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公司的開年紅包的會計分錄
1、如果發紅包單上寫獎勵,就要計入應付工資科目。
借:應付工資
貸: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貸:庫存現金
2、如果發紅包單上寫節日費等,就要計入應付福利費科目。
借:應付福利費
貸: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貸:庫存現金
不管是計入工資,還是計入應付福利費,都要與當月工資合並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1)支付公司的開年紅包的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企業做賬流程
1.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
2.根據記賬憑證編制科目匯總表
3.根據記賬憑證和科目匯總表登記會計賬簿(包括總賬和明細賬)
4.根據會計賬簿(主要是總賬)編制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5.根據會計報表編制納稅申報表
6.年終結轉損益(也可以逐月結轉損益)
7.編制年度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8.根據年度會計報表編制所得稅年報和其他各稅種的匯算清繳自查表
商業企業做賬流程
一般的商業會計工作流程就是:取得原始憑證→製作會計憑證→月底匯總做科目匯總表→登記總賬→然後按製作的會計憑證登記明細賬以及庫存賬→總賬和明細賬核對→製作會計報表→如果單位是一般納稅人做網上國稅申報和地稅申報(這個地方有不同,有的地方還是手工申報)-報完後把留底報表存檔。
② 過年發放開門紅包如何做賬務處理
【問題】【問題】 現在很多企業在過年、過節時發放每位員工幾百元的加菜費,年初開工發放開門紅包等,是否應並入工資薪金繳納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能否作為福利費稅前扣除? 【解答】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准有關政策問題的
【回答】 【問題】 現在很多企業在過年、過節時發放每位員工幾百元的加菜費,年初開工發放開門紅包等,是否應並入工資薪金繳納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能否作為福利費稅前扣除? 【解答】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准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183號)規定: 二、工資、薪金所得應根據國家稅法統一規定,嚴格按照「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的政策口徑掌握執行。除國家統一規定減免稅項目外,工資、薪金所得范圍內的全部收入,應一律照章征稅。 《國務院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決定》規定: 第八條 稅法第二條所說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 (一)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③ 請求分錄:公司支付的開門利是的分錄是急急急!
公司支付的開門利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企業應當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提取、結算、使用等情況。該科目的貸方登記已分配計入有關成本費用項目的職工薪酬的數額,借方登記實際發放職工薪酬的數額,包括扣還的款項等;該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未付的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3)支付公司的開年紅包的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葯費、個人所得稅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支付職工福利費、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於工會運作和職工培訓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時。
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或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以自產產品作為職工薪酬發放給職工時,應確認主營業務收入,借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同時結轉相關成本。
涉及增值稅銷項稅額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企業支付租賃住房等資產供職工無償使用所發生的租金,借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④ 開年紅包入賬問題
最佳處理方法是:把你兩次發放的所謂「紅包」300元記入年終獎一並計算個人所的稅是最節稅的.
賬務處理要跟年終獎一並處理,所列入「會計科目」,要做的會計分錄、記賬時間與年終獎大體一致。即使稅務局查又怎樣!答案只有一個,紅包就是補貼,是年終獎的一部分。
⑤ 開工時候給員工的紅包算什麼費用怎樣做會計分錄
應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根據領用紅包的員工所在部門或身份不同:
1、生產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生產成本」、「製造費用」、「勞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
2、管理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3、銷售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銷售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4、應由在建工程、研發支出負擔的職工薪酬,借記「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以管理部門為例,會計分錄如下: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現金/銀行存款
拓展資料:
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按照「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非貨幣性福利"、"其它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資料來源網路:應付職工薪酬
⑥ 過年過節發放開門紅包如何做賬務處理
【問題】 現在很多企業在過年、過節時發放每位員工幾百元的加菜費,年初開工發放開門紅包等,是否應並入工資薪金繳納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能否作為福利費稅前扣除? 【解答】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准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183號)規定: 二、工資、薪金所得應根據國家稅法統一規定,嚴格按照「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的政策口徑掌握執行。除國家統一規定減免稅項目外,工資、薪金所得范圍內的全部收入,應一律照章征稅。 《國務院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決定》規定: 第八條 稅法第二條所說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 (一)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 一、關於合理工資薪金問題 (國稅函[2009]3號)第三十四條所稱的「合理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按照股東大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或相關管理機構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規定實際發放給員工的工資薪金。稅務機關在對工資薪金進行合理性確認時,可按以下原則掌握: (一)企業制訂了較為規范的員工工資薪金制度; (二)企業所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符合行業及地區水平; (三)企業在一定時期所發放的工資薪金是相對固定的,工資薪金的調整是有序進行的; (四)企業對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 (五)有關工資薪金的安排,不以減少或逃避稅款為目的; 三、關於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 (國稅函[2009]3號)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 (二)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根據上述規定,貴公司發放的「加菜費、開門紅包等」都應當並入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⑦ 關於過年老闆給員工發紅包會計怎麼做分錄
面對這些發的紅包、禮品之類的,會計們要怎麼處理呢?
一、過年老闆發的紅包算不算職工福利費?和工資有什麼區別?
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發放給職工或為職工支付的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財企[2009]242號文具體界定了職工福利費列支范圍。
所以可見老闆過年發的紅包或禮品算是職工福利費。至於福利和工資的區別,在財務稅務上的區別並不是很大,都需要計入成本費用和計算個人所得稅。
兩者的區別主要在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如果計入工資則不受限制,如果計入福利則受工資總額14%的上限影響。
所以算工資還是算福利關鍵在於公司福利費的額度,如果福利費少,肯定不會超過工資總額的14%,則作為福利費入賬為宜,否則可以並入工資計算入賬。
二、職工福利費都包括什麼?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三條規定:
1、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2、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只公公交通補貼等。
3、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三、年初開工發放開門紅包等,是否應並入工資薪金繳納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能否作為福利費稅前扣除?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准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183號)規定:
工資、薪金所得應根據國家稅法統一規定,嚴格按照「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的政策口徑掌握執行。除國家統一規定減免稅項目外,工資、薪金所得范圍內的全部收入,應一律照章征稅。
並且如果公司給員工發放的上述開門紅包」等,符合國稅函[2009]3號文第一條的規定,可作為合理工資薪金在稅前扣除,否則應作為職工福利費在企業所得稅前按規定扣除。
四、職工福利費的會計分錄怎麼做呢?
用於職工集體福利事業和個人補助的資金來源,主要是由根據工資總額的14%提取的職工福利費來解決的。
企業按照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費,應在「應付福利費」科目進行核算。在提取時應記入科目的貸方。企業提取的職工福利費,主要用於職工的醫葯費(包括企業參加職工醫療保險交納的醫療保險費),醫務人員的工資,醫務經費,職工因公負傷赴外地就醫路費,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職工浴室、理發室、幼兒園、托兒所等集體福利部門人員的工資等。在支付時應記入科目的借方。
在這種核算方法下,如果企業實際支付的職工福利費超過提取的職工福利費,「應付福利費」科目就會出現借方余額;在資產負債表的「應付福利費」項目就要以「—」號表示。這就要求企業在使用職工福利費時必須量入為出,嚴格按照規定的用途節約地使用,既不得任意擴大職工福利費的開支范圍,也不得將屬於職工福利費的開支擠入成本、費用。
根據新《企業會計准則》(2006)和修訂後的《企業財務通則》(2006)的有關規定,對職工福利費的提取取消了原制度按工資總額14%的規定,對於「應付福利費」,明確指出屬於職工薪酬的范圍,除醫療保險以外的其他福利性費用由企業自主決定提取福利費或是據實列支。
⑧ 發放的年終紅包如何做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這個好像反了、是不是?我也不是很清楚...我覺得好像反了...
我覺得是:
借:銀行存款。
貸:應付職工薪酬
《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的六方面資料中,第三項必備資料為「採用非現金方式支付的付款憑證」。在對方法律主體消失或者處於「停滯」狀態的情況下,現金方式支付的真實性將無從考證,為此《辦法》對支付方式作出了限制性規定。
採用非現金方式支付的付款憑證是一個相對寬泛的概念,既包括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各類支付憑證,也包括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賬單或支付憑證等。
(8)支付公司的開年紅包的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葯費、個人所得稅等), 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向職工支付職工福利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科目。
企業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於工會運作和職工培訓,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向職工給予的補償,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⑨ 公司開年會費用的會計分錄
土豪年會
會計人第一反映分錄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現金/銀行存款
然後想想不對,要受工資薪金14%的限制於是乎,估摸了一下14%內的。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現金/銀行存款
其他的
借:管理費用-會議費/差旅費/交通費/辦公費等
貸:現金/銀行存款
然後想想福利費列支不少,地方稅局都不讓年會的支出稅前扣除,於是下一個分錄全部走會議費列支。
借:管理費用—會議費
貸:銀行存款
附件資料(一般要求,具體稅局為准):
--會議名稱、時間、地點、目的及參加會議人員花名冊;
--會議材料(會議議程、討論專件、領導講話);
---會議召開地酒店(飯店、招待處)出具的服務業專用發票。
屌絲年會(吃頓家常飯)
會計第一反映分錄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現金/銀行存款
一般列支福利費,但是在某些稅局稅務問題中,年會聚餐的費用稅務上認為不屬於「福利費」不能稅前列支,就列招待費。
借: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
貸:現金/銀行存款
政治味道的年會(通過工會或黨員活動經費)
借:管理費用—黨員活動費用/黨的群眾路線費用/黨員組織活動費用。
貸:銀行存款/現金
⑩ 開業收到的紅包計入什麼科目
應計入營業外收入科目。
營業外收入是指企業確認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沒有直接關系的各種收入。營業外收入並不是由企業經營資金耗費所產生的,不需要企業付出代價,實際上是一種純收入,不需要與有關費用進行配比。因此,在會計核算上,應當嚴格區分營業外收入與營業收入的界限。通俗一點講就是,除企業營業執照中規定的主營業務以及附屬的其他業務之外的所有收入 視為營業外收入。
很明顯,開業收到的紅包屬於標準的營業外收入。賬務處理時,借記庫存現金,貸記營業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