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企业的会计分录
每年从外地购进种子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自己烘干、筛选、包装成小包装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借:生产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使用辅助材料或加工中的费用开支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销售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借:应收账款 或库存现金 10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00
贷:营业外收入-税收减免 300
免增值税一般也免增值税附加税,不用计提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收入可以按正常规定入账,只是纳税申报时,在减免税一栏填列减免的金额,然后应纳税额减减免税金额计算得本月应补(退)税额。
(1)免税企业的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一、本科目核算保险中介公司从事主营业务而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支付给营销员的佣金,业务部门的办公费、折旧费、水电费、人员工资、福利费、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以及其它与主营业务直接相关的成本。
二、对于同一会计年度开始并完成的业务,公司应当在结转主营业务收入的同时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对于跨年度业务,应当在年末按规定的方法计算确定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时应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相关科目。
一般来说,批发销售的商品应按商品进货原价记账,结转销售成本时,则可以选择采用:
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毛利率法等方法。
⑵ 免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你说的是小规模2W以下的免税收入吗?如果是那个的话直接不用计提的。
借:货币资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免税一般都是不用计提的。直接不要做。
⑶ 全免增值税企业的会计分录应该如何做
月份终了时,将应免税的销售收入折算为不含税销售额,按6%或4%的征收率计算免征增值税税额。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补贴收入
注:此种处理存在不同意见,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完全可以不核算免缴的增值税税额,即不必进行会计处理,免税销售收入减销售成本即为企业毛利。不必单独计入补贴收入。
(3)免税企业的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 实行“免、抵、退”办法的生产性小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物资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计入出口物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全部抵扣,按规定应予退回的税款,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收到退回的税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2) 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小企业,物资出口销售时,按当期出口物资应收的款项及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的合计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规定计算的不予退回的税金,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按当期出口物资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增值税,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收到退回的税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作为投资、集体福利消费、赠送他人等,应视同销售物资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应付福利费”、“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购进的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物资改变用途等原因,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管理费用”、“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本月上交本月的应交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月度终了,将本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自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或转出多交增值税)转入本科目(未交增值税)。结转后,本科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⑷ 增值税免税销售收入会计分录如何做
一.如果确认免交,先按正常的分录做,然后把免交税金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
1.发生时做: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计算各种地方附加: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缴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3.确认免交时做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4.各种地方附加确认减免:
借:应缴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借: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营业外收入;
二.如果转入了营业外收入,但下月又接到通知不减免税了,建议按原免交时做得会计分录按原会计科目原方向用红字冲销就可以啦!(第3-4笔会计分录用红字冲销)
⑸ 企业所得税减免的会计分录
【征前减免】
征前减免就是在企业所得税征收入库之前即给与减免,企业无需实际缴纳税款。在此情况下,企业仍然需要计算应纳所得税,待税务机关审批之后再确认减免税。
企业在计算应纳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
确认减免税时:
借: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
贷:所得税
由于冲减了所得税费用科目,在期末结转账务的时候,相应增加了企业期末账面利润(然后按照规定进行分配)或者减少了账面亏损。
【即征即退】
企业在计算应纳所得税的时候: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
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
贷:现金/银行存款
确认减免税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所得税
由于冲减了所得税费用科目,在期末结转账务的时候,相应增加了企业期末账面利润(然后按照规定进行分配)或者减少了账面亏损,对企业税后利润产生了影响。
【有指定用途的退税】
有些情况下,企业所得税退税款有其指定的用途,企业并不能全额获得退税款。其常见情形如下。
1、所得税退税款作为国家投资,形成专门的国家资本。收到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国家资本金
2、所得税退税款作为国家对所有投资人的赠与,用于企业发展再生产。收到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所得税退税款作为专项用于某个项目、设备、特定人群的资金。收到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交款——××部门
其他应付款——××项目
使用的时候,
借:其他应付款——××项目
贷:银行存款/现金
上述1-3项退税均没有对企业税后利润产生影响。
4、所得税退税款部分用于企业的发展、部分按照规定上交有关部门。收到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其他应交款——××部门
使用的时候,
借:其他应付款——××部门
贷:银行存款/现金
⑹ 企业所得税减免怎么做分录,
征前减免
征前减免就是在企业所得税征收入库之前即给与减免,企业无需实际缴纳税款。在此情况下,企业仍然需要计算应纳所得税,待税务机关审批之后再确认减免税。
企业在计算应纳所得税时,借记“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确认减免税时,借记“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贷记“所得税”。
由于冲减了所得税费用科目,在期末结转账务的时候,相应增加了企业期末账面利润(然后按照规定进行分配)或者减少了账面亏损。
即征即退
企业在计算应纳所得税的时候,借记“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缴纳税款时,借记“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贷记“现金”或者“银行存款”科目;确认减免税收到退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所得税”。
由于冲减了所得税费用科目,在期末结转账务的时候,相应增加了企业期末账面利润(然后按照规定进行分配)或者减少了账面亏损,对企业税后利润产生了影响。
有指定用途的退税
有些情况下,企业所得税退税款有其指定的用途,企业并不能全额获得退税款。其常见情形如下。
1、所得税退税款作为国家投资,形成专门的国家资本。收到退税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实收资本-国家资本金”科目。
2、所得税退税款作为国家对所有投资人的赠与,用于企业发展再生产。收到退税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他资本公积”科目。
3、所得税退税款作为专项用于某个项目、设备、特定人群的资金。收到退税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部门”、“其他应付款——××项目”科目。使用的时候,借记“其他应付款——××项目”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科目。
上述1-3项退税均没有对企业税后利润产生影响。
4、所得税退税款部分用于企业的发展、部分按照规定上交有关部门。收到退税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金额分别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其他应交款——××部门”。使用的时候,分别借记“其他应付款——××部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科目。
⑺ 企业所得税减免部分会计分录
国家出台很多的减免政策,其中企业所得税就是一项。企业所得税享受减免政策,就直接收益就可以,交的时候按减免后的税率交,如果提了企业所得税,那么冲减所得税,会计分录如下:借:应交所得税,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如果没有计提,就不用做会计分录。以上是我的简单看法仅供参考一下谢谢!
⑻ 免征增值税会计分录怎么写
纳税人对免征的增值税做会计分录的时候,应该直接减免的增值税计入营业外收入,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记“营业外收入”。减免税款属于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计入营业外收入更合适。
⑼ 免税产品着怎么做会计分录
新准则下减免税会计和税务处理分析
对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纳税人需根据具体情况作相应的会计和税务处理,比如,在《企业会计制度》下,企业收到的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应计入“补贴收入”科目,但新《企业会计准则》则规定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目。由此可见,新《企业会计准则》核算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规定有别于《企业会计制度》。那么,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下,企业究竟应该如何核算享受的各类税收优惠?核算方法与原《企业会计制度》又有那些显著区别?
一、按照《企业会计制度》核算的特点
在《企业会计制度》下,对于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应区分所享受优惠的性质、税种及所属期间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以下按税种分别分析如下。
1、增值税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时,应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补贴收入”;如果是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法定减免)的增值税,则应作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记:“补贴收入”的会计处理。
必须注意的是,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增值税,应并入企业当年(税款所属年度)利润总额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对先征后退和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返还或退税款年度的企业利润总额交纳企业所得税。
2、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时,如果属于当年度的减免税,则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营业税金及附加”;如果是属于以前年度的减免税,则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如果是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法定减免)的则不作账务处理。
从上述分析可见,对于减免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管是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还是不作账务处理,最终均是将免征的税款体现为收到退税款或不作帐务处理当年度的利润(即本年利润),但必须注意的是,如果是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则不是增加当年度的利润。
3、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时,如果是属于当年度的减免税,则借记:“银行存款”,贷记:“管理费用”;如果是属于以前年度的减免税,则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如果是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法定减免)的则不作账务处理。
从上述分析可见,不管是计入“管理费用”还是不作账务处理,最终均是将免征的税款体现为收到退税款或不作帐务处理当年度的利润(即本年利润)。但必须注意的是,如果是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则不是增加当年度的利润。
4、所得税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所得税先征后返(政策性减免)的企业,应先按照规定计提和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实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时再冲减收到退税款当期的所得税费用,作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但如果是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法定减免)的则可以不作账务处理,从而直接将税前利润变成税后利润。
不管是冲减收到退税款当期的所得税费用还是不作账务处理,最终均是将减免的所得税体现为增加企业的税后留利。但必须注意的是,如果减免的所得税是有指定用途的政策性减免,则企业应该将减免税额直接记入“资本公积”。
二、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核算的特点
对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会计处理,新《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相比,既有很大的变化和区别,但也有共同之处,以下从三个方面予以说明。
1、最大变化为简化会计处理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的规定,企业按照“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办法收到的税收返还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企业的一种政府补助,此类补助属于补偿企业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与收益相关,所以,应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作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必须注意的是,新《企业会计准则》没有区分具体情形,统一规定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由此可见,对企业享受的“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新《企业会计准则》没有明确区分所享受优惠的性质、税种及所属期间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仅是规定按照收付实现制的原则于收到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必须注意是,新会计准则还规定,按照销售量和补助定额来计算的政府补助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来确认),由此可见,新会计准则对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会计处理进行了简化,这也是新《企业会计准则》区别于《企业会计制度》的最大特点和最大变化。
2、直接减征、免征等情况的会计处理变化不大
税收优惠除“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外,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和增加计税抵扣额及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对于企业享受的这些税收优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的规定,不作为该准则所规范的政府补助的范畴。笔者认为,对于此类税收优惠,除必须按比例计算减征幅度或免征额度、计算增加的计税抵扣额及计算抵免部分的税额而必须进行的会计处理以外,可以比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做计提和交纳相关税款的帐务处理。但必须说明的是,如果是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仍需作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记:“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此处仅是将原《企业会计制度》下运用的“补贴收入”科目改为“营业外收入”科目。
3、计征所得税的规定没有变化
不管是新、老《企业所得税法》,对于企业享受的各种税收优惠,除减免及返还的所得税及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的减免及返还的税款以外,一律都应并入企业当年度(或处理年度)的计税所得额,照章计交企业所得税。所以,不管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还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对于企业享受的各种税收优惠,除减免及返还的所得税及国家规定有指定用途的减免及返还的税款外,均应并入企业计税所得额,作计交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但必须注意的是,对企业享受减免及返还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新《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相比没有变化。对实行先征后返(政策性减免)而收到返还的所得税冲减收到退税款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对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法定减免)的则不作账务处理,即不管是冲减收到退税款当期的所得税费用还是不作账务处理,最终均是将减免的所得税体现为增加企业的税后留利。但如果减免的所得税是有指定用途的政策性减免,则企业应该将减免的所得税额直接记入“资本公积”。
针对此题,根据有关规定,应作出的会计处理为:
借: 商品采购 87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0(100000×13%)
贷:银行存款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