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企业收房租会计分录
开出发票:
借:应收账款
贷:主要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收到款项:
借:银行帐款
贷:应收账款
(1)营改增企业收房租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其他业务支出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出租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房地产的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等。
企业附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发生的相关税费,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业务支出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的其他业务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以原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或债务重组。
应按照该用于交换或抵债的原材料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❷ 如果收到房租的租金,这个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
1、如果是地产租赁公司,收到房租的租金,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如果是非地产租赁公司,收到房租的租金,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根据会计分录涉及账户的多少,可以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
简单分录是指只涉及两个账户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
复合分录是指涉及两个(不包括两个)以上账户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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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分录方法:
层析法是指将事物的发展过程划分为若干个阶段和层次,逐层递进分析,从而最终得出结果的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利用层析法进行编制会计分录教学直观、清晰,能够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其步骤如下:
1、分析列出经济业务中所涉及的会计科目。
2、分析会计科目的性质,如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等。
3、分析各会计科目的金额增减变动情况。
4、根据步骤2、3结合各类账户的借贷方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增加或减少),来判断会计科目的方向。
5、根据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编制会计分录。
此种方法对于学生能够准确知道会计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非常有效,并且较适用于单个会计分录的编制。
业务链法
所谓业务链法就是指根据会计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组成一条连续的业务链,前后业务之间会计分录之间存在的一种相连的关系进行会计分录的编制。
❸ 房租收入怎么做会计分录和计税
如果房屋出租并非单位的主营业务,会计分录如下:
如某单位对外出租房屋,约定年房租50000元
本年应确认的房租收入
借:其他应收款 (如果直接收到则是银行存款) 5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50000
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50000
贷:其他应收款 50000
计税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 ——营业税 8750
贷:应交税费 ——营业税 2500
应交税费——城建税 175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75(如果当地还有其他附加,可以继续计提)
应交税费——房产税 6000
如果房租收入为单位的主营业务收入
那么把以上分录中的其他业务收入替换为主营业务收入,其他应收款替换为应收账款,其他业务支出替换为营业税金及附加就可以了。
❹ 营改增后收到明年的房租,且已经开票的会计分录
一、营改增后,收到明年的房租,发票已开,会计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二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基于此规定,纳税人在收取预收租金收入申报增值税时,必须在预收账款的当天就发生了增值税的纳税义务时间。
三、预收账款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或交易双方之约定,而向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在未发出商品或提供劳务时预收的款项。一般包括预收的货款、预收购货定金等。企业在收到这笔钱时,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合同尚未履行,因而不能作为收入入账,只能确认为一项负债,即贷记"预收账款"账户。企业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或劳务后,再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逐期将未实现收入转成已实现收入,即借记"预收账款" 账户,贷记有关收入账户。预收账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 年,通常应作为一项流动负债反映在各期末的资产负债表上,若超过1 年(预收在一年以上提供商品或劳务)则称为"递延贷项",单独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间。
❺ 收到房租怎么做会计分录
收到房租: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其他业务收入
计算税金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 应交营业税
-应教育附加费
其他应交款-应交印花税
-应交房产税
实际缴纳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 应交营业税
-应教育附加费
其他应交款-应交印花税
-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❻ 营改增后,公司租赁房屋,支付租金账务怎么作账
支付租金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租金 (根据租赁用途来确认使用会计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
贷:银行存款
❼ 营改增房屋租赁收入怎样做分录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❽ 房租会计分录
不能一次摊销。会计分录如下:
1、收到房屋租赁收入的会计核算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相关税收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三条: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确认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除此以外,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一次性收取租金,应当在收到预收款当天一次性缴纳增值税。
(8)营改增企业收房租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二条规定,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❾ 营改增后,企业按房屋租金收入10000元的5%交税,怎样做会计分录适用税率是5%吗
借:应收账款10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
500
❿ 企业收到房租及交相关税款的会计分录如何做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房产税
贷:应缴税费---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