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会计核实
1. 会计确认销售和企业所得税确认销售的区别
会计上收入确认要满足5个条件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所得税确认销售:
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的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2. 我国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有哪几种
一、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
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二、企业所得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1、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本期完工产品成本=期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期末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
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材料+工资+制造费用
2、商品流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主营业务利润=商品销售利润+代购代销收入
商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成本-经营费用-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
3、饮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经营利润+附营业务收入-附营业务成本
经营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成本=期初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本期购进材料、商品金额金额-期末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
其实还有很多税种的计算公式可以在浦江财经发布的咨询“税法所有税种计算公式大全”中找到。
3. 企业所得税用什么会计科目
季度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分录是:
1、计提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经营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所得税费用”,核算企业负担的所得税,是损益类科目;这一般不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因为可能存在“暂时性差异”。如果只有永久性差异,则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
应对国家征税政策,月度所得税征缴采取月度汇算清缴的方法实现,即多退少补的政策。具体表现为:企业设立一个汇算清缴账户,并存入一定的金额,在核算出当期的所得税时税款通过汇算清缴账户结算,即使后期存在差异的情况下也会在下一个会计期间返还或者补全。
度汇算交企业所得税如何记账:
跨年度的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
企业所得税结转损益:
借: 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税金的缴纳: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按月(季)预缴(一般是分季度预缴)。
(3)企业所得税会计核实扩展阅读: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1、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在国税报(2002年1月1日以后注册的企业才在国税办理;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税在地税报
2、月末认证(进项税);月初抄税(销项税)
3、以工资为基数100%,福利费为14%,工会经费2%,职工教育费2.5%,(税法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缴拨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4、三险一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
5、流通企业运输费,装卸费,合理损耗,检验费均计入营业费用,工业企业计入成本
6、单位无工会组织的,不能计提工会经费,更不必计提后再调整。所得税只须每季提一次就可,不需每月计提.
7、现金一般从“基本存款户”中提取,一般规定结算帐户不能提取现金,如有特殊情况方可。
8、差旅费的开支范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邮电费,行李运费,杂费
4.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和会计分录
企业所得税是按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的利润)计算缴纳的。
1、营业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
2、应纳税所得额=营业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3、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税额,一般都是按利润的25%缴纳
现在有税收优惠,小微企业只缴纳利润的10%或者减半征收
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期末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所得税期末无余额
(4)企业所得税会计核实扩展阅读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修改。将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中的“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修改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
5. 企业所得税核算的两种方法分别是怎么样的
一、应付税款法是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一种方法,与纳税影响法相对。
应付税款法,是指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的会计处理方法。在应付税款法下,不需要确认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因此当期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应交所得税。
在这种方法下,本期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应付所得税金额,由于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应付所得税金额,由于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数不作跨期分摊,故而不反映在“递延税款”账户中,只在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
二、纳税影响会计法
纳税影响会计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时间性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即将本期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采取跨期分摊的办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二条规定,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当停止采用应付税款法或原纳税影响会计法,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所得税进行处理。
原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费用的,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相关规定,计算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同时冲销递延税款余额,根据上述两项金额之间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6. 企业所得税入是哪个会计科目
企业所得税用的会计科目主要是所得税费用科目和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
“所得税”科目是企业应在损益类科目中设置“5701所得税”科目(外商投资企业的科目编号为5241),核算企业按规定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
该科目借方反映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贷方反映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所得税额。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企业所得税用的会计科目主要是所得税费用科目和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
“所得税”科目是企业应在损益类科目中设置“5701所得税”科目(外商投资企业的科目编号为5241),核算企业按规定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
该科目借方反映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贷方反映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所得税额。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7. 企业所得税会计审计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应纳税所得额核实确认的审计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每一纳税期间收入总额减除因取得收入而发生的成本、费用、损失以及其他允许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审计,应着重从以下四方面进行:
1.收入总额真实性的审计。企业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人在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之和,包括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债权资金利息收入、租赁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股息收入和其他收入。对企业收入总额真实性的检查,主要通过审阅有关的帐簿凭证,看其有无漏记、少记、错记的情况。对产品销售所取得的收入,审查其有无长期挂帐,不记“产品销售收入”帐户的情况;有无作价处理下脚料、废品、展品、样品及帐外物资等不入帐,作为“小金库”处理的情况;有无以物易物不记收入的情况;有无将材料销售技术转让、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等非工业性劳务作业所取得的收入,不记入“其他业务收入”帐户的情况。
2.成本费用准确性的审计。产品成本与费用是指企业在一定时间内发生的耗费和支出。产品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和动力、制造费用;费用主要指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产品成本与费用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更是所得税会计审计的重点。
首先是对材料进行检查。看企业对购入材料的成本核算是否正确;对企业在建工程以及福利部门等非生产单位领用的材料,是否挤入了生产成本;对发生的材料盘盈、盘亏,有无长期挂帐;有无随意削价或变相削价处理库存材料的情况;有无随意改变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人为调节生产成本的情况;有无将报废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的残料作为帐外物资不入帐,而转作“小金库”的现象等。
其次是对工资、奖金、补贴进行检查。查阅企业有无超标准发放工资的情况;有无将在建工程施工人员及医务人员的工资记入“生产成本”或“管理费用”帐户的情况;有无将非生产人员的福利费在“生产成本”中列支的情况;有无虚列人员,多报出勤,多算加班,做假工资表和奖金补贴表,虚报冒领奖金补贴等情况。
第三是对期间费用的检查。看企业有无利用待摊和预提费用调整成本的情况;有无将应在营业外支出开支的赔偿金、违约金、罚款支出、公益救济性捐赠等列入期间费用的情况;有无超标准支付业务招待费的情况等。
3.产品销售成本的检查。产品销售成本是企业出售产品、商品过程中,计算出的产品、商品的全部成本,它是计算企业经营性成果的主要环节,也是企业所得税检查的重要内容。对这一内容的检查主要看企业完工产品入库,有无转移产品成本的现象;有无虚报产品盘亏数量、金额或少报产品盘盈的情况;产成品成本有无忽高忽低,人为多转或少转的情况;有无未实现销售,而提前结转成本的情况。
4.纳税调整合法性的检查。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财务会计的处理方法与国家有关税收法规有抵触的,应当依照税法规定进行调整。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各项目,应依据标准、范围进行扣除:(1)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可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高于按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的数额部分则不准扣除。(2)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财政等部门规定计税工资标准扣除。(3)企业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企业用于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在年度应纳所得税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在计算应纳所得税时,下列项目不得扣除:(1)资本性支出;(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3)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4)各项税收滞纳金、罚金和罚款;(5)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保险赔偿的部分;(6)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的捐赠;(7)各种赞助支出;(8)业务招待费超支部分;(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此外,需要作纳税调整的还有未超过五年的应弥补亏损,准予用应纳税所得弥补。
二、会计核算的审计
对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的检查,主要是通过审查与核对“本年利润”、“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所得税”等帐户和“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所得税专用缴款书”等资料,来检查企业在计算交纳所得税的过程中,是否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有无偷税欠税等现象。具体检查的内容如下:
1.有无将不属于所得税税前列支的支出,如职工集体福利设施建设的支出,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项费用和国家税法规定不准列支的其他支出等,转入“本年利润”帐户借方,减少计税所得额,有无将不属于所得税的支出,如企业拖欠税款应缴纳的滞纳金,违反税法规定的各种税收的罚款等,记入“所得税”科目借方和“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贷方。
2.“产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等科目期末余额是否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与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和期间费用是否也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的借方,利润总额的计算是否完整准确。
3.在计算企业应交所得税时,是否借记“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实际上交时,是否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期末结转时,是否借记“本年利润”,贷记“所得税”。
4.“所得税计算表”上的应交数与“所得税”帐户的借方发生额以及“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贷方发生额,企业已纳所得税数额与“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明细帐户的借方发生额,在无时间性差异的情况下,它们应该是相互一致的。如不一致,则存在欠税现象,应按帐载情况,调阅原始凭证,查清原因。
5.将“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明细帐户借方发生额,逐笔与“所得税专用缴款书”核对,审查“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明细帐,看有无不根据“所得税专用缴款书”登记入帐的情况,再查看原始凭证,即可确定欠交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