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企業會計公共配套包括哪些
(1)土地徵用費用。主要包括征地費、青苗補償費及其他地上物的補償費、菜地建設費、勞動力安置費、耕地佔用費;
(2)拆遷安置費。主要包括各種拆遷費用、賠償費用。
(3)前期工程費用。主要包括勘察設計費用、「三通一平」或「七通一平」費用等。
(4)房屋建築安裝費用。
(5)基礎設施建設費。
(6)公共設施建設費用。
(7)管理費用。
(8)籌資成本與利息的支出。
(9)其他必要的支出。
Ⅱ 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業務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1、出納工作。主要負責辦理現金、銀行存款以及各種有價證券的保管、收付結算業務,並負責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2、材料的核算工作。主要負責審查材料采購、加工生產和儲備計劃,辦理材料采購、費用的收支業務的核算,監督材料的收發結存動態,考核儲備資金定額的執行情況,參與材料的清查盤點並且監督有關部fUH強材料等實物的收發管理工作。
3、固定資產的核算工作。主要負責固定資產增減的賬務處理及其明細核算,參與固定資產需要量的核定,監督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情況,並督促有關部門加強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參與固定資產更新改造和大修理計劃的編制;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參與固定資產的清理盤點工作;分析、考核固定資產的使用效果。
4、工資核算工作。主要負責應付工資的計算、審核和分配工作,計提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等,監督工資基金的合理使用並考核其使用效果。
5、成本核算工作。主要負責編制開發經營費用支出計劃和開發成本計劃並監督其執行情況,歸集、分配生產經營費用,計算工程和開發產品成本,並對生產經營費用和開發產品成本進行分析、考核。
6、銷售以及利潤的核算工作。主要負責參與確定銷售計劃,編制利潤計劃,辦理銷售貨款的結算,辦理銷售、稅金、利潤的賬務處理和相應的明細核算,參加產品成本的清查盤點,進行銷售利潤的分析、考核、預測和控制等。
7、其他工作。主要包括往來賬款的結算,公積金、公益金核算的賬務處理及其計劃的編制和考核,其他會計業務的總分類核算,會計報表的編制、匯總及會計資料的歸檔保管等。
Ⅲ 房地產開發企業配套費包括哪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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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房地產企業會計核算形式是哪些
所謂投資性房地產是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新會計准則主要規范三類投資性房地產: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持有並准備增值後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已出租的建築物。並明確指出自用房地產和作為存貨的房地產不屬於投資性房地產核算的范圍。
新企業會計准則對採用公允價值核算投資性房地產做了以下規定。
1.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應同時滿足兩個條件:第一,投資性房地產所在地有活躍的房地產交易市場。第二,企業能夠從房地產交易市場上取得同類或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及其他相關信息,從而對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做出合理的估計。
2.採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不對投資性房地產計提折舊或進行攤銷,應當以資產負債表日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為基礎調整其賬面價值,公允價值與原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3.已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投資性房地產,不得從公允價值模式轉為成本模式。
企業會計准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2006) 財會[2006]3號 2006-2-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投資性房地產的確認、計量和相關信息的披露,根據《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制定本准則。 第二條 投資性房地產,是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 投資性房地產應當能夠單獨計量和出售。 第三條 本准則規范下列投資性房地產: (一)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 (二)持有並准備增值後轉讓的土地使用權。 (三)已出租的建築物。 第四條 下列各項不屬於投資性房地產: (一)自用房地產,即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房地產。 (二)作為存貨的房地產。 第五條 下列各項適用其他相關會計准則: (一)企業代建的房地產,適用《企業會計准則第15號——建造合同》。 (二)投資性房地產的租金收入和售後租回,適用《企業會計准則第21號——租賃》。 第二章 確認和初始計量 第六條 投資性房地產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一)與該投資性房地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二)該投資性房地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七條 投資性房地產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 (一)外購投資性房地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和可直接歸屬於該資產的其他支出。 (二)自行建造投資性房地產的成本,由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構成。 (三)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資性房地產的成本,按照相關會計准則的規定確定。 第八條 與投資性房地產有關的後續支出,滿足本准則第六條規定的確認條件的,應當計入投資性房地產成本;不滿足本准則第六條規定的確認條件的,應當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第三章 後續計量 第九條 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採用成本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後續計量,但本准則第十條規定的除外。 採用成本模式計量的建築物的後續計量,適用《企業會計准則第4號——固定資產》。 採用成本模式計量的土地使用權的後續計量,適用《企業會計准則第6號——無形資產》。 第十條 有確鑿證據表明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取得的,可以對投資性房地產採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後續計量。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應當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一)投資性房地產所在地有活躍的房地產交易市場; (二)企業能夠從房地產交易市場上取得同類或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及其他相關信息,從而對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作出合理的估計。 第十一條 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不對投資性房地產計提折舊或進行攤銷,應當以資產負債表日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為基礎調整其賬面價值,公允價值與原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第十二條 企業對投資性房地產的計量模式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成本模式轉為公允價值模式的,應當作為會計政策變更,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處理。 已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不得從公允價值模式轉為成本模式。 第四章 轉換 第十三條企業有確鑿證據表明房地產用途發生改變,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將投資性房地產轉換為其他資產或者將其他資產轉換為投資性房地產: (一)投資性房地產開始自用。 (二)作為存貨的房地產,改為出租。 (三)自用土地使用權停止自用,用於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 (四)自用建築物停止自用,改為出租。 第十四條在成本模式下,應當將房地產轉換前的賬面價值作為轉換後的入賬價值。 第十五條 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轉換為自用房地產時,應當以其轉換當日的公允價值作為自用房地產的賬面價值,公允價值與原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第十六條 自用房地產或存貨轉換為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時,投資性房地產按照轉換當日的公允價值計價,轉換當日的公允價值小於原賬面價值的,其差額計入當期損益;轉換當日的公允價值大於原賬面價值的,其差額計入所有者權益。 第五章 處置 第十七條 當投資性房地產被處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預計不能從其處置中取得經濟利益時,應當終止確認該項投資性房地產。 第十八條 企業出售、轉讓、報廢投資性房地產或者發生投資性房地產毀損,應當將處置收入扣除其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後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 第六章 披露 第十九條 企業應當在附註中披露與投資性房地產有關的下列信息: (一)投資性房地產的種類、金額和計量模式。 (二)採用成本模式的,投資性房地產的折舊或攤銷,以及減值准備的計提情況。 (三)採用公允價值模式的,公允價值的確定依據和方法,以及公允價值變動對損益的影響。 (四)房地產轉換情況、理由,以及對損益或所有者權益的影響。 (五)當期處置的投資性房地產及其對損益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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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房地產企業會計稅務涉及哪些東西
房企業會計,大體流程如下:
1、涉及的會計科目:其他的科目和一般的企業都差不多,主要的重點科目是:開發成本,開發費用,預收帳款(房款),以後就是主營業務收入。預付帳款(供應商)以後就是主營業務成本。長期借款(一般都需要貸款)短期借款
2、涉及的稅種及稅率。營業稅,城建稅,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稅,土地使用稅,房產稅,所得稅。印花稅。
3、基本核算方法(流程)。
房地產企業開發項目的發生的所有開發費用都在「開發成本」下核算。
開發成本下一般設置以下明細科目: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建築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公共配套設施費以及開發間接費用這幾個明細核算跟商品房開發有關的所有費用支出。
還有開發費用取得的借款在其他應付款按單位明細核算,取得的銀行貸款在長短期借款里核算,借款和銀行貸款的利息支出計入開發間接費中。
一般房地產投入資本達到總投資的一定比例就可以預售商品房了,而預售的房款在預收賬款里核算。在客戶用預收款發票換正規的商品房銷售發票的時候,把從預收賬款中的收入結轉計入銷售收入,同時把比例從開發成本中結轉銷售成本,還有把應交稅金中借方預繳的稅金一並結轉到銷售稅金及附加。
房開企業是按預收賬款和銷售收入預繳所有的稅金(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等整個開發項目完成以後,在做土地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項目匯算清繳的。
Ⅵ 「房地產開發企業配套費」包括哪些內容
一、開發成本
1、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
土地徵用費、出讓金、耕地佔用稅、勞動力安置費及有關地上、地下附著物拆遷補償的凈支出、安置動遷用房支出。
2、前期工程費:
規劃、設計、項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質、勘察、測繪、「三通一平」等支出。
建築安裝工程費:
以出包方式支付給承包單位的建築安裝工程費,以自營方式發生的建築工程安裝費。
3、基礎設施費:
開發小區內的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環衛、綠化等工程支出。
4、公共配套設施費:
不能有償轉讓的開發小區公共配套設施支出。
5、開發間接費用:
直接組織、管理開發項目所發生的費用,包括工資、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等。
二、期間費用
1)銷售費用:
房產銷售之前的改裝修復費、產品看護費、水電費、採暖費,產品銷售過程中發生的廣告宣傳費、展覽費.以及為銷售本企業的產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的職工工資、福利費、業務費等。
2)管理費用:
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總部)為組織和管理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而發生的管理費用。包括工資、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費、勞動保險費、待業保險費、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土地使用稅、技術開發費、無形資產推銷、遞延資產攤銷、業務招待費、壞賬損失等。
房屋配套費的稅費提示:
依據法律的規定和大部分購房合同的約定,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契稅等費用均不能作為開發商交付房屋的前提。
1. 契稅契稅是業主取得產權證時向國家交的稅。 繳納時間:契稅只能在過戶時交納特別提示:除稅務機關,任何單位無權代收。實施:業主入住時不需要向開發商交納契稅,等房屋可以辦理產權證之前自己到稅務局直接辦理。
2. 公共維修基金此項基金不同於物業管理費,只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稅率:房屋成交價 的2%。特別提示:任何開發商、物業公司都無權收取或代收大修基金。該基金應該交給小區辦。如果您將大修基金交給開發商,您很可能無法要回。
3、面積測繪費面積測繪費收取原則為「誰委託,誰付費」,購房合同已規定開發商向購房人提供面積測量數據的義務,故此費用應由開發商交納。
4、物業費一年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和水電保證金特別提示:普通小區交一年以下物業費並不違規。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實行明碼標價,收費項目和標准及收費辦法應在經營場所或收費地點公布。
5. 產權代辦費業主完全有權選擇自行辦理產權證,開發商無權強行向業主收取該筆費用。最詳細的收房注意事項:你可以自己去看下,還有一些其它的問題。
(6)房產企業會計公共配套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一、房地產企業市政配套費計入的科目:
市政配套費是指政府為建設和維護管理城市道路、橋涵、給水、排水、防洪、道路照明、公共交通、市容環境衛生、城市燃氣、園林綠化、垃圾處理、消防設施及天然氣、集中供熱等等市政公用設施(含附屬設施)所開征的費用,是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補充。
房地產開發企業計入「5001 開發成本」科目。
基礎設施配套費是政府向建設單位收取的一項費用,一般按新建,擴建,改建的面積作為徵收基數,每平方的價格各地不同。
房地產企業,將該費用計入開發成本。
二級明細科目設置沒有規定要求,可以根據單位核算需要自行設置。
二、房地產企業市政配套費繳納的契稅:
以協議方式出讓的,其契稅計稅價格為成交價格,其中成交價格包括土地出讓金、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拆遷補償費、市政建設配套費等承受者應支付的貨幣、實物、無形資產及其他經濟利益。
以競價方式出讓的,其契稅計稅價格,「一般」應確定為競價的成交價格,土地出讓金、市政建設配套費以及各種補償費用應包括在內。
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招、拍、掛」程序取得的開發用地一般應當為凈地,即政府部門一般會凈地出讓,凈地出讓土地成交總價款包含政府相關部門所有應收的費用,即既包括國土部門收取的費用,也應包括城市規劃部門和建設監管部門收取的費用。
如土地出讓金、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拆遷補償費和市政建設配套費等都應該作為契稅計稅依據。所以,一般情況下,「招、拍、掛」受讓的土地,契稅計稅依據為成交價。
但在實踐中,個別地方政府部門並非凈地出讓。只是按土地現狀(土地還未平整)進行「招、拍、掛」,此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承受土地權屬簽訂合同時成交價中僅包含國土部門收取的費用,沒有包括城市規劃部門和建設監管部門收取的費用,如市政建設配套費等,這筆費用是在辦理土地證之後,在立項報建環節才發生。
因此,房地產公司受讓土地繳納的市政建設配套費應組成契稅計稅依據依法繳納契稅。
Ⅶ 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科目有哪些
類型 級次 科目編碼 科目名稱
資產 1 1001 庫存現金
資產 2 100101 人民幣
資產 2 100102 美元
資產 1 1002 銀行存款
資產 2 100201 工商銀行
資產 3 10020101 工商銀行平安里支行
資產 2 100202 建設銀行
資產 3 10020201 建行和平里支行
資產 2 100203 民生銀行
資產 3 10020301 海淀北太平庄支行
資產 1 1003 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資產 1 1011 存放同業
資產 1 1012 其他貨幣資金
資產 2 101201 外埠存款
資產 2 101202 銀行匯票存款
資產 2 101203 銀行本票存款
資產 2 101204 信用證保證金存款
資產 2 101205 信用卡存款
資產 2 101206 存出投資款
資產 3 10120601 銀河證券
資產 1 1021 結算備付金
資產 1 1031 存出保證金
資產 1 1101 交易性金融資產
資產 2 110101 股票投資
資產 3 11010101 成本
資產 3 11010102 公允價值變動
資產 2 110102 債券投資
資產 3 11010201 成本
資產 3 11010202 公允價值變動
資產 1 1111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資產 1 1121 應收票據
資產 2 112101 銀行承兌匯票
資產 2 112102 商業承兌匯票
資產 1 1122 應收賬款
資產 2 112210 債務重組
資產 1 1123 預付賬款
資產 2 112301 工程款
資產 2 112302 材料款
資產 2 112303 勘查設計
資產 2 112304 房屋設備租賃
資產 1 1131 應收股利
資產 1 1132 應收利息
資產 1 1201 應收代位追償款
資產 1 1211 應收分保賬款
資產 1 1212 應收分保合同准備金
資產 1 1221 其他應收款
資產 2 122101 外單位
資產 2 122102 內部單位部門
資產 2 122103 職工
資產 1 1231 壞賬准備
資產 1 1301 貼現資產
資產 1 1302 拆出資金
資產 1 1303 貸款
資產 1 1304 貸款損失准備
資產 1 1311 代理兌付證券
資產 1 1321 代理業務資產
資產 1 1401 材料采購
資產 1 1402 在途物資
資產 1 1403 原材料
資產 1 1404 材料成本差異
資產 1 1405 開發產品
資產 2 140501 土地開發產品
資產 2 140502 商品房
資產 2 140503 代建房
資產 2 140504 周轉房
資產 1 1406 分期收款開發產品
資產 2 140601 預收土地
資產 2 140602 預售商品房
資產 1 1407 商品進銷差價
資產 1 1408 委託加工物資
資產 1 1411 周轉材料
資產 2 141101 在庫
資產 2 141102 在用
資產 2 141103 攤銷
資產 1 1421 消耗性生物資產
資產 1 1431 貴金屬
資產 1 1441 抵債資產
資產 1 1451 損余物資
資產 1 1461 融資租賃資產
資產 1 1471 存貨跌價准備
資產 1 1501 持有至到期投資
資產 2 150101 委託貸款
資產 2 150103 債券
資產 3 15010301 成本
資產 3 15010302 利息調整
資產 3 15010303 應計利息
資產 1 1502 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
資產 1 1503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資產 2 150301 股票
資產 3 15030101 成本
資產 3 15030102 公允價值變動
資產 2 150302 債券
資產 3 15030201 成本
資產 3 15030202 利息調整
資產 3 15030203 應計利息
資產 1 1511 長期股權投資
資產 2 151101 控制
資產 2 151102 共同控制
資產 3 15110201 投資成本
資產 3 15110202 損益調整
資產 3 15110203 其他變動
資產 2 151103 重大影響
資產 3 15110301 投資成本
資產 3 15110302 損益調整
資產 3 15110303 其他變動
資產 2 151104 其他股權投資
資產 1 1512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
資產 1 1521 投資性房地產
資產 2 152101 投資興房地產
資產 2 152102 成本
資產 2 152103 公允價值變動
資產 1 1531 長期應收款
資產 2 153101 融資租賃
資產 2 153102 分期收款
資產 1 1532 未實現融資收益
資產 1 1541 存出資本保證金
資產 1 1601 固定資產
資產 1 1602 累計折舊
資產 1 1603 固定資產減值准備
資產 1 1604 在建工程
資產 2 160401 建築工程
資產 2 160402 安裝工程
資產 2 160406 待攤支出
資產 1 1605 工程物資
資產 1 1606 固定資產清理
資產 1 1611 未擔保余值
資產 1 1621 生產性生物資產
資產 1 1622 生產性生物資產累計折舊
資產 1 1623 公益性生物資產
資產 1 1631 油氣資產
資產 1 1632 累計折耗
資產 1 1701 無形資產
資產 2 170101 專利權
資產 2 170102 非專利技術
資產 2 170103 商標權
資產 2 170104 著作權
資產 2 170105 土地使用權
資產 1 1702 累計攤銷
資產 1 1703 無形資產減值准備
資產 1 1711 商譽
資產 1 1801 長期待攤費用
資產 1 1811 遞延所得稅資產
資產 1 1821 獨立賬戶資產
資產 1 1901 待處理財產損溢
負債 1 2001 短期借款
負債 2 200101 人民幣
負債 3 20010101 成本
負債 3 20010102 利息調整
負債 1 2002 存入保證金
負債 1 2003 拆入資金
負債 1 2004 向中央銀行借款
負債 1 2011 吸收存款
負債 1 2012 同業存放
負債 1 2021 貼現負債
負債 1 2101 交易性金融負債
負債 1 2111 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
負債 1 2201 應付票據
負債 1 2202 應付賬款
負債 2 220201 應付工程款
負債 2 220202 應付材料款
負債 2 220203 前期費用
負債 2 220210 債務重組
負債 1 2203 預收賬款
負債 2 220301 商品房預售款
負債 1 2211 應付職工薪酬
負債 2 221101 工資
負債 2 221102 職工福利費
負債 2 221103 社會保險
負債 3 22110301 醫療保險費
負債 3 22110302 養老保險費
負債 3 22110303 失業保險費
負債 3 22110304 工傷保險費
負債 3 22110305 生育保險費
負債 2 221104 住房公積金
負債 2 221105 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負債 3 22110501 工會經費
負債 3 22110502 職工教育經費
負債 2 221106 非貨幣性福利
負債 2 221107 辭退福利
負債 2 221108 其他薪酬
負債 1 2221 應交稅費
負債 2 222101 增值稅
負債 2 222102 消費稅
負債 2 222103 營業稅
負債 2 222104 城市建設稅
負債 2 222105 教費育附加
負債 2 222106 企業所得稅
負債 2 222107 個人所得稅
負債 1 2231 應付利息
負債 1 2232 應付股利
負債 1 2241 其他應付款
負債 2 224101 關聯單位
負債 2 224110 社會保險
負債 3 22411001 養老保險
負債 3 22411002 醫療保險
負債 3 22411003 失業保險
負債 2 224111 住房公積金
負債 1 2251 應付保單紅利
負債 1 2261 應付分保賬款
負債 1 2311 代理買賣證券款
負債 1 2312 代理承銷證券款
負債 1 2313 代理兌付證券款
負債 1 2314 代理業務負債
負債 1 2401 遞延收益
負債 2 240101 政府補助
負債 2 240102 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
負債 3 24010201 融資租賃
負債 3 24010202 經營租賃
負債 1 2501 長期借款
負債 2 250101 銀行長期貸款
負債 3 25010101 本金
負債 3 25010102 利息調整
負債 1 2502 應付債券
負債 2 250201 一般公司債券
負債 3 25020101 面值
負債 3 25020102 利息調整
負債 2 250202 可轉換公司債券
負債 3 25020201 面值
負債 3 25020202 利息調整
負債 1 2601 未到期責任准備金
負債 1 2602 保險責任准備金
負債 1 2611 保戶儲金
負債 1 2621 獨立賬戶負債
負債 1 2701 長期應付款
負債 2 270101 應付融資租賃款
負債 2 270102 分期付款購入固定資產
負債 1 2702 未確認融資費用
負債 1 2711 專項應付款
負債 1 2801 預計負債
負債 1 2901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共同 1 3001 清算資金往來
共同 1 3002 貨幣兌換
共同 1 3101 衍生工具
共同 2 310101 看漲期權
共同 2 310102 看跌期權
共同 1 3201 套期工具
共同 1 3202 被套期項目
權益 1 4001 實收資本
權益 1 4002 資本公積
權益 2 400201 資本(股本)溢價
權益 2 400202 其他資本公積
權益 1 4101 盈餘公積
權益 2 410101 法定盈餘公積
權益 2 410102 任意盈餘公積
權益 1 一般風險准備
權益 1 4103 本年利潤
權益 1 4104 利潤分配
權益 2 410401 提取法定盈餘公積
權益 2 410402 提取任意盈餘公積
權益 2 410403 應付現金股利或利潤
權益 2 410404 轉作股本的股利
權益 2 410405 盈餘公積補虧
權益 2 410406 未分配利潤
權益 1 4201 庫存股
成本 1 5001 開發成本
成本 2 500101 土地開發成本
成本 3 50010101 商品性土地開發成本
成本 4 5001010101 土地徵用及拆遷費
成本 4 5001010102 前期工程費
成本 4 5001010103 基礎設施費
成本 4 5001010104 建安工程費
成本 4 5001010105 公共配套設施費
成本 4 5001010106 開發間接費
成本 3 50010102 自用土地開發成本
成本 4 5001010201 土地徵用及拆遷費
成本 4 5001010202 前期工程費
成本 4 5001010203 基礎設施費
成本 4 5001010204 建安工程費
成本 4 5001010205 公共配套設施費
成本 4 5001010206 開發間接費
成本 2 500102 房屋開發成本
成本 3 50010201 商品房
成本 4 5001020101 土地徵用及拆遷費
成本 4 5001020102 前期工程費
成本 4 5001020103 基礎設施費
成本 4 5001020104 建安工程費
成本 4 5001020105 公共配套設施費
成本 4 5001020106 開發間接費
成本 3 50010202 出租房
成本 4 5001020202 前期工程費
成本 4 5001020205 公共配套設施費
成本 3 50010203 周轉房
成本 4 5001020301 土地徵用及拆遷費
成本 4 5001020302 前期工程費
成本 4 5001020303 基礎設施費
成本 4 5001020304 建安工程費
成本 4 5001020305 公共配套設施費
成本 4 5001020306 開發間接費
成本 3 50010204 代建房
成本 4 5001020401 土地徵用及拆遷費
成本 4 5001020402 前期工程費
成本 4 5001020403 基礎設施費
成本 4 5001020404 建安工程費
成本 4 5001020405 公共配套設施費
成本 4 5001020406 開發間接費
成本 2 500103 配套設施
成本 3 50010301 土地徵用及拆遷費
成本 3 50010302 前期工程費
成本 3 50010303 基礎設施費
成本 3 50010304 建安工程費
成本 3 50010306 開發間接費
成本 1 5101 開發間接費用
成本 2 510101 工資
成本 2 510102 福利費
成本 2 510103 折舊費
成本 2 510104 辦公費
成本 2 510105 水電費
成本 2 510106 勞動保護費
成本 2 510107 周轉房攤銷
成本 2 510108 利息支出
成本 2 510109 工程監理費
成本 2 510110 質監費
成本 2 510130 其他
成本 1 5201 勞務成本
成本 1 5301 研發支出
成本 1 5401 工程施工
成本 1 5402 工程結算
成本 1 5403 機械作業
損益 1 6001 主營業務收入
損益 1 6011 利息收入
損益 1 6021 手續費及傭金收入
損益 1 6031 保費收入
損益 1 6041 租賃收入
損益 1 6051 其他業務收入
損益 1 6061 匯兌損益
損益 1 6101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損益 2 610101 交易性金融資產
損益 2 610102 交易性金融負債
損益 2 610103 投資性房地產
損益 1 6111 投資收益
損益 1 6201 攤回保險責任准備金
損益 1 6202 攤回賠付支出
損益 1 6203 攤回分保費用
損益 1 6301 營業外收入
損益 2 630104 招標收入
損益 2 630105 處置非流動資產利得
損益 2 630110 債務重組利得
損益 1 6401 主營業務成本
損益 1 6402 其他業務成本
損益 1 6403 營業稅金及附加
損益 1 6411 利息支出
損益 1 6421 手續費及傭金支出
損益 1 6501 提取未到期責任准備金
損益 1 6502 提取保險責任准備金
損益 1 6511 賠付支出
損益 1 6521 保單紅利支出
損益 1 6531 退保金
損益 1 6541 分出保費
損益 1 6542 分保費用
損益 1 6601 銷售費用
損益 1 6602 管理費用
損益 2 660201 公司經費
損益 3 66020101 管理人員工資及福利費
損益 3 66020102 辦公費
損益 4 6602010201 水電費
損益 4 6602010202 電話費
損益 4 6602010203 郵資費
損益 4 6602010204 報紙書刊費
損益 4 6602010205 市內交通費
損益 4 6602010206 清潔衛生費
損益 4 6602010207 辦公用品
損益 4 6602010208 房屋租賃費
損益 4 6602010209 會議費
損益 4 6602010210 誤餐費
損益 4 6602010211 公務車加油費
損益 4 6602010212 過路、停車費
損益 4 6602010230 其他
損益 3 66020103 差旅費
損益 3 66020104 物料消耗
損益 3 66020106 低值易耗品攤銷
損益 2 660202 工會經費
損益 2 660203 社會保險
損益 3 66020301 養老保險
損益 3 66020302 醫療保險
損益 3 66020303 失業保險
損益 3 66020304 工傷保險
損益 3 66020305 生育保險
損益 2 660204 中介費
損益 2 660205 咨詢費
損益 3 66020501 招標文件費
損益 3 66020502 年檢證照費
損益 3 66020503 審計費
損益 2 660206 訴訟費
損益 2 660207 業務招待費
損益 2 660208 房產稅
損益 2 660209 車船使用稅
損益 2 660210 土地使用稅
損益 2 660211 印花稅
損益 2 660212 技術轉讓費
損益 2 660213 礦產資源補償費
損益 2 660214 研究費用
損益 2 660215 無形資產攤銷
損益 2 660216 固定資產使用費
損益 3 66021601 折舊費
損益 3 66021602 保養/修理費
損益 2 660217 保險費
損益 3 66021701 車輛養路費及保險費
損益 1 6603 財務費用
損益 2 660301 手續費
損益 2 660302 利息收入
損益 3 66030201 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損益 2 660303 利息支出
損益 3 66030301 短期借款
損益 3 66030302 長期借款
損益 2 660304 匯兌損益
損益 2 660305 貼現利息
損益 1 6604 勘探費用
損益 1 6701 資產減值損失
損益 1 6711 營業外支出
損益 2 671110 債務重組損失
損益 1 6801 所得稅費用
損益 2 680101 當期所得稅費用
損益 2 680102 遞延所得稅費用
損益 1 6901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Ⅷ 房屋配套設施包括哪些
買房子,除了價格、地段、戶型等之外,配套設施應該也是購房者最關心的問題了。因為這與我們入住之後的生活息息相關。那你知道房屋配套設施包括了哪些嗎?要是發生房屋配套設施糾紛怎麼辦呢?下面小編就來告訴你。
一、房屋配套設施包括哪些?
配套設施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中表述為房屋的「相關設施」,一般包括基礎設施及相關配套設施:
基礎設施指供暖、供電、供水、小區景觀、小區內道路、停車場等等;公共配套設施包括商品房規劃范圍內的配套和商品房規劃范圍外的配套,如商業、服務業以及醫療、公共交通等公共設施的配套。
配套設施或稱房屋相關設施,從其與房產的財產權屬關繫上可作兩類區分。
第一類是商品房小區范圍內的配套設施,或稱之為區內私有配套
其權屬性質應屬房產小區共有共用的私產,如小區內的電梯、綠化、道路等。
一般的公寓式商品房住宅小區屬典型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業主的區分所有權具有復合性,由專有所有權、公用部分持分權(共有所有權)及成員權三要素構成,區內配套應屬小區業主共有所有權所及於物業范圍。
第二類是商品房小區范圍外的配套設施與條件
如公交線路、商場等,可稱為周邊公共配套,其可能是政府因房產區域安排而統一規劃建設的配套設施,或者是自然形成的區位條件,但權屬上並非歸於房產小區附屬私有,而是另有公有或私有權屬。
以上區內私有配套和周邊公共配套與房產均有使用功能與房價上的關聯,其在合同里如何約定,決定了相關合同責任的處理。
二、發生房屋配套設施糾紛怎麼辦?
涉及配套設施的合同約定應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1、區內私有配套設施
它屬合同給付標的(房屋及所在小區)范圍,無疑應屬合同義務,對此房產商負有按約交付的義務,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即配套給付不能或遲延的違約責任。
2、周邊公共配套設施
指的是合同給付標的范圍外具有配套意義的公共設施或環境條件,房產商對此不負有作成、交付的義務,客觀上也無能為力。而且一般不負必須告知的義務。
房產區位及周邊環境等概況購房者可自行通過公共信息渠道了解,但是如果房產商售房時予以宣揚甚至在合同文書中明確表述,則負有如實告知義務。
合同義務除給付義務之外,還包括附隨義務,即以誠實信用原則為依據,促進實現給付義務以最大可能滿足債權人給付利益(輔助功能),或維護對方人身、財產利益(保護功能)而附隨合同關系衍生的合同義務。
對於所告知周邊公共配套設施不具備,房產商是否構成虛假陳述或欺詐,應綜合配套不到位的原因、對購房者實際利益的影響、房產商在合同表述及履行上的過錯等情況進行認定,如房產商作了虛假承諾,以至對購房者的訂約初衷和房屋使用有較大影響的,應承擔相應責任(違反告知附隨義務的違約責任)。
然而,小區周邊環境條件不在房產商掌控之內,訂約時房產商所告知已經具備的或者尚在規劃預計之中的公共配套設施以後發生變化,只要房產商告知情況基本可以免責,購房者應自負此預期意外落空的風險。
結語:
商品房住宅小區的配套設施、條件,包括小區內道路、綠化、景觀設施、服務場所,以及區位、周邊商業、交通設施等,對於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標的房屋,具有附屬性、延伸性使用價值,在一定程度上成為房屋品質與價值的重要關聯因素。
如果發生糾紛,購房者可根據合同的約定,考量配套設施與房產的效用關系等情況進行處理。
Ⅸ 房地產開發中的公共配套具體有哪些
一般指幼兒園、小學、物業用房、業主會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