记账。
重要变化条款三:资产减值准备。国际会计准则中,允许资产减值的转回,但是我国的新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是不可以转回的。
重要变化条款四:债务重组。新债务重组准则改变了“一刀切”的规定。一些上市公司通过以低价资产换入高价资产,从而降低成本的做法将不再可行。
重要变化条款五:合并报表。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已发生变化,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实体理论。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更关注实质性控制,母公司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股权比例。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续经营的,也应纳入合并范围。
重要变化条款六:投资性房产。会计报表中须单列“投资性房产”项目,处理可以采用成本模式或者公允价值模式,但以成本模式为主导。
重要变化条款七:证券投资。新准则要求,交易性证券投资期末应按交易所市价计价(视为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叁』 2017年颁布的新会计准则14号收入准则的特点和优势有哪些
1)通用业务会计准则。主要解决各行业共同行业务如货币性资产、应收账款等业务的处理。
2)特殊业务会计准则。主要解决如外币业务、租赁业务等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
3)财务报表会计准则。规范企业主要会计报表编制方法和信息披露的准则。
每一具体会计准则一般包括引言(准则范围)、定义(某准则涉及的概念)、一般确认原则、一般计量方法、一般报告原则、一般提示事项、附则(解释权和生效日期)七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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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与企业会计准则相比~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特点有什么
与企业会计准则相比,小企业会计准则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小准则不计减值准备。第二,小准则与税法规定基本一致。第三,小准则所涵盖的经济业务较少。例如:股权支付、债务重组、非货币交易等均不涉及。第四,小准则会计科目较少,报表比较简单。
『伍』 新企业会计准则
1借:无形资产——专利权6,000,000
贷:实收资本6,000,000
注:投资应以双方约定的价格为准,但有证据证明不公允的应以公允价入账
2借:固定资产清理 300,000
累计折旧 200,000
贷:固定资产 500,000
借:固定资产 339,250
银行存款 5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300,000
营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收益 50,000
银行存款 39,250
注: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做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35万-5万+3。925万)
3。借:在建工程 6,600,000
累计折旧 4,400,000
贷:固定资产 11,000,000
借:在建工程 2,000,000
贷: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 2,000,000
借:营业外支出 1,320,000
贷:在建工程 1,320,000
完工后借:固定资产 7,280,000
贷:在建工程 7,280,000
注:改建过程中更换的部件,要将其他未折旧部分(余值)减去。
4。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5,000,000
——费用化支出 3,000,000
贷:原材料 4,000,000
应付职工薪酬 1,000,000
银行存款 3,000,000
期末,借:无形资产 5,000,000
管理费用 3,000,000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5,000,000
——费用化支出 3,000,000
注:入账价值以开发阶段中附合资本化条件的部分+相关税费入账
刚考完CPA,看着这些题真是亲切,打了这么多,累死了,希望对你有帮助呀
『陆』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有何意义
1、制定和颁布新会计准则有何意义?
最新会计准则体系已经由财政部颁布并实施,这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重大事件,在中国会计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它标志着我国已经建立起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并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充分协调的、涵盖各类企业各项经济业务、可独立实施的会计准则体系。1992年的“两则两制”改革,实现了我国会计模式的转换。而这次会计准则体系的改革,是在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等更深层次上,进一步完善会计规则、规范会计秩序、实现国际趋同,其深度、广度都超过了92年的改革。
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制定与颁布,具有几方面的重大意义:
(1)有利于我国融入国际经济体系。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国际资本市场的发展,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或趋同成为必然趋势。中国加入WTO后,企业跨国经营、跨国上市、跨国投资和跨国融资的现象日益增多。要使中国融入国际经济体系,作为商业通用语言的会计必须国际化,其关键之一是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这有利于提高我国企业会计信息的国际可比性,降低我国企业信息报告成本和融资成本,有利于推进我国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
(2)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我国正着力建立和完善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本身应包含完善的会计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需要高质量的会计信息。而没有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就不可能有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贯彻了先进科学的会计理念,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借鉴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适合中国国情的会计政策和程序,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提供了制度保证。
(3)有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水平。
一个国家的会计发展水平与一个国家会计人员的职业水平有着直接关系。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水平,一靠培训,二靠在实践中锻炼。颁布和实施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必然要对会计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将国际上先进的会计理念和先进的会计方法传授给会计人员,无疑有利于会计人员职业水平的提高。实施新会计准则体系,使得会计人员有机会在会计实践中锻炼和提高职业判断能力。这些必将对我国会计人员整体职业水平的提高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
『柒』 企业会计准则特点
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特点:
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能涵盖我国各类企业各类业务的独立实施的一套体系,概括十六个字: 立足国情、 国际趋同、 涵盖广泛、 独立实施。
(1)关联方准则;
(2)资产减值准则;
注意:实质性差异
(3)*政府补助;
(4)公允价值;
(5)企业合并;
(6)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
(7)企业年金基金;
*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收益计划
(8)恶性通货膨胀会计;
『捌』 求!新、旧企业会计制度的优缺点
新会计准则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是深远的:从宏观层面看,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国内公司会计信息透明度,使市场未来总体盈利水平有所增加,对提升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具有现实的推动作用;从微观层面看,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全面引入使得新会计准则成为反映公司价值的“一面清晰度更高的镜子”,会计核算结果将更为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负债状况,而不仅仅局限于关注当期损益情况。总体而言,这是中国市场经济推进中一种价值增长理念的引入。新会计准则更能适应我国的会计发展现状和未来的发展趋势,然而某些重要问题仍值得进一步思考与完善。
『玖』 新企业会计准则和新会计准则之间有什么关系
应该是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之间有什么关系吧:
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是我国会计规范的两种形式,它们之间有相通的地方,也各有自己的侧重点。
会计准则是以特定的经济业务(交易与事项)或特别的报表项目为对象,它详细分析各该业务或项目的特点,规定所必须引用的概念的定义,然后以确认与计量为中心并兼顾披露,对围绕该企业或项目有可能发生的各种会计问题作出处理的规定。人们学习了一份具体的会计准则,将会熟练地了解特定会计业务的会计处理的全过程。
会计制度则采取另一种形式。它是以某一特定部门特定行业或所有部门的企业为对象,着重对会计科目的设置、使用说明和会计报表的格式及其编制加以详细规范。
从这里可以看到,会计准则同会计制度有两个最主要的差别:
一是规范的对象不同;具体准则按经济业务或项目,制度按一个企业;
二是规范的重点不同:准则侧重于确认和计量,制度侧重于记录和报告,确认和计量的内容有机地体现在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中。这样,准则重点是规范会计决策的过程,而制度是重点规范会计的行为和结果。
采用准则的形式可引导会计人员从经济业务的确认、计量开始考虑进一步决定怎样记录和报告(披露);
采用制度的形式,会计人员能直接使用科目进行记录,并按规定程序和格式编制报表。
对比起来,准则比较抽象,比较难学难懂,操作性较差;
而制度比较具体,容易了解和操作。
但准则的优点是“准则比较原则、概括,在表述方式上更接近于国际上通行的会计准则体例,能提高广大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掌握财务会计的全过程,并能举一反三,增强解决新问题的本领;
制度的优点是在表述方式上使用了我国广大会计人员所熟悉的报表加分录的形式,容易被广大会计人员所接受,操作方便,易懂易学。
同时它们两者之间也有相同的地方。首先,会计准则是规范企业会计核算行为的,会计制度也是规范企业会计核算行为的,即两者的功用是一致的。其次,建立和完善会计准则体系的目的,在于确保企业依次进行会计核算能够提供真实和完整的会计信息,为广大会计信息使用者服务。建立和完善会计核算体系的目的也是如此。
从这点上讲,两者的目的和出发点也是一致的。再者,在我国,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均属于行政法规,对企业的会计核算行为具有约束作用。
鉴于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这种交叉互补关系,应该尽量使之协调统一,要力避制造准则与制度之间新的矛盾。而且它们可以结合起来运用。
『拾』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特点与突破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进一步完善了我国会计准则体系,有助于规范我国会计实务,加强会计监管,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其主要特点与突破分别如下: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主要特点与突破
资产减值会计准则主要规范了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与计量、资产组的认定及其减值的处理、商誉的减值测试与处理和有关资产减值的披露等内容。相对于我国现行制度规定的八项资产减值准备,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在会计期末是否必须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应当首先取决于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果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则既不必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也不必确认减值损失。资产只有在存在减值迹象的情况下,才要求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二)资产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新准则对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以及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的计量提供了较为详细的应用指南,便于实务操作。
(三)某项资产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如果难以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的,该准则规定不应按照该单项资产为基础确定其可收回金额,而应当按照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可收回金额,然后据以确定资产的减值损失。
(四)对于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该准则规定每年至少必须进行一次减值测试,而且商誉必须分摊到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后才能据以确定是否应当确认减值损失。
(五)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上对于新会计准则资产减值这块有一些不太正确全面地评论。他们误认为资产减值准则关掉了减值准备转回的大门,企业就完全丧失了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进行盈利操控的手段。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
事实上,新的资产减值准则只规范长期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问题,流动资产如存货、短期投资、应收款项等的减值问题由其他的准则来规范,金融资产、递延税项资产和雇员福利资产以及特殊行业的资产(比如勘探开发行业、石油天然气行业)也排除在准则适用范围之外。减值准备禁止转回只是关掉了一个口子,企业在应用新准则后仍然可以继续沿用减值准备来操控利润。新的资产减值准则关掉了固定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转回的操控大门,但企业仍然有其他的选择进行盈利操控。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主要特点与突破
企业合并会计准则主要规范了企业合并的基本会计处理方法,其主要特点如下:
(一)明确了企业合并的概念。根据我国企业合并的实际情况,将企业合并定义为,一个企业为获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控制权、以及吸收一个或多个企业净资产的行为。
(二)对企业合并进行了分类。从国际上目前适用的企业合并会计准则来看,基本倾向的做法是购买法,即将企业合并交易看作是一个企业购买另一个企业的股权或净资产的过程。但是按照购买法进行核算的情况,无论是国际准则还是美国的准则,均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排除在外。而我国实务中出现的不少企业合并均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如发生在一个企业集团内部的合并或是在同一所有者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如果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排除在准则的适用范围之外,将无法真正解决我国会计实务中出现的问题,因此,在综合考虑了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新准则按照参与合并的企业是否受同一方控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并对两类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都进行了规范。
(三)规范了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分别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与非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规定了不同的处理原则。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原则上应按照权益结合法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非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原则上应按照购买法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同时,对于母公司或集团内一个子公司自另一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手中购买其拥有的全部或部分少数股权的情况,要求按照购买法的原则进行处理。
(四)对企业合并过程中发生的与合并相关的费用的处理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相关直接费用,如律师费、咨询费、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等,应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不构成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也不能从发行股份的溢价中抵减。非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或间接相关的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特点与突破
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是在我国《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财会字[1995]11号)的基础上,参照《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的规定和我国上市公司、国有企业等企业在合并财务报表方面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其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规定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即母公司所控制的所有子公司都必须纳入合并范围,包括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的子公司和母公司拥有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能够控制的子公司。但是,按照破产程序,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子公司;已宣告破产的子公司;非持续经营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母公司不再控制的子公司;联合控制主体和其他非持续经营的或母公司不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不应纳入合并范围。
(二)取消了比例合并法,对于联合控制主体(合营企业)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三)在确定合并范围时不再强调重要性原则,即无论是小规模的子公司还是经营业务性质特殊的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范围,重要性原则的运用主要体现在内部交易的抵销和相关信息的披露上。
(四)规定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应作为非控制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所有者项目下单独列示。
(五)明确了合并现金流量表正表和补充资料的编制方法。
四、《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主要特点和突破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披露进行了规范,其主要特点如下:
(一)要求单独核算和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目前,我国许多企业持有投资性房地产。但在现行制度下,投资性房地产和企业自用房地产都纳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这不利于反映企业房地产的构成情况及各类房地产对企业经营业绩的贡献。因此,本准则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区别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一项资产单独进行反映。
(二)适当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其以成本模式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的基准模式,并适当引入了公允价值模式。公允价值模式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特性,能够较好地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和盈利能力。就目前情况看,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取得的。但考虑到我国的房地产市场还不够成熟,交易信息的公开程度还不够高,本准则未完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企业应于会计期末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地取得,应当采用公允价值模式。适当引入公允价值模式是在综合考虑投资性房地产特性和我国房地产市场现状的基础上所做出的决定,也是本准则的一大突破。
(三)准则还规定了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价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处理。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转为成本模式计量。以此堵塞了企业利用两种计量模式人为调整利润的可能。
五、《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主要特点和突破
政府补助会计准则主要规范了企业接受补助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披露,其主要特点如下:
(一)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确定了准则规范的主要内容。规定政府补助是指政府等有关方面无偿给与企业现金或非现金资产。随着我国捐赠行为的减少,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对捐赠行为的定义和会计处理规范,新准则的范围更小。
(二)借鉴国际惯例对补助进行了分类。《国际会计准则第20号——政府补助会计与政府援助的披露》的修订趋势是将政府补助分为附条件政府补助和无条件政府补助。考虑到国际准则的趋势和其他国家通行的做法,本准则也采用了这种分类方法,并分别规定附条件的政府补助和无条件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三)全面考虑我国现行实务,提供操作性规范。为便于实务操作,该准则列举了常见的补助形式。准则还规定,税收返还、财政贴息和政策性补贴通常属于无条件补助,应当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还规定了指定专门用途的补助(如研发补助)等附条件补助的会计处理。针对我国实务中现有的各类补助,该准则规定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大大提高了准则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