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收入在哪個會計科目
㈠ 補助款應計入哪個會計科目
補助款應計入營業外收入科目
新會計准則取消了「補貼收入」科目,原來記入「補貼收入」的政府補助都計入「營業外收入」科目核算,在《企業會計准則第16號——政府補助》中規范。
政府補助是指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的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資產,但不包括政府作為企業所有者投入的資本。政府補助的特徵之一是無償性,另一特性是直接取得資產,不涉及資產直接轉移的經濟支持不屬於政府補助,比如政府之間的債務豁免,除稅收返還外的稅收優惠,如直接減征、免徵、增加計稅抵扣額、抵免部分稅額等,增值稅出口退稅也不屬於政府補助。
㈡ 政府補貼計入什麼科目
政府補貼計入補貼收入科目,政府補貼是一種政府行為:此處的政府行為是廣義概念,不僅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政府補貼行為,而且還包括政府幹預的私人機構的政府補貼行為。
政府補貼是一種財政行為:即政府公共帳戶存在開支。政府補貼必須授予被政府補貼方某種利益:一般認為這種利益是受政府補貼方從某項政府政府補貼計劃中取得了某些它在市場中不能取得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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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實際工作中,政府補助的形式主要有財政撥款、財政貼息、稅收返還和無償劃撥非貨幣性資產等。企業不論通過何種形式取得的政府補助,政府補助准則規定,在會計處理上應當劃分為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和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
通常情況下,政府補助為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因為根據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補助的原則和理念,政府補助主要是對企業特定產品由於非市場因素導致的價格低於成本的一種補償。
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最終也是與收益相關,只是暫時作為遞延收益處理,在相關資產形成、投入使用並提取折舊或攤銷時從遞延收益轉入當期損益。
㈢ 政府補助支出入什麼科目
政府補助支出入管理費用科目。
發生支出時:
借:管理費用等相關科目
貸:銀行存款
借:遞延收益
貸:營業外收入
如果用於購置固定資產會計處理
收到撥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遞延收益
購置資產時: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
計提折舊時:
借:管理費用等科目
貸:累計折舊
借:遞延收益
貸:營業外收入
(3)補貼收入在哪個會計科目擴展閱讀:
政府補助表現為政府向企業轉移資產,通常為貨幣性資產,也可能為非貨幣性資產。政府補助主要有以下形式:
⑴財政撥款。
財政撥款是政府無償撥付給企業的資金,通常在撥款時明確規定了資金用途。
比如,財政部門撥付給企業用於購建固定資產或進行技術改造的專項資金,鼓勵企業安置職工就業而給予的獎勵款項,撥付企業的糧食定額補貼,撥付企業開展研發活動的研發經費等,均屬於財政撥款。
⑵財政貼息。
財政貼息是政府為支持特定領域或區域發展,根據國家宏觀經濟形勢和政策目標,對承貸企業的銀行貸款利息給予的補貼。財政貼息主要有兩種方式:
第一,財政將貼息資金直接撥付給受益企業;
第二,財政將貼息資金撥付給貸款銀行,由貸款銀行以政策性優惠利率向企業提供貸款,受益企業按照實際發生的利率計算和確認利息費用。
⑶稅收返還。
稅收返還是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採取先征後返(退)、即征即退等辦法向企業返還的稅款,屬於以稅收優惠形式給予的一種政府補助。增值稅出口退稅不屬於政府補助。
除稅收返還外,稅收優惠還包括直接減征、免徵、增加計稅抵扣額、抵免部分稅額等形式。這類稅收優惠並未直接向企業無償提供資產,不作為本准則規范的政府補助。
⑷無償劃撥非貨幣性資產。
比如,行政劃撥土地使用權、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
㈣ 補助款應計入哪個會計科目
是政府補助款么
企業會計准則第16號——政府補助
第七條 政府補助為貨幣性資產的,應當按照收到或應收的金額計量。
政府補助為非貨幣性資產的,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義金額計量。
第八條 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沖減相關資產的賬面價值或確認為遞延收益。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確認為遞延收益的,應當在相關資產使用壽命內按照合理、系統的方法分期計入損益。按照名義金額計量的政府補助,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相關資產在使用壽命結束前被出售、轉讓、報廢或發生毀損
的,應當將尚未分配的相關遞延收益余額轉入資產處置當期的損益。
第九條 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分情況按照以下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一)用於補償企業以後期間的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的,確認為遞延收益,並在確認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的期間,計入當期損益或沖減相關成本;
(二)用於補償企業已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或沖減相關成本。
第十條 對於同時包含與資產相關部分和與收益相關部分的政府補助,應當區分不同部分分別進行會計處理;難以區分的,應當整體歸類為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
第十一條 與企業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按照經濟業務實質,計入其他收益或沖減相關成本費用。與企業日常活動無關的政府補助,應當計入營業外收支。
第十二條 企業取得政策性優惠貸款貼息的,應當區分財政將貼息資金撥付給貸款銀行和財政將貼息資金直接撥付給企業兩種情況,分別按照本准則第十三條和第十四條進行會計處理。
第十三條 財政將貼息資金撥付給貸款銀行,由貸款銀行以政策性優惠利率向企業提供貸款的,企業可以選擇下列方法之一進行會計處理:
(一)以實際收到的借款金額作為借款的入賬價值,按照借
款金和該政策性優惠利率計算相關借款費用。
(二)以借款的公允價值作為借款的入賬價值並按照實際利率法計算借款費用,實際收到的金額與借款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遞延收益。遞延收益在借款存續期內採用實際利率法攤銷,沖減相關借款費用。
企業選擇了上述兩種方法之一後,應當一致地運用,不得隨意變更。
第十四條 財政將貼息資金直接撥付給企業,企業應當將對應的貼息沖減相關借款費用。
第十五條 已確認的政府補助需要退回的,應當在需要退回的當期分情況按照以下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一)初始確認時沖減相關資產賬面價值的,調整資產賬面價值;
(二)存在相關遞延收益的,沖減相關遞延收益賬面余額,超出部分計入當期損益;
(三)屬於其他情況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㈤ 補貼收入計入什麼科目
如果是執行老會計制度,就直接做補貼收入。如果是執行新准則,計入營業外收入-政府補助收入。
"補貼收入"屬損益類科目,期末其餘額應全部轉入本年利潤,《補充規定》要求增設"應收補貼款"、"補貼收入"科目的企業,應同時分別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的相應位置增設與科目名稱相同的項目,以反映"應收補貼款"的余額和"補貼收入"的確認額。
企業按規定實際收到包括退還增值稅的補貼收入,以及按銷量或工作量等和國家規定的補助定額計算並按期給予的定額補貼、中國企業的補貼收入,主要是按規定應收取的政策性虧損補貼和其他補貼,一般將其作為企業的非正常利潤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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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專項撥款的會計處理
1、公司收到撥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長期應付款"科目。
2、撥款使用時,借記"更改工程支出"(或"在建工程",下同)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3、撥款項目完成後,形成各項資產的部分。應按實際成本,借記"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專有技術"等科目,貸記"更改工程支出"等科目。
同時按形成資產的價值,借記"長期應付款"科目,貸記"資本公積--撥款轉入"科目。對未形成資產需要核銷的部分,報經批准後,沖銷撥款金額,借記"長期應付款"科目,貸記"更改工程支出"等科目。
㈥ 補貼收入怎麼做會計處理
一、公司專項撥款的會計處理
按照《規定》,對於國家撥入具有專門用途的撥款,如專項用於技術改造、技術研究等,會計處理程序如下:
1.公司收到撥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長期應付款」科目。
2.撥款使用時,借記「更改工程支出」(或「在建工程」,下同)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3.撥款項目完成後,形成各項資產的部分,應按實際成本,借記「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專有技術」等科目,貸記「更改工程支出」等科目;同時按形成資產的價值,借記「長期應付款」科目,貸記「資本公積——撥款轉入」科目。 對未形成資產需要核銷的部分,報經批准後,沖銷撥款金額,借記「長期應付款」科目,貸記「更改工程支出」等科目。
4.撥款項目完成後,如有撥款結余需要上交的,借記「長期應付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公司定額補貼等會計處理
公司如有按銷量或工作量等和國家規定的補助定額計算並按期給予的定額補貼等,《規定》要求,公司應在中期期末和年度終了,按應收補貼款進行會計處理,即按應收的補助金額,借記「應收補貼款」科目,貸記「補貼收入」科目;收到定額補貼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補貼款」科目。
此外,公司如有屬國家財政扶持的領域而給予的其他形式補助,除有規定的專門用途外,公司應於收到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補貼收入」科目。
三、其他企業專項撥款的會計處理
1993年會計改革時財政部制發的一系列行業會計制度,均未涉及專項撥款的核算。為此,財政部;先後印發了(93)財會字第29號,(93)財會字第35號、(94)財會二字第19號等文件(以下合稱《補充規定》),就企業專項撥款核算等對行業會計制度作了補充規定:
1.企業應增設「專項應付款」科目,核算有關部門撥給企業的專項撥款。
2.專項撥款使用、轉銷、核銷的程序和會計處理,與本文以上介紹的公司專項撥款基本相同,不同的只有一點:將各道分錄中的「長期應付款」科目改為「專項應付款」科目。
3.企業資產負債表未設「專項應付款」項目,因此《補充規定》要求將「專項應付款」科目期末余額並入資產負債表的「其他長期負債」項目反映。
在編制現金流量表時,按照現金流量表准則的規定,收到專項撥款一般應在籌資活動現金流量的「收到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撥款數額大的,可在籌資活動現金流量類單列項目反映;撥款項目完成後結餘款上交時,在籌資活動現金流量的「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
四、其他企業定額補貼的會計處理
按照《補充規定》,工業、商品流通等行業的企業應在會計科目表的「其他應收款」科目上一行增設「應收補貼款」科目,核算企業按規定應收的政策性補貼和其他補貼;在「營業外收入」科目的上一行增設「補貼收入」科目,核算企業已收取或應收取的補貼收入。
企業按規定計算應收補貼時,借記「應收補貼款」科目,貸記「補貼收入」科目;收到補貼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補貼款」科目。
「補貼收入」屬損益類科目,期末其餘額應全部轉入本年利潤。《補充規定》要求增設「應收補貼款」、「補貼收入」科目的企業,應同時分別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的相應位置增設與科目名稱相同的項目,以反映「應收補貼款」的余額和「補貼收入」的確認額。
㈦ 政府補貼的款項入什麼會計科目
財政局的補助款新會計制度中,有"其他業務收入-財政補貼"科目。
若是專款專用的,可以暫記"其他應付款"。
為核算上級財政部門撥來的補助款,設置"補助收入"科目。收到上級撥入的補助款時借記"國庫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從"與上級往來"科目轉入本科目時,借記"與上級往來"科目,貸記本科目。退還上級補助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等有關科目。
年終,本科目貸方余額應根據補助收入資金的性質分別轉入"一般預算結余"。基金預算結余"或"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結余"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一般預算結余。
基金預算結余"或"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結余"科目。該科目平時余額在貸方,反映取得的上級補助收入累計。
(7)補貼收入在哪個會計科目擴展閱讀
如果是貨幣性資產的話,按下面的方法:
(1)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在其補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發生的期間計入當期損益,即:
①用於補償企業以後期間費用或損失的,在取得時先確認為遞延收益,然後在確認相關費用的期間計入當期營業外收入。
②用於補償企業已發生費用或損失的取得時直接計入當期營業外收入,
(2)企業在日常活動中按照固定的定額標准取得的政府補助,應當按照應收金額計量,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或"遞延收益")科目。
(3)不確定的或者在非日常活動中取得的政府補助,應當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計量,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或"遞延收益")科目。涉及按期分攤遞延收益的,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企業取得針對綜合性項目的政府補助,需要將其分解為與資產相關的部分和與收益相關的部分,分別進行會計處理,難以區分的,將政府補助整體歸類為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視情況不同計入當期損益,或者在項目期內分期確認為當期收益。
㈧ 補貼收入的會計科目代碼
2011是負債類的吸收存款科目,那這兩個肯定就是一級科目下的明細子母。
㈨ 補貼收入如何做會計分錄
補貼收入是企業從政府或某些國際組織得到的補貼,一般是企業履行了一定的義務後,得到的定額補貼。我國企業的補貼收入,主要是按規定應收取的政策性虧損補貼和其他補貼,一般將其作為
㈩ 補貼收入屬於什麼科目
新准則的內容是
(三)損益類棄用會計科目的業務歸屬及賬務處理「補貼收入」科目核算企業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新會計科目體系廢止「補貼收入」科目後,其業務轉到「營業外收入」科目核算。補貼收入發生時,在「營業外收入」科目貸方登記,期末與貸方記錄的其他收入一起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貸方。
一般在營業外收入下的二級科目
主要是國家給的財政補貼收入,時間每個地方可能不一定,我們單位每年收到補貼收入的時間不太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