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公司清算
❶ 關於公司清算賬務處理
如果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1.(如果屬2009年前的設備增值稅4%減半)問題未明確這里暫按17%。
借:累計折舊 20000
清算費用 26000
貸:固定資產 46000
借:應收賬款 24000
貸:清算損益 20512.82
應繳稅費-應繳增值稅(銷項稅) 3487.18
2.
借:清算費用 33000
貸:庫存商品-A產品 25000
庫存商品-B產品 8000
借:應收賬款 27000
貸:清算損益 23076.92
應繳稅費-應繳增值稅(銷項稅) 3923.08
3.
借:清算費用 300000
貸:在產品-A產品 100000
在產品-B產品 200000
借:應收賬款 230000
貸:清算損益 196581.20
應繳稅費-應繳增值稅(銷項稅) 33418.80
4.
借:清算費用 15000
貸:原材料 15000
借:應收賬款 10000
貸:清算損益 8547.01
應繳稅費-應繳增值稅(銷項稅) 1452.99
5.
借:清算費用 3000
貸:低值易耗品 3000
借:應收賬款 5000
貸:清算損益 4273.50
應繳稅費-應繳增值稅(銷項稅) 726.50
6.結轉:
清算費用=377000元
清算損益=252991.45元
應繳稅費-應繳增值稅(銷項稅)43008.55元
應收賬款 296000元
借:清算損益 377000
貸:清算費用 37700
清算後的剩餘財產按實收資本的份額,在各股東之間分配;
❷ 公司要注銷,會計需要做什麼
注銷公司流程: 先到國地稅所辦理國地稅的注銷手續,然後拿著國地稅的注銷單去工商辦理營業執照的注銷手續! 注銷公司可能要涉及到查賬問題! 具體步驟如下: (1)先到國稅拿表格:按國稅的要求填寫、簽字,、蓋章、繳銷發票、補稅後,它會收回國稅稅務登記證,給你一張國稅注銷稅務登記通知書。
(2)拿著國稅的注銷稅務登記通知書,到地稅拿表格,補稅後,它會收回地稅稅務登記證,給你一張地稅注銷稅務登記通知書。
(3)拿著兩張通知書,銷銀行賬戶。
(4)拿通知書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後交回工商局,然後吊銷營業執照。
公司申請注銷登記,應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組織負責人簽署的注銷登記申請書; (2)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 (3)法院破產裁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 (4)股東會或者有關機關確認的清算報告; (5)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證明; (6)銀行出具的帳戶注銷證明; (7)《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清算組織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清算的步驟: 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質不同而分別適用不同的法律: 1、公司因破產而清算,適用《企業破產法》和《民事訴訟法》。
2、公司因非破產清算(是指公司自願解散和被責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適用《公司法》和《民事訴訟法》。
公司不論是何性質的清算,均應依下列步驟展開: 一、成立清算組。
二、展開清算工作。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開展以下業務: 1、接管公司財產; 2、了結公司未了業務; 3、收取債權、清理債務; 4、分配剩餘財產; 5、注銷公司法人資格,吊銷營業執照。
三、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四、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擬定提出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討論通過或者主管機關確認。
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有: 1、清算費用; 2、應支付的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 3、應繳納的稅款; 4、清償公司債務。
五、分配剩餘財產。
六、終結清算工作。
清算組在終結分配後,應製作清算終結報告,報股東會或主管機關認可後,申請注銷公司法人資格,吊銷營業執照。
你可以詢問當地工商稅務相關的代辦所,他們會提供操作性更強的建議,有的還能提供代辦服務。
❸ 公司清算會計賬務如何操作
公司清算不用做賬,不過清算前,要做的工作是,注銷稅務登記證,這個工作是要繳清所有稅款,接受稅務局查賬的,查賬過關後即可注銷稅務登記證,再注銷營業執照,工商局會要求你們把債務搞清楚了才給注銷的,再下來就是剩餘財產了,你們公司股東按原約定分配剩餘財產,財產分配完了,當然不用做賬了。賬做到繳清稅款那個步驟就行了,以防稅務局再來查賬,但這樣的情況很少出現,因為注銷的時候已經查過了,注銷一年後稅務局的資料就不在有公司的資料,除非你們公司以前做過非法的涉稅問題。在查別的公司把你們的問題帶出來。
❹ 什麼是企業會計清算
清算會計是對被宣告解散企業各項清算業務進行反映和監督,向有關債權人、投資人及政府主管部門披露企業的財務狀況、清算過程和結果等會計信息的一種專門會計。
會計是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以憑證為主要依據,藉助於專門的技術方法,對一定單位的資金運動進行全面、綜合、連續、系統的核算與監督,向有關方面提供會計信息、參與經營管理、旨在提高經濟效益的一種經濟管理活動。古義是集會議事。我國從周代就有了專設的會計官職,掌管賦稅收入、錢銀支出等財務工作,進行月計、歲會。亦即,每月零星盤算為「計」,一年總盤算為「會」,兩者合在一起即成「會計」。
❺ 清算會計工作內容有什麼
清算會計是對被宣告解散企業各項清算業務進行反映和監督,向有關債權人、投資人及政府主管部門披露企業的財務狀況、清算過程和結果等會計信息的一種專門會計。不同公司擔任此職務的工作內容略不同。
一、清算會計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嚴格遵守會計制度,遵守結算原則;
2、嚴格遵循綜合業務系統的操作流程、報單錄入、發送要及時, 不能擠占他社資金,按日接收報單,嚴格遵守「誰的錢進誰的帳,銀 行不墊款」的原則;
3、認真審核各種票據要素是否齊全,是否為本社受理的他行(社) 票據;對有疑問的票據要及時做出查詢,做到「有查必復,復必詳盡」;
4、要確保轄區內資金清算安全,現金調撥及時;
5、嚴格執行管庫制度,做到雙人管庫,同進同出;
6、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清算會計核算程序 :
1、由公司股東會作出公司解散的決議,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股東會作出公司解散決議後15日成立清算組。清算開始之日(決議解散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登記機關、稅務部門、勞動部門及開戶銀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取《清算指南》、《清算報告書寫格式》、《清算備案申請書》等表格,辦理清算組備案;
4、在工商局認可的報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5、製作清算開始日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6、辦理國稅、地稅完稅證明;
7、清算公告滿三個月後,製作清算結束日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8、製作清算分配方案;
9、由清算組製作清算報告、清算期內收支報表和各種財務帳冊,報股東確認。
❻ 企業清算賬務處理
若是破產清算賬務處理:
1、變賣財產,償還債務是清算工作的主要任務。其賬務處理程序是:企業破產資產與債務的清查—接管破產財產並建賬(轉入清算會計體系,起用清算科目)—預計破產費用—財產的確認和估價—破產債權的確認與計量—破產財產的變賣—破產債務的清償—結束報告,清算終結。
其中會計賬薄的設置、賬簿的啟用、會計分錄的編制和憑證的填制等與財務會計是基本相同的。但由於清算業務的特殊性,決定了清算企業在會計賬務處理時有自己特定的處理方式。在清算企業原賬的基礎上,應由清算組負責清查核實資產、賬目、債權等,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在此基礎上,再對企業進行清算。當清算業務發生後,要根據有關資料填制會計憑證,據以登記賬簿,最後要編制清算會計報表,至此整個賬務處理工作才算結束。
2、破產清算賬戶設置
資產類賬戶,用來反映清算開始日破產企業的各種可變現財產的價值。該賬戶的借方核算破產企業現存的及應收回的財產賬面價值;貸方核算財產價值結轉、財產變現價值及變現損益的結轉。具體包括擔保財產、抵消財產、應索財產、待變財財產、受託財產、破產財產和破產費用等賬戶。
負債類賬戶,用來反映清算開始日破產企業所欠債務情況及清算過程中發生的債務情況。該類賬戶貸方核算破產企業所結欠的各種債務金額;借方核算各項債務的實際清算額和無法償還債務的結轉數額。負債類賬戶具體應包括擔保債務、抵消債務、受託債務(這三者與資產類賬戶中的擔保財產、抵消財產、受託財產對應使用)連帶債務、破產待償債務、債務折讓和清算借款等具體賬戶。
損益類賬戶,用於核算企業清算損益情況的賬戶。設有「變現損益」、「清算損益」賬戶,分別用來核算企業在破產清算和財產變賣過程中發生的損失或盈餘以及破產清算全過程的財務結果。
3、破產清算會計報表編制
該報表類型較多,需在清算不同階段編制。開始清算前,在清查企業資產負債的基礎上編制宣告破產日的資產負債表,以及財產、債權、債務清單等;清算過程中,還需編制反映破產企業財務狀況的會計報表有:變現清算報表、債務清償表、清算費用表、貨幣資金收支表、清算資產負債表、清算損益表、破產財產分配表等。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
應答時間:2021-03-16,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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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求:公司清算,作為財務人員我該怎麼辦
《會計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未按照規定保管資料,致使會計資料毀損、丟失的,由縣級以上人民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單位處以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會計人員有以上行為、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有以上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會計法》第四十四條規定:隱匿或故意銷毀依法應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等尚不構成犯罪的,對單位,由縣級以上人民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對單位並處5千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於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3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對其中的會計人員,並由縣級以上人民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若上述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