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制度关于坏账
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直接转销法;二是备抵法。
一、直接转销法是指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直接借记“资产减值损失-坏账损失”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这种方法核算简单,不需要设置“坏账准备”科目。
1、该法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
2、在该法下,如果已冲销的应收账款以后又收回,应做两笔会计分录,即先借记 “应收账款”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坏账损失”科目;然后再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二、备抵法是指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前,就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估计损失,并同时形成坏账准备,待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再冲减坏账准备。估计坏账损失时,借记 “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即符合前述的三个条件之一),
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时,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
(1)企业会计制度关于坏账扩展阅读
确认审计
1、严格甄别坏账损失是否属因应收款内容,有无不属应收款内容却列入应收款,造成人为的“坏账”。
2、有无逾期未满三年的应收账款都按坏账损失处理的现象。
3、有无虚假的坏账损失,如企业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虚开销售收入,形成一笔假的应收账款,又不及时清理,挂账三年以上,名义上形成坏账损失。
提取审计
在审计中下列各项按规定不应列入计提范围:
1、计划对应收账款进行重组的;
2、同关联方发生的应收账款;
3、其他逾期款项,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❷ 本企业实行企业会计制度是否必须计提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
《企业会计制度》已经有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规定,企业应该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❸ 《企业会计制度》对坏账损失核算有哪些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坏账损失核算采用备抵法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单位坏账损失直接转销,计入“营业外支出”
企业会计制度已被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取代。
❹ 新会计制度下,坏账准备应该做哪些分录,金额该如何处理
1、计提坏账准备的时候: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坏账准备2、发生坏账的时候借:坏账准备贷:应收帐款3、已发生的坏账以后又能收回时借:应收帐款贷:坏账准备借:银行存款贷:应收帐款4、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坏账准备贷:资产减值损失
❺ 小企业会计制度坏账损失怎么处理
首先纠正一下你这个题目~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不存在小企业会计制度或企业会计准则这种区别~
要说区别~那就是直接核销法和备抵法两种~
先说直接核销法吧~这方法很简单~就是企业实际发生坏账的时候借:管理费用,贷:坏账准备就完事了~不过现在极少企业会用这种方法~
备抵法就是我们现在经常看到的什么账龄分析法,百分比法这些的源头概念上来说你可以理解成计提就好了~
备抵法基本处理如下
预计发生坏账损失时
借:资产减值准备
贷:坏账准备
随后分两种情况
坏账收回
借:应收账款(或其他往来)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资产)
同时红字做一个和第一个一模一样的科目
坏账确认不可能收回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以上~
❻ 2006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坏账准备的计提
坏账准备是在将来有可能发生的情况下计提的,没有什么严格的限定条件,一般都是根据公司实际的经营状况和客户的偿债能力来确定比率,不过,计提的准备再多,税法计算所得税时都不准扣除,只有实际发生才可以扣除
企业必须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严格控制应收账款的数额和回收时间,对于长期收不回来的账款认真分析,对于应收账款年末数额的。要按照一定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损失应当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本身不得计提坏账准备,当应收票据的可收回性不确定时,应当转入应收账款后计提坏账准备。一般情况下,预付账款不应当计提坏账准备,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预付账款已经不符合预付账款的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坏账准备。
税收制度《办法》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为年末应收款包括应收票据的金额。从2003年1月1日起根据《通知》规定“为简化起见,允许企业计提坏账准备金的范围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可见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基本相同,但税法规定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账款,不得提取坏账准备。
❼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 )可以计提坏账准备。
【答案】B、C
【答案解析】《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计提坏账准备;应付账款是负债,不用计提;预付账款也不需要计提坏账准备。
❽ 会计准则中哪条规定的是坏账核销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第十五条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九条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第三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存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三)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四)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五)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六)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❾ 新会计制度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有何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和《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也规定,经报税务机关批准,企业可以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并且为简化起见,允许企业计提坏账准备金的范围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同时,核销坏账应具备的条件、收回已核销坏账的处理、税法与会计制度的规定也基本一致。但是,为了便于所得税征收管理,税法又规定,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金实行限额扣除办法,即只有计提的不超过年末应收款项余额5‰的坏账准备金才允许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扣除。这一点与会计制度“企业可以自行确定坏账准备的提取方法,提取的坏账准备从利润总额中全额扣除”的规定存在较大的差异。
❿ 《企业会计制度》对坏账损失核算有哪些新规定
《企业会计制度》对坏账损失核算新规定:企业可以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并且为简化起见,允许企业计提坏账准备金的范围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同时,核销坏账应具备的条件、收回已核销坏账的处理、税法与会计制度的规定也基本一致。但是,为了便于所得税征收管理,税法又规定,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金实行限额扣除办法,即只有计提的不超过年末应收款项余额5‰的坏账准备金才允许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扣除。这一点与会计制度“企业可以自行确定坏账准备的提取方法,提取的坏账准备从利润总额中全额扣除”的规定存在较大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