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试验无产品会计处理
⑴ 新会计准则实行后没有在产品这个科目了,那么当生产成本借方有余额时,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1. 生产成本借方有余额,就是企业在产品的成本,“在产品”不是会计科目。不用帐务处理。
2. 生产成本的期末借方余额,表示的是在产品的成本,按照来说,只要你还有再生产的未完工产品,就应该有期末生产成本科目的借方余额
3. 月末的时候,要按照完工率,计算出完工产品的单位成本,然后乘以数量,计算出当期完工产品的成本,这部分生产成本结转到库存商品中,剩下的部分就是留在生产成本里面的,这个就是生产成本的期末余额,也就是企业在产品的成本。
⑵ 试运行生产的产品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及所得税处理
案例:我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初,企业新购进一套无纺布生产线,试生产调试时,用了20万元的原料,并将生产出来的成本为25万元的产品(尚未完全达到质量标准,单价只有合格产品的一半左右)按市场价格销售,取得销售收入15万元,净支出为10万元。按照会计制度规定,收入已冲减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成本。 某纺织品生产公司财务人员专家把脉: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试运转所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取得的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结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因此,贵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领用20万元原材料时, 借:在建工程 200000 贷:原材料 200000. 取得销售收入15万元时, 借:银行存款175500 贷:在建工程 15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00. 或者,预计售价为15万元时,从在建工程中结转库存商品(产成品), 借:产成品 150000 贷:在建工程 150000. 取得销售收入15万元时, 借:银行存款 1755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15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500. 结转产成品成本时, 借:产品销售成本 150000 贷:产成品 150000 从上述会计处理中看到,企业试生产过程中领用的原材料,其进项税额没有转出并计入在建工程,仍然作为进项税额作了抵扣。主要理由是: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只有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才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无论是试生产产品还是正式生产出来的产品,均属于应税产品,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虽然在会计处理上是放在在建工程核算中,但是根据增值税相关税法规定分析,实质上还是全部用于生产应税产品,因而,用于生产应税产品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会计上也就不必进行账务调整处理。 企业所得税方面又将如何处理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32号)文件规定,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总收入予以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按此规定,企业试运行过程中的产品销售收入15万元,必须并入应纳税收入缴税。但按照收入与成本配比原则要求,与此相关的成本也应该予以税前扣除,试运行生产的产品成本为25万元,税前扣除后净支出为10万元,所以,企业应调减当期应纳税所得额10 万元。由此也形成了企业的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后,会计上的固定资产价值比税收上的固定资产计税价值多10万元的结果。
⑶ 某工业企业的产成品为A,本月为开发新产品B,领用了20公斤A作试验用,请问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原材料是你们企业自己生产还是外购原材料.自产原材料内部领用视为销售,要计算销项税;是外购原材料,则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会计分录:
1、自产:借:管理费用---新产品开发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外购:借:管理费用---新产品开发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⑷ 工业企业在生产产品完工后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重新破碎再生产产品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借;生产成本
贷:库存商品
需要你的仓库出库单,车间出领用单,来进行材料交接。
⑸ 生产企业,直接买的产成品,入库、出库、成本怎么做会计分录
生产企业,直接买的产成品,入库、出库、成本的会计分录分别为:
1、购买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出库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出库成本与出库方法有关:
通常的材料出库计价的方法有: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
(一)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假定先收到的存货先发出,并根据这种假定的成本流转顺序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进行计价的方法。
(二)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也叫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指以本月收入全部存货数量加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收入全部存货成本加月初存货成本的和,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从而确定存货的发出成本和库存成本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本月发出存货成本=本月发出存货数量*存货单位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三)移动加权平均法
移动平均法亦称移动加权平均法,指本次收货的成本加原有库存的成本,除以本次收货数量加原有存货数量,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价,并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移动平均法与加权平均法的计算原理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加权平均法一个月计算一次单位成本,而移动平均法每收进一次存货,就计算一次单位成本。
(四)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又称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或分批实际法,是通过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每批(次)存货发出成本=该批(次)存货发出数量×该批(次)存货
收入时的实际单位成本
⑹ 试运行生产的产品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及所得税处理
问:我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初,
企业新购进一套无纺布生产线,试生产调试时,用了20万元的原料,并将生产出来的成本为25万元的产品(尚未完全达到质量标准,单价只有合格产品的一半左右)按市场价格销售,取得销售收入15万元,净支出为10万元。按照会计制度规定,
收入已冲减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成本。
答: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试运转所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
。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取得的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结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
。因此,贵公司会计处理如下:领用20万元原材料时,
借:在建工程200000
贷:原材料200000.
取得销售收入15万元时,
借:银行存款175500
贷:在建工程15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00.
或者,预计售价为15万元时,从在建工程中结转库存商品(产成品),
借:产成品150000
贷:在建工程150000.
取得销售收入15万元时,
借:银行存款175500
贷:产品销售收入15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00.
结转产成品成本时,
借:产品销售成本150000
贷:产成品150000.
从上述会计处理中看到,企业试生产过程中领用的原材料,其进项税额没有转出并计入在建工程,仍然作为进项税额作了抵扣。主要理由是: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只有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才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无论是试生产产品还是正式生产出来的产品,均属于应税产品,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虽然在会计处理上是放在在建工程核算中,但是根据增值税相关税法规定分析,实质上还是全部用于生产应税产品,因而,用于生产应税产品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会计上也就不必进行账务调整处理。
企业所得税方面又将如何处理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32号)文件规定,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总收入予以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按此规定,企业试运行过程中的产品销售收入15万元,必须并入应纳税收入缴税。但按照收入与成本配比原则要求,与此相关的成本也应该予以税前扣除,试运行生产的产品成本为25万元,税前扣除后净支出为10万元,所以,企业应调减当期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由此也形成了企业的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后,会计上的固定资产价值比税收上的固定资产计税价值多10万元的结果。企业应在以后各期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及纳税申报时,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调整,总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⑺ 制造企业研发测试产品转为销售如何会计处理
不能理解!能说得清楚点吗?
OK,你可以在应收应付中设一个主管局的明细科目,把应收帐款和银行贷款都转入到该科目,由于金额相等,该科目的余额为零,你再附上有关文件或协议,就能说明问题了呀
该回答在由回答者修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