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會計考前審核需要准備哪些東西
A.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的現場審核,需帶些什麼材料
1.列印「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由所在工作單位在「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上審查蓋章。 2.攜帶身份證(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台灣居民應提交《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3.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 4.「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原件。 5.一寸照片(具體張數和要求請以當地官方政策為准) 備註:部分地區需要考生親自去現場(部分地區現場審核需要採集照片和指紋,所以要親自去現場,請以當地官方政策為准) 以上匯總了現場審核需帶物品,各地審核要求不同,具體請以當地政策信息為准。
B. 報名初級會計師現場審核需要什麼資料
1、報考人員身份信息真實性、有效性審核——初級會計報名信息表、居民身份證(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台灣居民應提交《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報考人員學歷審核——高中或中專畢業以上學歷證書。
3、報考人員屬地管理原則審核——工作所在地證明/學生證明/戶口本或居住證(各地要求細則不一,請考生以報考地區公告為准) 。
(2)考會計考前審核需要准備哪些東西擴展閱讀:
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或中專)或以上學歷證件。
C. 關於會計證考試報名需要准備哪些東西
條件: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需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這是法律角度的規定,當然實際要從事會計工作光有證書是不夠的,除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需要通過學習掌握到各個行業的一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企業的實帳操作技能,證書的考試是考理論知識,實操應重點學真賬實操,盡可能不學模擬帳套。當然為何考這個證書沒有任何門檻限制,因為開辟通道,讓更多隻需要多一些證書的人士也可通過考試獲得。很多人不明白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與實際的從業會計工作有何區別,有證書是代表有資格,但要從業會計需要具備的是資格+技能。
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考生需同時考試通過《會計學基礎》、《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初級電算化》或者珠算),考生須參加全部科目的考試(會計電算化和珠算任選其一)。
考試時長:每科目考試時間為60分鍾,三科總時長為180分鍾;實行連續考試的方式,三科試卷同時發放,可任選科目開始考試;每科目考試時間相對獨立,剩餘時間其它科目不能續用。
2013年7月1日起,全國將實行無紙化考試,會計從業資格證的3科必須同時考過方可有效,同時沒有任何免考政策。所有人都必須同時考過3科方可取得該證書。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Certificate of Accounting Profession)是具有一定會計專業知識和技能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資格證書,是從事會計工作必須具備的基本最低要求和前提條件,是證明能夠從事會計工作的唯一合法憑證,是進入會計崗位的「准入證」,是從事會計工作的必經之路。它是一種資格證書,是會計工作的「上崗證」,不分級,由於會計是一項政策性、專業性很強的技術工作,會計人員的專業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如何,直接影響會計工作的質量,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因此,凡是從事會計工作的會計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才能從事會計工作。
D. 會計考試審核方式匯總及考後資格審核需要哪些資料
會計考試審核方式匯總及考後資格審核需要哪些資料?需要報名材料、學歷、照片、報名屬地的資料審核。
具體如下:
審核報名資料
需要提供資料:網報《報名表》、居民身份證(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台灣居民應提交《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學歷審核
a.初級會計職稱報考的學歷要求不是很高,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即可報考。
b.重慶地區報考公告中指出報考人員獲得畢業證書的時間必須是2017年11月1日前;四川地區報考人員獲得高中以上畢業證書的認定時點為2017年11月1日以前。
c.需要提供的資料:學歷證書
報名屬地審核
a.如上海地區要求考生具有本市戶籍(或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在讀學習),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不含上海市臨時居住證)。
b.財政部發布《關於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報名地點有關事項的通知》具體如下:
(1)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2)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3)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c.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台灣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在內地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所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均在其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
照片審核
a.報名時要求考生所使用照片必須是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如使用不符合規定照片引發的不良後果概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以天津2017年的政策為例,初級全科合格考生報考資格審核通過後應提交1.5寸(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一張(自行修剪照片白邊),背景為紅色(或者藍色、白色)。
b.由於各地政策不同,考試管理機構要求大家提供的照片張數、背景顏色或是具體尺寸都可能會出現不同,所以考生們要檢查好自己的存貨,為初級會計師考試資格審核准備出合適的照片。
以上資料是必須要有的,希望你能准備好。
E. 初級會計考後審核需要准備攜帶什麼資料
一、初級會計考後審核時可能會要求大家提供:學習之前先來做一個小測試吧點擊測試我合不合適學會計1、考生有效身份證件
2、本年度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中所要求的學歷證明
3、本年度考生報名信息表
4、合格成績單
5、戶籍證明
6、准考證
7、考生如委託他人代為審核,審核時除以上所需材料外,還須出示被委託人身份證。也有部分地區本年度初級會計職稱審核時不允許代辦。
註:各地政策要求不同,需要大家准備的審核材料也有較大差異,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攜帶材料請以當地審核通知為准。
二、考生在領取初級會計資格證書時,應按規定提交相關材料,可能會包含以下幾項: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軍官證(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台灣居民應提交《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或以上學歷證書或者學歷證明;
3、在職在崗人員工作屬地證明、在校學生學籍證明、其他人員戶籍證或居住證。
註:各地政策要求不同,需要大家准備的材料也有較大差異,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攜帶材料請以當地審核通知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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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會計考試需要做哪些准備
一、首先應具備報名考試條件:確認是否達到要求;
二、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審核:按照具體時間網上在線報名,填寫資料,審核;
三、開始復習備考:規劃、利用好自己的時間,開展復習備考,聽課,熟讀考試大綱、教材;做題、練習;
四、在規定的時間列印准考證:登錄指定的網站列印准考證,
五、在考試時間參加考試:根據准考證信息去到指定的考試地點參加考試,(考生持身份證、准考證兩證入場。)
G. 考會計師需要准備什麼資料
關於發布《2006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
考試報名簡章》的通知
財考[2006]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
現將《2006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報名簡章》印發給你們,請根據要求組織好本地區的考試報名工作。
附件:2006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報名簡章
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
二ΟΟ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06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
報 名 簡 章
根據《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的規定,現將2006年度有關報名事項通告如下:
報名條件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中國公民,可報名參加考試:
(一) 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的學歷;
(二) 會計或者相關專業(相關專業是指審計、統計、經濟。下同)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免試條件
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包括學校及科研單位中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職稱者),可以申請免試一門專長科目。申請者應填寫《2006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免試申請表》,並向報名所在地省級財政部門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地方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提交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經地方考試委員會及有關部門審核確定並報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全國考試委員會)核准後,方可免試。
考試科目和范圍
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稅法。
考試范圍:在全國考試委員會發布的2006年度《考試大綱》中確定。
考試方式和時間
考試方式為閉卷、筆試。客觀性試題採用填塗答題卡方式解答;主觀性試題採用書寫中文簡體文字方式解答。
考試於2006年9月15日至17日舉行。會計考試時間為210分鍾;審計、財務成本管理考試時間各為180分鍾;經濟法、稅法考試時間各為150分鍾。
考試順序如下:
9月15日 下午2:00-5:00 審計
9月16日 上午9:00-11:30 稅法
下午2:00-5:30 會計
9月17日 上午9:00-11:30 經濟法
下午 2:00-5:00 財務成本管理
報名
請各位考生在報名前認真閱讀關於注冊會計師考試的辦法、規則、守則及本簡章的有關內容(請在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 http://www.cicpa.org.cn上查閱,或到報名點查閱),報名即視為全部認同,並自覺遵守。考生在領取准考證時,應同時領取《應考人員必讀》,以便按規定參加考試。
報名日期
報名起止時間由各地方考試委員會在2006年4月1日至4月30日期限內確定。
報名辦法
1.報名人員可同時報考五門科目,也可選擇報考部分科目。分科交納報名費,報名費中包括每科10元試卷費,由地方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匯交全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用於命題、試卷印製、發放及評閱等工作的支出。
2.報名時,須提交學歷證書或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原件,交納一寸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若干張(供准考證等使用),經報名點工作人員審核無誤後,填寫《2006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地區報名登記表》,並按報名收費標准交納報名費。
3.各地方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應按照全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統一規定的格式、編號,制發准考證。
考試用書訂購、發放和考前培訓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根據全國考試委員會審定的2006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考試大綱》,組織編寫、出版考試輔導教材及有關參考資料,考生可自願訂購。
嚴禁其它單位或個人以全國或地方考試委員會、考試委員會辦公室、考試委員會委員及考試命題專家的名義編寫、出版考試輔導教材、有關參考資料,及舉辦考前輔導班。全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將保留對上述行為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三)為方便考生復習應考,全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將在《中國注冊會計師》雜志和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 http://www.cicpa.org.cn開辟考試問題解答專欄,自2006年6月起陸續回答考生在應考和復習中遇到的問題,請考生屆時關注。
如果考生在復習備考過程中遇到教材中的專業問題,可向全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發傳真,全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將開通24小時傳真電話(010-68703206);或發電子郵件,會計科目問題請發送至[email protected];審計科目問題請發送至[email protected];財務成本管理科目問題請發送至[email protected];經濟法科目問題請發送至[email protected];稅法科目問題請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全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對所提問題進行匯總,對考試政策及教材專業問題,研究後集中解答;對涉及現行法規、制度、准則等政策問題,將提交有關機構研究;全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原則上不辦理對考生個人的解答事項。
七、試卷評閱、成績認定和成績核查
應考人員答卷由全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集中,並依據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下發的《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試卷評閱規則》組織評閱。考試成績由全國考試委員會認定,由各地方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復核後通知考生。
每科考試均實行百分制,六十分為成績合格分數線。
成績發布後,如果考生本人認為所發布的成績與本應取得的成績有差距,可由考生本人在全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當年考試成績發布之日起1個月之內向報考地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提出成績核查申請,全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將依據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下發的《注冊會計師考試成績核查試行辦法》、《注冊會計師考試成績核查試行工作規程》組織成績核查。
單科成績合格者,其合格成績在取得單科合格成績後的連續四次考試中有效。2006年對以往年度的單科合格成績有效期追溯至2002年。
取得全部應考科目有效合格成績者,可持成績合格憑證,向地方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申請換發全科合格證書,並交納全科合格證書工本費人民幣6元。全科合格證書只證明全部考試成績合格,不作其他用途。
在領取全國考試委員會頒發的全科合格證書後,可申請成為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會員。
八、報名參加考試人員應認真閱讀《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應考人員守則》、《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違紀、作弊處罰規則》、《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則》等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相關文件,並自覺遵守文件中的各項規定,如有違反應接受相應處罰。
九、報考人員考試前期領取准考證時,全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將向考生發放《應考人員必讀》,該《必讀》中將收錄考試期間答題卡(式樣)、答題卷(式樣)、應考人員基本信息填塗(寫)方法、應考人員考場須知、應考人員考場守則及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相關辦法規則等,請應考人員認真閱讀,並按要求參加考試。
十、為適應經濟全球化發展的需要,推動全面提高注冊會計師行業綜合素質,深入掌握注冊會計師行業隊伍狀況,配合選拔和培訓行業高層次國際化人才,在2006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同時實施英語測試,測試時間為9月17日19:00-21:00。參加2006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和已取得全科合格證的人員可自願報名參加。通過英語測試發放合格證,並記錄為行業基本信息,該項測試合格證不作為取得全科合格證的必備條件。關於在2006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中增加英語測試的具體實施辦法,將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