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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交接一个单位帐多少年的

发布时间: 2021-08-15 10:16:54

㈠ 会计的记帐凭证一般报存多长时间

1、原始凭证、记帐凭证

保存15年,其中:涉及外来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凭证永久保存。

2、会计帐簿类:

日记帐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存25年。

明细帐、总帐、辅助帐15年,涉及外来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帐簿永久保存。

(1)会计交接一个单位帐多少年的扩展阅读:

在制定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规定其传递时间时,应注意一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以合理的组织会计凭证的传递。

定传递路线。各单位应根据经济业务的特点,结合内部机构和人员分工情况以及满足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的需要,规定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并据此规定会计凭证的份数,使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能够及时的办理各种凭证手续,既符合内部牵制原则,又能加速业务处理过程,提高工作效率。

定传递时间。各单位要根据有关部门和人员办理经济业务的情况,恰当地规定凭证在各环节的停留时间和交接时间。

总之,会计凭证的传递既要能够满足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使传递程序合理有效,同时又要尽量节约传递时间,减少传递的工作量。

㈡ 会计交接有什么规定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第三节 会计工作交接
第二十五条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第二十六条 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第二十七条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二)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三)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四)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第二十九条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一)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帐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帐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二)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三)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帐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四)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三十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第三十一条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注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三十二条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第三十三条 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者单位领导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本规范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单位撤销时,必须留有必要的会计人员,会同有关人员办理清理工作,编制决算。未移交前,不得离职。接收单位和移交日期由主管部门确定。
单位合并、分立的,其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比照上述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㈢ 会计已经离职四年还要对以前的账目负责吗

会计工作交接的移交内容
移交人员必须将其会计工作及所经管的会计档案、资料及其物品等在规定期限内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具体移交事项一般包括:
1、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
2、各类会计印章、文件资料;
3、未使用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票证;
4、现金等其他实物资产;
5、会计软件及密码、数据存储介质(含光盘、微闪盘、移动硬盘等非纸质存储戒指,下同)及相关资料;
6、未了事项和疑难、特殊问题说明;
7、其他需要移交的事项。
第十条
会计工作交接的程序要求
1、移交准备
①已受理的会计事项,还未填制记账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②尚未登记账簿的,应当登记完毕,并在各账户最后一笔余额上加改移交人名章;
③核对银行存款账户余额和银行对账单余额,若不一致,需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就未达账项逐一说明情况;
④核对账目,做到账账、账证、账实(指直接经管实物)相符;
⑤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⑥整理应当移交的各项资料;
⑦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移交的具体事项(移交清册应包括:企业名称,工作交接原因,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姓名、职务,交接基准日,具体移交事项,需说明的问题,移交清册及附件的页数,交接完毕时间等)。
2、具体交接
准备工作完毕后,交接双方应当在监交人的监督下,按移交清册列明的具体事项,由移交人员逐项移交、接替人员逐项核收。具体交接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现金、有价证券应当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出现账实不符的,由移交人员负责限期查清;
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完整无缺。若有短缺、不完整,必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③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的各会计账簿的账簿启用及交接记录规定栏次内签名盖章;
④检查账账、账证、账实(指直接经管实物)是否相符;
⑤进行会计电算化核算的情况下,对会计数据应当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接替人员应当将书面会计资料与数据存储介质内容进行检查核对;
⑥会计机构负责人移交时,还应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和特殊的财务收支及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3、签订移交清册
第十一条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字或盖章。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持一份,存档一份。
第十二条
为保证交接的顺利完成,避免影响正常的会计工作,移交人员未履行完交接工作前,不得离岗,公司人事部门也不为其办理调离或离职手续。
第十三条
接替人员应在年度内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另立新账,以保证会计记录的连续完整。
会计交接注意事项:
第一。交接表要写清楚。看交接表上的内容与事实是否相符。
第二。发票要看仔细。发票本数与事实相符。企业帐要与银行帐相符。现实和实务往来是否相符。保管帐与实务是否相符。要清点仓库。固定资产也要盘点。
第三。有时间的话,单位往来帐要相核对。个人帐要核对。

㈣ 我接手一个单位的账,以前会计的账做得很乱,我怎样纠正

首先应该谨慎交接,交接资料要齐全,所有资料要求交出人签字确认(特别是科目余额表)。以便以后出现问题时划定责任。
1,关于账务差错,不涉税的差错作个整说明即可进行调整,涉税的内容最好先和税务机关沟通后再作调整。
2,资产一定要进行盘点,固定资产盘点如果有盘亏或盘盈需要作盘亏盘盈账务处理。折旧金额可以通过固定资产明细账查到。如果以前折旧计算有错误,建议不要进行追溯调整(因为涉税),在你接手后调整正确即可,以前差额不进行调整。
补充问题:
交接时要求交出人把所有账本,凭证,报表,打印装订签定后交接给你,你不需要他的财务软件数据,你接手后在你的财务软件中重新建账,以其交给你的交接数据为初始数据。

㈤ 老会计只做了两年是只需要交接两年的帐吗

这个你需要把你接受之前的账和你自己做了两年的账都交接给其他人!之前会计没有交接给你的账,但是你手上有的账目报表,也需要一起交接!

㈥ 关于会计交接帐

把交接的原始帐都要做登记。这表明你接的时候帐面数据是多少。如果还有相关公司的资料,那么你就接到什么就列出一个清单。其实交接就是把原来的东西交到你手里多少,把你接到的东西列出清单来。就这样。交接是为了分清责任人,如果以后查出来帐有错就要看错在那,日期是什么时候,如果是前任会计时出的错,那责任就在原来的人;如果是你借到后出的错,责任就在你。交接主要也就是为了这个问题。

㈦ 会计之间的交接,还用交接以前年度的帐吗

需要,收据列明几本就可以了。发票也一样,你的发票领购薄上都有明细的不是吗。你就让她看全不全,如果全,就直接写前年度所有发票存根

㈧ 会计账簿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多少年

会计账簿类保管期限如下:

1)总账 15年(包括日记账)。

2)明细账 15年 。

3)日记账 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为25年)。

4)固定资产卡片 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5)辅助账簿 15年。

(8)会计交接一个单位帐多少年的扩展阅读:

企业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序号档案名称保管期限备注:

一、会计凭证类

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汇总凭证15年其中:涉及外事和"转制"的会计凭证永久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3年

二、会计账簿类

日记账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

明细账15年

总账15年包括日记账

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5年

辅助账簿15年

涉及外事和"转制"的会计账簿永久

三、会计报表类

包括各级主管部门的汇总会计报表

主要财务指标快报3年包括文字分析

月、季度会计报表15年包括文字分析

年度会计报表(决算)永久包括文字分析

四、其他类

会计移交清册15年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15年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25年

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永久

㈨ 财务帐保存多少年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主要会计档案的最低保管期限延长至30年,其他辅助会计资料的最低保管期限延长至10年。

会计档案在很多民事案件中都作为重要证据,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最长为20年,但大部分会计档案的最低保管期限都低于20年。

为便于单位档案的统一管理,并结合会计档案的实际利用需求,将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由原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调整为10年、30年两类,将保管期限为15年、25年的会计档案统一规定保管期限为30年。

(9)会计交接一个单位帐多少年的扩展阅读: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一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

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三年。临时保管期间,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单位会计管理机构在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并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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