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
明年起就要用2013小企业会计准则了。
小企业会计准则科目适用行业范围
1;农、林、牧、渔业;2;工业,3;建筑业,4;批发业,5;零售业,6;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7;餐饮业,8;仓储业,9;邮政业,10;仓储业,11;餐饮业,12;住宿业。13;房地产开发经营,1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6;其他行业。
2.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
2011年10月1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财会〔2011〕17号印发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第三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一)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四)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
第四条 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 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哪些企业
《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第三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4.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适用的。
准则摘编: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5. 哪些企业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的企业(即小企业): (一)不承担社会公众责任; 本准则所称承担社会公众责任,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企业的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如上市公司和发行企业债的非上市企业、准备上市的公司和准备发行企业债的非上市企业;二是受托持有和管理财务资源的金融机构或其他企业,如非上市金融机构、具有金融性质的基金等其他企业(或主体)。 (二)经营规模较小; 本准则所称经营规模较小,指符合国务院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规定的小企业标准或微型企业标准。 (三)既不是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也不是子公司。 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均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以按照小企业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6. 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准则适用于哪些企业
从适用范围来讲,企业会计准则要大于小企业会计准则,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条件的,也可以选用企业会计准则。所以,我们了解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特点就可以选择了!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
各行业划型标准如下:
(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
(二)工业。
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
(三)建筑业。
营业收入6000万元以下,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
(四)批发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
(五)零售业。
从业人员5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
(六)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下。
(七)仓储业。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
(八)邮政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
(九)住宿业。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
(十)餐饮业。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
(十一)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
(十四)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以下。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
但有3类小企业不能用小企业会计准则:
(一)在市场上公开交易股票或债券的小企业。
(二)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7. 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怎么选择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7)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扩展阅读:
企业会计准则:在会计计量方面,要求小企业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在财务报告方面,不要求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满足税收征管信息需求与有助于银行提供信贷相结合:以税务部门和银行作为小企业外部财务报告信息的主要使用者,基于这两者的信息需求确定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减少了职业判断的内容,消除了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大部分差异。
《小企业会计准则》合理分工与有序衔接相结合:对于小企业非经常性发生的、甚至基本不可能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一旦发生,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规定了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满足的条件和基本衔接原则。
8. 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准则都适合哪些企业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的企业(即小企业):
(一)不承担社会公众责任;
本准则所称承担社会公众责任,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企业的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如上市公司和发行企业债的非上市企业、准备上市的公司和准备发行企业债的非上市企业;二是受托持有和管理财务资源的金融机构或其他企业,如非上市金融机构、具有金融性质的基金等其他企业(或主体)。
(二)经营规模较小;
本准则所称经营规模较小,指符合国务院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规定的小企业标准或微型企业标准。
(三)既不是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也不是子公司。
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均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以按照小企业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