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會計制度哪些科目涉及差異項
『壹』 政府會計與企業會計會計科目設置的不同會計科目會計科目會計科目不同
在處理同一業務時,事業和企業單位所做的會計分錄形式相同,借貸方向相同,但因不同制度所規定的會計科目名稱不同而將有關內容分別記入不同的賬戶。如借款的核算,在借入時,企業按期限長短分別記入「短期借款」或「長期借款」科目,而事業單位則不分長期或短期借款,一概記入「借入款項」科目。
『貳』 請問會計中涉及差異的科目有哪些
資產類的會計科目都是借増貸減,這是規律。
增加記在貸方的只有負債類、所有者權益類,以及損益類中的收入,這三類都是借減貸增的。
而資產類、成本類和損益類中的費用的科目是借増貸減的。
你看科目屬於哪類便會知道用哪種方法了。
『叄』 政府會計資產包括哪些
政府會計資產指政府會計主體過去的經濟業務或者事項形成的,由政府會計主體控制的,預期能夠產生服務潛力或者帶來經濟利益流入的經濟資源。具體如下:
《政府會計准則——基本准則》
第二十七條 資產是指政府會計主體過去的經濟業務或者事項形成的,由政府會計主體控制的,預期能夠產生服務潛力或者帶來經濟利益流入的經濟資源。
服務潛力是指政府會計主體利用資產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以履行政府職能的潛在能力。
經濟利益流入表現為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流入,或者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流出的減少。
第二十八條 政府會計主體的資產按照流動性,分為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是指預計在1年內(含1年)耗用或者可以變現的資產,包括貨幣資金、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
非流動資產是指流動資產以外的資產,包括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長期投資、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資產、文物文化資產、保障性住房和自然資源資產等。
第二十九條 符合本准則第二十七條規定的資產定義的經濟資源,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確認為資產:
(一)與該經濟資源相關的服務潛力很可能實現或者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政府會計主體;
(二)該經濟資源的成本或者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三十條 資產的計量屬性主要包括歷史成本、重置成本、現值、公允價值和名義金額。
在歷史成本計量下,資產按照取得時支付的現金金額或者支付對價的公允價值計量。
在重置成本計量下,資產按照現在購買相同或者相似資產所需支付的現金金額計量。
在現值計量下,資產按照預計從其持續使用和最終處置中所產生的未來凈現金流入量的折現金額計量。
在公允價值計量下,資產按照市場參與者在計量日發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資產所能收到的價格計量。
無法採用上述計量屬性的,採用名義金額(即人民幣1元)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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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會計資產會計處置:
《政府會計准則——基本准則》
第三十一條 政府會計主體在對資產進行計量時,一般應當採用歷史成本。
採用重置成本、現值、公允價值計量的,應當保證所確定的資產金額能夠持續、可靠計量。
第三十二條符合資產定義和資產確認條件的項目,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
『肆』 政府會計制度差異調整項需要錄分錄嗎
不用。
差異調整項是因為權責發生制與收付實現制的差異,
即財務會計與預算會計用不同的記賬方法形成的差異。
只要檢查一下會計分錄無錯誤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