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会计核算的四大
一、会计主体假设
会计主体又称会计实体,是指会计所服务的特定单位,它规范了会计工作的空间范围。
企业会计主体可以是一个特定的企业,也可以是一个企业的某一特定部分(如分厂、分公司、门市部等),也可以是由若干家企业通过控股关系组织起来的集团公司,甚至可以是一个具有经济业务的特定非盈利组织。
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法人)。
二、持续经营假设
持续经营是指企业或会计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将无限期地延续下去,即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会计主体不会停业或破产清算。
持续经营这一假定前提为财务会计中许多常见的财产计价和费用摊销、分配方法等提供了理论依据。
当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一个会计主体已无法履行其所承担的义务时,持续经营这一假定前提就不再成立,在此前提下建立的有关会计原则也将不再适用,而只能按其他会计规范进行会计处理。
三、会计分期假设
会计分期是指将企业持续不断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割为一定的期间,据以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从而及时地提供有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会计信息。
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即人为地将持续不断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划分为一个个首尾相接、等间距的会计期间,通常为一年,可以是日历年,也可以是营业年。
我国规定以日历年作为企业的会计年度,即以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此外,企业还需按半年度、季度、月度编制报表,即把半年度、季度、月度也作为一种会计期间。
四、货币计量假设
货币计量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采用货币为计量单位,记录、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
我国境内的小企业,会计核算应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收支业务以外币为主的小企业,也可以选定某种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在向中方编送会计报表时,必须折合为人民币。
我国在境外设立的小企业,一般以当地货币进行经营活动,可以当地货币进行计量,但在向国内报送会计报表时,应当折合为人民币,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
Ⅱ 企业会计核算制度
小企业会计制度
财会[[2004]2号
2004-04-27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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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小企业会计制度
一、总说明
二、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三、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四、会计报表格式
五、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附录一: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
一、流动资产
二、长期投资
三、固定资产
四、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
五、流动负债
六、长期负债
七、所有者权益
八、成本和费用
九、收入
十、利润和利润分配
附录二:其他相关法规(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7号)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在财务统计工作中执行新的企业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资厅评价函[2003]327号)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字[1998]32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财会字[1996]19号)
《企业会计制度》
一、总说明
(一) 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本制度中所称“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中界定的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企业。
(三) 符合本制度规定的企业可以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1.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企业,不能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不能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2.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的情况下,为统一会计政策及合并报表等目的,集团内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3.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企业,如果需要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果因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续三年不符合企业标准的,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四) 企业可以根据有关会计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具体会计核算办法。
(五) 企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六) 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七)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会计期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本制度所称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月度,年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会计期末,是指月末和年末。
(八) 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当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或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汇率折合。期末,企业的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
(九) 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十) 企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十一) 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仅以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3.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4.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或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5.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6.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7.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运用。
8.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在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9.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期末,企业的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
(九) 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十) 企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十一) 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仅以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3.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4.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或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5.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6.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7.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运用。
8.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在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9.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10.企业的各项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除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另有规定外,企业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11.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12.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
13.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性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
(十二) 企业如发生非货币性交易,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2.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发生补价,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
(1) 支付补价的企业,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2) 收到补价的企业,应按以下公式确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和应确认的损益: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x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应确认的损益=补价×[1-(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
3.在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同时换入多项资产,应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等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十三) 企业如发生债务重组事项,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或当期损失;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如果债务人以多项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按取得的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占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重组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进行分配,按分配后的价值作为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3.以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事有的股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职;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股权的入账价值。
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应分别情况处理:
(1) 作为债务人,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付金额,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等于或小于将来应付金额,则不作账务处理。
(2) 作为债权人,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收金额,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等于或小于将来应收金额,则不作账务处理。
(十四) 本制度中所称的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的备抵项目(如坏账准备等);账面价值, 是指某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项目后的金额。
(十五) 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1.在不影响对外提供统一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减少某些会计科目。
2.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外,在不违反本制度统一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3.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企业不应随意打乱重编。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十六) 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除应当包括本制度规定的基本会计报表外,还应提供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本制度中规定的基本会计报表是指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企业也可以根据需要编制现金流量表。企业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会计报告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十七) 执行本制度的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时,应按会计政策及其变更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顺序号 编号 名称
(一) 资产类
1 1001 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09 其他货币资金
100901 外埠存款
100902 银行本票存款
100903 银行汇票存款
100904 信用卡存款
100905 信用证保证金存款
100906 存出投资款
4 1101 短期投资
110101 股票
110102 债券
110103 基金
110110 其他
5 1102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6 1111 应收票据
7 1121 应收股息
8 1131 应收账款
9 1133 其他应收款
10 1141 坏账准备
11 1201 在途物资
12 1211 材料
13 1231 低值易耗品
14 1243 库存商品
15 1244 商品进销差价
16 1251 委托加工物资
17 1261 委托代销商品
18 1281 存货跌价准备
19 1301 待摊费用
20 1401 长期股权投资
140101 股票投资
140102 其他股权投资
21 1402 长期债权投资
140201 债券投资
140202 其他债权投资
22 1501 固定资产
23 1502 累计折旧
24 1601 工程物资
25 1603 在建工程
160301 建筑工程
160302 安装工程
160303 技术改造工程
160304 其他支出
26 1701 固定资产清理
27 1801 无形资产
28 1901 长期待摊费用
(二) 负债类
29 2101 短期借款
30 2111 应付票据
31 2121 应付账款
32 2151 应付工资
33 2153 应付福利费
34 2161 应付利润
35 2171 应交税金
217101 应交增值税
21710101 进项税额
21710102 已交税金
21710103 减免税款
21710104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21710105 转出未交增值税
21710106 销项税额
21710107 出口退税
21710108 进项税额转出
21710109 转出多交增值税
217102 未交增值税
217103 应交营业税
217104 应交消费税
217105 应交资源税
217106 应交所得税
217107 应交土地增值税
217108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17109 应交房产税
217110 应交土地使用税
217111 应交车船使用税
217112 应交个人所得税
36 2176 其他应交款
37 2181 其他应付款
38 2191 预提费用
39 2201 待转资产价值
220101 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
220102 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40 2301 长期借款
41 2321 长期应付款
(三) 所有者权益类
42 3101 实收资本
43 3111 资本公积
311101 资本溢价
311102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311106 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311107 其他资本公积
44 3121 盈余公积
312101 法定盈余公积
312102 任意盈余公积
312103 法定公益金
45 3131 本年利润
46 3141 利润分配
314101 其他转入
31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14103 提取法定公益金
314109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314110 应付利润
314111 转作资本的利润
314115 未分配利润
(四) 成本类
47 4101 生产成本
410101 基本生产成本
410102 辅助生产成本
48 4105 制造费用
(五) 损益类
49 5101 主营业务收入
50 5102 其他业务收入
51 5201 投资收益
52 5301 营业外收入
53 5401 主营业务成本
54 5402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55 5405 其他业务支出
56 5501 营业费用
57 5502 管理费用
58 5503 财务费用
59 5601 营业外支出
60 5701 所得税
Ⅲ 企业会计核算内容有那些
A、资产
B、负债
C、所有权益
D、收入和费用
Ⅳ 简述会计核算的四个基本前提
会计核算的四个基本前提是:
1、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所服务的特定单位,它明确了会计工作的空间范围。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准则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企业。”这实质上就是说,凡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是会计主体,对企业发生的各项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2、持续经营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而不考虑企业是否将破产清算。它明确了会计工作的时间范围。
3、会计期间
企业经济活动的连续性决定了会计活动是连续不断的,如何将企业连续的经济活动以阶段成果形式反映出来,及时地为企业、政府及所有者提供企业经济和经营状况的信息,这就涉及到会计期间划分问题。《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年度、季度和月份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4、货币计量
在会计核算中,可能涉及到多种货币,由于各种货币单位之间的汇兑率是不断变化的,这就要求企业会计必须确立一种货币单位为记账用的货币单位,其他所有的货币、实物、债权债务等,都可以通过它来度量、比较和稽核。这一货币单位称之为“记账本位币”。《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同时还规定:“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也可以选定某种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
Ⅳ 企业会计在核算时,应当遵守哪些基本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
真实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地反映经济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有用性原则
有用性原则是指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四)一致性原则
一致性原则是指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这样才便于同一企业的不同会计期间的会计信息进行比较,从而对企业不同期间的经营管理成果有一个直观的了解。一致性原则并不否定企业在必要时对会计处理方法作适当变更。
(五)可比性原则
可比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只有遵循可比性原则,一个企业才可以同本行业的不同企业进行比较,了解自己在本行业中的地位,存在哪些优势和不足,从而制定出正确的发展战略。
另外需指明的一点是,一致性和可比性实际上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一致性原则解决的是同一企业纵向可比问题,而可比性原则解决的是企业之间横向可比的问题。
(六)及时行原则
及时行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保证会计信息与所反映的对象在时间上保持一致,以免使会计信息失去时效。
(七)清晰性原则
清晰性原则是指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都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能清楚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来龙去脉及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清晰性原则,会计记录应准确清晰,账户对应关系明确,文字摘要清楚,数字金额准确,手续齐备,程序合理。
(八)权责发生制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以取得收到现金的权利或支付现金的责任,作为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及债权和债务的时间基础。
(九)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
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是指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配比。这一原则是以会计分期为前提的。当确定某一会计期间已经实现收入之后,就必须确定与该收入有关的已经发生了的费用,这样才能完整的反映特定时期的经营成果,从而有助于正确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
(十)实际成本原则
实际成本原则亦称历史成本原则,是指企业的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物价如有变动,除有特殊规定外,不得调整其账面价值。按照此原则,企业的资产应以取得时所花费的实际成本作为入账和计价的基础。历史成本不仅是一切资产据以入账的基础,而且是其以后分摊转为费用的基础。
(十一)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
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是指在会计核算中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如果支出所带来得经济收益只与本会计年度有关,那么该项支出就是收益性支出。
(十二)谨慎性原则
谨慎性原则是指在有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作出判断时,保持必要的谨慎,不抬高资产或收益,也不压低负债或费用。对于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应当加以合理估计。
(十三)重要性原则
重要性原则是指在选择会计方法和程序时,要考虑经济业务本身的性质和规模,根据特定经济业务对经济决策影响的大小来选择合适的会计方法和程序。重要性原则与会计信息成本效益直接相关。
(5)在企业会计核算的四大扩展阅读
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权责发生制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确认的时间基础,即收入或费用是否计入某会计期间,不是以是否在该期间内收到或付出现金为标志,而是依据收入是否归属该期间的成果、费用是否由该期间负担来确定。
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权责发生制是一种记账基础,建立在该基础之上的会计模式可以正确的将收入与费用相配合,正确的计算损益。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比较复杂,但反映本期的收入和费用比较合理、真实,所以适用于企业。
收付实现制,也称现收现付制,是以款项是否实际收到或付出作为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的标准。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处理基础,凡是本期实际收到的款项,不论其是否属于本期实现的收入,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凡是本期实际付出的款项,不论其是否属于本期负担的费用,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主要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
Ⅵ 企业财务会计核算过程主要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作用:
第一,财务会计有助于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提高企业透明度,规范企业行为;
企业财务会计通过其反映职能。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方面的信息,是包括投资者和债权人在内的各方面进行决策的依据。
第二,财务会计有助于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效益、经营成果、竞争能力和发展前景,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的前途和命运。
第三,财务会计有助于考核企业管理层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
企业接受了包括国家在内的所有投资者和债权人的投资,就有责任按照其预定的发展目标和要求,合理利用资源,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接受考核和评价。财务会计指通过对企业已经完成的资金运动全面系统的核算与监督,以为外部与企业有经济利害关系的投资人、债权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盈利能力等经济信息为主要目标而进行的经济管理活动。财务会计是现代企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通过一系列会计程序,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并积极参与经营管理决策,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服务于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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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企业会计核算过程主要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一般企业的财务会计核算过程:
1.审核原始凭证
(1)外来原始凭证。由业务经办人员在业务发生或者完成时从外单位取得的凭证, 如供应单位发货票、银行收款通知等。
(2)自制原始凭证。单位自行制定并由有关部门或人员填制的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工资结算单、收款收据、销货发票、成本计算单等。
2.填制记帐凭证
可以到月底把同类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记账凭证,也可随时发生随时填 . 但不要把时间顺序颠倒了。
根据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编制会计分录。
3.复核 就是看看有没有错误。
4.记帐 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入帐
小规模公司必备的账本: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总帐;三栏明细帐
5.编制会计报表
1、根据总账科目余额填列。可直接根据有关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应收票据,短期借款)有些则需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需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三个总曲科目的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2、根据明细帐科目余额计算填列。如“应付账款”,需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计算填列。
3、根据总科目和明细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如“长期借款”,需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明细科目中将在一年内到期限的长期借款部分分析计算填列。
4、务查登记簿记录。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某些资料,需要根据备查登记簿中的记录编制。
6、纳税申报
1、增值税:
销售或购进货物、提供加工或修理修配劳务是要缴纳增值税的。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率为4%—6%
2、营业税: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不同行业的营业税率不同。 普通货运执行3.0%的营业税率,物流服务业执行5.0%的营业税率。 物流各环节中运输、装卸、搬运是3%,仓储、配送、代理是按服务业5%
3、地税:
还要交地税,就是在营业税的基础上,分别按7%征收的城建税(还有5%、1%,视城市大小而定)和3%和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1%(或2%,也是各城市不同)。
4、所得税:
不论是工商业还是服务业,都要按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征收办法:按照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要求,逐项填写收入、成本、费用、支出,算出利润,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一定的税率(33%)计算出应纳税额。法定税率是33%,但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减按18%的税率征收;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减按27%的税率征收。10万以上33%。
这些税应该够你们用的了。
1、增值税、消费税申报
纳税人应在次月1日到10日内自行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到所在地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纳税申报窗口办 理纳税申报,申报里须持下列资料:
(1)纳税申报表;
(2)财务会议报表及说明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需提供:增值税申请抵扣凭证,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 税额明细表,国税机关要求申报的其他资料。
2、营业税申报
金融业营业税纳税人在季度终了后十日内办理纳税申报,保险业营业税纳税人在月份终了后十日内办 理纳税申报,申报须持下列资料:
(1)营业税申报表;
(2)财务会议报表及说明资料;
(3)其他要求申报的资料。
3、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十五日内申报预缴,年度终了四十五日内进行年度申报(汇 总纳税成员企业和单位在季度终了十五日内或年度终了四十五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报送申报表), 年度终了四个月汇算清缴。申报时必须持下列资料:
A、季度预缴
(1)所得税申报表;
(2)财务会计报表及说明资料。
B、年度汇缴
(1)所得税申报表;
(2)所得税申报表附表;
(3)财务会计报表及说明资料;
(4)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