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A. 预缴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
在月末(季度末)计提企业所得税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同时做如下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在实际缴纳时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B. 企业所得税预缴会计分录怎么做
在月末(季度末)计提企业所得税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同时做如下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在实际缴纳时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C. 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会计分录
一般来说应该在季度末先计提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然后下月初申报缴纳的时候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所得税费用科目是损益类科目,结转损益的时候结平
D. 企业所得税预缴会计分录怎么做
预缴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
1、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税额: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
--
应交企业所得税
2、缴纳季度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
--
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跨年
4
月
30
日前汇算清缴,全年应交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正数是应补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
--
应交企业所得
4、缴纳年度汇算清应缴税款:
借:应交税金
--
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重新分配利润
借:
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E. 所得税的季度预缴和年度预缴的会计分录
季度计提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年度计提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缴纳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F. 请问您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如何做分录
1、预交所得税可以计提,也可以不计提。既然是预交,建议预交时不计提,年底时一并计提,否则年底多退少补时还要补提或冲回,比较麻烦,账面看着也不干净。
日常预交时
借:应交税费-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年底合计一下“应交税费-所得税”科目借方余额,一并计提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同时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2、可以,直接做到“应交税费-所得税”的借方,资产负债表上用负数表示。等年底计提后,这个负数就核销了。
借:应交税费-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如果计提,理论上讲应该在某季度的最后一个月,这样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例如,4月预交一季度所得税,3月底计提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4月份预交时
借:应交税费-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如果在交纳月份计提也可以,不是什么大问题,交纳的同时计提,把上面的分录反过来做,先做交纳的,再做计提的。只要在同一个月做,先后顺序不是原则问题。
G. 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如何做分录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
1、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税额和缴纳所得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年终按自报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年度汇算清缴,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后为应补税额,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缴纳年终汇算应缴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4、年度汇算清缴,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其差额为多缴所得税额,在未退还多缴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贷:所得税费用
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对多缴所得税额不办理退税,用以抵缴下年度预缴所得税时,在下年度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H. 预缴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1-3月份盈利,要计提企业所得税计提时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缴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月末结转利润借:本年利润贷:所得税费用下月缴纳时借:应缴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I. 请问预交企业所得税时如何作会计分录
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的所得税,记:
借:所得税
5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500
月末或季末企业按规定预缴本月(或本季)应纳所得税税额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500
贷:银行存款
500
月末,企业应将“所得税”科目借方余额作为费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
500
贷:所得税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