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單位會計的原始憑證包括哪些
1. 行政單位會計原始憑證的特點
(1)財政會計不直接收納預算收入,而是根據國庫報來的日報和繳、退庫憑證來核算預算收入,因而沒有收款憑證。
(2)財政會計不直接花錢辦事,不直接辦理預算支出的實際支付,而只辦理預算撥款和按單位報表核算預算支出,因而財政會計沒有開支憑證。
2. 財政總預算會計的原始憑證包括那些
1、按照來源不同分類:
(1)外來原始憑證,是指在同外單位發生經濟往來事項時,從外單位取得的憑證。如發票、飛機和火車的票據、銀行收付款通知單、企業購買商品、材料時,從供貨單位取得的發貨票等。
(2)自製原始憑證,是指在經濟業務事項發生或完成時,由本單位內部經辦部門或人員填制的憑證。如收料單、領料單、開工單、成本計算單、出庫單等。
2、按照填制手續及內容不同分類:
自製原始憑證按填制手續及內容的不同,又可分為一次憑證、累計憑證、匯總原始憑證和記賬編制憑證四類。
(1)一次憑證:一次憑證是指只反映一項經濟業務或同時記錄若干項同類性質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其填制手續是一次完成的。如各種外來原始憑證都是一次憑證;企業有關部門領用材料的「領料單」、職工「借款單」。
購進材料「入庫單」以及根據賬簿記錄和經濟業務的需要而編制的記賬憑證,如:「材料費用分配表」等都是一次憑證。
(2)累計憑證:累記憑證是指在一定時期內(一般以一月為限)連續發生的同類經濟業務的自製原始憑證,其填制手續是隨著經濟業務事項的發生而分次進行的。如「限額領料單」是累計憑證。
(3)匯總憑證:匯總原始憑證是指根據一定時期內反映相同經濟業務的多張原始憑證,匯總編制而成的自製原始憑證,以集中反映某項經濟業務總括發生情況。匯總原始憑證既可以以簡化會計核算工作,又便於進行經濟業務的分析比較。如「工資匯總表」、「現金收入匯總表」、發料憑證匯總表」等都是匯總原始憑證。
3、按照格式不同分類:
(1)通用憑證:由有關部門統一印製、在一定范圍內使用的具有統一格式和使用方法的原始憑證。(全國通用的增值稅發票、銀行轉帳結算憑證等)
(2)專用憑證:由單位自行印製、僅在本單位內部使用的原始憑證。(收料單、領料單、工資費用分配單、折舊計算表等)
(2)行政單位會計的原始憑證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根據《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
第四條 總會計的工作任務主要包括:
(一)進行會計核算。辦理政府財政各項收支、資產負債的會計核算工作,反映政府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財務狀況;
(二)嚴格財政資金收付調度管理。組織辦理財政資金的收付、調撥,在確保資金安全性、規范性、流動性前提下,合理調度管理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規范賬戶管理。加強對國庫單一賬戶、財政專戶、零餘額賬戶和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等的管理;
(四)實行會計監督,參與預算管理。通過會計核算和反映,進行預算執行情況分析,並對總預算、部門預算和單位預算執行實行會計監督;
(五)協調預算收入徵收部門、國家金庫、國庫集中收付代理銀行、財政專戶開戶銀行和其他有關部門之間的業務關系;
(六)組織本地區財政總決算、部門決算編審和匯總工作;
(七)組織和指導下級政府總會計工作。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原始憑證
3. 行政單位會計的定義及會計憑證種類
行政單位是指進行國家行政管理、組織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維護社會公共秩序的單位,主要包括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實行預算管理的其他機關、政黨組織等。
會計憑證:是記錄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按一定格式編制的據以登記會計賬簿的書面證明。用來記載經濟業務的發生,明確經濟責任,作為記賬根據的書面證明。有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前者是在經濟業務最初發生之時即行填制的原始書面證明,如銷貨發票、款項收據等。後者是以原始憑證為依據,作為記入賬簿內各個分類帳戶的書面證明,如收款憑證、付款憑證、轉賬憑證等。
行政單位會計(Accounting Of Governmental Units)
各級行政黨派、政協機關核算和監督國家預算資金的取得、使用及其結果的一種非營利組織會計。這種會計的主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 機關和檢查機關以及黨派、政協機關,客體是國家預算資金的取得、使用和結果;職能是核算和監督國家預算資金款項的領報,目的是提高社會效益。以下列舉行政單位常見的會計憑證種類。
一、原始憑證
原始憑證是經濟業務發生時取得的書面證明,是會計事項唯一合法憑證,登記明細賬的依據。行政單位原始憑證主要有:
1.收款收據;
2.借款憑證;
3.預算撥款憑證;
4.固定資產調撥單;
5.開戶銀行轉來的收、付款憑證;
6.往來結算憑證;
7.庫存材料的出庫、入庫單;
8.其他足以證明會計事項發生經過的憑證和文件。
二、記賬憑證
記賬憑證是由會計人員根據審核後的原始憑證填制的,並作為登記賬簿依據的憑證。行政單位的記賬憑證主要包括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三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