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l列报
⑴ 谁能介绍一下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基础知识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英文名=Accounting Standards for Enterprises No.37–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Instruments 首次生效时间=2007年1月1日 最新修订时间=2006年2月15日
⑵ 最新的会计准则37号金融工具列报哪一年发布的
如果是原版本应该是2006年发布的。
但是2014年6月20日 有修订,理论上算2014年比较对
一、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在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下,企业管理金融资产旨在通过在金融资产存续期内收取合同付款来实现现金流量,而不是通过持有并出售金融资产产生整体回报。
例如贷款、应收账款、债权投资等,这些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的金融资产被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会计科目为“债权投资”。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在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的业务模式下,企业的关键管理人员认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对于企业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
2、例如,企业的目标是管理日常流动性需求同时维持特定的收益率,或将金融资产的存续期与相关负债的存续期进行匹配。会计科目为“其他债权投资”。
3、该金融资产还有种特殊情况,企业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类型金融资产业务模式并非为本金+利息,而是不关系价格波动,长期持有获得稳定分红。
4、该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时到终止确认,除了分得的现金股利计入损益,其他自始至终不得影响损益,全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留存收益。科目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如果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不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也不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金融资产来实现其目标,该金融资产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或者基于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决策并对其进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目标是通过出售金融资产以实现现金流量。
3、即使企业在持有金融资产的过程中会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不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金融资产来实现其目标,因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对实现该业务模式目标来说只是附带性质的活动。该金融资产为兜底分类,会计科目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3)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l列报扩展阅读:
一、“债权投资”科目在财务报表中分三种情况列示:
1、 “债券投资”:根据“债权投资”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减去“债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中相关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分析填列。
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3、“其他流动资产”:企业购入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二、“其他债权投资”科目在财务报表中分三种情况列示:
1、“其他债权投资”: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3、“其他流动资产”: 企业购入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只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报表项目列示和会计科目名称是保持一致的。
⑷ 请问新会计准则中金融工具包括那些具体的会计科目
楼主的问题我也曾经在这儿提过,下面这个网站是我经理告诉我的,如果英文还行可以进去看。
http://www.hkicpa.org.hk/ebook/main.php
⑸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基本信息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
财会[2014]23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提高企业财务报表列报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我部于2006年2月2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财政部
2014年6月20日
⑹ 金融工具列报准则有哪些变化
新旧对比
新准则一共有9章82条,相较旧准则篇幅有所增加,主要变化是明确了金融工具的分类、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特殊金融工具的定义,并将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做了区分,增加了收益和库藏股相关列报与披露;明确了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相互抵消的条件;丰富了报表披露的具体内容,例如增加了金融资产转移的披露、利润表相关信息的披露、重大汇率风险敞口分币种分析以及有关复合金融工具和嵌入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等。
新准则最大的变化是明确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互相抵销的标准。在旧准则中,我国对于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的抵销还是持比较谨慎的态度的。旧准则没有说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抵销的目标,没有界定什么是抵销,什么是抵销权,这种抵销权是无条件抵销还是有条件抵销等。由于旧准则没有给出明确的界定,必然会对会计实务的操作带来一定的影响,增加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难度。在新准则中增加了抵销权的定义,还以列举的方式提出了5种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能相互抵销的情形。这种做法在当前我国企业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较简单且交易较少的情况下是适用的,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比重及其交易的复杂性将会不断增加,以列举的方法仅仅规范的是在原有环境下可能出现的情形,一旦出现新的情形,则难以应对。个人认为,我们需要对这些概念有明确的界定,从而为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提供指引和规范,避免陷入对准则持续“打补丁”的过程中。
中外对比
新准则的实质内容和国际会计准则基本相同。对列示和披露部分,分别基于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IAS32)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7)作出比较后,主要有以下差异:
(一)准则的命名。我国新准则以金融工具列报命名,规范了金融工具列示和披露两方面的内容,国际会计准则用两个准则IAS32:金融工具列报和IFRS7:金融工具披露分别规范。我国金融工具的列报,是更广泛的概念,包括金融工具列示和金融工具的披露。列示只在财务报表内反映,披露是财务报表附注中的解释说明。国际准则中的列报与我们的列示含义相同。
(二)不涉及事项。我国新准则不涉及以下六个方面的事项:1.长期股权投资;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3.职工薪酬;4.股利支付;5.债务重组;6.保险合同。国际会计准则不涉及五个方面的事项:1.子公司、联营、合营中的权益;2.雇员福利计划中的雇主权利和义务;3.保险合同;4.企业合并;5.股份支付。我国准则规范的范围相对国际准则来说,范围较窄,除国际准则不涉及的事项外,还包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项目。
新准则充分体现了与国际准则的趋同,例如全面采用公允价值,披露风险等。这对我国融入全球经济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准则的颁布只是起点,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还会遇到问题。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新准则,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尽快颁布解释公告或执行指南。就我国现阶段的金融市场而言,笔者认为应该采用以详细的规则为基础的准则。尽管现在的准则很全面,但可操作性不够强,特别是公允价值的大范围采用,对会计人员专业判断要求较高,对整个社会环境的要求也较高。我国应该尽快颁布解释公告或执行指南等,以指导实务中的具体操作。
(二)健全企业风险管理机制。新准则要求披露较为详尽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市场风险、数量信息等,实际操作中将有较大难度。因为这不仅涉及系统改造,而且涉及整个企业风险管理模式的转变。目前,我国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较低,除了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外,其他企业很少专门建立风险管理流程。因此,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是新准则实施的有效保障。
⑺ 2014年金融工具列报新会计准则有哪些变化
1、新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首先对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当其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无论上升或下降,一方面增加或减少“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方科目由过去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变成“其他综合收益”科目,其他综合收益科目属于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2、对长期股权投资,新准则做了重大调整,既把采用成本法核算规范为对子公司的投资即控制的情形,把原来的第四种既投资比例比较小,而且在市场无公允、无报价的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中删除。在权益法下,把被投资方由于所有者权益以外的变动,如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化,以前投资方按照投资比例变化部分,原来记入资本公积改为记入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基本没有变化。
如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恳请采纳为盼!
⑻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介绍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提高企业财务报表列报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⑼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何时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2014年度新修订)于2014年6月20日与37号准则同时修订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