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非企业捐款会计分录
『壹』 非盈利机构收到捐助款怎么做会计分录
借:库存现金
贷:其他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库存现金
借:银行存款等
贷:捐赠收入
(一)如果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如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等)的,应当按照凭据上标明的金额,作为入账价值。如果凭据上表明的金额与受赠资产公允价值相差较大的,受赠资产应当以其公允价值作为其实际成本。
(二)如果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受赠资产应当以其公允价值作为实际成本。对于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的劳务捐赠,不予确认,但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关披露。
(1)民非企业捐款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为了核算和反映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设置"银行存款"科目,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增加,贷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存款的余额。
企业应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贰』 捐赠支出如何做分录呀
捐赠支出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现金
捐赠支出是企业对外捐赠的各种财产的价值。
非营利组织在提供捐赠时,应在提供捐赠或作出无条件捐赠承诺的期间确认为费用,并同时减少资产或增加负债,其具体处理主要取决于利益给予的形式。
例如,为销售而持有的存货捐赠应确认为存货减少及捐赠费用的增加,而无条件捐赠承诺给予现金则应确认为应付账款及捐赠费用。
捐赠费用应以捐赠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或者,如果捐赠是以债务豁免或承担债务形式提供的,则该捐赠应以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对于条件捐赠承诺和“条件”捐赠,只有在合格性要求满足后,才能确认捐赠费用,其处理方法与捐赠收入相对应,这里不再赘述。
(2)民非企业捐款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捐赠支出的计算与申报主要是依据申报表附表八《公益救济性捐赠明细表》进行填列申报的,在计算时也必须依据该表的规定进行,它的填报说明如下:
1、本附表填报本期发生的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进行的所有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
2、“用途”栏填报公益救济性捐赠用途,可以按用途归类填报;
3、“公益救济性捐赠的扣除限额”=(主表第43行“纳税人调整前所得”+捐赠支出总额±纳税调整项目)×法定扣除率
4、“捐赠支出总额”填报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全部捐赠支出;
5、“捐赠支出纳税调整额”=“捐赠支出总额”-实际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额。
『叁』 民间非营利组织捐赠支出可以计入业务活动成本吗
捐赠支出不是民间非营业组织的日常业务活动,因此不可以计入“业务活动成本”科目,应计入“其他费用”科目。
依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业务活动成本,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为了实现其业务活动目标、开展其项目活动或者提供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如果民间非营利组织从事的项目、提供的服务或者开展的业务比较单一,可以将相关费用全部归集在“业务活动成本”项目下进行核算和列报;如果民间非营利组织从事的项目、提供的服务或者开展的业务种类较多,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在“业务活动成本”项目下分别项目、服务或者业务大类进行核算和列报。
其他费用,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发生的、无法归属到上述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或者筹资费用中的费用,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无形资产处置净损失等。
『肆』 民办非企业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民办非企业,属于民办非营利组织,应适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 适用本制度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
(二)、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
(三)、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会计分录是指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指明应借、应贷账户的方向、账户名称及其金额的一种会计分录。简称分录。 会计分录是由应借应贷方向、对应账户(科目)名称及应记金额三要素构成。 按照所涉及账户的多少,分为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 简单会计分录指只涉及一个账户借方和另一个账户贷方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 复合会计分录指由两个以上(不含两个)对应账户所组成的会计分录,即一借多贷、一贷多借或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伍』 企业捐赠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1、对外捐赠支出的,计入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接收捐赠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5)民非企业捐款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企业捐赠的经济动机
(一)外部性补偿动机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负面影响,如污染空气、水质、破坏植被生态、损害公众健康等。企业对外部环境的负面影响,可能导致企业与社区关系的紧张,引发公共危机,使企业面临法律诉讼及政府对其经营行为的严格管制。
(二)减少政府管制动机
企业权势理论认为,权力与义务必须保持平衡,拥有权力必须同时承担一定的义务,否则会面临政府管制。企业的社会责任来源于企业拥有的权力(Davis,1960)企业的规模越大,占有的资源越多,承担的社会责任也应越多。
(三)管理者机会主义动机
企业参与捐赠有时是出于管理者的机会主义动机(Galaskiewicz,1985;Atkinson和Galaskiewicz,1988)。企业管理者利用公司的财产进行捐赠,减少了股东可分配的收入,造成了对股东利益的侵害(Friedman,1970),但通过企业的捐赠,向社会显示了管理层利他主义倾向的高尚品格。
『陆』 公益性捐赠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公司的公益性捐赠做账为借;贷。
1、借:营业外支出
。
2、贷:银行存款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实施条例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
3、明确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的范围和条件。
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老税法对内资企业采取在比例内扣除的办法(应纳税所得额的3%以内),对外资企业没有比例限制。
3、为统一内、外资企业税负,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为增强企业所得税法的可操作性,实施条例对公益性捐赠作了界定: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柒』 关于捐赠的会计分录
捐赠的会计分录如下:
(1)接受时:按新会计准则(有企业直接按税法规定)确定的价值,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材料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2)企业计缴所得税:如果捐赠收入金额不大,所得税费用负担不重,则为: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拓展资料:
现金划转捐赠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银行存款
自产产品捐赠按现行销售价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捌』 进行非公益性捐赠支出的会计分录
非公益性、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广告性质的各种赞助,在业务发生时,直接冲减权益。
会计分录:
借:资本公积—捐赠支出;
如果企业没有资本公积,则:
借:实收资本。
现行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玖』 企业会计中捐款怎么做会计分录
(1)接受时:按新会计准则(有企业直接按税法规定)确定的价值,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材料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2)企业计缴所得税:如果捐赠收入金额不大,所得税费用负担不重,则为: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9)民非企业捐款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利用层析法进行编制会计分录教学直观、清晰,能够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其步骤如下:
1、分析列出经济业务中所涉及的会计科目。
2、分析会计科目的性质,如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等。
3、分析各会计科目的金额增减变动情况。
4、根据步骤2、3结合各类账户的借贷方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增加或减少),来判断会计科目的方向。
5、根据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编制会计分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第二十四条公司和其他企业依照本法的规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依照本法的规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第二十六条境外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捐赠的用于公益事业的物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第二十七条对于捐赠的工程项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支持和优惠。
第二十八条受赠人未征得捐赠人的许可,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性质、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经征求捐赠人的意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捐赠财产交由与其宗旨相同或者相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管理。
第二十九条挪用、侵占或者贪污捐赠款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退还所用、所得款物,并处以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照前款追回、追缴的捐赠款物,应当用于原捐赠目的和用途。
『拾』 非营利企业收到捐款会计分录怎样做
对于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捐赠的现金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入账。对于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如接受捐赠的短期投资、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应当按照以下方法确定其入账价值: (一)如果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如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等)的,应当按照凭据上标明的金额,作为入账价值。如果凭据上表明的金额与受赠资产公允价值相差较大的,受赠资产应当以其公允价值作为其实际成本。 (二)如果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受赠资产应当以其公允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对于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的劳务捐赠,不予确认,但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关披露。
一般情况下,对于无条件的捐赠,应当在捐赠收到时确认为收入;对于附条件的捐赠,应当在取得捐赠资产控制权时确认为收入,但如果民间非营利组织存在需要偿还全部或部分捐赠资产或相应金额的现时义务时(比如无法满足捐赠所附条件而必须将部分捐赠款退还给捐赠人时),按照需要偿还的金额同时确认为一项费用(管理费用)和负债(其他应付款)。 财政部和国家税总当日联合下发两则通知,对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范围进行了界定,捐赠收入属于免税之列,前提是各机构需要进行免税资格申报,不申报或申报审核不合格的,照样不能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