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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工资会计分录怎么写

发布时间: 2021-08-15 20:13:29

A. 工伤费大家怎样做会计分录

工伤费按一般常规应列入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因为企业在交纳养老保险费用时,其中包括了工伤保险费在内,也就是说,企业在交纳养老保险费的同时也一并交纳了工伤保险费,所以应该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企业交纳的养老保险费,其费用是直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缴纳,而不是向保险公司缴纳。
缴纳时,
借:管理费用一劳保费、工伤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劳保局赔付时,
借:银行存款
贷:管理费用一劳保费、工伤费

B. 职工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会计分录怎么

一、会计分录
首先要区别补助来源,一般来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出。根据需计提人员的工作性质和来源作如下分录:
(一)由社保出
收到时: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借: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二)由企业出
计提时:借: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入职工对应的相关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二、伤残就业补助金定义及计算
(一)含义: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二)公式: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基数×月数
赔偿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各伤残等级补贴分类
(一)一级至四级
不享受。
因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要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工岗位,享受伤残津贴,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二)五级至六级:
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
条件之一:①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②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③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二款(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三)七级至十级:
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条件之一: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②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③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④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有关规定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含5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5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C. 工伤账务处理(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可不可以进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不可以。这样处理不符合会计准则,员工还要交个人所得税

D. 工伤员工生活补贴怎样做会计分录

工伤的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是维持不变的,没有生活补贴一说。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专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原工资含义:
(一)、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属其原工资标准;
(二)、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三)、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E. 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做会计分录

一、会计分录
首先要区别补助来源,一般来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出。根据需计提人员的工作性质和来源作如下分录:
(一)由社保出
收到时: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借: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二)由企业出
计提时:借: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入职工对应的相关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二、伤残就业补助金定义及计算
(一)含义: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二)公式: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基数×月数
赔偿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各伤残等级补贴分类
(一)一级至四级
不享受。
因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要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工岗位,享受伤残津贴,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二)五级至六级:
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
条件之一:①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②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③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二款(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三)七级至十级:
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条件之一: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②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③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④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有关规定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含5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5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F. 工伤医疗费会计分录

一、如果单位为职工上保险了,帐务处理如下:

1、发生工伤事故后,向职工垫付医药费: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保险公司或社保赔付公司垫付的药费时(如果全额赔付)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3、如果不是全额赔付

借:银行存款

借:管理费用或应付福利费(公司负担部分)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二、如果你单位没上保险,全额报销工人的药费时

借:管理费用(或应付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6)工伤工资会计分录怎么写扩展阅读:

1、《劳动保险条例》(1953年政务院修正公布)第十二条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

该条例作为我国第一部保险条例,确立一个基本原则,就是职工不承担任何医疗费。目前该条例并未明文宣告失效。

3、《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1月1日施行)第二十九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该条例只规定了所需要费用符合目录的,从工伤基金支付,但没有规定不符合目录的,由谁承担。所以可以认定这是工伤保险条例的一个法律漏洞。但绝不能因为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文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所以认定职工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因为前文已述,1953年劳动保险条例尚未完全失效。

G. 工资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工资分录
1、计提时:
借:生产成本(生产车间生产工人薪酬)
制造费用(生产车间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费用(行政人员薪酬)
销售费用(销售人员薪酬)
研发支出(从事研发活动人员薪酬)
在建工程等(从事工程建设人员薪酬)
合同履约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2、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福利。

H. 请问收社保的员工工伤赔偿款怎么做会计分录

1、这要根据保险的类型进行分情况:只要是社保范围内的都要计提;若为商业保险(特殊行业除外)则不用计提,直接计入费用中,因为商业保险是不能税前抵扣的。
分录 :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
贷:应付职工薪酬-劳动保险费-工伤保险
缴纳:借:应付职工薪酬-劳动保险费 --工伤保险
贷:银行存款
2、会计分录是指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指明应借、应贷账户的方向、账户名称及其金额的一种会计分录。 简称分录。 会计分录是由应借应贷方向、对应账户(科目)名称及应记金额三要素构成。 按照所涉及账户的多少,分为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 简单会计分录指只涉及一个账户借方和另一个账户贷方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 复合会计分录指由两个以上(不含两个)对应账户所组成的会计分录,即一借多贷、一贷多借或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I. 工伤赔款,如何做会计分录

工伤赔款分录如下:

支付时:

借:其它应收款--保险公司

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收到保险公司赔偿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9)工伤工资会计分录怎么写扩展阅读: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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