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工资会计怎么核算
Ⅰ 非全日制用工工资如何做会计分录
可以做人工费处理。也可以做费用处理。
工资处理时,可以与员工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无需缴纳社会保险,是以兼职方式的用式方式。
Ⅱ 如何计算非全日制用工工资
按约定计算,但计酬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Ⅲ 做会计应该如何计算工资
做会计计算工资方法:
1.计时工资的计算
计时工资是按考勤记录登记的职工出勤、缺勤天数和每人的工资标准进行计算的。一般有月薪制和日薪制两种方式。在月薪制下,不论各月日历天数多少,只要职工出满勤,即可得到相同的标准工资,若遇有缺勤,缺勤工资应从标准工资中扣除。
计算公式如下:
应付计时工资=标准工资-缺勤应扣工资
缺勤应扣工资=事假和旷工天数×日工资率+病假天数×日工资率×扣款百分比
日工资率是职工每日应得平均工资,一般有两种计算方法:
按全年平均每月日历天数30天计算:日工资率=标准工资/30
2.计件工资的计算
计件工资是按产量记录和计件单价进行计算的。产量包括合格品的数量和料废品数量,料废品是因加工材料的缺陷而导致的废品。
计件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付计件工资=(合格品数量+料废品数量)×计件单价
计件工资按计件对象不同分为个人计件工资和集体计件工资,集体计件工资以班组为计件对象,按上述方法计算出的计件工资为小组集体应得工资总额,集体计件工资还应在小组组员之间分配,计算出个人应得工资。
3.加班加点工资、经常性奖金、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及特殊情况下工资的计算
加班加点工资应按加班时间、工资率及有关规定计算;
奖金按企业的奖励条件和奖励标准计算;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应严格遵守国家的规定计算。
Ⅳ 临时用工工资要怎么做会计处理,记帐
临时用工工资按工资或者报销的费用来做会计处理,记帐;
一、用人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一般都会让劳动者在工资条上签字确认;
二、工资应当以货币的形式发放给劳动者本人;
Ⅳ 对于非全日制的员工没有缴纳社保,怎么入账它的工资能入工资表做费用可以直接入劳务费么
只能进劳务费进行做账,企业同时每月申报税款时按雇工的劳务费总额减去800元后按20%代扣个税。做账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劳务费
贷:其他应付款或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没有缴纳五险的临时雇工,属于支付劳动报酬,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1、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
2、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 税率为20% 。
例如:A销售人员当月提成1800元,要交(1800-800)*20% = 200 元个税; 当月提成5000元,则要交5000*(1-20%)*20% = 800 元个税。
3、单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4、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不超过5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30%-2000。
5、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40%-7000。
(5)非全日制用工工资会计怎么核算扩展阅读:
根据会计制度、税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企业支付的劳务费支出,不构成工资总额,应当计入“管理费用——劳务费”科目,并不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不交纳各项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
在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时,劳务费应当在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劳务费扣除标准(注意,不是工资标准,如计税工资标准等)内,据实扣除。
Ⅵ 非全日制用工发工资,要记录哪些科目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具体可以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劳动保障部备案。
Ⅶ 关于临时工工资会计处理
支付临时工工资的时候,需要有人力资源部出具的加盖部门公章的工资表格,然后,会计根据工资表上人员归属部门做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
制造费用
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发放工资的时候: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等
个人所得税可以待月末,和本月其余工资合并计算后,一并代扣代缴。
(7)非全日制用工工资会计怎么核算扩展阅读
支付给临时工的工资:
2008年修订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工资性支出做出了这样的规定:企业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应作为工资薪金,准予在税前扣除.这里提到"受雇员工"的劳动报酬也应作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受雇员工"是指企业与员工之间存在雇佣关系.
"雇佣关系"则是指受雇人利用雇佣人提供的条件,在雇佣人的指导下,以自身的技能佣人提供劳动,并由雇佣人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关系.雇佣法律关系是雇佣人与雇工之间依口头或书面的雇佣合同而形成的法律关系,不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为前提雇佣关系属民法范畴,劳动合同关系属劳动法范畴.
劳动法对同工同酬相关法条规定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Ⅷ 非全日制用工的薪酬是如何计算的
现实困惑
陈某是小时工,工作内容是按照雇佣人的要求,从事清洁工作。因此,陈某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每天都不一样,薪金按照一月一结算是不可能的,那么可以按照小时来计算吗?
律师答疑
陈某属于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工资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但也不排除其他合理的计算方式。尽管是按小时计酬,但是每小时的酬金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法理荟萃
非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Ⅸ 非全日制用工加班工资该怎么计算
非全日制工作是一种弹性工作制度,也被称为小时工。指的是在《劳动法》规定的全日制用工形式以外,劳动者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以小时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履行相应权利义务的用工形式。它不同于提供家政服务的“钟点工”、“小时工”,同劳务工也是两个概念。 华律网律师解答:只能按时计算。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超出八小时以外的1.5倍(非双休日),双休日的按2倍计算,节假日三倍 相关法律知识: 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