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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改了哪些科目

發布時間: 2021-08-16 08:24:01

⑴ 最新會計科目修改有哪些

會計准則應用指南網上有

⑵ 請問誰有最新的會計科目表(調整後的),都有哪些科目有改動

企業會計准則目錄
(企業會計准則

企業會計准則——解釋

企業會計准則——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

企業會計准則——會計科目)

http://www.zhukuai.net/ebook/index.htm(新准則網路版)

⑶ 會計新准則中有那些科目變更了

科目設置就不說了,上面都有說,那我就說說企業所得稅吧
從今年2008年1月1日起企業所得稅變為如下:
(可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文件)
一、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按20%計算企業所得稅:(三個條件必須同時符合條件,如有一個不符合就不是小型微利企業)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二、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按25%計算企業所得稅

三、總、分機構如不在同一個縣、市要分別在當地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除特別規定行業外不用當地季度跟以前一樣匯總清繳。
總機構應按照以前年度(1-6月份按上上年度,7-12月份按上年度)分支機構的經營收入、職工工資和資產總額三個因素計算各分支機構應分攤所得稅款的比例,三因素的權重依次為0.35、0.35、0.30。計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機構分攤比例=0.35×(該分支機構營業收入/各分支機構營業收入之和)+0.35×(該分支機構工資總額/各分支機構工資總額之和)+0.30×(該分支機構資產總額/各分支機構資產總額之和),具體政策如下:

關於企業所得稅季度預繳申報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從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各納稅人從第一季度起應按新稅法規定進行納稅申報,現將有關申報問題明確如下:
一、從第一季度起,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等報表的通知》(國稅函[2008]44號)規定,啟用新的納稅申報表。
二、納稅人應按會計核算的利潤總額計算當期應納所得稅額,在預繳申報時不須進行納稅調增和納稅調減, 在年度納稅申報時進行納稅調增和納稅調減。
三、納稅人用本年度所得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應在年度納稅申報時進行彌補,在預繳申報時不能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四、從事房地產開發的企業,預售收入按填表說明要求填寫,即按本期取得的預售收入計算出的預計利潤,填寫在第4行「利潤總額」中。從事房地產開發的外資企業,在總局未有規定前,利潤率暫按原規定執行。
五、對實行據實預繳的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納稅人(上年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的),在預繳申報時暫減按20%稅率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填制'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時,按25%稅率計算應納所得稅額,第4行'利潤總額'與5%的乘積,暫填入第7行'減免所得稅額'內。企業上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本年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時該企業不得按照此規定執行。
納稅年度終了後根據企業當年有關指標進行認定,並按照適用稅率匯算清繳。
六、對實行核定徵收的納稅人,如果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本年在預繳申報時暫減按20%稅率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年度終了後根據企業當年有關指標進行認定,並按照適用稅率匯算清繳)。納稅人填制'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B類)'時,按25%稅率計算應納所得稅額,將減征的5%所得稅額在第13行'減免所得稅額'欄填報。
七、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1)、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2)、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從業人員按企業全年平均從業人數計算。從業人數是納稅年度內,與企業形成勞動關系的平均或者相對固定的職工人數。用工單位從業人數中應包含勞務派遣單位長期派遣到用工單位的勞動者。
資產總額按企業年初和年末的資產總額平均計算。
企業實際經營涉及多個行業的一律按其他企業的小型微利企業標准執行。
八、2008年1月1日之前已經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在按照新稅法有關規定重新認定之前,暫按25%的稅率預繳企業所得稅。
如果享受新稅法中其他優惠政策和國務院規定的過渡優惠政策,按有關規定執行。
九、總分支機構預繳申報
(一)總機構在我市跨大連區域外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營業機構、場所的納稅人,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8]28號)文件規定,屬匯總納稅企業。對於匯總納稅企業,一季度申報時總機構應在4月7日前將依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8]28號)文件要求計算確定的各分支機構一季度應分攤稅款的比例,填入《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分配表》,報送主管稅務機關綜合業務部門,經稅務機關核實後將《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分配表》下發到各分支機構。總機構在季度申報時填報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表中第1行至第9行,第18行至第20行。
《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分配表》中的總機構收入總額、工資總額、資產總額填報各分支機構的收入總額、工資總額、資產總額的合計數。
稅款分攤方法計算公式
總機構應按照以前年度(1-6月份按上上年度,7-12月份按上年度)分支機構的經營收入、職工工資和資產總額三個因素計算各分支機構應分攤所得稅款的比例,三因素的權重依次為0.35、0.35、0.30。計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機構分攤比例=0.35×(該分支機構營業收入/各分支機構營業收入之和)+0.35×(該分支機構工資總額/各分支機構工資總額之和)+0.30×(該分支機構資產總額/各分支機構資產總額之和)
以上公式中分支機構僅指需要就地預繳的分支機構,該稅款分攤比例按上述方法一經確定後,當年不作調整。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分配表》填表說明第二條第10項「各分支分配比例」的計算公式按以上規定修改,申報系統三個因素權重自動計算。
(二)駐連分支機構須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8]28號)文件要求,在4月10日前將總機構填發的《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分配表》(主管稅務機關蓋章、復印件)報送主管稅務機關,並按照總機構《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分配表》進行預繳申報,申報時填寫主表20—22行,
(三)居民企業及其設立的不具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均在大連市的(總機構與分支機構均在大連市的),其企業所得稅暫由總機構匯總計算並向總機構所在地國稅機關申報納稅,分支機構一季度不申報納稅。
(四)總、分支機構(總、分支機構均在大連市的除外)在季度預繳申報前,應到主管國稅機關進行相關信息維護。在相關信息得到維護後,方能准確進行預繳申報。信息維護程序請向主管國稅機關咨詢。
十、執行國發[2007]39號文件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的季度預繳要求
新稅法施行前已被認定為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且開始享受定期減免稅優惠的企業,2008年季度預繳時,企業可計算出享受定期減免稅的金額,填報在《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第7行「減免所得稅額」項下;
新稅法施行前因未獲利而尚未享受稅收優惠,但符合國發[2007]39號文件規定的享受過渡優惠政策條件的企業,其優惠期限從2008年度起計算。如果2008年季度出現盈利,企業應填寫紙制《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免徵、減征所得稅申請審批表》,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後,企業可計算出享受定期減免稅的金額,填報在《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第7行「減免所得稅額」項下。
上述享受定期減免稅優惠的企業,年度匯算清繳時履行相應的減免稅審批手續;若不符合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定期減免稅條件的,應按本年度的適用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十一、關於企業所得稅減免稅審批問題
鑒於新稅法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尚缺乏可操作性,凡涉及2008年度企業所得稅減免的項目,除依據國發[2007]39號文件規定享受減免稅優惠過渡期的稅收優惠、小型微利企業優惠可在季度填報外,其他企業所得稅減免統一在年度匯算清繳時審批處理。
十二、關於母子公司納稅問題
對2007年度按總局文件規定實行匯總納稅辦法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母子公司,在國家稅務總局未有規定前,從2008年一季度納稅申報起,按稅法規定就地申報納稅。

⑷ 新改的會計科目是哪些

1.「現金」科目變為「庫存現金」科目。 2.新准則取消了「短期投資」、「短期投資跌價准備」科目,設置了「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並在「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下設置「成本」、「公允價值變動」兩個二級科目。 3.新准則取消了「應收補貼款」科目,並入「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 4.「物資采購」科目變為「材料采購」科目。 5.「包裝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合並為「周轉材料」科目。 6.新准則取消了「長期債權投資」科目,而重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教材第六章金融資產) 7.新准則增設了「投資性房地產」科目,核算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教材第五章投資性房地產) 8.新准則設置了「長期應收款」和「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企業採用遞延方式分期收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經營活動,已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應按應收合同或協議餘款借記「長期應收款」科目,按其公允價值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按差額貸記「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 9.新准則設置了「長期股權投資」科目,但其核算內容和核算方法與原制度相比有所變化。 10.新准則增設了「累計攤銷」科目。用來核算無形資產的攤銷額。 11.新准則增設了「商譽」科目,從「無形資產」科目分離出來,產生於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 12.原制度要求採用納稅影響會計法進行所得稅會計處理的企業設置「遞延稅款」科目,而新准則設置了「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其核算方法與原制度相比有所變化。(教材第五章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資產=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稅率 遞延所得稅負債=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稅率 13.新准則取消了「應付短期債券」科目,而設置了「交易性金融負債」科目。核算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 14.「應付工資」和「應付福利費」科目合並為「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15.「應交稅金」和「其他應交款」合並為「應交稅費」科目。 16.新准則中設置的「預計負債」科目,其核算內容與原制度相比有所變化。 17.「盈餘公積」科目取消了法定公益金有關的核算。 18.新准則增設了「庫存股」科目,核算企業收購、轉讓或注銷本公司股份金額。 19.新准則增設了「研發支出」科目,核算企業進行研究和開發無形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支出。 20.新准則增設了「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核算企業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以及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等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或損失。 21.「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變為「其他業務成本」科目。 22.「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科目變為「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 23.「營業費用」科目變為「銷售費用」科目。 24.新准則增設了「資產減值損失」科目, 25.「所得稅」科目變為「所得稅費用」科目。 26.新准則取消了「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科目。

⑸ 新會計准則會計科目有什麼更改

06年的不叫會計制度,一般我們通俗的叫法是新會計准則。

一、資產類科目及核算比較
(一)、科目名稱和會計處理均無變化的科目
主要包括「
銀行
存款」、「其他貨幣資金」、「應收帳款」、「應收利息」、「應收股利」、「庫存商品」、「委託加工物資」等科目。
(二)科目名稱或會計處理變化較小的科目
1.「其他應收款」科目增加核算內容:採用售後回購方式融出資金的,通過「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銷售價格與原購買價格之間的差額,應在售後回購期間內按期計提應計利息,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財務費用」科目。
2.「壞賬損失」科目核算的變化有兩點:①壞賬損失通過「資產減值損失」科目核算。②已確認並轉銷的應收款項以後又收回的,除原核算方法外,也可以按照實際收回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壞賬准備」科目。
3.「原材料」科目核算變化:按照新准則,採用實際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發出材料的實際成本,可以採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包括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和移動加權平均法誠個別認定法計算確定。取消了後進先出法。
4.「材料成本差異」科目核算變化:結轉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材料成本差異時,超支差異從貸方結轉;節約差異從借方結轉。
5.新設「周轉材料」科目核算企業周轉材料的成本,取消「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科目。
6.新設「發出商品」科目核算企業未滿足收入確認條件但已發出商品的成本。採用支付手續費方式委託其他單位代銷的商品,也可以單獨設置「委託代銷商品」科目。
7.新設「在途物資」科目核算結算票據已到而貨未到的材料實際成本。
8.取消了「待攤費用」科目,預付的各種暫付款可以通過「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
9.按新會計准則,分期收款發出商品方式的銷售應在當期確認收入和成本,取消了「分期收款發出商品」科目。
(三)會計處理變化較大的資產項目
1.企業會計制度中的「短期投資」、「長期債權投資」、「長期股權投資」,按照新准則重新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和「長期股權投資」,相對於企業會計制度,這些科目按照新會計准則的核算如下:
「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核算企業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基金投資等交易性金融資產。該科目下設「成本」、「公允價值變動」等明細科目。①「成本」核算取得時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取得時的交易手續費沖減投資收益。②「公允價值變動」核算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該差額造成的損益記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需將原計入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出,記入「投資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核算 {企業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包括劃分為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資、債券投資等金融資產。該科目下設「成本」、「利息調整」、「應計利息」、「公允價值變動」等明細科目。①「成本」核算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取得時的入賬價值,應為公允價值與交易費用之和。②若取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債券投資的,其折溢價及手續費,通過「利息調整」核算。資產負債表日,按實際利率法攤銷折溢價,並計算投資收益。③「公允價值變動」核算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並將該差額調整「資本公積—一其他資本公積」。出售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時,按應從所有者權益中轉出的公允價值累計變動額,從「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轉入「投資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資」科目和企業會計制度中「長期債權投資」科目核算的內容、方法基本相同,有兩點變化:①該科目可按持有至到期投資的類別和品種,分別「成本」、「利息調
整」、「應計利息」等進行明細核算。「成本」同原『『面值」,「利息調整」同溢折價」。②折溢價的攤銷採用實際哪率法計算。
「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核算的變藝有以下幾個方面:①核算內容的調隆。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司控制或重大影響,並且能夠可靠計墾其公允價值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恨據新准則的劃分標准重新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②成本法及權益法核算范圍的調整。新准則規定權益法核算的范圍為對被投資企業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響」的投資,成本法核算的范圍為對被投資企業具有「控制、重大影響」的投資。③權益法下初始投資成本的計量不同。新准則規定,初始投資成本大於取得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初始投資成本小於取得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其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營業外收入),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取消了「股權投資差額」明細科目。④權益法下投資損益確認的不同。新准則規定,投資企業在確認應享有或應分擔被投資單位凈損益的份額時,應當以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各項可辨認資產等的公允價值為基礎,對被投資單位的凈損益進行調整後確認。
2.新准則新設了「投資性房地產」科目,其核算主要有兩種模式:①成本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比照「固定資產」科目核算,租金收入記入「其他業務收入」,計提的折舊記入 「其他業務成本」,但處置時不需通過「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處置凈損益計入「其他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成本」。②公允價值模式計量投資性房地產。取得時以公允價值入賬,資產負債表日,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調整「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處置投資性房地產時,將「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入「其他業務收入」。取得的租金收入計入「其他業務收入」。該核算模式下不需要計提折舊。
3.「長期應收款」科目核算企業的長期應收款項,包括融資租賃產生的應收款項、採用遞延方式具有融資性一質的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等產生的應收款項等。①出租人融資租賃產生的應收租賃款,在租賃期開始日,按最低租賃收款額與初始直接費用之和入賬,按未擔保余值,借記「未擔保余值」科目,按融資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最低租賃收款額和未擔保余值的現值之和),貸記「融資租賃資產」科目,按融資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與賂面價值的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或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按發生的初始直接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②採用遞延方式分期收款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產生的長期應收款,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按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借記本科目,按應收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折現值),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
4.「固定資產」科目核算的變化主要有:①購入固定資產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價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按應付購買價款的現值入賬。②固定資產存在棄置義務的,在取得固定資產時將預計棄置費用的現值記入固定資產成本。
5.「無形資產」科目核算變化:①「商譽」從無形資產科目分離出來單獨核算。②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開發支出應按資本化記入無形資產成本。③無形資產的攤銷分兩種情況:可以合理確定年限的在受益年限內攤銷,不能合理確定年限的則採用減值測試。④無形資產的攤銷通過「累計攤銷」科目核算。⑤用於生產的無形資產的攤銷可以計入產品成本。
6.企業會計制度中的「遞延稅款」在新准則中分別在「遞延所得稅資產」、「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核算,其中「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的核算變化主要有:①「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核算企業確認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及按稅法規定可用以後年度稅前利潤彌補的虧損及稅款抵減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②資產負債表日,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應有餘額大於(或小於1其賬面余額的,調整遞延所得稅資產和當期的所得稅費用。③企業合並中取得資產、負債的入賬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不同,形成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於購買日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④與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交易或事項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借記「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⑤資產負債表日,預計未來期間很可能無法獲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沖減遞延所得稅資產。
二、負債類科目及核算比較
該類科目中的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應付利息、應付股利、其他應付款、未確認融資費用等科目基本沒有變化。其他變化如下:
1.企業會計制度中的「應付工資」和「應付福利費」科目的核算內容在新准則中合並納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
2.企業會計制度中的「應交稅金」和「其他應交款」科目的核算內容在新准則中合並納入「應交稅費」科目核算。
3.「其他應付款」科目增加核算內容:企業採用售後回購方式融入資金的,實際收到的金額通過「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回購價格與原銷售價格之間的差額,應在售後回購期間內按期計提利息費用記入「財務費用」。
4.企業採用收取手續費方式收到的代銷商品款,在新准則中的「受託代銷商品款」科目核算。
5.新准則取消「預提費用」科目,企業發生的其他各種應付未付款項通過「應付利息」、「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
6.新准則增設「遞延收益」科目,核算企業確認的應在以後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①企業收到或應收的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記入「遞延收益」,並在相關資產使用壽命內分配遞延收益,記入「營業外收入」科目。②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記入「遞延收益」。若補助用於補償企業以後期間相關費用或損失的,在發生相關費用或損失的未來期間,按各期應補償的金額,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若補助用於補償企業已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按收到或應收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7.新准則取消「待轉資產價值」科目,接受捐贈時,按受贈資產價值直接計人「營業外收入」科目。
8.「應付債券」核算的變化:按實際利率法攤銷折溢價(即利息調整),並計算當期的利息費用。實際利率與票面利率差異較小的,也可採用票面利率計算確定利息費用。
9.「長期應付款」科目核算變化:購入有關資產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價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應按購買價款的現值,借記相關資產科目,按應支付的金額,貸記「長
期應付款」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
10.「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核算企業確認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產生的所得稅負債。①資產負債表日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應有餘額大於(或小於1其賬面余額的,調整遞延所得稅負債和當期的所得稅費用。②與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交易或事項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負債,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貸記本科目。⑧企業合並中取得資產、負債的入賬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不同形成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的,應於購買日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同時調整商譽,借記「商譽」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所有者權益類科目及核算比較該類科目中的「本年利潤」、「利潤分配」核算基本沒有變化。其他變化如下:
1.企業會計制度中的「已歸還投資」科目,按照新准則,在「實收資本」科目中設置「已歸還投資」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2.「資本公積」科目核算范圍擴大:①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換取職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務的,記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②自用房地產或存貨轉換為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重分類為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或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重分類為採用成本或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按照相關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相應調整資本公積。③股份有限公司採用收購本公司股票方式減資的,在注銷庫存股時,沖減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3.新准則增設「庫存股」科目,核算企業收購、轉讓或注銷的本公司股份金額。①企業為減資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庫存股」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②將收購的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屬於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如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根據職工獲取獎勵股份的實際情況確定的金額,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按獎勵庫存股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資本公積—一股本溢價」科目。③轉讓(或轉銷庫存股,應借記「銀行存款」(或「股本」)等科目,按轉讓(或轉銷)庫存股的賬面余額,貸記「庫存股」科目,按其差額,調整「資本公積—_股本溢價」科目,股本溢價不足沖減的,調整「盈餘公積」、「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
四、損益類科目及核算比較該類科目中的「利息收入」、「其他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等核算基本沒有變化。其他業務支出在新准則中改為「其他業務成本」,「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在新准則中為「營業稅金及附加」,「投資收 益」、「補貼收入」、「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所得稅」等科目,因相關資產、負債類科目核算的變化發生相應改變。其他變化如下:
1.「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核算變化主要有:①採用遞延方式分期收款、具有融資性質的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按應收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折現值)核算主營業務收入。②以庫存商品進行非貨幣性資產交換(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具有商業實質且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債務重組的,應按庫存商品的公允價值,核算主營業務收入。
2.新准則增設「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核算企業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以及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等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利
得或損失。
3.按新准則,企業在籌建期間內發生的開辦費在實際發生時,直接記入「管理費用——開辦費」科目,不再分期攤銷。
4.企業各項資產發生減值的,應通過「資產減值損失」科目核算。其中應收賬款、存貨、持有至到期投資等資產的價值又得以恢復的,應在原已計提的減值准備金額內,沖減資產減值損失,並轉回相應資產的減值准備。其他資產的減值不可以轉回。
五、成本類科目及核算比較該類科目中生產成本科目核算基本沒有變化。其他變化如下:
1.「製造費用」科目核算內容變化:企業生產車間(部門)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等後續支出,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
2.新准則增設「勞務成本」科目.核算企業對外提供勞務發生的成本。
3.新准則增設「研發支出」科目.核算企業進行研究與開發無形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支出。按研究開發項目,分別「費用化支出」、「資本化支出」進行明細核算,其中,不滿足資本化條件的計入費用化支出,滿足資本化條件的計入資本化支出。期末,應將本科目歸集的費用化支出金額轉入「管理費用」科目。當研究開發項目達到預定用途形成無形資產的,應將本科目歸集的資本化支出金額轉入「無形資產」科目。

⑹ 新准則發布後哪些會計科目名稱做了變更

新會計准則會計科目表 企業會計制度會計科目表 對比
順序號 編號 會計科目名稱 會計科目適用范圍說明 順序號 編號 名稱
一、資產類 一、資產類
1 1001 現金 1 1001 現金 不變
2 1002 銀行存款 2 1002 銀行存款 不變
3 1003 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銀行專用 新增
4 1011 存放同業 銀行專用 新增
5 1015 其他貨幣資金 3 1009 其他貨幣資金 不變
4 1101 短期投資 分拆
5 1102 短期投資跌價准備 更名
6 1021 結算備付金 證券專用 新增
7 1031 存出保證金 金融共用 新增
8 1051 拆出資金 金融共用 新增
9 1101 交易性金融資產 新增
10 1111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金融共用 新增
11 1121 應收票據 6 1111 應收票據 不變
12 1122 應收賬款 9 1131 應收賬款 不變
13 1123 預付賬款 12 1151 預付賬款 不變
14 1131 應收股利 7 1121 應收股利 不變
15 1132 應收利息 8 1122 應收利息 不變
16 1211 應收保戶儲金 保險專用 新增
17 1221 應收代位追償款 保險專用 新增
18 1222 應收分保賬款 保險專用 新增
19 1223 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准備金 保險專用 新增
20 1224 應收分保保險責任准備金 保險專用 新增
21 1231 其他應收款 10 1133 其他應收款 不變
22 1241 壞賬准備 11 1141 壞賬准備 不變
13 1161 應收補貼款 取消
23 1251 貼現資產 銀行專用 新增
24 1301 貸款 銀行和保險共用 新增
25 1302 貸款損失准備 銀行和保險共用 新增
26 1311 代理兌付證券 銀行和證券共用 新增
27 1321 代理業務資產 新增
28 1401 材料采購 14 1201 物資采購 更名
29 1402 在途物資 新增
30 1403 原材料 15 1211 原材料 不變
31 1404 材料成本差異 18 1232 材料成本差異 不變
32 1406 庫存商品 20 1243 庫存商品 不變
33 1407 發出商品 新增
34 1410 商品進銷差價 21 1244 商品進銷差價 不變
35 1411 委託加工物資 22 1251 委託加工物資 不變
36 1412 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 16 1221 包裝物 合並
17 1231 低值易耗品 合並
19 1241 自製半成品 取消
23 1261 委託代銷商品 取消
24 1271 受託代銷商品 取消
37 1421 消耗性生物資產 農業專用 新增
38 1431 周轉材料 建造承包商專用 新增
39 1441 貴金屬 銀行專用 新增
40 1442 抵債資產 金融共用 新增
41 1451 損余物資 保險專用 新增
42 1461 存貨跌價准備 25 1281 存貨跌價准備 不變
26 1291 分期收款發出商品 取消
43 1501 待攤費用 27 1301 待攤費用 不變
44 1511 獨立賬戶資產 保險專用 新增
45 1521 持有至到期投資 新增
46 1522 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 新增
47 1523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新增
48 1524 長期股權投資 28 1401 長期股權投資 不變
29 1402 長期債權投資 更名
49 1525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 30 1421 長期投資減值准備 不變
31 1431 委託貸款 取消
50 1526 投資性房地產 新增
51 1531 長期應收款 新增
52 1541 未實現融資收益 新增
53 1551 存出資本保證金 保險專用 新增
54 1601 固定資產 32 1501 固定資產 不變
55 1602 累計折舊 33 1502 累計折舊 不變
56 1603 固定資產減值准備 34 1505 固定資產減值准備 不變
57 1604 在建工程 36 1603 在建工程 不變
58 1605 工程物資 35 1601 工程物資 不變
37 1605 在建工程減值准備 降級
59 1606 固定資產清理 38 1701 固定資產清理 不變
60 1611 融資租賃資產 租賃專用 新增
61 1612 未擔保余值 租賃專用 新增
62 1621 生產性生物資產 農業專用 新增
63 1622 生產性生物資產累計折舊 農業專用 新增
64 1623 公益性生物資產 農業專用 新增
65 1631 油氣資產 石油天然氣開采專用 新增
66 1632 累計折耗 石油天然氣開采專用 新增
67 1701 無形資產 39 1801 無形資產 不變
68 1702 累計攤銷 新增
69 1703 無形資產減值准備 40 1805 無形資產減值准備 不變
70 1711 商譽 新增
41 1815 未確認融資費用 變更類別
71 1801 長期待攤費用 42 1901 長期待攤費用 不變
72 1811 遞延所得稅資產 新增
73 1901 待處理財產損溢 43 1911 待處理財產損溢 不變

二、負債類 二、負債類
74 2001 短期借款 44 2101 短期借款 不變
75 2002 存入保證金 金融共用 新增
76 2003 拆入資金 金融共用 新增
77 2004 向中央銀行借款 銀行專用 新增
78 2011 同業存放 銀行專用 新增
79 2012 吸收存款 銀行專用 新增
80 2021 貼現負債 銀行專用 新增
81 2101 交易性金融負債 新增
82 2111 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 金融共用 新增
83 2201 應付票據 45 2111 應付票據 不變
84 2202 應付賬款 46 2121 應付賬款 不變
85 2205 預收賬款 47 2131 預收賬款 不變
48 2141 代銷商品款 取消
86 2211 應付職工薪酬 49 2151 應付工資 合並
50 2153 應付福利費 合並
87 2221 應交稅費 52 2171 應交稅金 合並
53 2176 其他應交款 合並
88 2231 應付股利 51 2161 應付股利 不變
89 2232 應付利息 新增
90 2241 其他應付款 54 2181 其他應付款 不變
91 2251 應付保戶紅利 保險專用 新增
92 2261 應付分保賬款 保險專用 新增
93 2311 代理買賣證券款 證券專用 新增
94 2312 代理承銷證券款 證券和銀行共用 新增
95 2313 代理兌付證券款 證券和銀行共用 新增
96 2314 代理業務負債 新增
97 2401 預提費用 55 2191 預提費用 不變
56 2201 待轉資產價值 取消
98 2411 預計負債 57 2211 預計負債 不變
99 2501 遞延收益 新增
100 2601 長期借款 58 2301 長期借款 不變
101 2602 長期債券 59 2311 應付債券 更名
102 2701 未到期責任准備金 保險專用 新增
103 2702 保險責任准備金 保險專用 新增
104 2711 保戶儲金 保險專用 新增
105 2721 獨立賬戶負債 保險專用 新增
106 2801 長期應付款 60 2321 長期應付款 不變
107 2802 未確認融資費用 變更類別
108 2811 專項應付款 61 2331 專項應付款 不變
109 2901 遞延所得稅負債 62 2341 遞延稅款 更名

三、共同類
110 3001 清算資金往來 銀行專用 新增
111 3002 外匯買賣 金融共用 新增
112 3101 衍生工具 新增
113 3201 套期工具 新增
114 3202 被套期項目 新增

四、所有者權益類 三、所有者權益類
115 4001 實收資本 63 3101 實收資本( 或股本) 不變
64 3103 已歸還投資 取消
116 4002 資本公積 65 3111 資本公積 不變
117 4101 盈餘公積 66 3121 盈餘公積 不變
118 一般風險准備 金融共用 新增
119 4103 本年利潤 67 3131 本年利潤 不變
120 4104 利潤分配 68 3141 利潤分配 不變
121 4201 庫存股 新增

五、成本類 四、成本類
122 5001 生產成本 69 4101 生產成本 不變
123 5101 製造費用 70 4105 製造費用 不變
124 5201 勞務成本 71 4107 勞務成本 不變
125 5301 研發支出 新增
126 5401 工程施工 建造承包商專用 新增
127 5402 工程結算 建造承包商專用 新增
128 5403 機械作業 建造承包商專用 新增

六、損益類 五、損益類
129 6001 主營業務收入 72 5101 主營業務收入 不變
130 6011 利息收入 金融共用 新增
131 6021 手續費收入 金融共用 新增
132 6031 保費收入 保險專用 新增
133 6032 分保費收入 保險專用 新增
134 6041 租賃收入 租賃專用 新增
135 6051 其他業務收入 73 5102 其他業務收入 不變
136 6061 匯兌損益 金融專用 新增
137 6101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新增
138 6111 投資收益 74 5201 投資收益 不變
75 5203 補貼收入 取消
139 6201 攤回保險責任准備金 保險專用 新增
140 6202 攤回賠付支出 保險專用 新增
141 6203 攤回分保費用 保險專用 新增
142 6301 營業外收入 76 5301 營業外收入 不變
143 6401 主營業務成本 77 5401 主營業務成本 不變
144 6402 其他業務支出 79 5405 其他業務支出 不變
145 6405 營業稅金及附加 78 5402 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更名
146 6411 利息支出 金融共用 新增
147 6421 手續費支出 金融共用 新增
148 6501 提取未到期責任准備金 保險專用 新增
149 6502 提取保險責任准備金 保險專用 新增
150 6511 賠付支出 保險專用 新增
151 6521 保戶紅利支出 保險專用 新增
152 6531 退保金 保險專用 新增
153 6541 分出保費 保險專用 新增
154 6542 分保費用 保險專用 新增
155 6601 銷售費用 80 5501 營業費用 更名
156 6602 管理費用 81 5502 管理費用 不變
157 6603 財務費用 82 5503 財務費用 不變
158 6604 勘探費用 新增
159 6701 資產減值損失 新增
160 6711 營業外支出 83 5601 營業外支出 不變
161 6801 所得稅 84 5701 所得稅 不變
162 6901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85 5801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不變

註:上述新舊比照中舊方僅以《企業會計制度》科目表為依據,未考慮科目說明提及的可選擇增加科目,也未考慮原准則指南、專項辦法和補充規定中補充的會計科目。

⑺ 新會計准則中改了哪些科目

*短期投資已經改成"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內容也發生了如下變化: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持有的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包括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基金投資、權證投資等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交易性金融資產的類別和品種,分別「成本」、「公允價值變動」進行明細核算。
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 成本), 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收到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
對於收到的屬於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成本)。
(三)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成本, 貸記本科目(成本),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貸記或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 科目。同時,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

*各項減值准備,跌價准備的對應科目不再是管理費用,投資收益,營業外支出了,而是統一用一個科目"資產減值損失":
資產減值損失用法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資產減值等准則計提各項資產減值准備所形成的損失。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資產減值損失的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根據資產減值等准則確定資產發生的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壞賬准備」、「存貨跌價准備」、「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固定資產減值准備」、「在建工程——減值准備」、「工程物資——減值准備」、「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准備」、「無形資產減值准備」、「商譽——減值准備等科目。
四、企業計提壞賬准備、存貨跌價准備、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等後,相關資產的價值又得恢復,應在原已計提的減值准備金額內,按恢復增加的金額,借記「壞賬准備」、「存貨跌價准備」、「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余額。

*應交稅金,其他應交款科目取消,換成"應交稅費",
應交稅費核算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等。
企業不需要預計應交數所交納的稅金,如印花稅、耕地佔用稅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應交稅費的稅種進行明細核算。
應交增值稅還應分別「進項稅額」、「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已交稅金」等設置專欄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交稅費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應交增值稅
1. 企業采購物資等,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按應計入采購成本的金額,借記「材料采購」、「在途物資」或「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購入物資發生的退貨,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2.銷售物資或提供應稅勞務,按營業收入和應收取的增值稅額, 借記「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按實現的營業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科目。發生的銷售退回,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3.實行「免、抵、退」的企業,按應收的出口退稅額,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4.企業交納的增值稅,借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5.小規模納稅人以及購入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生的增值稅計入材料采購成本,借記「材料采購」、「在途物資」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應交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
1.企業按規定計算應交的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
2.出售不動產,計算應交的營業稅,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營業稅)。
3.交納的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借記本科目(應交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應交所得稅
1. 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交的所得稅,借記「所得稅」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所得稅)。
2.交納的所得稅,借記本科目(應交所得稅),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四)應交土地增值稅
1.企業轉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連同地上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一並在「固定資產」或「在建工程」等科目核算的,轉讓時應交的土地增值稅,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土地增值稅)。
2.交納的土地增值稅,借記本科目(應交土地增值稅),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五)應交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
1.企業按規定計算應交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房產稅、應交土地使用稅、應交車船使用稅)。
2. 交納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借記本科目(應交房產稅、應交土地使用稅、應交車船使用稅),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六)應交個人所得稅
1. 企業按規定計算的應代扣代交的職工個人所得稅,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個人所得稅)。
2.交納的個人所得稅,借記本科目(應交個人所得稅),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七)應交的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
1.企業按規定計算應交的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支出」、「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教育費附加、應交礦產資源補償費)。
2.交納的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借記本科目(應交教育費附加、應交礦產資源補償費),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交納的稅費;期末如為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金。

*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取消,換成"應付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應用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 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付職工薪酬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
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葯費、個人所得稅等), 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向職工支付職工福利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科目。
企業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於工會運作和職工培訓,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向職工給予的補償,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
(二)企業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對發生的職工薪酬分別以下情況進行處理
生產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生產成本」、「製造費用」、「勞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
管理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銷售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銷售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應由在建工程、研發支出負擔的職工薪酬,借記「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借記「利潤分配——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職工薪酬的結余。

*取消長期債權投資科目,新增加"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兩個一級科目:
"持有至到期投資"用法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價值。企業委託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向其他單位貸出的款項,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持有至到期投資的類別和品種,分別「投資成本」、「溢折價」、「應計利息」進行明細核算。
三、持有至到期投資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資,應按取得該投資的公允價值與交易費用之和,借記本科目(投資成本、溢折價),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費」等科目。
購入的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持有至到期投資,已到付息期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的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的金額,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溢折價)。
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等持有至到期投資,在持有期間內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的金額,借記本科目( 應計利息),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收到持有至到期投資按合同支付的利息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應收利息」科目或本科目(應計利息)。
收到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資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發放債券利息,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投資成本)。
持有至到期投資在持有期間按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確定的折價攤銷額,借記本科目(溢折價),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溢價攤銷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資時,應按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已計提減值准備的,貸記「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投資成本、溢折價、應計利息),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二)企業根據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准則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應在重分類日按該項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公允價值,借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已計提減值准備的,借記「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投資成本、溢折價、應計利息), 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
根據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准則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重分類為採用成本或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應在重分類日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等科目,貸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攤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用法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價值,包括劃分為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資、債券投資等金融資產。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應在本科目設置「減值准備」明細科目進行核算,也可以單獨設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科目進行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類別或品種進行明細核算。
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應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與交易費用之和,借記本科目(成本),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費」等科目。
(二)在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期間收到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債券利息或現金股利,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
對於收到的屬於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發放的債券利息或現金股利,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成本)。
(三)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根據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准則確定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減值准備)。同時,按應從所有者權益中轉出的累計損失,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
已確認減值損失的可供出售債務工具在隨後的會計期間公允價值上升的,應在原已計提的減值准備金額內,按恢復增加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已確認減值損失的可供出售權益工具在隨後的會計期間公允價值上升的,應在原已計提的減值准備金額內,按恢復增加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
(四)企業根據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准則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應在重分類日按該項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已計提減值准備的,借記「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持有至到期投資——投資成本、溢折價、應計利息」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
根據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准則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重分類為採用成本或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應在重分類日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借記「持有至到期投資」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原記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的金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
固定資產要單獨核算累計折舊一樣,新制度對無形資產新增加了一個一級科目"累計攤銷"
"累計攤銷"用法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計提的累計攤銷。
二、本科目應按無形資產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按月計提無形資產攤銷,借記「管理費用」、「其他業務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無形資產累計攤銷額。

*無形資產核算新增加"研發支出"一級科目,
"研發支出"用法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進行研究與開發無形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支出。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研究開發項目,分別「費用化支出」與「資本化支出」進行明細核算。

三、研發支出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自行開發無形資產發生的研發支出,不滿足資本化條件的,借記本科目(費用化支出),滿足資本化條件的,借記本科目(資本化支出),貸記「原材料」、「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
(二)企業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正在進行中研究開發項目,應按確定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資本化支出),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以後發生的研發支出,應當比照上述(一)規定進行處理。
(三)研究開發項目達到預定用途形成無形資產的,應按本科目(資本化支出)的余額,借記「無形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資本化支出)。
期末,企業應將本科目歸集的費用化支出金額轉入「管理費用」科目,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費用化支出)。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正在進行中的研究開發項目中滿足資本化條件的支出。

*由於新的會計制度引入了公允價值計量觀念,新增加了一個一級科目也是新利潤表上的項目"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用法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在初始確認時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主要賬務處理
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貸記本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變動」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同時,按「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的余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余額。

*這是個小變化,就是"物資采購"又改名了,恢復原來的"材料采購"名稱了,
"材料采購"用法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採用計劃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購入材料的采購成本。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供應單位和物資品種進行明細核算。
三、材料采購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支付材料價款和運雜費等時, 按應計入材料采購成本的金額,借記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進項稅額)」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款項,貸記「銀行存款」、「現金」、「其他貨幣資金」、「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預付賬款」等科目。
小規模納稅人等不能抵扣增值稅的,購入材料按應支付的金額, 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應付票據」等科目。
(二)購入材料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價款(如分期付款購買材料),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應按購買價款的現值金額,借記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應付金額,貸記「長期應付款」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
(三)月末,企業應將倉庫轉來的外購收料憑證,分別下列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1.對於已經付款或已開出、承兌商業匯票的收料憑證(包括本月付款或開出、承兌商業匯票的上月收料憑證),應按實際成本和計劃成本分別匯總,按計劃成本借記「原材料」、「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等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本科目;將實際成本大於計劃成本的差異,借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成本小於計劃成本的差異,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2. 對於尚未收到發票賬單的收料憑證,應按計劃成本暫估入賬,借記「原材料」、「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 暫估應付賬款」科目,下月初用做相反分錄予以沖回。下月付款或開出、承兌商業匯票,借記本科目和「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票據」等科目。
四、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已經收到發票賬單付款或已開出、承兌商業匯票,但尚未到達或尚未驗收入庫的在途材料的采購成本。

*「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科目改名為「營業稅金及附加」,
「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用法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
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等相關稅費。
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在「管理費用」等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業按規定計算確定的與經營活動相關的稅費,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等科目。企業收到的返還的消費稅、營業稅等原記入本科目的各種稅金,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由於分期收款銷售商品核算方法與以前不同,新增加科目「長期應收款」,
「長期應收款」科目核算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融資租賃產生的應收款項和採用遞延方式分期收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產生的應收款項。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承租人或購貨單位(接受勞務單位)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長期應收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出租人融資租賃產生的應收租賃款,應按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收款額與初始直接費用之和,借記本科目,按未擔保余值,借記「未擔保余值」科目,按最低租賃收款額、初始直接費用及未擔保余值的現值,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等科目,按發生的初始直接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
(二)企業採用遞延方式分期收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產生的長期應收款,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按應收合同或協議價款,借記本科目,按應收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
(三)根據合同或協議每期收到承租人或購貨單位(接受勞務單位) 償還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長期應收款。
參考資料:資料來源:http://hi..com/zxy166/blog/item/0e5b111748b1c3014a90a7b8.html

⑻ 會計09年改了什麼科目

現金:庫存現金
營業費用:銷售費用
應交稅金:應交稅費
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營業稅金及附加
我這里有份跟上崗證試題差不多,你可以參考下,QQ給我,我發你郵箱
358959724加

⑼ 請問新會計准則中修改了原來的哪些會計科目

一、比較

(一)新基本准則與舊基本准則的比較

新基本准則中的會計基本原則,繼續保留了重要性原則、謹慎原則、實質重於形式原則等,也強調了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則。但權責發生制和歷史成本不再作為會計核算的基本原則。

(二)新會計准則中具體准則與舊具體准則的比較

1.增加的舊會計准則中缺乏的部分

(1)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金融工具列報和金融資產轉移

關於金融工具的4項具體會計准則主要適用於金融企業,這些准則對金融企業的影響是廣泛而深刻的,上市或擬上市的金融機構則首當其沖。例如,准則規定衍生金融工具一律以公允價值計量,並從表外移到表內反映。這就要求上市銀行和證券公司善用衍生工具這把」雙刃劍」,因為表內化將對企業利用衍生金融工具進行風險管理的行為產生重大影響,企業不但要考慮現金流等經濟因素,還要考慮衍生金融工具對報表的影響,以避免給報表帶來過大的波動。新會計准則與現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相比共有5方面的差異:引入了金融工具的概念、衍生金融工具的核算、計價基礎的不同、確認方面的差異和資產減值准備的差異。

(2)原保險合同與再保險合同

我國一直沒有對原保險合同制定準則,實務指導以《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為准。與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相比,新准則由如下特點:區分保險風險和非保險風險;增加准備充足性測試;區分原保險合同和再保險合同。

(3)石油天然氣開采

這條准則是對我國現行三大石油公司(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業務處理的描述。新會計准則與原企業會計制度的主要差異體現在:礦區權益、井及相關設施折耗的計算方法,原制度採用直線法,新准則引入產量法和年限平均法。新准則允許提取棄置支出准備,並設置了「油氣資產」,「累計折耗」和「油氣資產減值准備」科目,同時取消了「地質成果」科目。

(4)投資性房地產

舊准則並沒有將房地產作為一個單獨項目來加以處理,而是把現有的投資性房地產的相關內容分散在其他相關准則之中。新准則對投資性房地產的計量採用成本模式和公允價值模式兩種方法。成本模式的計量方法與原准則相同,但在採用公允價值模式時,不需要攤銷或折舊,也不需計提減值准備,只需要在期末按公允價值對帳面進行調整,將其差額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5)增加了生物資產、企業年金基金和股份支付准則

這三條准則對舊會計准則中未曾規范或者沒有詳細規范的方面制定了更為嚴謹可行的操作指南。填補了在農業資產、補充養老保險和期權激勵行為的會計核算規范方面的空白。

2.在舊會計准則基礎上發生突破性變革的新會計准則主要部分

(1)資產減值准備計提。新舊准則主要區別在:

新准則提出了「資產組」的概念,擴大了資產減值准則的使用范圍,在資產減值跡象判斷上,新准則比現行制度要求更加明確,可收回金額的計量原則也更具有操作性。並且新准則引入了公允價值的概念,對公允價值的計量使用做出了限制性規定,強調一但使用公允價值就停止歷史成本價值的帳務處理。同時由於使用公允價值所產生的資產減值准備在以後會計期間不得轉回。這一規定可謂是新舊准則中減值准備部分差異最大的地方。

(2)債務重組方法。新舊准則最大的差異就是公允價值的使用和債務重組收益將計入當期損益,因此採用新准則以後影響的是當期損益而不是權益。新准則中債務重組的定義是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時,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法院的裁定做出讓步的事項。新准則突出了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的前提和債權人最終讓步的業務實質。

(3)企業合並會計處理。目前中國的企業合並大部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這不一定是合並方和被合並方雙方完全出於自願的交易行為,合並對價值也不是雙方討價還價的結果,不代表公允價值,因此以賬面價值作為會計處理的基礎,以避免利潤操縱。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包括吸收合並和新設合並)可以有雙方的討價還價,是雙方自願交易的結果,因此有雙方認可的公允價值,並可確認購買商譽。新的合並財務報表准則所依據的基本合並理論已發生變化,從側重母公司理論轉為側重實體理論。合並報表范圍的確定更關注實質性控制,母公司對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納入合並范圍,而不一定考慮股權比例。所有者權益為負數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續經營的,也應納入合並范圍。

(4)所得稅的影響。新舊准則的差異體現在:

在計稅基礎上,舊准則強調收入和費用與納稅收益和納稅扣除之間的差異,主要是從發生額的角度進行分析,新准則則強調企業在某一特定時日的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之間所存在的暫時性差異,從余額角度來進行分析。在所得稅確認上,舊准則要求企業採用應付稅款法和納稅影響會計法(包括遞延法和債務法)核算所得稅;新會計准則則要求企業一律採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遞延所得稅。在減值確認計量上,舊准則沒有遞延稅款借項計提減值准備的規定,而新准則則規定在一定的情況下,可計提減值准備,並在日後符合規定時可以轉回。

(1)長期投資核算方法。新舊准則的差異表現在:

舊准則對投資中產生的股權投資差額進行確認,並分期進行攤銷,以調整投資收益,如果是負的股權投資差額就應確認為資本公積。新准則規定,如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大於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企業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份額的,確認為商譽,該商譽不進行攤銷;如果是小於的,則直接沖減留存收益。

二、思考

會計准則的更新,無論是對企業、投資者、注冊會計師、審計人員和政府部門的監管者,影響都是巨大的。宏觀上這是一種中國會計史上里程碑似的變革,微觀上則涉及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的利益和選擇。較之舊會計准則,新會計准則總結起來更有如下的優點:

(一)新會計准則使財務信息更加可靠

新准則中的基本准則明確規定了會計信息質量特徵的第一條就是可靠性,要求「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為依據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如實反映符合確認和計量要求的各項會計要素及其他相關信息,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可靠,內容完整」。新會計准則從三個方面確保了會計信息的真實可靠性:1.新會計准則充分考慮了市場因素變化對資產價值的影響,強調按資產的定義確認和計量資產,在資產不能預期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時,要求企業計提相應的減值准備;2.新會計准則充分考慮了企業所處的具體商業環境。允許企業在不違背國家統一的會計核算制度的前提下,根據所處的具體商業環境靈活地選擇適合自身的會計政策,如可對其他應收款計提壞帳准備,可採取不同百分比進行計提,以及採用不同的固定資產折舊政策等;充分揭示企業所面臨的市場風險;3.新會計准則就或有事項等不確定性事項所可能引發的風險,要求企業認真甄別,將符合負債確認條件的或有事項產生的義務確認為負債,並在會計報表附註中充分披露。新會計准則還要求承擔人在確認租賃引發的負債時,考慮貨幣的時間價值。

(二)新會計准則適應經濟生活的發展要求,內容上有所創新。

新會計准則體系從過去偏重工商企業准則擴展到橫跨金融、保險、農業等眾多領域的39項准則,覆蓋了企業的各項經濟業務,填補了我國市場經濟條件新型業務處理規定的空白。主要創新表現在:

在涉及的領域上,增加了原准則中沒有或有但規定不詳細或不明確的內容。如:企業年金基金、股份支付、投資性房地產、生物性資產、金融工具的確認計量與列報、保險合同的規定等等。

在會計處理方法的具體內容上,引入多項新的概念,如:

公允價值概念引入。新准則引入了公允價值計量,例如要求上市公司在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中考慮換出、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以及交易是否具有商業實質,要求上市公司在債務重組交易中考慮重組債務的公允價值,並要求在利潤表中確認相關損益。這些規定將使得上市公司的資產和交易得到更為公允地反映,一些上市公司通過以低價資產換入高價資產,從而降低成本的做法將不再可行。

資金的時間價值在新准則中得到體現。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准則要求,公司對應收和應付款項採用實際利率法,按攤余成本計量。這使得擁有長期應收、應付款項的上市公司不得不將這些長期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減計至未來現金流的折現金額。這種處理方法充分體現了資金的佔用成本,並會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上市公司管理層對資產負債結構、產品賒銷政策進行優化。

在批露方法上也作出許多新的規定,如:

金融風險的披露更為直接和透明。准則要求,將衍生金融工具納入表內核算,這使得上市公司進行的一些高風險金融投資可以及時地在財務報表中得到反映,使治理層可以更直接地獲取相關信息,為更好地履行其職責提供了條件,同時也使投資者可以更直接地了解上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的情況。

(三)新會計准則體現與國際會計准則的趨同

新准則充分借鑒國際財務報告准則,除極少數事項外,已與國際財務報告准則實現了趨同。新准則實現與國際會計慣例的充分協調。新會計標准充分地體現了這一客觀要求,將實質重於形式列入會計核算的基本原則;此外,在資產計價、負債核算、收入確認和完善財務報告體系等重要方面與國際會計慣例基本一致。(

⑽ 會計修改以前年度科目

不涉及到損益、成本類科目的以前年度科目修改直接沖銷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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