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许可使用会计分录怎么做
『壹』 商标注册费会计分录
商标注册费可走到管理费用,借:管理费用。代:现金或银行存款
『贰』 商标注册会计分录怎么做
1、如果商标权认定为无形资产了,会计分录:
借:无形资产--商标权
贷:银行存款等
2、如果商标权没有认定无形资产,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其他
贷:银行存款等
『叁』 请问支付了商标注册费应放什么科目,怎么写分录
一、如果费用较小,计入管理费用,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商标注册费
贷:银行存款/现金
二、如果费用较大,计入无形资产,分录如下: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现金
三、某企业试制成功并申请取得了商标权,在申请商标权的过程中发生商标权注册费10000元,律师费2000元。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无形资产--商标权 12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
(3)商标许可使用会计分录怎么做扩展阅读
注册证明
商标注册证明是为了方便商标注册人使用而出具的书面证明,与《商标注册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的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
办理途径
申请出具商标注册证明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区分局二楼行政办公大厅)。
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
『肆』 我司授权别的公司使用我司商标权,收到的收入应该怎么做会计分录,要缴纳什么税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要缴纳营业税
『伍』 企业收到投入商标权怎么做会计分录
企业收到投入商标权,会计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
贷:实收资本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帐款、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但是,会计上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的理解,即将专利权、商标权等称为无形资产。
『陆』 品牌商标授权费应该如何会会计分录
这个,属于“特许使用权”的范畴,应该计入“无形资产”科目。
借:无形资产 50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0
然后,按其授权的期限对其进行摊销:
借: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
贷:累计摊销
『柒』 转让一项商标使用权,取得收入200000的会计分录
一、转让商标使用权,取得收入的会计分录是:
确认转让时:
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200000
二、无形资产所有权的转让即为出售无形资产,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无形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金"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或"营业外支出-出售无形资产损失"科目。
(7)商标许可使用会计分录怎么做扩展阅读:
无形资产转让的税务处理举例:
在转让过程中,除了按转让合同金额双方计交印花税外,转让方还要按转让金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如果是以无形资产交换其他非货币性资产,则双方都是购销双重身份,印花税要按两份合同计税。
资产转让方除了按转让金额计交营业税外,作为换回的货物,其入帐金额中可能含有消费税,并视存货或固定资产,在价外或价内反映增值税。
对无形资产转让收入,在扣除无形资产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及被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时的无形资产帐面净值后,要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转让之前,应充分考虑在各种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下。企业要纳的税种,以求整体税负最轻、转让净收益最大。
确定何时转销无形资产需要进行判断。我国会计准则规定,当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企业应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
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情形主要包括: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且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该无形资产不再受法律的保护,且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例:三源株式会社2003年5月20日对外转让无形资产,收取价款48万元,无形资产账面摊余价值6万元,不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解答: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转让无形资产应按照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上述业务应纳营业税2.4万元(48×5%)。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企业转让无形资产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转让其所有权,二是转让其使用权,两者的会计处理有所区别。
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仅仅是将部分使用权让渡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出让方仍保留对该项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因而仍拥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
受让方只能取得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而无权转让。在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的情况下,由于转让企业仍拥有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因此,不应注销无形资产的账面摊余价值。
三源株式会社无形资产转让应分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和使用权转让两种情况,分别做会计处理如下:
1.三源株式会社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
借:银行存款480000贷:无形资产60000应交税金24000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396000。
2.三源株式会社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
借:银行存款480000贷:其他业务收入480000借:其他业务支出24000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24000。
『捌』 企业支付的1600元商标许可费会计分录
企业支付的1600元商标许可费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商标许可费1600
贷:银行存款1600
『玖』 请作出出售商标权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借: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商标权
贷: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在“利润”或“利润或亏损”账户核算。在企业的“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需单独列示。属于企业营业外收入的款项应及时入账,不准留作小家当或其他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支。
企业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在“营业外收入”账户下进行,也可在该账户下按各种不同的收入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9)商标许可使用会计分录怎么做扩展阅读:
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有以下三种:
(1)使用原则
使用原则,即使用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商标的使用而自然产生,商标权根据商标使用事实而得以成立。
(2)注册原则
注册原则,即注册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注册事实而成立,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
(3)混合原则
混合原则,即折衷原则,是指在确定商标权的成立时,兼顾使用与注册两种事实,商标权既可因注册而产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
商标权取得的方式分为两种:
(1)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商标权的原始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其产生并非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标权,也不以他的意志为根据。
(2)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传来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
『拾』 收到出租商标权收入会计分录怎么做
出租商标权收入属于出租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收取的租金记入其他业务收入账户。
借:其他业务收入
贷:银行存款
编制格式
第一:应是先借后贷,借贷分行,借方在上,贷方在下;
第二:贷方记账符号、账户、金额都要比借方退后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贷方在右。
会计分录的种类包括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其中简单分录即一借一贷的分录;复合分录则是一借多贷分录、多借一贷以及多借多贷分录。
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经济业务合并在一起,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也可以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10)商标许可使用会计分录怎么做扩展阅读
初学者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涉及的账户,分析经济业务涉及到哪些账户发生变化;
第二:账户的性质,分析涉及的这些账户的性质,即它们各属于什么会计要素,位于会计等式的左边还是右边;
第三:增减变化情况,分析确定这些账户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增减金额是多少;
第四:记账方向,根据账户的性质及其增减变化情况,确定分别记入账户的借方或贷方;
第五:根据会计分录的格式要求,编制完整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