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分配股利会计分录
企业宣告向股东发放股票股利时,不做账务处理,待实际发放时,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
格式
第一:应是先借后贷,借贷分行,借方在上,贷方在下;
第二:贷方记账符号、账户、金额都要比借方退后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贷方在右。
会计分录的种类包括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其中简单分录即一借一贷的分录;复合分录则是一借多贷分录、多借一贷以及多借多贷分录。
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经济业务合并在一起,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
(1)企业合并分配股利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初学者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涉及的账户,分析经济业务涉及到哪些账户发生变化;
第二:账户的性质,分析涉及的这些账户的性质,即它们各属于什么会计要素,位于会计等式的左边还是右边;
第三:增减变化情况,分析确定这些账户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增减金额是多少;
第四:记账方向,根据账户的性质及其增减变化情况,确定分别记入账户的借方或贷方;
第五:根据会计分录的格式要求,编制完整的会计分录。
⑵ 收到子公司宣布并分派的现金股利怎么做会计分录
宣布分配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收到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小企业会计制度》增设了“应收股息”科目。小企业应收被投资单位的利润,也作为应收股息核算。“应收股息”科目的借方登记应收股息的增加数额,贷方登记应收股息的减少数额,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小企业尚未收回的股权投资的现金股利和债权投资利息。
(2)企业合并分配股利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因进行股权投资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及进行债权投资应收取的利息。
企业应收被投资单位的利润,以及购入股权投资时包含的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和购入的债券投资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小企业购入股票,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借记“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应领取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⑶ 合并报表会计分录怎么做
1、做调整分录
将子公司的账面价值调整为公允价值(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即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调整购买日子公司的账面价值。
借:存货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贷:资本公积(告诉什么项目在购买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不等,就调整哪些项目,差额倒挤到资本公积)
然后调整递延所得税和资本公积: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本公积(差额倒挤)
调整相关资产的折旧和摊销:
借:管理费用
贷: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费用(上述调整的管理费用金额×所得税率)
2、将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
先将子公司实现净利润按照上述调整分录影响的损益调整为以母公司视角的净利润:
借:长期股权投资(上述调整后的净利润×母公司持股比例)
贷:投资收益
借:投资收益(子公司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母公司持股比例)
贷: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其他综合收益(子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变动金额×母公司持股比例)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资本公积(子公司其他权益变动中母公司享有的份额)
3、将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抵消
借:股本/实收资本(子公司年末数)
资本公积(子公司年初数+本年发生数+上述调整分录中的借贷方代数和)
盈余公积(子公司年初数+本年提取数)
未分配利润——年末(子公司年初数+调整后净利润-提取盈余公积数-分配现金股利数)
其他综合收益(子公司期初数+本期发生数)
商誉(倒挤,也可以用合并成本减掉购买日享有的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来验算)
贷:长期股权投资(经过上述调整后的最终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
少数股东权益(借方除商誉外的所有金额×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4、将母子公司利润分配过程抵消
借:投资收益(调整后的净利润×母公司持股比例)
少数股东损益(调整后的净利润×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未分配利润——年初(子公司未分配利润期初数)
贷:提取盈余公积(本年提取数)
向所有者(或股东)分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总额)
未分配利润——年末(倒挤,可以和步骤三的演算是否一致)
5、抵消本期内部交易中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
(1)针对内部购销存货:
借:营业收入(全部存货交易金额,不含增值税)
贷:营业成本
借:营业成本
贷:存货(期末未对外销售部分中包含内部销售毛利)
即对内部销售利润形成的存货成本计提的跌价准备。
借:存货——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上述抵消分录中存货的贷方金额×所得税率)
借:少数股东权益(上述抵消分录中涉及的损益金额×(1-所得税率)×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贷:少数股东损益
连续抵消时,只需将商誉利润表项目换为“未分配利润——年初”项目。
(2)针对内部交易固定资产抵消:
A.内部销售方为存货,购入方确认为固定资产
A、将与内部交易形成的固定资产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予以抵消
借:营业收入【内部销售企业的不含税收入】
贷:营业成本【内部销售企业的成本】
固定资产—原价【内部购进企业多计的原价】
同时逆流交易情况下,在固定资产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扣除所得税影响)中,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分摊金额在合并财务报表工作底稿中的抵销分录如下:
借:少数股东权益
贷:少数股东损益
B、将内部交易形成的固定资产当期多计提的折旧予以抵消
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贷:管理费用
同时逆流交易情况下,在固定资产折旧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扣除所得税影响)中,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分摊金额在合并财务报表工作底稿中的抵销分录如下:
借:少数股东损益
贷:少数股东权益
C、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⑷ 子公司分配股利后合并报表中如何进行抵销
母子公司中投资收益的抵销,核心就是子公司在实现利润时,在个别报表上确认了利润分配,也相应的计提了盈余公积,应付利润,并形成未分配利润年末
子公司根据子公司的净利润: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贷:应付股利
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
最后形成年末的未分配利润
由于母子公司按权益法进行核算,所以在母公司的账上也会确认对子公司的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子公司的净利润)
贷:投资收益
(4)企业合并分配股利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合并报表主要就是调整和抵销分录,主要是五项:
1、内部债权债务的抵销,
2、内部存货交易的抵销
3、内部交易固定资产的抵销
4、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抵销
5、投资收益的抵销。
这些分录都是不变的。
合并会计报表主线:
确定合并范围→调整→抵消→投资、受资关系(1笔分录)→投资收益、净利润(1笔分录)→应收账款(3笔分录)→存货(3笔分录)→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4笔分录)→涉及抵消分录的共12笔主要分录,这些分录是固定的,只不过金额需要根据具体业务确定。如果出现了相关业务,则每笔分录都想到,没有发生额的不写分录。
一、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控制+投资)→母公司能够控制的全部子公司:
1、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①直接拥有;②间接拥有;③直接+间接拥有;
2、半数以下表决权:①协议;②章程;③董事会多数成员的任免;④董事会多数表决权;
3、潜在表决权:当期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的认股权证等;
4、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四类公司、企业或单位。
⑸ 新准则下,成本法控股子公司分配了现金股利,合并报表时应该如何处理
编制合并报表的程序一般包括:
(1)检查并调整母、子公司会计报表中可能存在的误差和遗漏。
(2)抵消企业集团内部交易的未实现损益。
(3)抵消子公司因实现净利润而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4)抵消母公司从子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和收到的股利,并将母公司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账户余额调整至期初数。
(5)抵消年初母公司对于子公司股权投资账户和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各账户的余额,并将两者的差额确认为合并价差;若有少数股权,还要确认相应部分的少数股东权益。
(6)将合并价差分解为子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和商誉,并在其有效年限内加以分配和摊销。我国《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对合并价差不作选择的分解、分配和摊销,而是直接列于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投资“”荐下。
(7)若有少数股权,在合并工作底稿上确立当年属于少数股东的子公司净利润,应相应增加少数股东权益。
(8)抵消母、子公司间的应收应付等往来项目。会计电算化条件下,用户根据合并会计报表的要求,定义好合并会计报表的有关条件,软件根据定义时设计的数据传递、数据计算公式等自动完成合并会计报表工作。
软件能够自动扣除各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内部投资等的影响,能够对某些报表项目进行必要的抵销处理。
(5)企业合并分配股利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子公司在实现利润时,在个别报表上确认利润分配,也相应计提了盈余公积,应付利润,并形成未分配利润年末。
子公司根据子公司的净利润: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贷:应付股利
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
最后形成年末的未分配利润
由于母子公司按权益法进行核算,所以在母公司的账上也会确认对子公司的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子公司的净利润)
贷:投资收益
⑹ 长期股权投资收到分派股利应记入什么会计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收到分派股利,根据具体情况做如下会计分录:
1、被投资单位董事会拟定股利分配方案,暂不做会计处理;
2、被投资单位股东大会批准股利分配方案,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不做会计处理;
3、被投资单位股东大会批准股利分配方案,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4、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仅投资实际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有股利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5、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仅投资实际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有股利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6)企业合并分配股利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投出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购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权投资等。
二、小企业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小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通常情况下,小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的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⑺ 发放股利的会计分录
对于发放股票股利的方案,董事会的方案是作为非调整事项是不作帐务处理,对于股东大会决定发放的股票股利则应当是作为当年的事项来进行处理,实际发放时被投资方的分录是: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股票的面值×股数)
贷:股本(股票的面值×股数)
采取市价发行的则应当是: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股票的市价×股数)
贷:股本(股票的面值×股数)
(7)企业合并分配股利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股利发放顺序
利润分配(股利)的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一般应按照下列内容、顺序和金额进行分配:
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在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的前提下,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任意盈余公积金计提标准由股东大会确定,如确因需要,经股东大会同意后,也可用于分配。
4、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分配。
⑻ 合并报表抵消子公司分配股利的问题。
这笔分录其实是对“未分配利润——年末”抵消的一个解释说明。因为合并报表包括有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果没有这笔分录,会让报表使用者难以了解未分配利润是如何抵消的。
在这笔分录之前,是抵消长期股权投资和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分录,分录如下:
借: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年末
商誉
贷:长期股权投资
少数股东权益
之后你提及的分录实际上是把“未分配利润——年末”再次展开分解。根据公式:
未分配利润年末数=年初数+本年增加-本年减少
未分配 利润——年初 是期初数,投资收益和少数股东损益 是本年增加,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 是本年减少数。
⑼ 合伙企业分红会计分录
一、确定分配利润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利润
实际分配时:
借:应付利润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取得利润,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注意一下,这个不是按实际分得的利润来计算的,而是按合伙企业的账面利润来计算。也就是说,只要企业有利润,不管分不分,都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二、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不同,对股东之间的协商决议非常重视,因此,一半来说,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协商决定很多事情。
法律规定的分配方法如下:
1、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是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合伙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9)企业合并分配股利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利润分配的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一般应按照下列内容、顺序和金额进行分配:
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在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的前提下,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任意盈余公积金计提标准由股东大会确定,如确因需要,经股东大会同意后,也可用于分配。
4、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分配。
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