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利润分配会计分录
1. 外资企业的利润分配如何分配啊公司从成立就没分配过利润,现在想分配,作为会计应该怎么做呢
①结转净利润;
首先,将当年实现的净利润通过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贷方,形成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具体的利润分配;
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③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④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⑤将利润分配各明细科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出现借方余额,则表示累积未弥补的亏损数额。对于未弥补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实现的税前利润进行弥补,但弥补期限不得超过5年,超过5年以后可以用税后利润弥补,也可以用盈余公积补亏。
用利润弥补亏损,不需要做账务处理,属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借贷方自动抵减;以盈余公积补亏时,分录如下: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借: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 中外合资企业向外国投资者分配以往年度未分配利润,并代缴了企业所得税,具本的每笔会计分录怎样做
借利润分配
贷应付股利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
借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3. 外资企业利润分配会计分录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一般应当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1.提取法定公积金
公司制企业的法定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的比例提取(非公司制企业也可按照超过10%的比例提取),在计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时。不应包括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
2.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非公司制企业经类似权力机构批准也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企业提取盈余公积主要可以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弥补亏损
企业发生亏损时,应由企业自行弥补
2.转增资本
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
3.扩大企业生产经营
盈余公积的用途,并不是指其实际占用形态,提取盈余公积也并不是单独将这部分资金从企业资金周转过程中抽出。企业盈余公积的结存数,实际只表现为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表明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的一个来源而已。其形成的资金可能表现为一定的货币资金,也可能表现为一定的实物资产,如存货和固定资产等,随同企业的其他来源所形成的资金进行循环周转,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
4. 外商投资企业用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帐务处理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实收资本
5. 外资企业利润分配汇出境外账务处理
如果替境外企业负担税款:
借:营业外支出(税款)
贷:银行存款
年度汇算清缴时要调增。
如果不替境外企业负担税款: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借:应付股利-境外公司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代扣代缴)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代扣代缴)
贷:银行存款
6. 外资企业的利润分配问题
1、你们的利润要先计提盈余公积,比例为10%。
2、分红和还借款之间是不能抹帐操作的,对外国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必须汇出国外,然后再周转资金给企业还款。
3、利润分配,要先向外管局报备。
会计分录,先做利润分配
借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 银行存款等
收到还款后做还款分录
借 银行存款等
贷 其他应收款
7. 关于外资企业的利润分配问题
写一个分配利润的董事会决议,可以将50万全额分配给该投资股东,分配以后,公司必须代扣带缴个人所得税(分红分利)50*20%=10万,该股东实际收到的利润所得为40万。
8. 外商独资企业如果要分配利润给境外的母公司应该怎么做可不可以半年分配一次
一、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股利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但受以下条件的限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外资企业依照中国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当提取储备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储备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当累计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外资企业自行确定。外资企业以往会计年度的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往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与本会计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一并分配。
外资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和清算会计报表,应当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进行验证并出具报告。
9. 外资企业有关利润分配问题及提取比例
按所得税税后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就可以了,分录为
借 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贷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你们还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按一定的比例计提任意盈余公积,这个没有硬性规定,通常有计提的企业比例都是2%。
10. 我想请问:外资企业能用累计折旧归还投资吗如果可以的话,会计分录如何写
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时,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同时中外双方要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合同约定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在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外国投资者可以申请采取以下几种方式先行回收投资:
(1)在按照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进行分配的基础上,可在企业合同中约定提高外商的收益分配比例;
(2)经财政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外国投资者可在企业缴纳所得税前以利润回收投资;
(3)经财政税务机关和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外国投资者还可采取以经营收入、产品分成方式回收投资;
(4)在合同中约定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等其它方式回收投资。
外商可以灵活选用上述一种或几种方式回收投资。以税前(税后)利润和产品(收入)还本是企业收益直接或间接的分配,不会减少企业注册资本,以折旧和资产摊销还本实际是企业以资产偿还投资,而使企业的注册资本减少。以利润还本的帐务处理在合资企业会计制度中有详细规定,而对其它还本处理方法未作说明,笔者结合日常工作实际,谈一些精浅看法。
(一)以产品(收入)分成还本的帐务处理根据《增值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将企业的产品向投资者分配时,应当视同对外销售处理,而不能以低于市场价格向外商分配,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在产品移送时要开具增值税发票。以产品(收入)还本时应增设“产品(收入)归还投资”和“已归还投资”科目。
“产品(收入)归还投资”为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其贷方反映应归还的投资额;借方反映冲销的已归还的投资额,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冲销的投资额,平时发生额在贷方。
“已归还投资”为所有者权益类(抵销)科目,其借方反映已归还的投资额,贷方反映冲销的已归还的投资额,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冲销的投资额,平时发生额在借方。
在合作期满清算时,上述两科目借、贷方发生额对冲,同时将已归还完毕的外方资本调整为中方资本。它们均为“实收资本”的调整科目,在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中列示,一增一减并不减少注册资本。例如:
某中外合作工业企业,合同中规定以企业产品归还外方投资。1998年5月向外方分配产品1000件,用于归还其资本,对外销售价格为每件80元,制造成本为每件60元,企业为一般纳税人。
(1)当产品发送时开具增值税发票,会计分录:
借:已归还投资——外方投资 93,6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8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13,600
(2)同时减少所有者权益
借:未分配利润 93,600
贷:未分配利润 93,600
(3)结转产品成本
借:产品销售成本 6,000
贷:产成品 6,000
(4)合作期满时,假设外方原投资资本为5 000 000元,以企业产品归还完毕,并在“产品(收入)归还投资”的贷方和“已归还投资”的借方中累计反映,于办理清算后由中方继续经营,应作如下调整分录:
借:产品(收入)归还投资——外方资本 5,000,000
贷:已归还投资——外方资本 5,000,000
同时将外方资本调整为中方资本
借:实收资本——外方资本 5,000,000
贷:实收资本——中方资本 5,000,000
(二)以折旧还本的帐务处理
合作企业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应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但为了加速外方还本,经税务局批准,企业还可以采取加速折旧法。虽然在合同中约定了以折旧分期归还外方投资条款,但提取的折旧并不在银行开设专户存储,在帐务处理上也不能在归还外方投资时将还本数额从“累计折旧”帐户中冲转,否则将不能正确反映资产的净值,也混淆了资产与资本的内在联系。提取折旧使资产净值减少,折旧还本又使注册资本减少,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专门处理方法,即增设“偿还投资应付债”和“折旧归还投资”科目。
“偿还投资应付款”为负债类科目,其贷方反映应当偿还的投资额,借方反映已偿还的投资额,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偿还的投资额。
“折旧归还投资”为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是“实收资本”的调整性科目,其借方反映以折旧归还的投资额,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实收资本”的减项列示,贷方一般在合作期满进行清算时,同已归还完毕的“实收资本”科目对冲。因此平时发生额反映在借方。例如:
某中外合作企业,合同中规定以固定资产折旧偿还外方投资。1998年度提取折旧费用共50 000元,其中生产部门固定资产计提30 000元,管理部门固定资产计提20 000元。
(1)本期计提折旧分录:
借:制造费用——折旧费 30,000
管理费用——折旧费 20,000
贷;累计折旧 50,000
(2)提取应归还外方投资额:
借:折旧归还投资——外方资本 50,000
贷:偿还投资应付款——外方投资 50,000
(3)当用银行存款偿付时:
借:偿还投资应付款——外方投资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4)合作期满时,按合同规定办理清算后,固定资产全部归中方,由中方继续经营,外方资本已全部归还完毕,应冲减外方资本,减少企业的注册资本:
借:实收资本——外方资本
贷:折旧归还资本——外方资本
无形资产和开办费的摊销费用,计入到企业的当前损益,资产的帐面价值已减少,亦并未形成专门用途资金。其归还投资同折旧还本的处理方法相似。分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