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制度福利费怎么用
Ⅰ 行政单位新会计制度福利费应如何入账
如果单位执行了新会计准则,福利费不用提取了,企业发生的福利费支出,记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
(1)支出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库存现金
(2)月末分配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Ⅱ 如用新会计制度“应付福利费”贷方余额怎么处理
满意答案没有味道的风9级2009-11-09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和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2006)的有关规定,对职工福利费的提取取消了原制度按工资总额14%的规定,对于“应付福利费”,明确指出属于职工薪酬的范围,除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福利性费用,由企业自主决定提取福利费或是据实列支。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先提取后使用的方法,但提取比例由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年末,如果当年提取的福利费大于支用数的,应予冲回,反之应当补提,同时修订次年度福利费的提取比例;也可以按福利费实际发生额据实列支,直接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中,与税法规定不一致时,应作纳税调整,对于企业原有的福利费余额,无需进行调整,可继续使用,在首次执行日后的第一会计期间,发生的福利费支出先将以前年度结余的应付福利费进行抵扣,直至账户余额清零。可见,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后的《财务通则》,赋予了企业更大的自主权。这意味着将对企业财务状况中的流动负债、存货成本和经营成果中的期间费用等产生一定的影响。 在会计处理上,取消了原来的“应付福利费”一级科目,增设“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核算职工福利费。发生的福利费按照计算对象列入相关成本、费用科目。
Ⅲ 新会计制度福利费的问题。
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企[2007]48号
一、关于职工福利费财务制度改革的衔接问题
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实施后,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07年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截至2006年12月31日,应付福利费账面余额(不含外商投资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余额)区别以下情况处理,上市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余额为赤字的,转入200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由此造成年初未分配利润出现负数的,依次以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弥补,仍不足弥补的,以2007年及以后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弥补。
(二)余额为结余的,继续按照原有规定使用,待结余使用完毕后,再按照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执行。如果企业实行公司制改建或者产权转让,则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企[2005]12号)转增资本公积。
注意:纳税申报是否计提福利费要等新所得税法的实施细则的规定,会计处理则不能计提了。会计作帐要按财政部规定,填写纳税申报表表才按税法的规定。有差异要在做申报表时进行纳税调整(纳税调整是只调整纳税申报表的数字,不能做会计帐务处理,会计处理一律按财政部规定来)。
对于冲完余额后,发生的福利支出,不一定是计入管理费用了,属于工资范畴的应和工资一起处理。因为按新会计准则,福利支出已经属于工资范畴了。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我还是建议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
Ⅳ 请问新会计制度提取的应付福利费怎么核算,入哪个会计科目
要按照用途来借记相关的费用科目,若是管理部门的福利费,就借记入管理费用,若是工程部门发生就借记入开发间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