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會計哪些科目變了
⑴ 2018年初級會計職稱考幾科考試內容會怎麼變
初級會計職稱2018年的報考公告很快就要公布了,很大一部分准備報考初級會計職稱的人對這張證書了解比較少,甚至還不清楚考試需要考幾科?會計從業取消之後,初級會計考試內容要怎麼變化?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難度
在會計從業取消之前,初級會計職稱算是一張補充會計知識的證書,比之會計從業要稍微難一些。但目前會計從業取消,初級的地位提高,雖然它兼顧了會計從業的門檻作用,也積極發揮了初級的實操作用。在此之前已經有很多業內專家預測,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科目會加入從業的內容。如此一來,考試內容增加,兩個科目內容重新調整,那麼考試難度自然而然會加大。
初級會計職稱考幾科?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科目為兩科:《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要求考生在一年之內通過兩科,並達到規定的合格標准,方能提交材料申領證書。
初級會計職稱兩個科目的特點:《初級會計實務》的考試內容主要是對考生會計核算基本業務的處理能力,以及一些涉及到各類資產的賬務處理的考查,大家需要重點關注實資產、收入、財務報告這幾部分的內容,是重中之重。《經濟法基礎》的內容主要測試考生對會計核算相關的基本法規的掌握程度,尤其是會計工作中的涉及的經濟法、稅法等內容。
初級會計職稱內容變化
因為會計從業考試取消,且會計行業將不再設准入門檻,在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科目不變的情況下,初級會計職稱的考試教材將勢必將加入部分會計從業基礎知識,高頓財經會計職稱考試研究中心的專家預測兩科的主要變化:
《初級會計實務》這一科目可能會加入從業的會計基礎知識,包括概念性內容、會計要素、會計等式以及會計科目、賬戶;而一些基本的記賬法,比如,會計記賬方法、借貸記賬法等也極有可能納入考試范圍。再者就是會計電算化,這部分內容應該不會太多,但是都是與我們財務工作軟體相關的內容。
《經濟法基礎》預計變化內容不大,《財經法規與職業道德》增加到考試中的概率比較大。大體上預測會添加兩部門內容。第一部分:會計法律制度;第二部分:職業道德,這部分內。
如此說來,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的難度增加,雖然考試科目不會有什麼的變化,但是考試的內容及有可能增加新的內容。初級會計職稱考試2018年可能出現的變化內容大概就是這些。想要知己知彼,大家現在就要開始備考,不管內容怎麼變,學習基礎知識都是必須的。
⑵ 會計新准則中有那些科目變更了
科目設置就不說了,上面都有說,那我就說說企業所得稅吧
從今年2008年1月1日起企業所得稅變為如下:
(可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文件)
一、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按20%計算企業所得稅:(三個條件必須同時符合條件,如有一個不符合就不是小型微利企業)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二、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按25%計算企業所得稅
三、總、分機構如不在同一個縣、市要分別在當地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除特別規定行業外不用當地季度跟以前一樣匯總清繳。
總機構應按照以前年度(1-6月份按上上年度,7-12月份按上年度)分支機構的經營收入、職工工資和資產總額三個因素計算各分支機構應分攤所得稅款的比例,三因素的權重依次為0.35、0.35、0.30。計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機構分攤比例=0.35×(該分支機構營業收入/各分支機構營業收入之和)+0.35×(該分支機構工資總額/各分支機構工資總額之和)+0.30×(該分支機構資產總額/各分支機構資產總額之和),具體政策如下:
關於企業所得稅季度預繳申報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從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各納稅人從第一季度起應按新稅法規定進行納稅申報,現將有關申報問題明確如下:
一、從第一季度起,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等報表的通知》(國稅函[2008]44號)規定,啟用新的納稅申報表。
二、納稅人應按會計核算的利潤總額計算當期應納所得稅額,在預繳申報時不須進行納稅調增和納稅調減, 在年度納稅申報時進行納稅調增和納稅調減。
三、納稅人用本年度所得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應在年度納稅申報時進行彌補,在預繳申報時不能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四、從事房地產開發的企業,預售收入按填表說明要求填寫,即按本期取得的預售收入計算出的預計利潤,填寫在第4行「利潤總額」中。從事房地產開發的外資企業,在總局未有規定前,利潤率暫按原規定執行。
五、對實行據實預繳的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納稅人(上年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的),在預繳申報時暫減按20%稅率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填制'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時,按25%稅率計算應納所得稅額,第4行'利潤總額'與5%的乘積,暫填入第7行'減免所得稅額'內。企業上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本年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時該企業不得按照此規定執行。
納稅年度終了後根據企業當年有關指標進行認定,並按照適用稅率匯算清繳。
六、對實行核定徵收的納稅人,如果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本年在預繳申報時暫減按20%稅率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年度終了後根據企業當年有關指標進行認定,並按照適用稅率匯算清繳)。納稅人填制'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B類)'時,按25%稅率計算應納所得稅額,將減征的5%所得稅額在第13行'減免所得稅額'欄填報。
七、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1)、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2)、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從業人員按企業全年平均從業人數計算。從業人數是納稅年度內,與企業形成勞動關系的平均或者相對固定的職工人數。用工單位從業人數中應包含勞務派遣單位長期派遣到用工單位的勞動者。
資產總額按企業年初和年末的資產總額平均計算。
企業實際經營涉及多個行業的一律按其他企業的小型微利企業標准執行。
八、2008年1月1日之前已經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在按照新稅法有關規定重新認定之前,暫按25%的稅率預繳企業所得稅。
如果享受新稅法中其他優惠政策和國務院規定的過渡優惠政策,按有關規定執行。
九、總分支機構預繳申報
(一)總機構在我市跨大連區域外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營業機構、場所的納稅人,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8]28號)文件規定,屬匯總納稅企業。對於匯總納稅企業,一季度申報時總機構應在4月7日前將依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8]28號)文件要求計算確定的各分支機構一季度應分攤稅款的比例,填入《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分配表》,報送主管稅務機關綜合業務部門,經稅務機關核實後將《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分配表》下發到各分支機構。總機構在季度申報時填報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表中第1行至第9行,第18行至第20行。
《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分配表》中的總機構收入總額、工資總額、資產總額填報各分支機構的收入總額、工資總額、資產總額的合計數。
稅款分攤方法計算公式
總機構應按照以前年度(1-6月份按上上年度,7-12月份按上年度)分支機構的經營收入、職工工資和資產總額三個因素計算各分支機構應分攤所得稅款的比例,三因素的權重依次為0.35、0.35、0.30。計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機構分攤比例=0.35×(該分支機構營業收入/各分支機構營業收入之和)+0.35×(該分支機構工資總額/各分支機構工資總額之和)+0.30×(該分支機構資產總額/各分支機構資產總額之和)
以上公式中分支機構僅指需要就地預繳的分支機構,該稅款分攤比例按上述方法一經確定後,當年不作調整。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分配表》填表說明第二條第10項「各分支分配比例」的計算公式按以上規定修改,申報系統三個因素權重自動計算。
(二)駐連分支機構須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8]28號)文件要求,在4月10日前將總機構填發的《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分配表》(主管稅務機關蓋章、復印件)報送主管稅務機關,並按照總機構《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分配表》進行預繳申報,申報時填寫主表20—22行,
(三)居民企業及其設立的不具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均在大連市的(總機構與分支機構均在大連市的),其企業所得稅暫由總機構匯總計算並向總機構所在地國稅機關申報納稅,分支機構一季度不申報納稅。
(四)總、分支機構(總、分支機構均在大連市的除外)在季度預繳申報前,應到主管國稅機關進行相關信息維護。在相關信息得到維護後,方能准確進行預繳申報。信息維護程序請向主管國稅機關咨詢。
十、執行國發[2007]39號文件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的季度預繳要求
新稅法施行前已被認定為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且開始享受定期減免稅優惠的企業,2008年季度預繳時,企業可計算出享受定期減免稅的金額,填報在《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第7行「減免所得稅額」項下;
新稅法施行前因未獲利而尚未享受稅收優惠,但符合國發[2007]39號文件規定的享受過渡優惠政策條件的企業,其優惠期限從2008年度起計算。如果2008年季度出現盈利,企業應填寫紙制《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免徵、減征所得稅申請審批表》,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後,企業可計算出享受定期減免稅的金額,填報在《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第7行「減免所得稅額」項下。
上述享受定期減免稅優惠的企業,年度匯算清繳時履行相應的減免稅審批手續;若不符合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定期減免稅條件的,應按本年度的適用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十一、關於企業所得稅減免稅審批問題
鑒於新稅法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尚缺乏可操作性,凡涉及2008年度企業所得稅減免的項目,除依據國發[2007]39號文件規定享受減免稅優惠過渡期的稅收優惠、小型微利企業優惠可在季度填報外,其他企業所得稅減免統一在年度匯算清繳時審批處理。
十二、關於母子公司納稅問題
對2007年度按總局文件規定實行匯總納稅辦法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母子公司,在國家稅務總局未有規定前,從2008年一季度納稅申報起,按稅法規定就地申報納稅。
⑶ 會計科目具體有哪些改變了求全~~
1.「現金」科目變為「庫存現金」科目。
2.新准則取消了「短期投資」、「短期投資跌價准備」科目,設置了「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並在「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下設置「成本」、「公允價值變動」兩個二級科目。
3.新准則取消了「應收補貼款」科目,並入「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
4.「物資采購」科目變為「材料采購」科目。
5.「包裝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合並為「周轉材料」科目。
6.新准則取消了「長期債權投資」科目,而重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
7.新准則增設了「投資性房地產」科目,核算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
8.新准則設置了「長期應收款」和「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企業採用遞延方式分期收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經營活動,已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應按應收合同或協議餘款借記「長期應收款」科目,按其公允價值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按差額貸記「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
9.新准則設置了「長期股權投資」科目,但其核算內容和核算方法與原制度相比有所變化。
10.新准則增設了「累計攤銷」科目。用來核算無形資產的攤銷額。
11.新准則增設了「商譽」科目,從「無形資產」科目分離出來,產生於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
12.原制度要求採用納稅影響會計法進行所得稅會計處理的企業設置「遞延稅款」科目,而新准則設置了「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其核算方法與原制度相比有所變化。
遞延所得稅資產=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稅率
遞延所得稅負債=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稅率
13.新准則取消了「應付短期債券」科目,而設置了「交易性金融負債」科目。核算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
14.「應付工資」和「應付福利費」科目合並為「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15.「應交稅金」和「其他應交款」合並為「應交稅費」科目。
16.新准則中設置的「預計負債」科目,其核算內容與原制度相比有所變化。
17.「盈餘公積」科目取消了法定公益金有關的核算。
18.新准則增設了「庫存股」科目,核算企業收購、轉讓或注銷本公司股份金額。
19.新准則增設了「研發支出」科目,核算企業進行研究和開發無形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支出。
20.新准則增設了「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核算企業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以及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等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或損失。
21.「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變為「其他業務成本」科目。
22.「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科目變為「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
23.「營業費用」科目變為「銷售費用」科目。
24.新准則增設了「資產減值損失」科目,
25.「所得稅」科目變為「所得稅費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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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有誰知道最近會計科目的變化是什麼啊急急急
新會計制度科目表2006-11-12 20:49會 計 科 目
順序號 編號 會計科目名稱 會計科目適用范圍
一、資產類
會 計 科 目
順序號 編號 會計科目名稱 會計科目適用范圍
一、資產類
1 1001 現金
2 1002 銀行存款
3 1003 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銀行專用
4 1011 存放同業 銀行專用
5 1015 其他貨幣資金
6 1021 結算備付金 證券專用
7 1031 存出保證金 金融共用
8 1051 拆出資金 金融共用
9 1101 交易性金融資產
10 1111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金融共用
11 1121 應收票據
12 1122 應收賬款
13 1123 預付賬款
14 1131 應收股利
15 1132 應收利息
16 1211 應收保戶儲金 保險專用
17 1221 應收代位追償款 保險專用
18 1222 應收分保賬款 保險專用
19 1223 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准備金 保險專用
20 1224 應收分保保險責任准備金 保險專用
21 1231 其他應收款
22 1241 壞賬准備
23 1251 貼現資產 銀行專用
24 1301 貸款 銀行和保險共用
25 1302 貸款損失准備 銀行和保險共用
26 1311 代理兌付證券 銀行和證券共用
27 1321 代理業務資產
28 1401 材料采購
29 1402 在途物資
30 1403 原材料
31 1404 材料成本差異
32 1406 庫存商品
33 1407 發出商品
34 1410 商品進銷差價
35 1411 委託加工物資
36 1412 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
37 1421 消耗性生物資產 農業專用
38 1431 周轉材料 建造承包商專用
39 1441 貴金屬 銀行專用
40 1442 抵債資產 金融共用
41 1451 損余物資 保險專用
42 1461 存貨跌價准備
43 1501 待攤費用
44 1511 獨立賬戶資產 保險專用
45 1521 持有至到期投資
46 1522 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
47 1523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48 1524 長期股權投資
49 1525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
50 1526 投資性房地產
51 1531 長期應收款
52 1541 未實現融資收益
53 1551 存出資本保證金 保險專用
54 1601 固定資產
55 1602 累計折舊
56 1603 固定資產減值准備
57 1604 在建工程
58 1605 工程物資
59 1606 固定資產清理
60 1611 融資租賃資產 租賃專用
61 1612 未擔保余值 租賃專用
62 1621 生產性生物資產 農業專用
63 1622 生產性生物資產累計折舊 農業專用
64 1623 公益性生物資產 農業專用
65 1631 油氣資產 石油天然氣開采專用
66 1632 累計折耗 石油天然氣開采專用
67 1701 無形資產
68 1702 累計攤銷
69 1703 無形資產減值准備
70 1711 商譽
71 1801 長期待攤費用
72 1811 遞延所得稅資產
73 1901 待處理財產損溢
二、負債類
74 2001 短期借款
75 2002 存入保證金 金融共用
76 2003 拆入資金 金融共用
77 2004 向中央銀行借款 銀行專用
78 2011 同業存放 銀行專用
79 2012 吸收存款 銀行專用
80 2021 貼現負債 銀行專用
81 2101 交易性金融負債
82 2111 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 金融共用
83 2201 應付票據
84 2202 應付賬款
85 2205 預收賬款
86 2211 應付職工薪酬
87 2221 應交稅費
88 2231 應付股利
89 2232 應付利息
90 2241 其他應付款
91 2251 應付保戶紅利 保險專用
92 2261 應付分保賬款 保險專用
93 2311 代理買賣證券款 證券專用
94 2312 代理承銷證券款 證券和銀行共用
95 2313 代理兌付證券款 證券和銀行共用
96 2314 代理業務負債
97 2401 預提費用
98 2411 預計負債
99 2501 遞延收益
100 2601 長期借款
101 2602 長期債券
102 2701 未到期責任准備金 保險專用
103 2702 保險責任准備金 保險專用
104 2711 保戶儲金 保險專用
105 2721 獨立賬戶負債 保險專用
106 2801 長期應付款
107 2802 未確認融資費用
108 2811 專項應付款
109 2901 遞延所得稅負債
三、共同類
110 3001 清算資金往來 銀行專用
111 3002 外匯買賣 金融共用
112 3101 衍生工具
113 3201 套期工具
114 3202 被套期項目
四、所有者權益類
115 4001 實收資本
116 4002 資本公積
117 4101 盈餘公積
118 一般風險准備 金融共用
119 4103 本年利潤
120 4104 利潤分配
121 4201 庫存股
五、成本類
122 5001 生產成本
123 5101 製造費用
124 5201 勞務成本
125 5301 研發支出
126 5401 工程施工 建造承包商專用
127 5402 工程結算 建造承包商專用
128 5403 機械作業 建造承包商專用
六、損益類
129 6001 主營業務收入
130 6011 利息收入 金融共用
131 6021 手續費收入 金融共用
132 6031 保費收入 保險專用
133 6032 分保費收入 保險專用
134 6041 租賃收入 租賃專用
135 6051 其他業務收入
136 6061 匯兌損益 金融專用
137 6101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38 6111 投資收益
139 6201 攤回保險責任准備金 保險專用
140 6202 攤回賠付支出 保險專用
141 6203 攤回分保費用 保險專用
142 6301 營業外收入
143 6401 主營業務成本
144 6402 其他業務支出
145 6405 營業稅金及附加
146 6411 利息支出 金融共用
147 6421 手續費支出 金融共用
148 6501 提取未到期責任准備金 保險專用
149 6502 提取保險責任准備金 保險專用
150 6511 賠付支出 保險專用
151 6521 保戶紅利支出 保險專用
152 6531 退保金 保險專用
153 6541 分出保費 保險專用
154 6542 分保費用 保險專用
155 6601 銷售費用
156 6602 管理費用
157 6603 財務費用
158 6604 勘探費用
159 6701 資產減值損失
160 6711 營業外支出
161 6801 所得稅
162 6901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⑸ 新准則發布後哪些會計科目名稱做了變更
新會計准則會計科目表 企業會計制度會計科目表 對比
順序號 編號 會計科目名稱 會計科目適用范圍說明 順序號 編號 名稱
一、資產類 一、資產類
1 1001 現金 1 1001 現金 不變
2 1002 銀行存款 2 1002 銀行存款 不變
3 1003 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銀行專用 新增
4 1011 存放同業 銀行專用 新增
5 1015 其他貨幣資金 3 1009 其他貨幣資金 不變
4 1101 短期投資 分拆
5 1102 短期投資跌價准備 更名
6 1021 結算備付金 證券專用 新增
7 1031 存出保證金 金融共用 新增
8 1051 拆出資金 金融共用 新增
9 1101 交易性金融資產 新增
10 1111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金融共用 新增
11 1121 應收票據 6 1111 應收票據 不變
12 1122 應收賬款 9 1131 應收賬款 不變
13 1123 預付賬款 12 1151 預付賬款 不變
14 1131 應收股利 7 1121 應收股利 不變
15 1132 應收利息 8 1122 應收利息 不變
16 1211 應收保戶儲金 保險專用 新增
17 1221 應收代位追償款 保險專用 新增
18 1222 應收分保賬款 保險專用 新增
19 1223 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准備金 保險專用 新增
20 1224 應收分保保險責任准備金 保險專用 新增
21 1231 其他應收款 10 1133 其他應收款 不變
22 1241 壞賬准備 11 1141 壞賬准備 不變
13 1161 應收補貼款 取消
23 1251 貼現資產 銀行專用 新增
24 1301 貸款 銀行和保險共用 新增
25 1302 貸款損失准備 銀行和保險共用 新增
26 1311 代理兌付證券 銀行和證券共用 新增
27 1321 代理業務資產 新增
28 1401 材料采購 14 1201 物資采購 更名
29 1402 在途物資 新增
30 1403 原材料 15 1211 原材料 不變
31 1404 材料成本差異 18 1232 材料成本差異 不變
32 1406 庫存商品 20 1243 庫存商品 不變
33 1407 發出商品 新增
34 1410 商品進銷差價 21 1244 商品進銷差價 不變
35 1411 委託加工物資 22 1251 委託加工物資 不變
36 1412 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 16 1221 包裝物 合並
17 1231 低值易耗品 合並
19 1241 自製半成品 取消
23 1261 委託代銷商品 取消
24 1271 受託代銷商品 取消
37 1421 消耗性生物資產 農業專用 新增
38 1431 周轉材料 建造承包商專用 新增
39 1441 貴金屬 銀行專用 新增
40 1442 抵債資產 金融共用 新增
41 1451 損余物資 保險專用 新增
42 1461 存貨跌價准備 25 1281 存貨跌價准備 不變
26 1291 分期收款發出商品 取消
43 1501 待攤費用 27 1301 待攤費用 不變
44 1511 獨立賬戶資產 保險專用 新增
45 1521 持有至到期投資 新增
46 1522 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 新增
47 1523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新增
48 1524 長期股權投資 28 1401 長期股權投資 不變
29 1402 長期債權投資 更名
49 1525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 30 1421 長期投資減值准備 不變
31 1431 委託貸款 取消
50 1526 投資性房地產 新增
51 1531 長期應收款 新增
52 1541 未實現融資收益 新增
53 1551 存出資本保證金 保險專用 新增
54 1601 固定資產 32 1501 固定資產 不變
55 1602 累計折舊 33 1502 累計折舊 不變
56 1603 固定資產減值准備 34 1505 固定資產減值准備 不變
57 1604 在建工程 36 1603 在建工程 不變
58 1605 工程物資 35 1601 工程物資 不變
37 1605 在建工程減值准備 降級
59 1606 固定資產清理 38 1701 固定資產清理 不變
60 1611 融資租賃資產 租賃專用 新增
61 1612 未擔保余值 租賃專用 新增
62 1621 生產性生物資產 農業專用 新增
63 1622 生產性生物資產累計折舊 農業專用 新增
64 1623 公益性生物資產 農業專用 新增
65 1631 油氣資產 石油天然氣開采專用 新增
66 1632 累計折耗 石油天然氣開采專用 新增
67 1701 無形資產 39 1801 無形資產 不變
68 1702 累計攤銷 新增
69 1703 無形資產減值准備 40 1805 無形資產減值准備 不變
70 1711 商譽 新增
41 1815 未確認融資費用 變更類別
71 1801 長期待攤費用 42 1901 長期待攤費用 不變
72 1811 遞延所得稅資產 新增
73 1901 待處理財產損溢 43 1911 待處理財產損溢 不變
二、負債類 二、負債類
74 2001 短期借款 44 2101 短期借款 不變
75 2002 存入保證金 金融共用 新增
76 2003 拆入資金 金融共用 新增
77 2004 向中央銀行借款 銀行專用 新增
78 2011 同業存放 銀行專用 新增
79 2012 吸收存款 銀行專用 新增
80 2021 貼現負債 銀行專用 新增
81 2101 交易性金融負債 新增
82 2111 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 金融共用 新增
83 2201 應付票據 45 2111 應付票據 不變
84 2202 應付賬款 46 2121 應付賬款 不變
85 2205 預收賬款 47 2131 預收賬款 不變
48 2141 代銷商品款 取消
86 2211 應付職工薪酬 49 2151 應付工資 合並
50 2153 應付福利費 合並
87 2221 應交稅費 52 2171 應交稅金 合並
53 2176 其他應交款 合並
88 2231 應付股利 51 2161 應付股利 不變
89 2232 應付利息 新增
90 2241 其他應付款 54 2181 其他應付款 不變
91 2251 應付保戶紅利 保險專用 新增
92 2261 應付分保賬款 保險專用 新增
93 2311 代理買賣證券款 證券專用 新增
94 2312 代理承銷證券款 證券和銀行共用 新增
95 2313 代理兌付證券款 證券和銀行共用 新增
96 2314 代理業務負債 新增
97 2401 預提費用 55 2191 預提費用 不變
56 2201 待轉資產價值 取消
98 2411 預計負債 57 2211 預計負債 不變
99 2501 遞延收益 新增
100 2601 長期借款 58 2301 長期借款 不變
101 2602 長期債券 59 2311 應付債券 更名
102 2701 未到期責任准備金 保險專用 新增
103 2702 保險責任准備金 保險專用 新增
104 2711 保戶儲金 保險專用 新增
105 2721 獨立賬戶負債 保險專用 新增
106 2801 長期應付款 60 2321 長期應付款 不變
107 2802 未確認融資費用 變更類別
108 2811 專項應付款 61 2331 專項應付款 不變
109 2901 遞延所得稅負債 62 2341 遞延稅款 更名
三、共同類
110 3001 清算資金往來 銀行專用 新增
111 3002 外匯買賣 金融共用 新增
112 3101 衍生工具 新增
113 3201 套期工具 新增
114 3202 被套期項目 新增
四、所有者權益類 三、所有者權益類
115 4001 實收資本 63 3101 實收資本( 或股本) 不變
64 3103 已歸還投資 取消
116 4002 資本公積 65 3111 資本公積 不變
117 4101 盈餘公積 66 3121 盈餘公積 不變
118 一般風險准備 金融共用 新增
119 4103 本年利潤 67 3131 本年利潤 不變
120 4104 利潤分配 68 3141 利潤分配 不變
121 4201 庫存股 新增
五、成本類 四、成本類
122 5001 生產成本 69 4101 生產成本 不變
123 5101 製造費用 70 4105 製造費用 不變
124 5201 勞務成本 71 4107 勞務成本 不變
125 5301 研發支出 新增
126 5401 工程施工 建造承包商專用 新增
127 5402 工程結算 建造承包商專用 新增
128 5403 機械作業 建造承包商專用 新增
六、損益類 五、損益類
129 6001 主營業務收入 72 5101 主營業務收入 不變
130 6011 利息收入 金融共用 新增
131 6021 手續費收入 金融共用 新增
132 6031 保費收入 保險專用 新增
133 6032 分保費收入 保險專用 新增
134 6041 租賃收入 租賃專用 新增
135 6051 其他業務收入 73 5102 其他業務收入 不變
136 6061 匯兌損益 金融專用 新增
137 6101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新增
138 6111 投資收益 74 5201 投資收益 不變
75 5203 補貼收入 取消
139 6201 攤回保險責任准備金 保險專用 新增
140 6202 攤回賠付支出 保險專用 新增
141 6203 攤回分保費用 保險專用 新增
142 6301 營業外收入 76 5301 營業外收入 不變
143 6401 主營業務成本 77 5401 主營業務成本 不變
144 6402 其他業務支出 79 5405 其他業務支出 不變
145 6405 營業稅金及附加 78 5402 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更名
146 6411 利息支出 金融共用 新增
147 6421 手續費支出 金融共用 新增
148 6501 提取未到期責任准備金 保險專用 新增
149 6502 提取保險責任准備金 保險專用 新增
150 6511 賠付支出 保險專用 新增
151 6521 保戶紅利支出 保險專用 新增
152 6531 退保金 保險專用 新增
153 6541 分出保費 保險專用 新增
154 6542 分保費用 保險專用 新增
155 6601 銷售費用 80 5501 營業費用 更名
156 6602 管理費用 81 5502 管理費用 不變
157 6603 財務費用 82 5503 財務費用 不變
158 6604 勘探費用 新增
159 6701 資產減值損失 新增
160 6711 營業外支出 83 5601 營業外支出 不變
161 6801 所得稅 84 5701 所得稅 不變
162 6901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85 5801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不變
註:上述新舊比照中舊方僅以《企業會計制度》科目表為依據,未考慮科目說明提及的可選擇增加科目,也未考慮原准則指南、專項辦法和補充規定中補充的會計科目。
⑹ 請問新會計准則出台後哪些會計科目有變動
*短期投資已經改成"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內容也發生了如下變化: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持有的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包括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基金投資、權證投資等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交易性金融資產的類別和品種,分別「成本」、「公允價值變動」進行明細核算。
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 成本), 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收到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
對於收到的屬於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成本)。
(三)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成本, 貸記本科目(成本),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貸記或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 科目。同時,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
*各項減值准備,跌價准備的對應科目不再是管理費用,投資收益,營業外支出了,而是統一用一個科目"資產減值損失":
資產減值損失用法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資產減值等准則計提各項資產減值准備所形成的損失。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資產減值損失的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根據資產減值等准則確定資產發生的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壞賬准備」、「存貨跌價准備」、「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固定資產減值准備」、「在建工程——減值准備」、「工程物資——減值准備」、「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准備」、「無形資產減值准備」、「商譽——減值准備等科目。
四、企業計提壞賬准備、存貨跌價准備、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等後,相關資產的價值又得恢復,應在原已計提的減值准備金額內,按恢復增加的金額,借記「壞賬准備」、「存貨跌價准備」、「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余額。
*應交稅金,其他應交款科目取消,換成"應交稅費",
應交稅費核算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等。
企業不需要預計應交數所交納的稅金,如印花稅、耕地佔用稅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應交稅費的稅種進行明細核算。
應交增值稅還應分別「進項稅額」、「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已交稅金」等設置專欄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交稅費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應交增值稅
1. 企業采購物資等,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按應計入采購成本的金額,借記「材料采購」、「在途物資」或「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購入物資發生的退貨,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2.銷售物資或提供應稅勞務,按營業收入和應收取的增值稅額, 借記「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按實現的營業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科目。發生的銷售退回,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3.實行「免、抵、退」的企業,按應收的出口退稅額,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4.企業交納的增值稅,借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5.小規模納稅人以及購入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生的增值稅計入材料采購成本,借記「材料采購」、「在途物資」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應交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
1.企業按規定計算應交的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
2.出售不動產,計算應交的營業稅,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營業稅)。
3.交納的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借記本科目(應交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應交所得稅
1. 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交的所得稅,借記「所得稅」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所得稅)。
2.交納的所得稅,借記本科目(應交所得稅),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四)應交土地增值稅
1.企業轉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連同地上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一並在「固定資產」或「在建工程」等科目核算的,轉讓時應交的土地增值稅,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土地增值稅)。
2.交納的土地增值稅,借記本科目(應交土地增值稅),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五)應交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
1.企業按規定計算應交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房產稅、應交土地使用稅、應交車船使用稅)。
2. 交納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借記本科目(應交房產稅、應交土地使用稅、應交車船使用稅),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六)應交個人所得稅
1. 企業按規定計算的應代扣代交的職工個人所得稅,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個人所得稅)。
2.交納的個人所得稅,借記本科目(應交個人所得稅),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七)應交的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
1.企業按規定計算應交的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支出」、「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教育費附加、應交礦產資源補償費)。
2.交納的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借記本科目(應交教育費附加、應交礦產資源補償費),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交納的稅費;期末如為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金。
*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取消,換成"應付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應用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 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付職工薪酬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
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葯費、個人所得稅等), 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向職工支付職工福利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科目。
企業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於工會運作和職工培訓,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向職工給予的補償,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
(二)企業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對發生的職工薪酬分別以下情況進行處理
生產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生產成本」、「製造費用」、「勞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
管理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銷售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銷售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應由在建工程、研發支出負擔的職工薪酬,借記「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借記「利潤分配——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職工薪酬的結余。
*取消長期債權投資科目,新增加"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兩個一級科目:
"持有至到期投資"用法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價值。企業委託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向其他單位貸出的款項,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持有至到期投資的類別和品種,分別「投資成本」、「溢折價」、「應計利息」進行明細核算。
三、持有至到期投資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資,應按取得該投資的公允價值與交易費用之和,借記本科目(投資成本、溢折價),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費」等科目。
購入的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持有至到期投資,已到付息期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的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的金額,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溢折價)。
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等持有至到期投資,在持有期間內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的金額,借記本科目( 應計利息),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收到持有至到期投資按合同支付的利息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應收利息」科目或本科目(應計利息)。
收到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資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發放債券利息,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投資成本)。
持有至到期投資在持有期間按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確定的折價攤銷額,借記本科目(溢折價),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溢價攤銷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資時,應按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已計提減值准備的,貸記「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投資成本、溢折價、應計利息),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二)企業根據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准則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應在重分類日按該項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公允價值,借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已計提減值准備的,借記「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投資成本、溢折價、應計利息), 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
根據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准則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重分類為採用成本或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應在重分類日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等科目,貸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攤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用法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價值,包括劃分為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資、債券投資等金融資產。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應在本科目設置「減值准備」明細科目進行核算,也可以單獨設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科目進行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類別或品種進行明細核算。
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應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與交易費用之和,借記本科目(成本),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費」等科目。
(二)在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期間收到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債券利息或現金股利,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
對於收到的屬於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發放的債券利息或現金股利,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成本)。
(三)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根據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准則確定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減值准備)。同時,按應從所有者權益中轉出的累計損失,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
已確認減值損失的可供出售債務工具在隨後的會計期間公允價值上升的,應在原已計提的減值准備金額內,按恢復增加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已確認減值損失的可供出售權益工具在隨後的會計期間公允價值上升的,應在原已計提的減值准備金額內,按恢復增加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
(四)企業根據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准則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應在重分類日按該項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已計提減值准備的,借記「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持有至到期投資——投資成本、溢折價、應計利息」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
根據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准則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重分類為採用成本或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應在重分類日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借記「持有至到期投資」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原記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的金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
固定資產要單獨核算累計折舊一樣,新制度對無形資產新增加了一個一級科目"累計攤銷"
"累計攤銷"用法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計提的累計攤銷。
二、本科目應按無形資產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按月計提無形資產攤銷,借記「管理費用」、「其他業務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無形資產累計攤銷額。
*無形資產核算新增加"研發支出"一級科目,
"研發支出"用法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進行研究與開發無形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支出。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研究開發項目,分別「費用化支出」與「資本化支出」進行明細核算。
三、研發支出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自行開發無形資產發生的研發支出,不滿足資本化條件的,借記本科目(費用化支出),滿足資本化條件的,借記本科目(資本化支出),貸記「原材料」、「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
(二)企業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正在進行中研究開發項目,應按確定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資本化支出),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以後發生的研發支出,應當比照上述(一)規定進行處理。
(三)研究開發項目達到預定用途形成無形資產的,應按本科目(資本化支出)的余額,借記「無形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資本化支出)。
期末,企業應將本科目歸集的費用化支出金額轉入「管理費用」科目,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費用化支出)。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正在進行中的研究開發項目中滿足資本化條件的支出。
*由於新的會計制度引入了公允價值計量觀念,新增加了一個一級科目也是新利潤表上的項目"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用法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在初始確認時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主要賬務處理
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貸記本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變動」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同時,按「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的余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余額。
*這是個小變化,就是"物資采購"又改名了,恢復原來的"材料采購"名稱了,
"材料采購"用法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採用計劃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購入材料的采購成本。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供應單位和物資品種進行明細核算。
三、材料采購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支付材料價款和運雜費等時, 按應計入材料采購成本的金額,借記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進項稅額)」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款項,貸記「銀行存款」、「現金」、「其他貨幣資金」、「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預付賬款」等科目。
小規模納稅人等不能抵扣增值稅的,購入材料按應支付的金額, 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應付票據」等科目。
(二)購入材料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價款(如分期付款購買材料),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應按購買價款的現值金額,借記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應付金額,貸記「長期應付款」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
(三)月末,企業應將倉庫轉來的外購收料憑證,分別下列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1.對於已經付款或已開出、承兌商業匯票的收料憑證(包括本月付款或開出、承兌商業匯票的上月收料憑證),應按實際成本和計劃成本分別匯總,按計劃成本借記「原材料」、「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等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本科目;將實際成本大於計劃成本的差異,借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成本小於計劃成本的差異,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2. 對於尚未收到發票賬單的收料憑證,應按計劃成本暫估入賬,借記「原材料」、「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 暫估應付賬款」科目,下月初用做相反分錄予以沖回。下月付款或開出、承兌商業匯票,借記本科目和「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票據」等科目。
四、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已經收到發票賬單付款或已開出、承兌商業匯票,但尚未到達或尚未驗收入庫的在途材料的采購成本。
*「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科目改名為「營業稅金及附加」,
「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用法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
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等相關稅費。
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在「管理費用」等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業按規定計算確定的與經營活動相關的稅費,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等科目。企業收到的返還的消費稅、營業稅等原記入本科目的各種稅金,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由於分期收款銷售商品核算方法與以前不同,新增加科目「長期應收款」,
「長期應收款」科目核算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融資租賃產生的應收款項和採用遞延方式分期收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產生的應收款項。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承租人或購貨單位(接受勞務單位)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長期應收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出租人融資租賃產生的應收租賃款,應按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收款額與初始直接費用之和,借記本科目,按未擔保余值,借記「未擔保余值」科目,按最低租賃收款額、初始直接費用及未擔保余值的現值,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等科目,按發生的初始直接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
(二)企業採用遞延方式分期收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產生的長期應收款,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按應收合同或協議價款,借記本科目,按應收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
(三)根據合同或協議每期收到承租人或購貨單位(接受勞務單位) 償還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長期應收款。
資料來源:http://hi..com/zxy166/blog/item/0e5b111748b1c3014a90a7b8.html
⑺ 2018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各科目有沒有大變化
目前在網上關於注冊會計師考試改革的傳聞有很多,但是大多是在考試資格的限制上,比如有人說注會考試將要對考生們的專業進行限制,不再允許非會計專業考生報考;有人說注會考試將要提高對考生學歷的要求。唯獨沒有對考試科目、難易程度的傳言。
科目的變化和知識點的變化,要等到正式的公告出來才能知道,現在可以安心備考。
根據往年報名簡章公布時間,預計《2018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報名簡章》將於2018年3月公布,您可以耐心等待~
望採納!
⑻ 最新會計科目有變化了
請參考下面的《新舊會計科目對照表》
順序號 編號 新會計准則使用科目 原會計制度使用科目 核算內容
一、資產類
1 1001 庫存現金 現金 企業的庫存現金
2 1002 銀行存款 銀行存款 企業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各種款項
3 1003 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 企業(銀行)存放於中國人民銀行(以下簡稱「中央銀行」)的各種款項,包括業務資金的調撥、辦理同城票據交換和異地跨系統資金匯劃、提取或繳存現金等。
4 1011 存放同業 ※ 企業(銀行)存放於境內、境外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款項
5 1012 其他貨幣資金 其他貨幣資金 企業的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存出投資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貨幣資金。
6 1021 結算備付金 ※ 企業(證券)為證券交易的資金清算與交收而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機構的款項。企業(證券)向客戶收取的結算手續費、向證券交易所支付的結算手續費。
7 1031 存出保證金 ※ 企業(金融)因辦理業務需要存出或交納的各種保證金款項。
8 1101 交易性金融資產 短期投資 企業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基金投資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
9 1111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企業(金融)按照返售協議約定先買入再按固定價格返售的票據、證券、貸款等金融資產所融出的資金
10 1121 應收票據 應收票據 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而收到的商業匯票,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
11 1122 應收賬款 應收賬款 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應收取的款項
12 1123 預付賬款 預付賬款 企業按照合同規定預付的款項。預付款項情況不多的,也可以不設置本科目,將預付的款項直接記入「應付賬款」科目
13 1131 應收股利 應收股利 企業應收取的現金股利和應收取其他單位分配的利潤。
14 1132 應收利息 應收利息 企業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放貸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拆出資金、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等應收取的利息。
15 1201 應收代位追償款 其他應收款 企業(保險)按照原保險合同約定承擔賠付保險金責任後確認的代位追償款
順序號 編號 新會計准則使用科目 原會計制度使用科目 核算內容
16 1211 應收分保賬款 ※ 企業(保險)從事再保險業務應收取的款項
17 1212 應收分保合同准備金 ※ 企業(再保險分出人)從事再保險業務確認的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准備金,以及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保險責任准備金
18 1221 其他應收款 ※ 企業除存出保證金、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合同准備金、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19 1231 壞賬准備 壞賬准備 企業應收款項的壞賬准備
20 1301 貼現資產 ※ 企業(銀行)辦理商業票據的貼現、轉貼現等業務所融出的資金。
21 1302 拆出資金 ※ 企業(金融)拆借給境內、境外其他金融機構的款項
22 1303 貸款 ※ 企業(銀行)按規定發放的各種客戶貸款。
23 1304 貸款損失准備 ※ 企業(銀行)貸款的減值准備。計提貸款損失准備的資產包括貼現資產、拆出資金、客戶貸款、銀團貸款、貿易融資、協議透支、信用卡透支、轉貸款和墊款等.
24 1311 代理兌付證券 ※ 企業(證券、銀行等)接受委託代理兌付到期的證券。
25 1321 代理業務資產 ※ 企業不承擔風險的代理業務形成的資產。
26 1401 材料采購 物資采購 企業採用計劃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購入材料的采購成本。
27 1402 在途物資 在途物資 企業採用實際成本(或進價)進行材料、商品等物資的日常核算、貨款已付尚未驗收入庫的在途物資的采購成本。
28 1403 原材料 原材料 企業庫存的各種材料。
29 1404 材料成本差異 材料成本差異 企業採用計劃成本進行日常核算的材料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額。
30 1405 庫存商品 庫存商品 企業庫存的各種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
31 1406 發出商品 分期收款發出商品 企業未滿足收入確認條件但已發出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
32 1407 商品進銷差價 商品進銷差價 企業採用售價進行日常核算的商品售價與進價之間的差額。
33 1408 委託加工物資 委託加工物資 企業委託外單位加工的各種材料、商品等物資的實際成本。
順序號 編號 新會計准則使用科目 原會計制度使用科目 核算內容
34 1411 周轉材料 包裝物、低值易耗品 企業周轉材料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
35 1421 消耗性生物資產 ※ 企業(農業)持有的消耗性生物資產的實際成本。
36 1431 貴金屬 ※ 企業(金融)持有的黃金、白銀等貴金屬存貨的成本。
37 1441 抵債資產 ※ 企業(金融)依法取得並准備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置的實物抵債資產的成本。
38 1451 損余物資 ※ 企業(保險)按照原保險合同約定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後取得的損余物資成本
39 1461 融資租賃資產 ※ 企業(租賃)為開展融資租賃業務取得資產的成本。
40 1471 存貨跌價准備 存貨跌價准備 企業存貨的跌價准備
41 1501 持有至到期投資 ※ 企業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攤余成本。
42 1502 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 ※ 企業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減值准備。
43 1503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 企業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
44 1511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企業持有的採用成本法和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
45 1512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 長期投資減值准備 企業長期股權投資的減值准備。
46 1521 投資性房地產 ※ 企業採用成本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的成本。
47 1531 長期應收款 長期應收款 企業的長期應收款項。
48 1532 未實現融資收益 ※ 企業分期計入租賃收入或利息收入的未實現融資收益。
49 1541 存出資本保證金 ※ 企業(保險)按規定比例繳存的資本保證金。
50 1601 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 企業持有的固定資產原價。
51 1602 累計折舊 累計折舊 企業固定資產的累計折舊。
52 1603 固定資產減值准備 固定資產減值准備 企業固定資產的減值准備。
53 1604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 企業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發生的支出。
54 1605 工程物資 工程物資 企業為在建工程准備的各種物資的成本。
55 1606 固定資產清理 固定資產清理 企業因出售、報廢、毀損、對外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原因轉出的固定資產價值以及在清理過程中發生的費用等。
56 1611 未擔保余值 ※ 企業(租賃)採用融資租賃方式租出資產的未擔保余值。
57 1621 生產性生物資產 ※ 企業(農業)持有的生產性生物資產原價。
58 1622 生產性生物資產累計折舊 ※ 企業(農業)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的累計折舊。
順序號 編號 新會計准則使用科目 原會計制度使用科目 核算內容
59 1623 公益性生物資產 ※ 企業(農業)持有的公益性生物資產的實際成本。
60 1631 油氣資產 ※ 企業(石油天然氣開采)持有的礦區權益和油氣井及相關設施的原價。
61 1632 累計折耗 ※ 企業(石油天然氣開采)油氣資產的累計折耗。
62 1701 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 企業持有的無形資產成本,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等。
63 1702 累計攤銷 ※ 企業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計提的累計攤銷。
64 1703 無形資產減值准備 無形資產減值准備 企業無形資產的減值准備。
65 1711 商譽 ※ 企業合並中形成的商譽價值。
66 1801 長期待攤費用 長期待攤費用 企業已經發生但應由本期和以後各期負擔的分攤期限在1 年以上的各項費用,如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發生的改良支出等。
67 1811 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所得稅 企業確認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
68 1821 獨立賬戶資產 ※ 企業(保險)對分拆核算的投資連結產品不屬於風險保障部分確認的獨立賬戶資產價值。
69 1901 待處理財產損溢 待處理財產損溢 企業在清查財產過程中查明的各種財產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價值。物資在運輸途中發生的非正常短缺與損耗,也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負債類
70 2001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 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等借入的期限在1 年以下(含1 年)的各種借款。
71 2002 存入保證金 ※ 企業(金融)收到客戶存入的各種保證金。
72 2003 拆入資金 ※ 企業(金融)從境內、境外金融機構拆入的款項。
73 2004 向中央銀行借款 ※ 企業(銀行)向中央銀行借入的款項。
74 2011 吸收存款 ※ 企業(銀行)吸收的除同業存放款項以外的其他各種存款。
75 2012 同業存放 ※ 企業(銀行)吸收的境內、境外金融機構的存款。
76 2021 貼現負債 ※ 企業(銀行)辦理商業票據的轉貼現等業務所融入的資金。
77 2101 交易性金融負債 ※ 企業承擔的交易性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
78 2111 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 ※ 企業(金融)按照回購協議先賣出再按固定價格買入的票據、證券、貸款等金融資產所融入的資金。
79 2201 應付票據 應付票據 企業購買材料、商品和接受勞務供應等開出、承兌的商業匯票,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
80 2202 應付賬款 應付賬款 企業因購買材料、商品和接受勞務等經營活動應支付的款項。
81 2203 預收賬款 預收賬款 企業按照合同規定預收的款項。
82 2211 應付職工薪酬 應付工資 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本科目可按「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辭退福利」、「股份支付」等進行明細核算
83 2221 應交稅費 應交稅金 企業按照稅法等規定計算應交納的各種稅費。
84 2231 應付利息 應付利息 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應支付的利息。
85 2232 應付股利 應付股利 企業分配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86 2241 其他應付款 其他應付款 企業除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利息、應付股利、應交稅費、長期應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項應付、暫收的款項。
87 2251 應付保單紅利 ※ "企業(保險)按原保險合同約定應付未付投保人
的紅利。"
88 2261 應付分保賬款 ※ 企業(保險)從事再保險業務應付未付的款項。
89 2311 代理買賣證券款 ※ 企業(證券)接受客戶委託,代理客戶買賣股票、債券和基金等有價證券而收到的款項。
90 2312 代理承銷證券款 ※ 企業(金融)接受委託,採用承購包銷方式或代銷方式承銷證券所形成的、應付證券發行人的承銷資金。
91 2313 代理兌付證券款 ※ 企業(證券、銀行等)接受委託代理兌付證券收到的兌付資金。
92 2314 代理業務負債 ※ 企業不承擔風險的代理業務收到的款項,包括受託投資資金、受託貸款資金等。
93 2401 遞延收益 ※ 企業確認的應在以後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
94 2501 長期借款 長期借款 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在1 年以上(不含1 年)的各項借款。
順序號 編號 新會計准則使用科目 原會計制度使用科目 核算內容
95 2502 應付債券 應付債券 企業為籌集(長期)資金而發行債券的本金和利息。
96 2601 未到期責任准備金 ※ 企業(保險)提取的非壽險原保險合同未到期責任准備金。
97 2602 保險責任准備金 ※ 企業(保險)提取的原保險合同保險責任准備金。
98 2611 保戶儲金 ※ 企業(保險)收到投保人以儲金本金增值作為保費收入的儲金。
99 2621 獨立帳戶負債 ※ 企業(保險)對分拆核算的投資連結產品不屬於風險保障部分確認的獨立賬戶負債。
100 2701 長期應付款 長期應付款 企業除長期借款和應付債券以外的其他各種長期應付款項。
101 2702 未確認融資費用 ※ 企業應當分期計入利息費用的未確認融資費用。
102 2711 專項應付款 專項應付款 企業取得政府作為企業所有者投入的具有專項或特定用途的款項。
103 2801 預計負債 預計負債 企業確認的對外提供擔保、未決訴訟、產品質量保證、重組義務、虧損性合同等預計負債。
104 2901 遞延所得稅負債 遞延長稅款 企業確認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產生的所得稅負債。
三、共同類
105 3001 清算資金往來 ※ 企業(銀行)間業務往來的資金清算款項。
106 3002 貨幣兌換 ※ 企業(金融)採用分賬制核算外幣交易所產生的不同幣種之間的兌換。
107 3101 衍生工具 ※ 企業衍生工具的公允價值及其變動形成的衍生資產或衍生負債。
108 3201 套期工具 ※ 企業開展套期保值業務(包括公允價值套期、現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經營凈投資套期)套期工具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資產或負債。
109 3202 被套期項目 ※ 企業開展套期保值業務被套期項目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資產或負債。
四、所有者權益
110 4001 實收資本 實收資本(股本) 企業接受投資者投入的實收資本。股份有限公司應將本科目改為「4001 股本」科目。
111 4002 資本公積 資本公積 企業收到投資者出資額超出其在注冊資本或股本中所佔份額的部分。
112 4101 盈餘公積 盈餘公積 企業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盈餘公積。
順序號 編號 新會計准則使用科目 原會計制度使用科目 核算內容
113 一般風險准備 ※ 企業(金融)按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一般風險准備。
114 4103 本年利潤 本年利潤 企業當期實現的凈利潤(或發生的凈虧損)。
115 4104 利潤分配 利潤分配 企業利潤的分配(或虧損的彌補)和歷年分配(或彌補)後的余額。
116 4201 庫存股 ※ 企業收購、轉讓或注銷的本公司股份金額。
五、成本類
117 5001 生產成本 生產成本 企業進行工業性生產發生的各項生產成本。
118 5101 製造費用 製造費用 企業生產車間(部門)為生產產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
119 5201 勞務成本 勞務成本 企業對外提供勞務發生的成本。
120 5301 研發支出 ※ 企業進行研究與開發無形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支出。
121 5401 工程施工 ※ 企業(建造承包商)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122 5402 工程結算 ※ 企業(建造承包商)根據建造合同約定向業主辦理結算的累計金額。
123 5403 機械作業 ※ 企業(建造承包商)及其內部獨立核算的施工單位、機械站和運輸隊使用自有施工機械和運輸設備進行機械作業(包括機械化施工和運輸作業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六、損益類
124 6001 主營業務收入 主營業務收入 企業確認的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主營業務的收入。
125 6011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 企業(金融)確認的利息收入。
126 6021 手續費及傭金收入 ※ 企業(金融)確認的手續費及傭金收入。
127 6031 保費收入 ※ 企業(保險)確認的保費收入。
128 6041 租賃收入 ※ 企業(租賃)確認的租賃收入。
129 6051 其他業務收入 其他業務收入 企業確認的除主營業務活動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實現的收入。
130 6061 匯兌損益 ※ 企業(金融)發生的外幣交易因匯率變動而產生的匯兌損益。
131 6101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 企業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以及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衍生工具、套期保值業務等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或損失。
132 6111 投資收益 投資收益 企業確認的投資收益或投資損失。
順序號 編號 新會計准則使用科目 原會計制度使用科目 核算內容
133 6201 攤回保險責任准備金 ※ 企業(再保險分出人)從事再保險業務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保險責任准備金。
134 6202 攤回賠付支出 ※ 企業(再保險分人)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賠付成本。
135 6203 攤回分保費用 ※ 企業(再保險分人)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分保費用。
136 6301 營業外收入 營業外收入 企業發生的各項營業外收入。
137 6401 主營業務成本 主營業務成本 企業確認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主營業務收入時應結轉的成本。
138 6402 其他業務成本 其他業務支出 企業確認的除主營業務活動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139 6403 營業稅金及附加 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等相關稅費。
140 6411 利息支出 ※ 企業(金融)發生的利息支出
141 6421 手續費及傭金支出 ※ 企業(金融)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相關的各項手續費、傭金等支出。
142 6501 提取未到期責任准備金 ※ 企業(保險)提取的非壽險原保險合同未到期責任准備金和再保險合同分保未到期責任准備金。
143 6502 提取保險責任准備金 ※ 企業(保險)提取的原保險合同保險責任准備金。
144 6511 賠付支出 ※ 企業(保險)支付的原保險合同賠付款項和再保險合同賠付款項。
145 6521 保單紅利支出 ※ 企業(保險)按原保險合同約定支付給投保人的紅利。
146 6531 退保金 ※ 企業(保險)壽險原保險合同提前解除時按照約定應當退還投保人的保單現金價值。
147 6541 分出保費 ※ 企業(再保險分出人)向再保險接受人分出的保費。
148 6542 分保費用 ※ 企業(再保險接受人)向再保險分出人支付的分保費用。
149 6601 銷售費用 營業費用 企業銷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勞務的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
150 6602 管理費用 管理費用 企業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管理費用。
151 6603 財務費用 財務費用 企業為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等而發生的籌資費用。
152 6604 勘探費用 ※ 企業(石油天然氣開采)在油氣勘探過程中發生的地質調查、物理化學勘探各項支出和非成功探井等支出。
順序號 編號 新會計准則使用科目 原會計制度使用科目 核算內容
153 6701 資產減值損失 ※ 企業計提各項資產減值准備所形成的損失。
154 6711 營業外支出 營業外支出 企業發生的各項營業外支出。
155 6801 所得稅費用 所得稅 企業確認的應從當期利潤總額中扣除的所得稅費用。
156 6901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企業本年度發生的調整以前年度損益的事項以及本年度發現的重要前期差錯更正涉及調整以前年度損益的事項。
說明 ①本表列示新舊企業會計准則的會計核算科目對照情況僅供參考。②各科目的確認、計量、報告及披露要求參見新企業會計准則。③附註:※為新科目與舊科目無對應的科目。
⑼ 新會計准則改了哪些科目
1、資本公積(補貼收入和政府補助等單列)
2、長期待攤費用和無形資產(原值不變,增加相應的累計攤銷科目)
3、金融性資產相關的科目(如金融資產轉移、交易性金融資產及長期投資中部分明細歸類等)
4、現金:改為庫存現金
5、存貨:將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並稱為周轉材料
6、增加生物資產、投資性房地產
7、所得稅:以前一般採用應付稅款法,現統一採用納稅影響會計法,因此出現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
8、營業費用又改為銷售費用
9、固定資產取消價值概念
。。。。。。
⑽ 新會計准則里,哪些會計科目變了的啊
現金變庫存現金
應付工資變為應付職工薪酬.
應交稅金變為應交稅費
營業費用變銷售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