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計入哪個會計科目
Ⅰ 社保費計入什麼科目
不同時間段計入的科目不同,主要涉及以下科目:
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費、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
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銷售)費用--社會保險(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單位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個人部分)
庫存現金(實發數)
(1)醫保計入哪個會計科目擴展閱讀:會計科目表
會計科目表,是指按照經濟業務的內容和經濟管理的要求,對會計要素的具體內容進行分類核算的會計科目所構成的集合。
會計科目按其所提供信息的詳細程度及其統馭關系不同,又分為總分類科目和明細分類科目。
總分類科目是對會計要素具體內容進行總括分類,提供總括信息的會計科目,如「應收賬款」、「原材料」等科目。
明細分類科目是對總分類科目作進一步分類、提供更詳細更具體會計信息科目,如「應收賬款」科目按債務人名稱設置明細科目,反映應收賬款具體對象。
新會計准則會計科目表
一、資產類
1 1001庫存現金
2 1002銀行存款
3 1003存放中央銀行款項(銀行專用 新增)
4 1011 存放同業 銀行專用 新增 5 1012 其他貨幣資金 4 1101 短期投資(分拆)
5 1102短期投資跌價准備(更名)
6 1021 結算備付金(證券專用 新增)
7 1031 存出保證金(金融共用 新增)
8 1101 交易性金融資產 (新增)
9 1111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10 1121應收票據
11 1122應收賬款
12 1123預付賬款
13 1131 應收股利
14 1132 應收利息
15 1201 應收代位追償款(保險專用 新增)
16 1211應收分保賬款(保險專用 新增)
17 1212 應收分保合同准備金
18 1221 其他應收款
19 1231 壞賬准備1261委託代銷商品13 1161 應收補貼款
20 1301 貼現資產(銀行專用 新增)
21 1302拆出資金(新增)
22 1303 貸款(銀行和保險共用 新增)
23 1304貸款損失准備(銀行和保險共用 新增)
24 1311代理兌付證券(銀行和證券共用 新增)
25 1321代理業務資產(新增)
26 1401 材料采購(更名)
27 1402 在途物資(新增)
28 1403原材料
29 1404 材料成本差異
30 1405庫存商品
31 1406 發出商品(新增)
32 1407商品進銷差價
33 1408委託加工物資
34 1411 周轉材料(新增) 1412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
35 1421消耗性生物資產
36 1431 貴金屬
37 1441抵債資產(金融共用 新增)
38 1451 損余物資(保險專用 新增)
39 1461融資租賃資產(租賃專用 新增)
40 1471 存貨跌價准備
41 1501 持有至到期投資(新增)
42 1502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新增)
43 150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新增)
44 1511長期股權投資29 1402長期債權投資(更名)
45 1512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
46 1521投資性房地產(新增)
47 1531 長期應收款(新增)
48 1532 未實現融資收益(新增)
49 1541存出資本保證金(新增)
50 1601固定資產
51 1602累計折舊
52 1603 固定資產減值准備
53 1604 在建工程
54 1605 工程物資
55 1606固定資產清理
56 1611 未擔保余值(租賃專用 新增)
57 1621生產性生物資產(農業專用 新增)
58 1622 生產性生物資產累計折舊(農業專用 新增)
59 1623公益性生物資產(農業專用 新增)
60 1631油氣資產(石油天然氣開采專用 新增)
61 1632累計折耗(石油天然氣開采專用 新增)
62 1701無形資產
63 1702累計攤銷(新增)
64 1703無形資產減值准備
65 1711 商譽(新增) 41 1815未確認融資費用(變更類別)
66 1801 長期待攤費用
67 1811 遞延所得稅資產(新增)
68 1821獨立賬戶資產(保險專用 新增)
69 1901待處理財產損溢
二、負債類
70 2001短期借款
71 2002 存入保證金 (金融共用 新增)
72 2003拆入資金(金融共用 新增)
73 2004 向中央銀行借款(銀行專用 新增)
74 2011 吸收存款(銀行專用 新增)
75 2012 同業存放(銀行專用 新增)
76 2021 貼現負債(銀行專用 新增)
77 2101交易性金融負債(新增)
78 2111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金(融共用 新增)
79 2201應付票據
80 2202應付賬款
81 2203預收賬款
82 2211應付職工薪酬50 2153應付福利費(合並)
83 2221應交稅費(合並) 53 2176其他應交款(合並)
84 2231應付利息(新增)
85 2232應付股利
86 2241其他應付款
87 2251 應付保單紅利(保險專用 新增)
88 2261應付分保賬款(保險專用 新增)
89 2311代理買賣證券款(證券專用 新增)
90 2312代理承銷證券款(證券和銀行共用 新增)
91 2313 代理兌付證券款(證券和銀行共用 新增)
92 2314代理業務負債(新增)
93 2401遞延收益(新增)
94 2501長期借款
95 2502應付債券
96 2601未到期責任准備金(保險專用 新增)
97 2602保險責任准備金(保險專用 新增)
98 2611 保戶儲金(保險專用 新增)
99 2621 獨立賬戶負債(保險專用 新增)
100 2701長期應付款
101 2702 未確認融資費用 (變更類別)
102 2711 專項應付款
103 2801 預計負債
104 2901 遞延所得稅負債(更名)
三、共同類
105 3001清算資金往來(銀行專用 新增)
106 3002 貨幣兌換 (金融共用 新增)
107 3101 衍生工具 (新增)
108 3201 套期工具(新增)
109 3202 被套期項目(新增)
四、所有者權益類
110 4001實收資本
111 4002資本公積
112 4101盈餘公積
113 一般風險准備(金融共用 新增)
114 4103本年利潤
115 4104利潤分配
116 4201 庫存股(新增)
五、成本類
117 5001生產成本
118 5101製造費用
119 5201勞務成本
120 5301 研發支出(新增)
121 5401 工程施工 (建造承包商專用 新增)
122 5402 工程結算 (建造承包商專用 新增)
123 5403機械作業(建造承包商專用 新增)
六、損益類
124 6001主營業務收入
125 6011 利息收入(金融共用 新增)
126 6021 手續費及傭金收入(金融共用 新增)
127 6031 保費收入(保險專用 新增)
128 6041租賃收入(租賃專用 新增)
129 6051 其他業務收入
130 6061 匯兌損益 (金融專用 新增)
131 6101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新增)
132 6111投資收益
133 6201攤回保險責任准備金(保險專用 新增)
134 6202 攤回賠付支出(保險專用 新增)
135 6203攤回分保費用(保險專用 新增)
136 6301營業外收入
137 6401主營業務成本
138 6402 其他業務支出
139 6403營業稅金及附加
140 6411 利息支出(金融共用 新增)
141 6421手續費及傭金支出(金融共用 新增)
142 6501 提取未到期責任准備金(保險專用 新增)
143 6502 提取保險責任准備金(保險專用 新增)
144 6511 賠付支出(保險專用 新增)
145 6521保戶紅利支出(保險專用 新增)
146 6531退保金(保險專用 新增)
147 6541 分出保費(保險專用 新增)
148 6542 分保費用 (保險專用 新增)
149 6601銷售費用(更名)
150 6602管理費用
151 6603財務費用
152 6604勘探費用(新增)
153 6701 資產減值損失 (新增)
154 6711營業外支出
155 6801 所得稅費用(更名)
156 6901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Ⅱ 社會醫療保險和社會保險屬於什麼會計科目
社會醫療保險和社會保險屬於什麼會計科目
社會醫療保險和社會保險一般統一做到"管理費用-社保基金」中
根據新會計准則的規定,支付時先在「應付職工薪酬—保險費」科目下核算。
借:應付職工薪酬—保險費
貸:銀行存款。
然後根據有關人員的服務性質,分別計入: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製造費用等科目。
Ⅲ 醫保會計科目
OK
Ⅳ 支付職工醫療保險基金計入什麼科目
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應付職工薪酬的主要賬務處理
......
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待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對發生的職工薪酬分別進行處理,借記「生產成本」、「製造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勞務成本」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
另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和標准內,准予在所得稅前扣除。
納稅人為其投資者或雇員個人向商業保險機構投保的人壽保險或財產保險,以及在基本保障以外為雇員投保的補充保險,不得在所得稅前扣除。
Ⅳ 基本醫療保險應入哪個會計科目里
計提時:借:管理費用_福利費
貸:應付福利費
交納時:借:應付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Ⅵ 醫保和社保屬於什麼會計科目
社會醫療保險和社會保險屬於什麼會計科目
社會醫療保險和社會保險一般統一做到"管理費用-社保基金」中
根據新會計准則的規定,支付時先在「應付職工薪酬—保險費」科目下核算。
借:應付職工薪酬—保險費
貸:銀行存款。
然後根據有關人員的服務性質,分別計入: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製造費用等科目。
1、計提個人負擔金額時: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醫保(個人負擔金額)
2、繳納時:
借:管理費用--醫保(單位負擔金額)
其他應付款--醫保(個人負擔金額)
貸:銀行存款
(7)醫保計入哪個會計科目擴展閱讀
在登記賬戶前,通過記賬憑證編制會計分錄,能夠清楚地反映經濟業務的歸類情況,有利於保證賬戶記錄的正確和便於事後檢查。每項會計分錄主要包括記賬符號,有關賬戶名稱、摘要和金額。會計分錄分為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
簡單分錄也稱「單項分錄」。以一個帳戶的借方和另一個賬戶的貸方相對應的會計分錄。復合分錄亦稱「多項分錄」。是指以一個賬戶的借方與幾個賬戶的貸方,或者以一個賬戶的貸方與幾個賬戶的借方相對應的會計分錄。
Ⅷ 職工醫療保險費屬於哪個會計科目
屬於國家規定的五金之一職工醫療保險在管理費用科目內。
Ⅸ 醫療保險在會計核算中走什麼科目
一、老、醫療、失業一般統稱這社保金,分為個人交納部分和企業交納部分,因此對於這兩部分的處理是不同的。
個人部分,應計入「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企業部分則計入「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
1、提取時:
借: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 (企業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 (個人部分)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基金
2、交納時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基金
貸:銀行存款
3、從工人工資中收回個人部分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
關於社會靈活就業人員,先判斷該員工是不是公司的正式職工,如果是,計入「應付福利費」,如果不是,一般不能報銷,如果報銷了,要計入他的工資總額,並按「勞務報酬」計交個人所得稅。
二、福利費包括了:職工醫療衛生費用、職工困難補助和其他福利費以及應付的醫務、福利人員工資提取福利費時,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支付的福利費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或「銀行存款」科目。
(9)醫保計入哪個會計科目擴展閱讀:
企業應設置「其他應付款」賬戶進行核算。該賬戶,屬於負債類賬戶,貸方登記發生的各種應付、暫收款項,借方登記償還或轉銷的各種應付暫收款項,月末,余額在貸方,表示企業應付、暫收的結存現金。本賬戶應按應付、暫收款項的類別設置明細賬戶。
會計處理
企業發生各種應付、暫收或退回有關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管理費用」等賬戶,貸記「其他應付款」賬戶;支付有關款項時,借記「其他應付款」賬戶,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採用售後回購方式融入資金的,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回購價格與原銷售價格之間的差額,應在售後回購期間內按期計提利息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按照合同約定購回該項商品等時,應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