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总会计师资金审批范围
Ⅰ 会计主管的权限范围
权限主要有:1 .对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有权制止或者纠正;制止或者纠正无效时,提请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处理。2 .有权组织本单位各职能部门、直属基层组织的经济核算、财务会计和成本管理方面的工作。3 .主管审批财务收支工作。除一般的财务收支可以由总会计师授权的财会机构负责人或者其他指定人员审批外,重大的财务收支,须经总会计师审批或者由总会计师报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批准。4 .签署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和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专题报告、会计决算报表;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合同、经济协议等,在单位内部须经总会计师会签。5 .会计人员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财会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的人选,应当由总会计师进行业务考核,依照有关规定审批。
Ⅱ 总会计师有什么权利
总会计师的权利 以上述角色定位和职责定位为指导,总会计师应该被赋予三束权利:参与权、组织权和决策权。1、总会计师的参与权总会计师的参与权主要包括:(1)参与业务整合、结构调整、资源优化配置方案的论证分析工作;(2)参与单位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和可行性论证;(3)参与新产品开发、科技研究、商品(劳务)价格和工资奖金等方案的制定;(4)参与企业重大资本运效益和风险的论证和分析工作,跟踪评价资本运作情况;(5)参与总部和所属单位主要管理人员的考察和任免事项的审查和研究;(6)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2、总会计师的组织权总会计师的组织权主要包括:(1)组织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规,维护财经纪律;(2)组织制定本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规章制度和设计内部会计核算组织形式;(3)组织编制和执行单位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4)组织单位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体系,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5)组织本单位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企业有关单位和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6)负责对本单位财会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指导会计人员的学术研究活动,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使本单位的财会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的轨道;(7)运用现代管理方法,组织会计工作改革,开拓本单位财会工作新局面。3、总会计师的决策权总会计师的决策权包括:(1)对本单位财务收支的审批签署权,对本单位的重大财务收支、预算、资金调配行使审批签署权;(2)对本单位财务成本计划、调价计划、信贷计划、财务专题报告、会计报表等有审核、签署权;(3)对涉及本单位财务收支的业务计划、生产经营、发展、科研技改方案、经济合同、经济协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有参与制定、审查和会签权;(4)对上报董事会的年度预、决算方案、资金使用和调度计划、费用开支计划、筹资融资计划、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等重大经营计划和方案,必须有总会计师独立的财务意见,总会计师享有一票否决权;(5)对公司资金使用和调度、贷款担保、对外投资、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重大决策活动,必须有总会计师独立的财务意见,总会计师享有一票否决权;(6)对二级单位总会计师(或委派财务负责人)的任免,总会计师享有一票否决权。三、总会计师的责任和义务总会计师的权利和责任是一个硬币的两个方面。总会计师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主要有:(1)对上报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与总经理共同承担责任;(2)对国有资产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3)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相应责任;(4)对未能发现和制止公司违反国家财经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5)承担财务联签的把关责任;(6)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会计人员受到打击报复的行为进行抵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Ⅲ 企业资金管理方法有哪些
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资金决策
第一条 资金决策是公司经营决策者根据公司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和规划,依据公司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通过收集情报、设计方案、抉择筛选和审查结果等过程所形成的有关资金的筹集、使用,分配和监督的方案。
第二条 公司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公司资金决策管理工作,制定责任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第三条 公司负责人、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和财务部门以及生产、销售、供应等部门领导都要共同参与讨论、研究资金的筹划决策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最佳方案。
第四条 资金决策和筹划要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原则,防止和杜绝资金的沉淀和资金的短缺。
第五条 公司领导要经常深入实际,了解掌握市场信息和实际变化,并根据变化了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资金决策方案,确保资金决策的有效执行。
第二章 资金计划
第六条 资金计划是公司财务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公司财务部门依据公司的资金决策方案和公司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制定的资金管理预算。
第七条 财务部门要组织做好资金计划的编制工作,各有关部门必须积极予以配合,资金计划主要包括:
(1)货币资金计划:按照现金流量表项目分类编制,坚持节约挖潜方针,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加快资金周转。
(2)预付账款回收计划:预付账款平均占用额应严格控制在存货总额5%左右,预付账款要及时冲账,避免重复付款,防止发生不能收回情况。要严格落实责任人,在可能情况下尽量减少预付款项,以降低经营风险。
(3)应收账款回收计划:应收账款应控制在销售收入的5%—10%以内,并做到一年之内回收,防止长期拖欠。对已形成的长期拖欠,要制定催收计划,由专人负责催收;应收账款占用过多的企业,应由公司领导亲自挂帅,销售部门负责人负责限期收回,回收困难的要通过多种方法,包括通过法律程序加以解决。
(4)其他应收款回收计划:必须严格控制其他应收款的发生。财务部门要通过分析年初余额形成原因,逐项清理;业务经办部门应按季度、月度制定其他应收款回收计划,由专人负责及时回收;公司财务负责人应亲自检查此项工作,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5)存货计划:要加强存货管理,按照节约、挖潜、增效的原则,建立存货定额管理制度,产、供、销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核定的资金占用定额进行本部门的存货管理,加强对存货占用资金的控制,防止积压和超储。财务部门要按照核定的定额进行考核,并根据定额执行情况按规定比例予以奖惩。
第八条 公司在编制资金计划时要注意调整安排好资金结构。
(一)必须重视安排好流动资产内的占用结构。提高经营资金的经营效果,压缩结算资金的占用,减少沉淀资金总额,盘活存量资产。
(二)必须重视安排好净资产与投资规模的结构。公司要量力而行参与投资,对外投资要实施跟踪管理,效益不佳的项目要及时采取措施将投资收回。
(三)必须重视调整好资产与负债的结构。通过各种途经补充自有资金,降低资产负债率水平,其中尤其要安排好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结构。
(四)必须重视安排好商品的库存结构。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安排库存额度与商品品种结构,做到以销定进,少留、不留库存。
第三章 货币资金的管理
第九条 货币资金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那一部分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十条 公司货币资金来源包括企业自有资金、借入资金及其他政策性资金(如拨款等)。公司借款必须坚持适度筹措原则,关注资金成本,注意防范财务风险。公司在办理借款时,必须有公司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的合规性决议,公司财务部门在授权范围内办理融资。
第十一条 货币资金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一)公司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二)公司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三)公司应当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四)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五)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1)支付申请。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3)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4)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六)公司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
(七)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第十二条 现金的管理
(一)公司应当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二)公司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现金的开支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三)公司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公司自身的支出。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
公司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四)公司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五)出纳人员必须逐笔根据现金收支业务登记现金日记账,日清日结,确保账款一致。
(六)财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防止白条抵库、贪污挪用、公款私存等现象发生。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七)出纳人员对银行派出监督现金管理执行情况的检查人员应主动配合,积极提供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八)现金及有价证券的保管,要符合公安部门及有关部门的规定,确保现金及有价证券的安全完整。
第十三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
(一)公司应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应当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应当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二)公司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三)公司应当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应及时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未达账一般不应超过二个月,超过二个月后应逐笔分析、查找并附说明。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四)经办人领用空白转帐支票必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由出纳员在《空白支票借用登记簿》上写清支票号码、用途和收款单位等项目,由经办人签名后方可办理,经办人必须于业务结算后三日内办妥有关手续到财务部门核销。
(五)结算凭证(如汇票、支票等)丢失,经办人必须立即报告财务部门,以便财务部门及时采取挂失止付等补救措施,防止冒领和诈骗发生。如果造成经济损失的,要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六)预付款应填制用款申请单,必须按照已签订的合同付款有关条款,由单位领导及经办人签字,按照审批付款手续办理。
(七)凡办理预付款手续的单位和个人,款项一经付出,经办单位和承办人应督促款项的落实情况,业务结束后,及时将余款清回,否则,由此造成的呆(坏)账损失,追究承办人的责任。
(八)任何人不得违反银行结算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得贪污挪用公款,否则,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一律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九)公司应根据开户银行或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对银行存款进行明细核算,同时设置“银行存款”总账,进行总分类核算。
(十)财务负责人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对银行存款余额进行抽查核对。
第十四条 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
(一)对外发生的经济往来,除用现金和银行存款结算外,还可采用其他货币资金结算办法,主要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和保函押金等。
(二)使用上述结算形式,必须建立健全登记制度,由专人负责,责任人应经常与财务部门核对余额,业务结束后应立即清理,余款退回银行账户。
(三)不允许以公司账户办理个人信用卡,原已办理的要组织进行清理并通知个人办理有关业务报销清理手续,并将个人信用卡上的余额限期交回财务部。
(四)公司经营层因工作需要,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允许办理企业信用卡,其他人员原则上一律不允许办理企业信用卡。
第十五条 工资的结算管理
(一)公司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以及其他工资性收入,应当按规定纳入工资总额。
(二)统一发放的工资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制度和标准。
(三)实行银行代发工资的公司,应与银行签订代发工资合同,代发工资银行一般应选国有商业银行。
第十六条 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一)单位应当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二)单位应当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十七条 货币资金的监督检查
货币资金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二)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三)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办理付款业务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现象。
(四)票据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手续是否健全,票据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五)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第四章 资金控制
第十八条 资金控制是指公司各部门应依据预定的资金计划,运用各种可行的方法进行资金管理和监督,通过比较和分析,衡量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和经营成果及资金运作情况,同时严格限制不利差异,达到预期目的。
第十九条 公司各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财务部门要加强监督,共同搞好资金运用各重要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一) 要强化货币资金的管理与控制。建立公司适度筹资政策,严格货币资金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制度,严格现金日清日结、银行存款日清月结、其他货币资金及时清理制度。
(二)要强化商品采购环节资金的管理与控制。建立商品进货比价采购制度,真正做到“货比三家,择优选择”。
(三)要强化商品销售环节的管理与控制。严格控制赊销商品的管理权限,通过商品的优质服务做好现销工作;加强对收入票据的管理,防止票据给企业带来损失。
(四)要强化货款回笼环节的管理与控制。严格落实“货款回笼责任制”,谁经手赊销,谁负责收回货款,发生问题必须追究经手人责任,并将催收货款回笼与经手人的经济利益挂钩列入单位经济责任制考核。
(五)要强化对外担保的管理和控制。严格对外担保程序,严禁违规越权办理担保事宜,同时要加强对对外担保的日常动态监控,防范担保风险。
(六)要强化对外投资的管理和控制,规范对外投资核算,严格对外投资权限,确保对外投资收益最大化。
(七)要强化委托贷款的管理和控制。公司在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对富余资金,可以严格按程序办理委托贷款,并按期收本收息,进行动态管理,注意防范贷款损失。
(八)要强化资金平衡会议制度。对于公司预算内大额资金支付须由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直接审批,对于预算外项目和超大数额资金调度应建立公司负责人和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联合审批制度,必要时还需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决定。
(九)要强化财务监督环节的管理与控制。财务部门要加强对公司资金使用的监督与管理,对于不符合手续、制度的款项做到坚决不付,对于违反资金管理制度的事项做到坚决不予办理。
(十)严格和完善资金的体内循环制度,资金收支必须统一经过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做到收支两条线不允许发生资金分流和体外循环现象。
第二十条 建立公司银行开户登记备查制度,加强对公司银行开户行为的管理和控制并制订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三)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归本公司计财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行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 各子(分)公司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Ⅳ 财经法规中规定的资金范围分别指什么
一、如果你说的是货币资金,答案是: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信用卡存款和存出投资款等)
二、如果你说的是现金,答案是: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5.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需要增加时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定后报国务院备案;
8.确实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除5、6两项不受结算起点1000元的限制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其他款项,支付现金每人一次不得超过1000元,超过限额部分,根据提款人的要求在指定的银行转为储蓄存款或以支票、银行本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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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关于财务经理的审核范围问题
作为财务经理,你应该对哪些方面进行审核并签字,这决定于你公司的具体经费管理制度规定,一般来说,每一笔资金借支及费用报销、采购付款等只需要经过财务经理审核即可,超过一定金额才需要经过财务总监审批。票据、记账凭证、财务报表、分析经主办会计审核后,还应该由财务经理进行审核。但各公司情况不同,需要灵活掌握。
下面的一些职责规定供你参考:
财务部岗位职责
一、财务部工作职责
1、对公司财务、资金、成本,费用实行宏观管理。
2、健全企业内部财务运作规范和经济责任制度并实施检查监督。
3、组织公司年、季、月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控制费用支出,合理使用资金,实现公司经济指标。
4、编制会计报表及相关收支统计报表。
5、根据收集财务信息,进行财务分析,并组织人员对项目欠费进行清缴。
6、负责督促财会人员正确及时计算交纳各种税款。
7、组织协调各项目的多种经营工作。
二、财务部经理岗位职责
对总经理负责,具体主持公司财务部的管理工作,当好总经理的助手。
组织财务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制定的与本行业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要求所有财会人员遵纪守法,按照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有关金融管理条例做好本职工作。
每月、每季审核各种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并写出分析报告,送总经理审阅。
检查、督促各项费用的及时收缴和管理,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
合理有效地经营好公司的金融资产,为公司创造更多的利润。
审核、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杜绝浪费。
组织拟定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标准的预算方案,呈送总经理、业主委员会和相关主管部门审核。
熟悉各种工商、财会及税务管理制度,运用政策、法律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根据物业管理行业特点以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
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主管会计岗位职责
对部门经理负责,具体做好财务的日常管理工作。
每日做好各种会计凭证和财务处理工作。
每月、每季按时做好各种会计报表,送部门经理审核。
负责检查、审核各经营部门及下属机构的收支账目,及时向部门经理汇报。
检查银行、库存现金和资产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根据物业管理行业的特点和需要,组织各营业部门及下属机构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财务部的整体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准。
完成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出纳岗位职责
对部门经理负责,服从领导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财会制度和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细则,按制度管理好公司的银行存款和库存现金。
及时办理各种转账、现金支票业务,并交会计做账。
及时追收各种应收的款
Ⅵ 财务部支付款时,财务会计、经理、财务总监参与审批流吗
1,企业单位内部应建立健全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岗位职能和人员职责,对财务开支进行有效监控。
2,如题所述,资金支付审批流程中,在经办部门提示付款后,应先由财务部门的会计审核并经具备资金支付审批权的财务管理者批准(一般由财务负责人批准)。
3,在实际工作当中,也存在资金支付的最终审批权归由单位的经理负责,但不将财务总监纳入审批权职责。
4,可见,应结合资金支付审批职责范围及权限机制进行判断。
5,以上仅供参考,请予核实。
Ⅶ 财务总监参与公司资金审批权限,主要审什么主管副总、总经理各自的审核侧重点是什么
财务总监是监督职能,需要审核权限,但不需要审批权限。一般是需要对外支付款项的审核权、资金账户的管理权、内部资金的调配权、财务凭证的审核权、融资和投资方案的审核权、对公司会计账目的审核权。主管副总按照公司授权可以审核本部门预算范围内的费用支出,如果董事会授权给总经理审批额度,那么总经理可以审批额度范围内的资金计划。
Ⅷ 公司财务总监的职责范围
1、审核会计报告
财务总监职责主要是组织会计核算,并不是要自己去做会计,进行会计具体操作,主要是组织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建立、相关财会、管理制度
的建立,建设一个高效的会计机构,带出一支有战斗力的会计团队,促使企业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的政策、符合企业的利益要求。会计核算的所有工作最终是以会计报
告综合反映出来的,财务总监通过审核财务报告来监管企业会计核算、监管经营过程中执行各项制度、政策的情况,监控企业预算执行过程与结果,签审企业会计报
告是财务总监必不可少的工作之一。
2、进行企业经济活动分析
企业财务报告专业性、综合性比较强,很多财务数据也比较笼统,它只能综合反映企业的某些经营状况,至于其间包含的许多具
体经济信息无法一一反映,为保证管理者能读懂其中的内容,财务总监应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通过对企业经营活动过程各方面的了解,利用所学的专业分析方法,
对企业经济活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写出比较系统、让其他管理者都读得懂的分析报告,为企业最高决策者提供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财务信息。
3、组织企业财务预算的编制、日常检查等工作
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预算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越显突出,财务管理也是如此,上了一定规模的企业,财务管理主要也是
围绕财务预算来进行,财务总监作为财务管理方面的最高组织者,组织企业财务预算的编制那是天经地义的事,当然预算编制只是财务管理的初始,关键还在于执行,如何使执行不偏离原定规划,在执行过程中时刻进行预算的日常检查必不可少,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事前有规划、事中有管理,事后有分析,预算管理是财
务总监必不可少的一件事。
4、组织企业成本管理,压缩企业成本
在现代经济社会,做独家生意是很少的,绝大部分商品在市场上都能找到相同或相似的替代品,在这种情况下,产品的质量和成
本就显得十分重要,在激烈的市场竟争中,成本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盈利水平,决定了企业命运,成本控制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点,也是企业财务总监工作的重
点之一,组织企业成本核算、成本管理、压缩企业支出,成为财务总监必须做好的一件事。
5、管理企业财务制度
企业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经济组织,组织管理具有共性,那就是法制化,以法治管理替代人治管理是企业发展的必然,财务管理
作为这个经济组织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核心部分,财务管理体系化和法制化必不可少,作为企业财务方面的最高组织者和责任人,财务总监是这一法
制化体系建设的组织者,应组织好对企业内部财务制度的制定、贯彻执行、组织好对国家财政、财务、税收等相关法规的学习与执行,对制度的执行进行详查,以确 保企业守法经营。
6、调配企业营运资金
企业的经营过程其实就是一项资金转化成另一项资金的过程,从货币资开始经过储备资金、生产资金、销售资金这几个阶段,一
个循环最后再回到货币状态,不断往复,一刻也不能停留,在企业资金的循环过程中,为确保资金需求量、流动顺畅,需要人来合理调配资金,对企业营运资金管理
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难度比较大的一项工作,如何合理调配企业营运资金,保证企业血液顺畅流动,是财务总监日常工作之一。
7、为企业生产与发展融资
资金对企业的重要性不用多说,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资金的需求量是随着生产经营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企业不可能准备一个随时支取的资金百宝箱,较少投资者能随时拿出企业经营所需要的全部资金,绝大多数企业需要通过资本市场、金融市场、经营市场去筹措
企业经营所需要的资金,筹措企业生产经营、投资发展所须要的资金是财务总监的重要工作之一。
8、进行企业纳税筹划
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应承担的法定义务,为国家建设多实现税收,依法纳税,对每个企业来说都是一件非常光荣的事,但无论如
何,交税都会引起企业资金净流出,企业资金流出一点,留给企业自用的资金就会少一点,这对企业并没有益处,特别是当企业急需资金时。企业要做到既依法纳
税,又要避免资金过快、过集中流出,就应当进行业务调节、纳税筹划,通过纳税筹划,在遵守国家法规的基础上,合理调节企业税负,调节资金流动,这是企业财
务总监的工作之一。
9、参与企业投资决策
企业除生产经营外,投资也是决定企业命运的一项重要工作,如果说日常生产经营决定企业短期的生存状况的话,投资则决定企
业长远生存与发展,企业作为一个以持续经营、追求发展的营利性组织,为了长远发展投资必不可少,财务总监作为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最高组织者,作为财务方面
的专业人事,积极参与企业投资决策,组织对投资承受力分析、投资经济效益分析,并要筹措投资所需要的资金,参与企业投资决策也是财务总监必不可少的一件事。
10、协调各方面财务关系
财务部门作为企业组织中的一个部分,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财务不可能独立于组织、管理体系之外,必
然要与相关部门、单位发生各种关系,要最大地发挥财务管理的效用,与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必不可少,与财务发生关系的部门非常多,除企业内部采购、生
产、经营等各个部门外,企业外部联系部门也很多,如客户、工商、税务、财政、海关、银行、政府等,财务要与这么多部门发生直接关系,少不了有人从中进行必
要的协调,协调财务与各方面的关系也是财务总监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
(8)企业总会计师资金审批范围扩展阅读
财务总监任职要求:
1、具有较全面的财会专业理论知识、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
2、熟悉财务相关法律法规、投资、进出口贸易、企业财务制度和流程;
3、参与过较大投资项目的分析、论证和决策;
4、熟悉税法政策、营运分析、成本控制及成本核算;
5、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资金筹划、融资及资本运作经验;
6、良好的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
Ⅸ 总会计师的设置范围
修订《会计法》对总会计师的设置范围有了新的界定,即: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这一规定,与修订前的《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规定的范围有所不同。
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改组、改制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国有企业的组成形式将面临多种多样,有的成了国家独资公司;有的进行了股份制改造,成了国家控股公司;小型国有企业也进行了诸多形式的改造。但国有企业无论如何进行改革、改组、改制,它都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都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由于大、中型企业一般生产规模大,在经济核算组织、资金调配等方面要求高,有必要设置主管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的总会计师,协助单位领导人搞好整个经营管理工作。因此,新修订的《会计法》规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符合条件的大、中型国有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这次修订的《会计法》与前两次《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对设置总会计师的程度要求不一样。前几次都是对符合条件的单位规定“可以”设置总会计师,也就是说,是否设置总会计师,是单位内部自己的事,本单位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自行决定,没有作硬性规定。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会计法》修订稿时,许多委员提出,鉴于总会计师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地位与作用,《会计法》应明确规定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以增强建立总会计师制度的约束力。这一意见,主要是从当前会计信息普遍失真,总会计师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制度建立还不普及,甚至受到人为干扰等实际问题出发而提出的积极措施。同时《会计法》“可以设置”的规定,也为单位领导人提供借口。因此,这次修订《会计法》,要求符合条件的“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由于这一规定与现行《总会计师条例》的某些规定有一定的抵触,因此,《会计法》对同时又规定“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会计法》这一硬性规定,明确了凡是符合条件的单位,必须一步到位设置总会计师制度。不设置总会计师或者设置“副总会计师”搞过渡,都是违法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Ⅹ 企业的总会计师是干嘛的有哪些权限
总快很牛逼哦,控制着整个企业的资金流向和会计人员的调配等等所有有关财务会计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