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崗位哪些需要分離
⑴ 需要分離的不相容崗位一般有哪些
常見的不相容職務有:
1. 登記明細賬 & 登記總賬
2. 出納 & 稽核,會計檔案保管,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
3. 支票保管 & 印章保管
4. 票據保管 & 票據貼現審批
5. 合同談判 & 合同訂立
6. 銷售 & 賒銷審批
7. 請購 & 審批
8. 詢價 & 確定供應商
9. 合同訂立 & 審批
10.采購 & 驗收
11.采購、驗收 & 會計記錄
12.付款審批 & 付款執行
13.記錄應付債券 & 債券發行
財政部發布的《內部會計控制規范》中,提出了「不相容職務分離」的問題。
所謂不相容職務是指那些如果由一個人擔任,既可能發生錯誤和舞弊行為,又可能掩蓋其錯誤和弊端行為的職務。不相容職務分離的核心是「內部牽制」,它要求每項經濟業務都要經過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部門或人員的處理,使得單個人或部門的工作必須與其他人或部門的工作相一致或相聯系,並受其監督和制約。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實施必須貫徹不相容職務分工的原則,其內容包括:
①對每一項業務不能完全由一人經辦;
②錢、賬、物分管,例如,倉庫保管員負責原材料的收、發、存和管理工作,並負責登記原材料的數量,而相關的賬務處理則由會計人員負責;
③有健全嚴格的憑證制度。
一般情況下,單位的經濟業務活動通常可以劃分為授權、簽發、核准、執行和記錄五個步驟。如果上述每一步都有相對獨立的人員或部門分別實施或執行,就能夠保證不相容職務的分離,從而便於內部控製作用的發揮。概括而言,在單位內部應加以分離的主要不相容職務有:
①授權進行某項經濟業務和執行該項業務的職務要分離,如有權決定或審批材料采購的人員不能同時兼任采購員職務。
②執行某些經濟業務和審核這些經濟業務的職務要分離,如填寫銷貨發票的人員不能兼任審核人員。
③執行某項經濟業務和記錄該項業務的職務要分離,如銷貨人員不能同時兼任會計記賬工作。
④保管某些財產物資和對其進行記錄的職務要分離,如會計部門的出納員與記賬員要分離,不能兼任。
⑤保管某些財產物資和核對實存數與賬存數的職務要分離。
⑥記錄明細賬和記錄總賬的職務要分離。
⑦登記日記賬和登記總賬的職務要分離。
⑵ 會計崗位設置要求不相容職位相分離,小規模單位怎麼實施
個體會可不設會計:核定徵收,定額徵收。
或者稅務局指定兼職會計。
或者稅控讀卡器申報。
具體情況稅務局會找出辦法、進行申報方式確定。
一般小企業都有不規范的情況
⑶ 會計上一定要崗崗分離嗎
當然了,這個是公司財務的最基本要求,出納和會計都必須分開的,這樣子才能做到合格的職業道德。
⑷ 為什麼財務要職責分離
1.會計與出納是不相容職務,必須分離。這是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也是企業內部控制規范的要求。
2.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要求企業全面系統地分析、梳理業務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職務,實施相應的分離措施,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
不相容職務分離基於兩個假設:一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或部門無意識地犯同種錯誤的概率要低於一個人或一個部門犯該種錯誤的概率;二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或部門有意識地合夥舞弊的可能性大大低於一個人或一個部門舞弊的可能性。因此不相容職務分離可以降低舞弊風險和差錯風險。
3.會計與出納分開的必要性。
可以降低舞弊風險和差錯風險。是保證提高經營效率,保護財產安全以及增強會計數據可靠性的重要條件。
4.資金業務的不相容崗位至少應當包括:
(1)資金支付的審批與執行;
(2)資金的保管、記錄與盤點清查;
(3)資金的會計記錄與審計監督。
(4)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5)對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人員定期進行職務輪換。關鍵的財會職務實行強制休假制度,並在最長不超過5年的時間內輪換。
5.會計與出納分離,明確各自的職責范圍,即所謂「管錢的不管賬,管賬的不管錢」。如:出納只負責庫存現金的保管,銀行存款業務的辦理及日記賬的登記,銀行存款和庫存現金總賬由會計登記,期末的銀行存款對賬單由會計取回並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這樣,期末通過總賬與日記賬的核對,可以及時發現舞弊或差錯風險。又比如按規定出納保管支票,而印章由會計或其他專人保管;會計編制收、付款記賬憑證,出納收付錢款等措施,均可減少舞弊和差錯的風險
⑸ 出納與會計中哪些職位應該分離為什麼
貨幣資金業務的不相容崗位至少應當包括:
(一)貨幣資金支付的審批與執行;
(二)貨幣資金的保管與盤點清查;
(三)貨幣資金的會計記錄與審計監督。
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⑹ 會計崗位設置中有什麼不相容崗位的分離原則
1、授權批准職務與執行業務職務;
2、執行業務職務與監督審核職務;
3、執行業務職務與會計記錄職務;
4、財產保管職務與會計記錄職務;
5、執行業務職務與財產保管職務。
⑺ 會計崗位設置中,不相容崗位分離原則有哪些
一、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1、會計職務與出納職務分離,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2、會計職務與審計職務分離;
3、支票保管職務與印章保管職務分離;
4、支票審核職務與支票簽發職務分離,支票簽發職務由出納擔任,其他會計人員不得兼任;
5、銀行印鑒保管職務、企業財務章保管職務、人名章保管職務分離,不得由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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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得由同一部門或個人辦理合同業務的全過程
1、合同簽署(或委託簽署)職務與條款訂立職務分離;
2、條款訂立職務與法律顧問職務分離;
3、合同談判職務與合同定價職務分離;
4、合同履行職務與收付款職務分離;
5、合同審計職務與上述職務分離
三、不得由同一部門或個人辦理固定資產采購業務的全過程
1、批准采購職務與采購經辦職務分離;
2、詢價定價職務與確定供應商職務分離;
3、采購職務與驗收職務分離;
4、付款審批職務與付款執行職務分離;
5、采購職務、入庫登記職務、會計記錄職務分離
四、不得由同一部門或個人辦理投資業務的全過程
1、投資計劃的編制職務與投資的審批職務分離;
2、投資業務的操作職務與會計記錄職務分離;
3、有價證券的保管職務與會計記錄職務分離;
4、投資股利、利息的經辦職務與會計核算職務分離
五、直系親屬「迴避」
1、企業領導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企業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職務;
2、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企業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職務;
3、紀委委員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企業或下屬企業的主要領導人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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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會計職責分離具體有哪些
職責分工
首先是會計電算化使用部門與業務部門的職責相分離(業務部門指產生原始數據的部門或人員),盡可能保持不相容職能(如業務授權、執行、保管和記錄)的分離,
其次是財務部門電算化崗位內部的職責分離。通過進行內部職責分工,以補救不相容職能集中化的不足。
例如在手工會計信息系統中其崗位設置一般為會計主管、出納、稽核、會計核算各崗等基本會計工作崗位。
會計信息管理人員負責日常成本核算工作,資產管理人員負責工程及固定資產管理,資金管理人員負責資金的籌集,預算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資金預算、成本預算以及工程預決算等,會計主管人員負責各項經濟業務的合規、合法性審核,出納人員負責資金的結算,以上各崗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實行不相容崗位分離。
在實行電算化後,各項職能分工均按照會計制度相關規定進行,有電算主管或系統管理員按照不相容崗位分離的原則對上述電算崗位設置相應的功能許可權、賬套許可權、操作時間許可權等。
在功能許可權設置上負責審核人員,不賦予制證許可權,不兼任出納工作,對業務的真實性、合法性以及完整性負責。制證人員賦予審核許可權,出納人員不賦予除固定資產管理之外的其他工作,電算主管和系統管理員負責日常監督、系統安全運行、數據安全以及協調各工作人員關系等。會計檔案人員負責數據光碟、系統光碟及各類紙制資料的保管工作,但系統光碟和數據光碟應分開保管。
⑼ 會計不相容職務有哪些要分離
日常業務中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
分離原則
不相容職務
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1)會計職務與出納職務分離,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2)會計職務與審計職務分離;
(3)支票保管職務與印章保管職務分離;
(4)支票審核職務與支票簽發職務分離,支票簽發職務由出納擔任,其他會計人員不得兼任;
(5)銀行印鑒保管職務、企業財務章保管職務、人名章保管職務分離,不得由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不得由同一部門或個人辦理合同業務的全過程
(1)合同簽署(或委託簽署)職務與條款訂立職務分離;
(2)條款訂立職務與法律顧問職務分離;
(3)合同談判職務與合同定價職務分離;
(4)合同履行職務與收付款職務分離;
(5)合同審計職務與上述職務分離
不得由同一部門或個人辦理固定資產采購業務的全過程
(1)批准采購職務與采購經辦職務分離;
(2)詢價定價職務與確定供應商職務分離;
(3)采購職務與驗收職務分離;
(4)付款審批職務與付款執行職務分離;
(5)采購職務、入庫登記職務、會計記錄職務分離
不得由同一部門或個人辦理投資業務的全過程
(1)投資計劃的編制職務與投資的審批職務分離;
(2)投資業務的操作職務與會計記錄職務分離;
(3)有價證券的保管職務與會計記錄職務分離;
(4)投資股利、利息的經辦職務與會計核算職務分離
直系親屬「迴避」
(1)企業領導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企業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職務;
(2)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企業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職務;
(3)紀委委員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企業或下屬企業的主要領導人職務
⑽ 財務部門哪些崗位應按不相容職務分離原則
1、登記日記賬和登記總賬的職務要分離。
2、記錄明細賬和記錄總賬的職務要分離。
3、授權進行某項經濟業務和執行該項業務的職務要分離,如有權決定或審批材料采購的人員不能同時兼任采購員職務。
4、執行某些經濟業務和審核這些經濟業務的職務要分離。
5、執行某項經濟業務和記錄該項業務的職務要分離,如銷貨人員不能同時兼任會計記賬工作。
6、保管某些財產物資和對其進行記錄的職務要分離,如會計部門的出納員與記賬員要分離,不能兼任。
7、保管某些財產物資和核對實存數與賬存數的職務要分離。
(10)會計崗位哪些需要分離擴展閱讀:
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實施必須貫徹不相容職務分工的原則,其內容包括:
1、對每一項業務不能完全由一人經辦;
2、錢、賬、物分管,例如,倉庫保管員負責原材料的收、發、存和管理工作,並負責登記原材料的數量,而相關的賬務處理則由會計人員負責;
3、有健全嚴格的憑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