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級會計更改了哪些內容
⑴ 相比於2018的初級會計,2019初級會計有何變化
1、新加了實務考核 2018年初級會計實務教材中,增加了中級會計師財務管理教材內容中財務管理基礎知識,逐漸讓初級與中級銜接起來。 2、增加考試難度據調查,目前持有初級會計證書人數有443萬、持有中級會計師證書有180萬、持有高級會計師證書有14萬。可以看出,高級會計人才缺少,初級會計人員居多,很有可能通過增加2019年初級會計考試難度,來提高會計人員整體素質。 3、專業限制隨著會計行業的發展,基層會計人員過剩情況加劇,從2018年初級會計報考人數來看,以後職稱考試很有可能會增加專業限制,來調控會計人員數量。
⑵ 2020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試大綱和2019年相比有什麼變化
第一章:基本無變化。主要是刪除了仲裁「三要素」的說法,只表述為仲裁的三個特徵;對民事責任進行了重新表述。
第二章:基本無變化。主要是新增了「會計檔案的概念」的具體表述;對會計工作政府監督的概念進行了重新表述;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進行了重新說明,並且明確了繼續教育實行學分制。
第三章:新增:票據信息登記與電子化、票據交易。調整:對國內信用證及預付卡內容進行了補充。
第四章:本章主要變化集中在增值稅,增值稅涉及稅率的部分按照最新的政策( 16%、10% )進行了調整。調整:「稅收管理體制」改為「徵收機關」「征稅范圍的特殊規定」 改為「不徵收增值稅項目」 。刪除: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納稅人會計核算。
第五章:整體變化較大,新增:1.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稅收優惠; 2.設備、器具一次性稅前扣除; 3.增加經營所得。
刪除:1.扣繳義務人;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調整:1.將職工教育經費扣除標准由"2.5%"調整為「8%」;2.對工資薪金所得的特殊規定進行大范圍調整; 3.對個人所得稅稅率、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計算進行重新表述; 4.對煙葉稅納稅期限進行修改。
第六章:整體變化不大。重新編寫了印花稅法律制度;新增船舶噸稅。
第七章:本章變化不大。刪除"(二)稅務登記主管機關"下面列示的具體內容、刪除「(一) 復議管轄的一般規定」下面列示的具體四小點的內容。
第八章:本章基本沒有變化。
⑶ 2019初級會計改動變化大嗎
1、新加了實務考核
2018年初級會計實務教材中,增加了中級會計師財務管理教材內容中財務管理基礎知識,逐漸讓初級與中級銜接起來。
2、增加考試難度
據調查,目前持有初級會計證書人數有443萬、持有中級會計師證書有180萬、持有高級會計師證書有14萬。可以看出,高級會計人才缺少,初級會計人員居多,很有可能通過增加2019年初級會計考試難度,來提高會計人員整體素質。
3、專業限制
隨著會計行業的發展,基層會計人員過剩情況加劇,從2018年初級會計報考人數來看,以後職稱考試很有可能會增加專業限制,來調控會計人員數量。
⑷ 2020年初級會計考試大綱有哪些變化
你還,這次初級的考試出來成績很快,2020的考試大綱改動也出來很快。
1、《初級實務》教材變化情況,已經縮減17頁:
從目錄上看,第四章第一節變動為實收資本或股本,第七章第二節也有相應的變動。
⑸ 2019年初級會計師證考哪些內容
經濟法基礎以及初級會計實務是每年必考的考試科目,兩科考試題型都包含客觀題,不包含主觀題,單項、多項、不定項以及判斷題是常有的四大考試題型。考試大綱文件具體參照官方網站。
⑹ 2019年初級會計將會和2020年有什麼不一樣
2020年相較於2019年的幾大變化:
1、考場規則變化:不可攜帶計算機
財政部發布的關於修訂印發《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規則》等文件的通知明確指出:考生攜帶准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之外的物品(含電子、通訊、計算、存儲等設備)進入考位,按違紀進行處理。所以2020年的考試將不能攜帶計算機進入考位。
2、考試大綱提前發布
2020年考試大綱發布時間為2019年10月24日,相較2019年提前了近兩個月發布,具體考試內容有哪些變化,可以參考大綱。
3、考試時間提前
日前,公布了2020年初級會計的考試時間,考試時間為2020年5月9日-17日,分多個批次連續考9天。
(6)2019年初級會計更改了哪些內容擴展閱讀:
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在職在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報名,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台灣居民,在其內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在內地學校學習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報名條件審核時,報考人員應提交學歷證書、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台灣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等材料。
⑺ 2021初級會計考試教材有哪些變化【一】
2021初級會計考試教材變化:《經濟法基礎》
一、整體變化
相比去年來說,今年的教材變動不大,變動比例約為30%。
今年教材整體的章節順序沒有變化,教材頁碼也沒有發生變化,仍是362頁,與去年頁碼數完全相同。教材內容的變化主要集中在第六章,主要是由於契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正式立法,契稅、資源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內容分別根據契稅法、資源稅法和城市維護建設稅法的規定進行了調整。
具體如下:
第一章總論,調整部分表述,將《民法總則》修改為《民法典》;將“投毒罪”修改為“投放危險物質罪”,無實質性變動。
第二章會計法律制度,調整了部分表述,對外報送財務會計報告由相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修改為“簽名並蓋章”。
第三章支付結演算法律制度,調整部分表述,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銀行向出票人收取手續費的比例,由萬分之五調整為了按照市場調節價進行調節。刪除對於無理拒付,佔用他人資金行為的具體罰款標准。
第四章增值稅、消費稅法律制度,主要是新增疫情期間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稅收優惠,調整部分過時內容。
第五章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在個人所得稅部分新增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預扣預繳的相關規定。
第六章其他稅收法律制度,教學專家分析本章變動較大,契稅根據《契稅法》進行調整,資源稅根據《資源稅法》進行調整,城市維護建設稅根據《城市維護建設稅法》進行調整。
第七章稅收徵收管理法律制度,調整部分表述,將“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調整為“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稅務機關不再為其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第八章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法律制度,教學專家分析本章整體變動較小,主要對失業保險金進行了一些調整。新增延長大齡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規定。刪除“實施失業保險總費率1%的省份,延長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以及“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申領失業保險金的規定。”
二、變動分析
1.非稅部分
該部分內容變動不大,備考過程中,需要單獨注意第二章財務報告相關人民的簽章為簽名並蓋章,與2020年教材的規定不同注意准確區分,2020年教材此處因其與《會計法》的規定不一致,考題中規避此處未考核,2021年教材修改此處後預計2021年的考試中會出現客觀題的考核或者出現在不定項選擇題的某個小問中;第八章新增延長大齡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規定,可能會出現客觀題的考核。
⒉稅法部分
該部分內容變動較大W變動主要集中在第四章和第六章。
第四章新增疫情期間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稅收優惠,備考過程中重點關注一下該內容即可,考試重點內容沒有變動。對於新增的該知識點,預計可能會出現客觀題的考核。
第六章,契稅、資源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根據新通過的《契稅法》、《資源稅法》、《城市維護建設稅法》進行調整,預計該變動在2021年的考試中出現客觀題的頻率較高。契稅和資源稅與增值稅有一定的關聯性,在以前年度的考試中曾考核過與增值稅結合的不定項選擇題,2021年的某場考試中也可能出現不定項選擇題的考核。
第五章的內容變動較小,個人所得稅部分新增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預扣預繳的相關規定,可能會出現客觀題的考核。
第七章將“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調整為“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稅務機關不再為其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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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2019年的初級會計考試相較於2018年做了哪些改動
1、新加了實務考核
2018年初級會計實務教材中,增加了中級會計師財務管理教材內容中財務管理基礎知識,逐漸讓初級與中級銜接起來。
2、增加考試難度
據調查,目前持有初級會計證書人數有443萬、持有中級會計師證書有180萬、持有高級會計師證書有14萬。可以看出,高級會計人才缺少,初級會計人員居多,很有可能通過增加2019年初級會計考試難度,來提高會計人員整體素質。
3、專業限制
隨著會計行業的發展,基層會計人員過剩情況加劇,從2018年初級會計報考人數來看,以後職稱考試很有可能會增加專業限制,來調控會計人員數量。
⑼ 2021年初級會計今年有什麼更改嗎
2021年教材各章節具體考點根據准則修訂了不同程度調整。
初級會計實務在第1章,會計概述沒有實質性的變化。第2章資產,第一刪除了應收股利部分有關長期股權投資的知識點,第二修改部分文字表述。第3章負債修改了礦產資源補償費環境保護稅的相關內容,還修改了應付職工薪酬明細科目名稱及對應習題表述,修改了部分文字表述。第4章的所有的權益無實質性變化。第5章,收入費用和利潤刪除了,其他業務收入核算內容中,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和債務重組的支持點,刪除了稅金及附加核算內容中的環境保護稅,耕地佔用稅,契稅和車輛購置稅,還刪除了資產處置收益,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核算內容中債務重組相關知識點。第6章財務報表修改部分報表項目有長期待攤費用,應交稅費應付職工薪酬的填列說明刪除資產負債表,根據明細科目余額計算填列方法下的未分配利潤項目,第7章管理會計基礎無實質性的變化,第8章政府會計基礎,增加了政府財務會計中收入費用科目的舉例,還增加了業務活動費用和單位管理費用的核算內容。
經濟法也有以下幾點更改和修訂。
經濟法新增了,1.國稅地稅機構合並後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區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2.修改了明確財務會計報告上法定主體應當簽名並蓋章,而不是簽名或蓋章。3.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手續費率不再是固定為0.5‰,而是實行市場的調節價格。4.新增了2020年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的優惠政策。5.新增了對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累計減除費用的計算方法。6.全面修訂了契稅法律制度和資源稅法律制度,還全面修訂了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律制度。7.調整了發票的適用范圍。8.調整了失業登記的流程和增加了延長大齡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
總之今年要特別關注修訂的和更改的,因為考試考到的幾率特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