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月发工资要怎么跟会计说
1. 关于计提工资,发工资的会计分录
应付工资=实发工资+个税+个人社保=27000+1000+2000=30000
分录:
借:成本费用科目 3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30000
二、计提单位负担的社保
借:成本费用科目 3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3000
三、代扣个税、社保费用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3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2000
贷:应付税费-个人所得税 1000
四、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7000
贷:银行存款 27000
五、代缴个税、社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5000(个人的与单位支付的一起交给社保局)
借:应付税费-个人所得税 1000
贷:银行存款
(1)到月发工资要怎么跟会计说扩展阅读:
工资费用工资费用指税务人员按照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来发工资的情况。要企业列出人员的工资表,缴个人所得税等。
分配原则
(1)分清应计入产品成本的费用与不应计入产品成本的费用。工资费用一般都应计入产品成本,但医务、福利人员的工资则应由福利费开支,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应由管理费开支,专设销售机构人员的工资应由销售费负担。
(2)分清直接计入成本的工资费用与间接计入相应的产品成本。而生产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应先按不同的车间进行归集,计入制造费用,然后与其他制造费用汇总以后分配计入产品成本。
计提科目
要视具体的企业性质:
一、生产型企业
生产工人的工资一般计入“产成品”,随产品销售转入“主营业务成本”
管理人员工资计入“管理费用”月未转入“本年利润”
二、非生产型企业
工资计入“管理费用”月未转入“本年利润”
扩展文件;《会计资料大全》
2. 请问企业发放上个月工资,预提下月工资,如何做会计处理
上个月计提工资数和这个月实际的应发工资不一样的账务处理有:1、上个月的工资多计提了,需要冲回多计提的部分:上个月计提时: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冲回多计提的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管理费用-工资2、实际应发工资比计提的工资数大,需要补回少计提的部分: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
3. 公司都三个多月没发工资了,快到年底了,我又是会计,怎么委婉的跟老板要工资呢
就跟老板说啊 同事们都在问工资的事情, 3个多月没发了,要不先发一个月的,稳定下人心。其余年后再发。
4. 会计发放工资,次月初拿到工资表,该怎么计提工资,还计提吗
这种情况 不必计提。
所谓计提工资,为的是 体现 权责发生制原则。也就是 当 承担某项费用 的会计期间 与 支付该费用 的会计期间 不同 时,才需要 计提该费用。
反之,当 承担费用的会计期间 与 支付费用的会计期间 一致时, 计提 就没有任何必要了。
不要为了 计提 而 计提。“计提”不是“因”。
应该说 “权责发生制原则”是“因”,而 “计提”是 “果”。
5. 一般企业这个月的工资都要到下个月中旬才发,请问会计上应如何处理原始凭证是什么
楼上说法不对,这种情况不适用预提费用科目,应该使用应付工资科目。
首先,本月的工资在本月计提,如果没有计算出来,可以按照上月水平预估,
借 费用类科目/生产成本
贷 应付工资
下个月计算出工资之后,红字冲销预估凭证,同时按上面的分录做一份正确的凭证。
发放工资的时候
借 应付工资
贷 现金/银行存款等
6. 财务算工资把我的落下了,说下个月补发,怎么才能让财务这个月发
错发、漏发工资册属于财务工作失误,当然是越少人知道越好,他这么告诉你,下个月一起发也是想隐藏这件事情。
你可以去财务面前哭哭穷和他好好,说争取这个月拿到钱,不然直接告诉领导。
7. 请教:我们公司都是次月发放上月的工资,但是会计说12月份的工资不能跨年度发,必须当月发,是这样吗
本年12月份预提在明年发放的工资,本年这笔工资在本年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允许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即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在明年发放的工资,虽于本年年12月份预提,但按权责发生制原则,不作为本年的费用,所以不能在本年年度税前扣除。
8. 一般财务是怎么发工资的
所以员工都在同一个银行开户
让后把名单和账号写好,还有金额
钱存到公司的户头,要银行往所有员工账上转就可以了
很容易的
9. 当月预提工资,,发放上月工资,会计分录要怎么做
我觉得可以这样记录:(格式如下)
借: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管理/财务/销售/生产)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管理/财务/销售/生产)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