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债务核销内容
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基本内容:1、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基本准则处于第一层次。基本准则涉及整个会计工件和整个会计准则体系的指导思想和指导原则,对38个具体准则起统驭和指导作用,各具体准则的基本原则均来自基本准则,不得违反基本准则的精神。它的作用不仅体现在具体准则的制定上,而且对实际工作也具有指导作用。2、具体准则处于会计准则体系的第二层次,是根据基本准则制定的、用来指导企业各类经济业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规范。具体准则共有38项,其中,新制定的会计准则有22项,以前制定、现在修订的会计准则16项。它们是:1号——存货准则;2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3号——投资性房地产准则;4号——固定资产准则; 5号——生物资产准则;6号——无形资产准则;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8号——资产减值准则;9号——职工薪酬准则;10号——企业年金基金准则;11号——股份支付准则;12号——债务重组准则;13号——或有事项准则;14号——收入准则; 15号——建造合同准则;16号——政府补助准则;17号——借款费用准则;18号——所得税准则;19号——外币折算准则;20号——企业合并准则;21号——租赁准则;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23号——金融资产转移准则;24号——套期保值准则;25号——原保险合同准则;26号——再保险合同准则;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准则;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30号——财务报表列报准则;31号——现金流量表准则;32号——中期财务报告准则;33号——合并财务报表准则;34号——每股收益准则;35号——分部报告准则;36号——关联方披露准则;37号——金融工具列报准则; 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准则。这38项具体准则基本涵盖了各类企业的主要经济业务。具体会计准则可以分为一般业务准则、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准则和报告准则三类。一般业务准则主要规范各类企业普遍适用的一般经济业务的确认和计量要求,包括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建造合同,资产减值,职工薪酬,借款费用,收入,所得税,每股收益,股份支付,企业年金基金,政府补助,租赁,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合并,外币折算等准则项目;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准则主要规范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的确认和计量要求,如生物资产,石油天然气开采,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金融工具列报,套期保值,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等准则项目;报告准则主要规范普遍适用于各类企业的报告类准则,如财务报表列报,现金流量表,中期财务报告,分部报告,关联方披露,合并财务报表等准则项目。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处于会计准则体系的第三个层次,是根据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制定、指导会计实务的操作性指南。它主要解决在运用准则处理经济业务时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帐务处理、会计报表及其格式,类似于以前的会计制度。金融企业的业务与工商企业的业务存在很大的区别,在会计科目的设置、帐务处理等方面不可能完全相同,所以有必要按两类企业的不同特点制定企业会计准则指南。
Ⅱ 请问,新会计准则第几条是这么规定的
就没有单独讲应收账款的核销的。
新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 新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关于新会计准则的书
· 新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 新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 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 新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 新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 新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 新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 新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 新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 新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 新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 新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 新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 新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 新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 新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 新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 新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
· 新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 新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 新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 新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 新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 新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
· 新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 新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 新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 新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新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 新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 新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
· 新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 新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
· 新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
· 新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 新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 新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Ⅲ 《企业会计制度》对坏账损失核算有哪些新规定
《企业会计制度》对坏账损失核算新规定:企业可以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并且为简化起见,允许企业计提坏账准备金的范围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同时,核销坏账应具备的条件、收回已核销坏账的处理、税法与会计制度的规定也基本一致。但是,为了便于所得税征收管理,税法又规定,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金实行限额扣除办法,即只有计提的不超过年末应收款项余额5‰的坏账准备金才允许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扣除。这一点与会计制度“企业可以自行确定坏账准备的提取方法,提取的坏账准备从利润总额中全额扣除”的规定存在较大的差异。
Ⅳ 求2014年新修订的会计准则中关于债务重组的内容
2014年新发布的或者修订的会计准则中明确提到债务重组的有两处。
1.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第六条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四)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
详见:http://kj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403/t20140319_1057127.html
但这个只是把第四条移到第六条而已。
2.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第三条 除下列特殊情况外,本准则适用于所有企业各种类型的金融工具:
(三)债务重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但债务重组中涉及金融资产转移披露的,适用本准则。
详见:http://kj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407/t20140711_1111980.html
增加了“但债务重组中涉及金融资产转移披露的,适用本准则。”
Ⅳ 新会计准则的内容
新会计准则的内容较多,财政部官方网站提供全新全面的会计准则内容。
会计行业的主管部门为财政部门。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等等都由财政部门发布。
所以,财政部官方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会计法规、准则、制度具体权威性。
Ⅵ 会计准则中哪条规定的是坏账核销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第十五条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九条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第三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存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三)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四)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五)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六)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Ⅶ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主要规范哪些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现予印发,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现行准则、《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各项专业核算办法和问题解答。 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 指南1号:存货 * 指南2号:长期股权投资 * 指南3号:投资性房地产 * 指南4号:固定资产 * 指南5号:生物资产 * 指南6号:无形资产 * 指南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 指南8号:资产减值 * 指南9号:职工薪酬 * 指南10号:企业年金基金 * 指南11号:股份支付 * 指南12号:债务重组 * 指南13号:或有事项 * 指南14号:收入 * 指南16号:政府补助 * 指南17号:借款费用 * 指南18号:所得税 * 指南19号:外币折算 * 指南20号:企业合并 * 指南21号:租赁 * 指南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 指南23号:金融资产转移 * 指南24号:套期保值 * 指南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 指南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 差错更正 * 指南30号:财务报表列表 * 指南31号:现金流量表 * 指南33号:合并财务报表 * 指南34号:每股收益 * 指南35号:分部报告 * 指南37号:金融工具列表 * 指南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 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1) * 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2) * 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3) * 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4) * 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5) * 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6) * 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7) * 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8) * 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9) * 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10)参考资料: http://www.easyfinance.com.cn/special/Accounting-Standards.htm
Ⅷ 关于基本会计准则的内容有哪些
针对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作出的原则性规定。我国于199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即我国的基本会计准则,其内容包括四部分:(1)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2)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包括客观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贯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谨慎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重要性原则共12条(财政部于2000年12月2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新增加了“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核算原则);(3)会计要素及其相关内容,即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六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报告作出的规定;(4)会计报表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基本准则处于会计准则的最高层次,是制定具体准则的依据,也是制定会计核算制度的依据。
其内容包括:(1)财务报告目标和会计信息质量;
(2)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一般原则;
(3)会计要素定义及其确认和计量;
(4)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
Ⅸ 我过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包括
主要包括:
1、可靠性。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
2、相关性。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
3、可理解性。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4、可比性。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相互可比。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可比,不同企业相同会计期间可比。
5、实质重于形式。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仅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6、重要性。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7、谨慎性。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8、及时性。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