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证调转在哪里申请
『壹』 会计证怎么办理调转
持证人员调转登记分两种情况进行办理:(属于长沙市的证在政务中心办理,省里的在省财政厅政务大厅二楼)
(一)在同一财政部门间的调转
“同一财政部门”调转含义是指在同一县、同一市本级、省本级各部门各单位问的调转。此种情况的调转不改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号码。
持证人员在同一财政部门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办理调转登记。《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调出、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两栏盖同一财政部门印章。
(二)在不同财政部门间的调转
“不同财政部门”之间的调转含义是指在省内省本级、市本级、县级三者之间和不同县、不同市之间以及跨省间的调转。
l、省内的调转登记
省内的调转登记,即省内省本级、市本级、县级三者之间和不同县、不同市之间的调转登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均可办理。
持证人员在不同财政部门管辖范围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填写《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时向原注册登记的财政部门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财政部门办理调入手续。
2、跨省的调转登记
(1)省外转入的,由持证人员向调入地的财政部门提供盖有外省省级调转印章的相关调转登记表格及查询联系电话,我省各级财政部门查询核实无误后,按重新申领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程序办理,其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予以收回。持证人员调转登记表格和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受理调转的财政部门留存归档。
(2)省内转出的,由持证人员向我省调出地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如外省需要省级财政部门提供有关证明的,调转人员到省里加盖有关印章。
『贰』 会计证调转手续
我刚办完了调转,告诉你一下啦!
你先在东莞的财政局办理一个会计资料调出手续.
要准备:
1。会计证原件同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你现在在厦门这家单位的工作证明.
4。上网下载一个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或者去财政局拿)那张表分四个部分。如果没有其他的资料变更,填好最上面的基础信息,和下面的调转登记情况这两个部分,就可以了。调出单位 填 东莞市财政局,调入单位 填 厦门财政局。这个表要一式三份。给东莞财政一张,厦门一张,最后你自己留一张。
然后东莞财政收了你那些资料,要在会计证上盖章的,同意调出什么之类的。
下一步你才可以去厦门的财政局办会计资料调入手续。要带的资料同上。
『叁』 怎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证书调转
持证人员工作单位调转后,应当按照《办法》第二十四条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调转手续。其中办理档案调转手续的人员应向原发证单位提供的材料包括:工作调动的有效证明(系指调令、合同、协议等)、继续教育相关证明及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各地调转政策稍有不同,实际调转要求根据各省做好准备,此为全国调转政策。
跨省调出的步骤如下:申请->受理->审核->调转登记->归档工作要求:
1、申请。转出:提供调入单位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辖区内);转入:提供调入单位证明原件、身份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转出地财政部门调转登记表3份。
2、受理(即时)。责任人:业务承办人转出申请人领取《××地区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三份,填表;省外转入申请人领取《××地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2份,信息卡1份,按办证程序办理新证;省内转入申请人依据调转登记表办理调入手续。
3、审核(即时)。责任人:业务承办人、本处负责人业务承办人在转出登记表经办人处签字、编号、留电话号码,加盖审核费用章,在全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调转信息。省内转入业务承办人在调转登记表经办人签字、编号、留电话号码,加盖审核专用章;省外转入业务承办在申请表上编档案序号,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审核专用章,在外省调转登记表上先电话咨询调出地财政部门,表上是否有调出地省级财政从业资格证管理部门公章,业务承办人在调入地一栏签字盖公章,写本处电话号码。收外省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在证书上贴对应档案序号。
4、调转登记。责任人:业务承办人
①省内转出,将调转登记表2份和打印单归还申请人(免费)到调入地办理调转手续,不需换证。
②转出省外,申请人需将调转登记表送省厅会计处盖章后到调入地财政部门办理换证手续。
③省内转入,业务承办人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上作调转登记(免费)。
④省外转入,手续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发新证。5、归档。责任人:业务承办人由业务承办人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外省会计从业资格证整理归档
从省以外地区调入我市的持证人员应在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上传电子信息成功之日起90日内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申请调入时,应持调转手续、准确填写的《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调入登记表》,携带相关证件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调入。
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办理调入手续时,应核对持证人员的相关材料和全国调转平台上的电子信息,确认无误后及时将其导入我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拒绝调入,同时注明退回原因。作出拒绝调入决定的,应当场告知持证人员;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在10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以适当方式通知持证人员。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对拒绝调入人员信息在全国调转平台上作退回处理并注明退回原因。
跨省调入
(一)不符合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规定的。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所列信息与全国调转平台上管理系统电子信息不符的。
(三)自调出之日起超过90日的。
(四)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与调入地已有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重复的。
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现持证人员信息在财政部调转平台、财政专网查询系统、调出地调转记录中不存在的,可认定其所持证书为虚假证书,应予以当场没收其证书并开具相应凭证。
省内调出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往省内其他城市的人员应当由持证人员或委托代理人向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申请时应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核对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登录“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审核其基础信息和继续教育情况持证人员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需在调出地补齐后,方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未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持证人员调转后,须参加调入地当年继续教育。
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记录”页内打印调转记录。
持证人员应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要求的其它手续,于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持证人员的电子信息被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接收或退回前,持证人员申请撤销调转的须向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出撤销调转原因的书面说明。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可依持证人员申请撤销调出或重新办理调出。
变更所需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IC卡
3、变更事项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无变更不需提供)
4、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变更工作单位或不在岗变更为在岗的需提供)
5、《XX市建账单位会计基本信息登记表》(该单位第一位办理者需提供)
调出所需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IC卡
3、调入单位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调出外省市可以不提供)
省直调转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IC卡
3、调入单位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调出外省市可以不提供)
市值调转
请调转的会计人员到各地财政厅或者政务服务中心
请调转的会计人员到现场取表,添表。
地址:各地财政厅或者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为一般工作日(9:00-5:00),特殊除外
『肆』 会计证如何进行调转
持证人员在江苏省内发生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的(含在同一财政部门管辖范围内发生工作单位变更的),应当在90日内,到现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调入手续。调入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身份证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调入登记表》
4.调入后从事会计工作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调入后不从事会计工作的,须提供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信息你可到江苏省财政网 中的会计管理查询相关信息
『伍』 会计证调转手续如何办理
调转说明 持证人员工作单位调转后,应当按照《办法》第二十四条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调转手续。其中办理档案调转手续的人员应向原发证单位提供的材料包括:工作调动的有效证明(系指调令、合同、协议等)、继续教育相关证明及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各地调转政策稍有不同,实际调转要求根据各省做好准备,在此为全国调转政策。 跨省调出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往本省以外地区的人员应当由持证人员或委托代理人向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申请调出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出具填写准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 (二)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供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持证人员未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其调转登记表中予以注明,持证人员调转后,须参加调入地当年继续教育。 持证人员调出材料符合要求的,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打印其基础信息表供持证人员核对确认。持证人员发现基础信息有误或有变更事项的,由本人提供相关证明,经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予以办理更正或变更。 持证人员对其基础信息和调转登记表内容进行确认后,在基础信息表、调转登记表上签字。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调转登记表上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并注明联系电话和时间,并在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记录”页内打印调转记录。 持证人员应持调转登记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要求的其它手续,于办理调出手续之号起90号内,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持证人员的电子信息被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接收或退回前,持证人员申请撤销调转的须向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出撤销调转原因的书面说明,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可依持证人员申请撤销调转。 持证人员因故未能调出的或被退回的,应于退回之号起90日内到原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转核销。如仍需调转的应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跨省调入 从省以外地区调入我市的持证人员应在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上传电子信息成功之日起90日内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申请调入时,应持调转手续、准确填写的《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调入登记表》,携带相关证件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调入。 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办理调入手续时,应核对持证人员的相关材料和全国调转平台上的电子信息,确认无误后及时将其导入我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拒绝调入,同时注明退回原因。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对拒绝调入人员信息在全国调转平台上作退回处理并注明退回原因。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所列信息与全国调转平台上管理系统电子信息不符的。 (二)自调出之日起超过90日的。 省内调出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往省内其他城市的人员应当由持证人员或委托代理人向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申请时应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核对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登录“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审核其基础信息和继续教育情况。 持证人员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需在调出地补齐后,方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未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持证人员调转后,须参加调入地当年继续教育。 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记录”页内打印调转记录。 省内调入 从省内其他城市调入我市的持证人员应在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之日起90日内及时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调入。申请调入时,应持调转手续、准确填写的调入登记表,携带相关证件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调入。 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将登录省调转平台,及时将申请调入我市人员的电子信息导入我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办理调入手续时,应核对持证人员的电子信息和相关材料。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拒绝调入。作出拒绝调入决定的,应当场告知持证人员;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在10个工作日(遇节假号顺延)内以适当方式通知持证人员。 (一)不符合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规定的。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与辽宁省调转平台上管理系统电子信息不符的。 (三)自调出之号起超过90日的。 (四)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与调入地已有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重复的。 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与调入地已有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重复的,应依法到相应行政机关变更身份证号和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后,重新办理调转手续。 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现持证人员信息在辽宁省调转平台、辽宁专网查询系统、调出地调转记录中均不存在的,可认定其所持证书为虚假证书,应予以当场没收其证书并开具相应凭证。
『陆』 会计从业资格证怎样从一个地方转到另一个地方
会计从业资格证从一个地方转到另一个地方分两步:
第一步,会计从业资格证调出原财政部门。
持证人员申请调转时,应填写调转登记表,并向会计从业资格所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出调转申请。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接受申请后,提供持证人员在本地管理系统中的基础信息和继续教育情况供其核对确认。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审核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身份证件、经签字确认的基础信息和继续教育情况等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将其电子信息上传至财政部调转平台,并将上传结果及时告知持证人员。
第二步,到新的财政部门办理调入手续。
持证人员应在电子信息上传成功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身份证件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或工作证明、户籍证明、居住地证明、暂住地证明)向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调入手续。
『柒』 如何办理会计证的调转
是河北的吗,如果是的话就是进入河北会计信息网,里面有个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
进入以后吧你的信息填上,确认以后你的基本信息会出来,然后把下边的调转信息填完整,然后打印出来,拿上你的会计证跟身份证去办理调出,然后拿着那个调出单子去调入地办理调入登记就ok了
『捌』 会计证如何调转
原发证财政部门办理迁出手续,并将所领取的会计档案带到您的迁入地所在区财政局办理;填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且要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会计从业资格证书》;B:学历证书;C:有效身份证;D:新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即可)。
既然是今年拿的,那就办好调转后在包头参加继续教育就可以了.
可以找人代办的,除需要你个人的相关证件外,还需要代办人的的身份证明及委托证明.最好是自己办理.
所以说只要去两地财政局就可以,至于有没有单位没有关系的
『玖』 会计证调转需要些什么手续,怎么办理
1、省内会计从业资格(会计证)档案调转 由本人提出申请,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身份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调转手续,并填写一式三份《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调转专用),然后持《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在30个工作内到新工作单位所在地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2、省外会计从业资格(会计证)档案调转 调转材料同上,但《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必须由调出方省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开具(加盖公章)。为确保万无一失,打电话咨询转出地和转入地财政局的电话咨询下检举外地调入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办理需申报以下材料:1、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注册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加盖调入单位公章,如有主管部门,则还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2、提供与表格中所填写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3、原颁证部门开具的转移证明材料原件;4、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5、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拾』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何办理调转
需要本人的身份证和从业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如不是本人,则代办人要拿身分证及复印件,在调出地的财政局的会计管理科填一张调转表,盖上调出地
财政局的章,再把表带到调入地的财政局,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