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收入2000万以上的是否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
『壹』 一般纳税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吗
2013年小企业会计准则是有规定的适用范围的,与公司是否一般纳税人没有直接关系。
我有这个使用范围的文件,你给我个邮箱我可以发给你
『贰』 不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条件有哪些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在中型和小型企业的基础上,增加了微型企业标准。按照新标准,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工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房地产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叁』 一工业企业全年营业收入大于2000万小于40000万,能采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吗
不能。
小企业会计准则将企业按经营规模分类,使用的是工信部的企业分类标准
大于2000万已经不再属于小企业
所以,不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
同时,按准则规定,原来采用的是《企业会计准则》的,不能转为实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肆』 企业是该小企业会计准则还是新会计准则怎么核定
1、一般来讲除三种企业以外的“小企业或微企业”执行小企业准则,小微企业的划分见第4条。。
2、三种企业包括: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3、小企业可以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或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但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还应当提醒注意的是,凡是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一旦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4、小企业及微企业的规定: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七)住宿业和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八)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注:(六)、(七)(八)3条,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注:(八)(九)(十)3条,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十一)邮政业。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注:(十)(十一)2条,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交通运输业和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
(十二)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以上仅供参考。
『伍』 小规模都是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吗,那一般也用这个可以吗
小企业会计准则是从会计角度讲,而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是税务上的划分,一般纳税人可以用小企业会计准则。
『陆』 我有一企业,用企业会计准则 ,还是小企业会计准则
应该用企业会计准则。
营业收入超过3亿,已不属于小企业,按规定是必须使用企业会计准则的。
《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微型企业标准的企业参照执行。
但有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是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是金融机构或者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是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小企业会计准则》于2011年10月1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财会〔2011〕17号印发,该《准则》分总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及利润分配、外币业务、财务报表、附则10章90条,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04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予以废止。
(6)销售收入2000万以上的是否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扩展阅读:
《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关条款如下: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第三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小型企业标准: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七)住宿业和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八)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注:(六)、(七)(八)3条,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注:(八)(九)(十)3条,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十一)邮政业。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注:(十)(十一)2条,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交通运输业和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
(十二)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柒』 2000万购地的房地产企业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还是企业会计准则
行业及划型标准
小型企业界定标准
营业收入
从业人员
资产总额
一、农、林、牧、渔业
5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
二、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以下
且20人及以上-300人以下
三、建筑业
300万元及以上-6000万元以下
且3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
四、批发业
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
且5人及以上-20人以下
五、零售业
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
且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
六、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
且200万元及以上
20人及以上-300人以下
七、仓储业
且1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
2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
八、邮政业
且1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以下
20人及以上-300人以下
九、住宿业
且1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以下
1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
十、餐饮业
且1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以下
1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
十一、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且1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
1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且5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
1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
且2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
十四、物业管理
且5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
100人及以上-300人以下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
且100万元及以上-8000万元以下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1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
『捌』 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准则适用于哪些企业
从适用范围来讲,企业会计准则要大于小企业会计准则,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条件的,也可以选用企业会计准则。所以,我们了解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特点就可以选择了!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
各行业划型标准如下:
(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
(二)工业。
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
(三)建筑业。
营业收入6000万元以下,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
(四)批发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
(五)零售业。
从业人员5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
(六)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下。
(七)仓储业。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
(八)邮政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
(九)住宿业。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
(十)餐饮业。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
(十一)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
(十四)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以下。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
但有3类小企业不能用小企业会计准则:
(一)在市场上公开交易股票或债券的小企业。
(二)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玖』 根据工业企业划分标准从业人数小于20人,营业收入3000万元的,是使用企业会计准则还是小企业会计准则啊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中国首席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2011年11月,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在未来3年免征小型微型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
根据分类划分情况:
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7、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8、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9、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0、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1、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2、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3、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4、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5、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7、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