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属于什么
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或由其授权的机构制定的,一般都叫《**法》,比如《会计法》;而《企业会计准则》是由财政部制定的,只能是部门规章,其效力低于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⑵ 什么是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规则和指南。按其使用单位的经营性质,会计准则可分为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
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施行,并逐步扩大实施范围。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实现了新旧转换和平稳实施。在准则实施过程中,提出了一些需要进一步解释和明确的问题,有些章节希望再补充些实例。与此同时,2007年12月6日,内地和香港签署了两地会计准则等效的联合声明,根据两地准则等效磋商和谈判的结果,有些内容需要通过《讲解》的修订进行必要的补充。根据上述情况,以《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原有框架及其内容为基础,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补充和完善,形成了《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
⑶ 《企业会计准则》属于什么
。根据我国《立法法》规定,我国的法律体系通常由四部分组成:一、法律;二、行政法规;三、部门规章;四、规范性文件。其中,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国家主席签署颁布;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常务委员会通过、以国务院总理令公布;部门规章由国务院主管部门以部长令公布;规范性文件由国务院主管部门以部门文件形式印发。
所以,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属于属于会计规章,是财政部金人庆部长签署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属于会计规范性文件,是财政部以财会字文件印发的。
企业会计准则作为法规体系,具有强制性的特点,要求企业必须执行,否则就属于违规行为。
⑷ 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有什么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科目设置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比《企业会计准则》少设了25个一级科目。
3、资产清查的处理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小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生资产的盘盈或盘亏时直接进行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资产负债表中已取消了资产待处理项目,企业在编报前必须将待处理的资产进行处理,因此财产清查还要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
(4)企业会计准则属于什么扩展阅读: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总体特点:
1、简化核算要求:在会计计量方面,要求小企业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在财务报告方面,不要求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满足税收征管信息需求与有助于银行提供信贷相结合:以税务部门和银行作为小企业外部财务报告信息的主要使用者,基于这两者的信息需求确定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减少了职业判断的内容,消除了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大部分差异。
3、和企业会计准则合理分工与有序衔接相结合:对于小企业非经常性发生的、甚至基本不可能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一旦发生,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规定了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满足的条件和基本衔接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架构:
具体准则是在基本准则的指导下,处理会计具体业务标准的规范。其具体内容可分为一般业务准则、特殊行业和特殊业务准则、财务报告准则三大类,一般业务准则是规范普遍适用的一般经济业务的确认、计量要求,如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职工薪酬、所得税等。
特殊行业和特殊业务准则是对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的会计问题做出的处理规范;如生物资产、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原保险合同、合并会计报表等。财务会计报告准则主要规范各类企业通用的报告类准则;如财务报表列报、现金流量表、合并财务报表、中期财务报告、分部报告等。
⑸ 《企业会计准则》属于什么
准则和制度的联系、区别
我们要正确认识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之间的关系,它们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种规范。
两者联系:(1)可统称会计制度。
广义的会计制度包括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还包括会计法律法规。各国的会计环境不同,一些国家只采用会计准则,而有些国家如法国和改革前的我国只采用会计制度,来规范各自的会计工作,形成了各有特色的会计制度。
(2)都是会计标准。
会计标准无非是对各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依据和准绳,只不过有的标准原则一些,有的标准具体一些。但是它们都可以反映各自运用的会计政策。
(3)都属于会计法规。
我国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是由国家财政部门组织制定和发布实施的,因此它们都是同一层次的部门行政法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两者区别:(1)规范的目标不同。
(2)适用的范围不同。
会计准则适用于股份公司的会计处理,而会计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即使在美国也未要求股份公司以外的企业严格执行公认会计原则,我国已经发布的会计准则中,要求所有企业执行的也是少数。
(3)规范的具体内容和可操作性强弱不同。
由于规范的目标不同,决定了各自规范的具体内容不同。会计准则规范的内容主要是对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进行“定性”的规定,例如在准则中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语言:该项收入(或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至于记录到哪个科目,则由会计人员自己去判断。而会计制度规范的内容则具体得多。毫无疑问,准则的可操作性较差,制度的可操作性较强。同时,从准则和制度规定的内容来看,准则是对某一类业务的确认和计量加以规定,而制度是对某一类企业或全部企业的各类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具体规定。
(4)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不同。
由于可操作性程度不同,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而制度对这方面的要求相对较低。
(5)在会计规范体系中的层次不同。
准则和制度是两个不同层次的规范,前者(尤其是会计基本准则或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制约后者。
⑹ 《企业会计准则》是否属于会计行政法规
根据我国《立法法》规定,我国的法律体系通常由四部分组成:一、法律;二、行政法规;三、部门规章;四、规范性文件。其中,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国家主席签署颁布;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常务委员会通过、以国务院总理令公布;部门规章由国务院主管部门以部长令公布;规范性文件由国务院主管部门以部门文件形式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是由财政部为了规范我国的企业会计行为代表国家制定的,财政部行驶的是行政权力,所以可以说是会计行政法规,但是,绝对不是法律,我国有专门的《会计法》,其级别高于《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中详细规定了各种会计行为规范,其本身就是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最典型代表,当然我国还有很多统一会计制度没有在准则中体现出来。也就是说准则只是统一会计制度的一种。
⑺ 企业会计准则属于什么文件
《企业会计准则》属于国家部门规章,基本准则相当于总则,具体准则相当于分则。人民币大写到角的,习惯上也可写“整”或“正”
⑻ 《企业会计准则》是由谁制定的,属于什么会计法律制度
《企业会计准则》由 财政部制定,属于部门规章。
⑼ 《企业会计准则属于》什么 不区分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
根据我国《立法法》规定,我国的法律体系通常由四部分组成:一、法律;二、行政法规;三、部门规章;四、规范性文件。其中,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国家主席签署颁布;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常务委员会通过、以国务院总理令公布;部门规章由国务院主管部门以部长令公布;规范性文件由国务院主管部门以部门文件形式印发。
所以,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属于属于会计规章,是财政部金人庆部长签署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属于会计规范性文件,是财政部以财会字文件印发的。
企业会计准则作为法规体系,具有强制性的特点,要求企业必须执行,否则就属于违规行为
⑽ 会计准则及类型是什么
会计准则,是就经济业务的具体会计处理作出规定,以指导和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
类型:
一、按其所起的作用,可分为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
1、基本准则,是概括组织会计核算工作的基本前提和基本要求,是说明会计核算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依据、主要规则和一般程序。企业会计的账务处理程序、方法等都必须符合基本准则的要求。
基本会计准则还是制定具体准则的主要依据和指导原则。具体准则涉及到会计核算的具体业务,它必须体现基本准则的要求才能保证各具体准则之间的协调性、严密性及科学性。
2、具体会计准则,是按照基本准则的内容要求,针对各种经济业务作出的具体规定。它的特点是操作性强,可以根据其直接组织该项业务的核算。
例如;固定资产会计、投资会计、借款会计的准则等等。根据世界各国的实践经验和中国的实际情况,我国的具体准则可以考虑包括通用业务准则(主要是基本准则的具体化)、特殊业务准则(如物价变动会计准则和破产清算会计准则)、特殊行业会计准则和特殊经营方式会计准则。
二、按其制定主体分,分为法定主义的准则和民间专业团体制订的准则。
会计准则的制订主体有两类:
1、在奉行大陆法系的国家,会计规范一般采用法定主义。即会计事务的处理规则从属于税法,国家制订了一系列具体的会计法规、甚至包括统一的会计科目表,如法国、德国。
2、在奉行普通法的国家,会计准则由民间专业团体制订、并在实践上被税法、证券法所承认,如美国的《公认会计原则》(GAAP),以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国际会计准则》(I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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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制订的最高水平:
会计准则制订的最高水平当属美国的公认会计原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国际会计准则。
前者内容繁多,有200多条款,偏重于具体的规则,后者内容较为简略,偏重于原则的遵守。
前者由于受到全球最大资本市场的管理者-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承认,所以在世界上很有影响。后者由于被欧盟指定为欧洲普遍适用的会计准则,所以也越来越具有影响力。
这两者之间随着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改组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国际会计准则随之改称IFRS-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并吸收了GAAP的制订者-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成员加入,有融合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