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分公司國內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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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國外公司在中國開分公司的流程和注意事項
一、注冊流程 如何注冊外資公司?
外資公司注冊流程圖
辦理時限:(設立)
自申請提交的有關文件、證件收件後 5 個工作日內作出核准登記或不予核准登記的決定。
申辦資格:(設立)
1 、有符合規定的名稱;
2 、有審批機關批準的合同、章程;
3 、有固定經營場所、必要的設施和從業人員;
4 、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
5 、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經營范圍;
6 、有健全的財會制度,能夠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申辦手續:(設立)
設立登記 :
( 1 )擬任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申請書》;
( 2 )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 3 )合同、章程以及審批機關的批准文件復印件;
( 4 )批准證書副本(一);
( 5 )住所使用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和產權證復印件);
( 6 )投資者的資信證明;
( 7 )董事會名單以及董事會成員的姓名、住址的文件以及任職文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 8 )其他有關文件、證件。
註:①相關文件如用外文書寫,須提交由翻譯公司或代理公司翻譯的中文翻譯件。
②相關文件如由授權代表簽字的應提交授權書。
③上述文件如未註明為復印件的,均須提交原件;上述文件註明為復印件的,應加蓋公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辦理依據:(設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1999 年 12 月 25 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九屆十三次會議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1994 年 6 月 24 日國務院第 156 號發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 2001 年 3 月 15 日國家主席令第 48 號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 1983 年 9 月 20 日國務院發布, 1986 年 1 月 15 日、 1987 年 12 月 21 日國務院修訂、 2001 年 7 月 22 日國務院令第 311 號發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 1988 年 4 月 13 日全國人大七屆一次會議通過 2000 年 10 月 31 日國家主席令第 40 號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 1995 年 9 月 4 日外經部第 6 號令發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 1986 年 4 月 12 日全國人大六屆四次會議, 2000 年 10 月 31 日國家主席令第 41 號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 1990 年 10 月 28 日國務院批准, 2001 年 4 月 12 日國務院令第 301 號發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1988 年 6 月 3 日國務院第 1 號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1988 年 11 月 3 日國家工商局第 1 號令, 2000 年 12 月 1 日國家工商局令第 96 號修訂)。
二、外資公司代理及注冊條件
1、一位或二位外籍人士或國外公司做股東
2、所有股東必須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或證照
3、注冊資本不少於14萬美金(具體外資行業項目不同,注冊資本也有不同)
4、注冊地址可以由我方提供,客戶自有注冊地址也可以辦理!
外資公司注冊:辦理具體所需資料證件
外資公司企業名稱核准所需資料(查名):
外資企業名稱預登記:
①由全體股東簽署的企業名稱預登記表格;
②投資方委託書;
③投資方的合法開業證明,營業執照復印件;
④其他有關材料:授權書等。
三、設立外商獨資企業所需文件
1、投資方董事會決議(原件2份)
2、投資方的營業執照或開業證明(復印件1份)及投資方的情況介紹
3、投資方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原件2份)
4、投資方法人代表身份證明復印件、簡歷、聯絡地址和電話
5、新公司董事會成員的委派書(原件2份)
6、新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董事長、副董事長)的身份證明復印件、簡歷、聯絡地址和電話,董事長還需要照片2張
7、授權書(原件2份)及被授權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授權書中請註明「授權________簽署有關設立公司的法律文本」)
8、房屋租賃(購買)協議書和房屋產權證明(產權單位蓋章);或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
9、新公司的企業名稱(「上海+字型大小+行業+有限公司」,准備二個以上申請字型大小)
10、新公司的投資總額、注冊資金、經營年限、經營范圍
11、新公司聯絡員的身份證明復印件、照片2張、簡歷、聯絡地址和電話
12、新公司如果是生產性企業,需提供進口設備清單和生產工藝流程
(請盡量提供中文文件,或由我方委託政府指定翻譯機構翻譯。)
外資公司注冊費用,注冊外資公司,具體有多少費用.
序號
辦理項目
需工作日
標准收費
張江高科技園區收費
1
名稱核准
3
80.00
0.00
2
批准證書
3
10.00
0.00
3
公告
3
4000.00
4000.00
4
工商注冊(按20萬美金為例)
10
1333.00
0.00
5
工商IC卡
0
280.00
0.00
6
定製公章
5
500.00
500.00
7
企業代碼
1
228.00
228.00
8
人民幣基本戶IC卡
1
250.00
250.00
9
外匯IC卡
1
250.00
250.00
10
稅務登記
10
100.00
0.00
11
海關登記
1
175.00
175.00
12
驗資(以20萬美金為標准)
7
3000.00
3000.00
13
統計登記證
3
20.00
20.00
14
財政登記證
1
20.00
20.00
合計費用RMB:
10246.00
8443.00
*
英文文件翻譯費:100.00頁,特殊語言文件的翻譯費>100.00頁
*
張江高科技園區注冊虛租費:2400.00年
*
各項行政收費會因投資地域不同和時間的變化而存在差異.
15
代理服務費 請電話 021-51154858、 021-51154868 征詢
收費項目
標准
備注
承辦費用(咨詢、申請手續費)
$2500.00元
翻譯費用
RMB75.00元頁
按語言收費:英文RMB75.00元頁,日文RMB85.00元頁,其他語言RMB105.00元頁
後續手續服務收費
RMB4000.00元
全過程二個月完成
四、設立中外合資(合作)企業中方投資者所需文件
1 股東會決議2份(由股東簽名蓋章,蓋中方的公章)
2 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需當地工商部門蓋章有效)
3 凈資產證明報告(原件2份)
4 中方企業法人身份證明復印件、簡歷、聯絡地址和電話
5 新公司董事會中方成員委派書(原件2份)
6 新公司董事會中方成員的身份證明復印件、簡歷、照片2張(2寸)、聯絡地址和電話
7 授權書(原件2份)
授權書中請註明「授權_______簽署有關設立公司的法律文件」
被授權人的身份證明
8 中方企業的情況介紹
9 房屋租賃(購買)協議書和房屋產權證明(產權單位蓋章);或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
10 投資承諾(承諾中方的對外投資不超過凈資產的50%)
11 合作意向書(包括投資方式,項目名稱、注冊資金、中外方比例、行業類別、注冊地等)
設立中外合資(合作)企業外方投資者所需文件清單
1 投資方董事會決議(原件2份)
2 投資方的營業執照或開業證明(復印件1份)及投資方的情況介紹
3 投資方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原件2份)
4 投資方法人代表身份證明復印件、簡歷、聯絡地址和電話
5 新公司董事會成員的委派書(原件2份)
6 新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董事長、副董事長)的身份證明復印件、簡歷、聯絡地址和電話,董事長還需要照片2張
7 授權書(原件2份)及被授權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授權書中請註明「授權_____ _簽署有關設立公司的法律文本」)
8 房屋租賃(購買)協議書和房屋產權證明(產權單位蓋章);或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
9 新公司的企業名稱(「上海+字型大小+行業+有限公司」,准備二個以上申請字型大小)
10 新公司的投資總額、注冊資金、經營年限、經營范圍
11 新公司聯絡員的身份證明復印件、照片2張、簡歷、聯絡地址和電話
12 新公司如果是生產性企業,需提供進口設備清單和生產工藝流程
(請盡量提供中文文件,或由我方委託政府指定翻譯機構翻譯。)
注以上內容適合設立非特殊經營范圍公司,若有特殊公司設立請參照行業指導
設立外國企業駐滬代表處
一、代表處經營范圍
外國企業代表處,又稱外國企業在華常駐代表處。代表處的經營范圍最初應當在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中寫明,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確認後(特殊行業需審批),該經營范圍將被規定在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上。外國企業的駐華常駐代表機構只能在其登記證規定的范圍內從事活動。
一般的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只能在中國境內從事非直接經營活動,代表外國企業進行外國企業的業務范圍內的聯絡、產品推廣、市場調研、技術交流等業務活動。但是,如果中國和該外國企業所在國政府簽訂有雙邊條約,該雙邊條約明確規定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可以在華從事直接經營活動的,則應當按照這些規定辦理。
雖然法律不允許辦事處從事直接經營活動,但並不意味著辦事處不得從事任何經濟活動。辦事處有權從事維持其運營所必須的經濟活動,簽訂維持辦事處運營所必須的經濟合同。
二、代表處設立程序
根據《關於部分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實行直接登記的通知》,自 2004年7月1日起,除特殊行業企業外,外國企業在上海設立代表處實行直接工商登記。設立外國企業代表處,應委託具有企業登記代理資質的公司代理申辦程序。全套設立程序如下:
辦理事項
主管部門
收費標准
1
工商登記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RMB 880.00元
2
刻制公章
上海市公安局
RMB 350.00元
3
企業代碼登記
上海市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
RMB148.00元
4
統計登記
上海市統計局
RMB 50.00元
5
外匯許可證
外匯管理局上海分局
RMB 300.00元
6
稅務登記
上海市稅務局對外稅務分局
RMB 100.00元
7
海關備案登記
上海海關
RMB 340.00元
8
外籍代表就業證
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RMB 210.00元
9
外籍代表居留證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
RMB 100.00元
10
外籍代表工作簽證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
按國別對等收費標准
上述登記工作完成後,對上述登記內容的任何變更應當經登記機關審批登記。
三、注冊上海代表處所需文件
1. 外企設立常駐代表機構的申請信(原件)
該申請信應該簡要介紹該外企的情況及其在中國境內的經營活動。同時申請信還應當列明所提交的文件清單。如果外國企業認為需向審批機關提供任何其它數據,應在其申請信中說明。申請信應當簡明扼要,必須包括下列主要數據:
(1) 該外國公司的情況及其在中國境內的經營活動;
(2) 常駐代表機構的名稱;
(3) 常駐代表機構的目的;
(4) 從事的業務范圍;
(5) 首席代表的姓名;
(6) 常駐代表機構的駐在期限;
(7) 常駐代表機構的地址。
申請信應當使用提出申請的外國企業的信頭紙。
2. 外企的銀行資金證明(原件)
該資信證明是一封簡短的信函,應由外國公司的開戶行簽發,簡要介紹該外國公司的資信情況。資信證明必須包括下列數據:
(1) 該外國企業的名稱及賬號;
(2) 該外國企業通常的存款額,例如申請書日期之前半年或一年的平均存款額;
(3) 對於該外國公司的資信情況的簡要評價。
開出資信證明的銀行應當是與該外企有業務往來的銀行。資信證明應當印在銀行的抬頭紙上,並由授權人員簽字。
3. 首席代表的任命書(原件)
該任命書應當簡明扼要,主要內容為提出申請的外國企業任命何人為常駐代表機構的首席代表。一般應當印在申請企業的信紙上,並由該外國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或其它負責人簽字。
4. 首席代表和其它常駐代表的簡歷、護照的復印件和照片
簡歷使用公司正式信箋,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國籍、婚姻等。簡歷應從高中學歷開始至所在的公司止,時間應具有連貫性。
5. 租用辦公室的租約
外國公司在上海設立辦事處,必須向登記機關提交一份已經簽訂的辦公室租約,有關租賃辦公室的意向書或者購買房產的證明。這主要是為了證明將設立的辦事處有辦公場所。
應當注意,在中國並不是所有的建築物都可以出租給外國企業作為其辦事處的辦公場所。只有是經過公安局確認的涉外辦公樓才可租用作為代表處的辦公場所。
6. 外國辦事處設立登記表
該表一般由登記機關印製,外國企業或承辦單位可以從登記機關直接領取。申報表的主要內容是申請設立常駐代表機構的外國企業和即將設立的常駐代表機構的基本情況。
7. 公司成立證書或證明
該等文件應為公司成立證書或相應文件,其格式和內容因該外國公司成立地所在的國家和地區不同而不同。外國(地區)企業所在國或地區的有關當局出具的合法開業證明如不能提供原件,應當提交經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文件、使領館出具的認證文件或律師出香港企業提交合法開業證明和該企業委任常駐代表機構人員的授權書可以提供原件;也可以提交由香港的中國委託公證人出具的,並經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審核簽章轉遞,並附以附件確認本的證明文件。
8.外國企業情況介紹
提供企業概況,包括企業名稱、注冊地址、經營范圍、員工人數、營業額、海外分支機構、董事長及總經理姓名等。
9. 注意事項
---上述文件必須用中文編制,如果採用外文,各審批機關均要求附有中文譯文。
---上述文件如未註明為復印件的,均須提交原件。
---按要求提交復印件的材料,應由申請人加蓋公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四、特殊行業審批事項
屬於未取消審批的行業,如金融業、保險業、海運業、海運代理商、航空運、運輸業等,申請人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文件申請批准證書,然後才能向工商局申請登記 ,其中金融、保險業外國(地區)企業申請設立時還應提交資負和損益年報、組織章程、董事會與我國未建交國家的企業在華設立常駐代表機構,應當持商務部的批准文件或證件。
1. 交通部
外國海運企業、船舶代理企業、多式聯運企業以及其它與航運相關的企業和組織,從事公路運輸業的外國企業和外國船舶檢驗機構,在中國設立辦事處應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批准。
2.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
外國航空運輸企業在華設立辦事處,應當經中國民用航空總局批准。
3. 司法部
外國律師事務所在華設立辦事處,應經中國司法部批准。
4. 中國人民銀行
外國金融機構在中國境內設立辦事處,應由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外國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在中國境外注冊的商業銀行、投資銀行、商人銀行、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外匯經紀人公司、信用卡公司、融資(質押)性租賃公司等。
5. 中國保險監督委員會
外國保險機構在中國境內設立辦事處,應由中國保險監督委員會批准。外國保險機構在中國境內設立常駐代表機構,應由中國人民銀行批准。1998年中國政府機構改革後,保險業的審批職能由中國人民銀行轉移到新成立的中國保險監督委員會。
6.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局
外國政府旅遊部門、政府間國際旅遊組織和外國旅遊企業在中國設立辦事處,需經中國旅遊局批准。
7. 財政部
外國會計師事務所在中國境內設立辦事處,應經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或其授權機構審查批准,中國財政部頒發批准證書
設立外商代表處所需准備的材料
1. 外企設立常駐代表機構的申請信(原件)
該申請信應該簡要介紹該外企的情況及其在中國境內的經營活動。同時申請信還應當列明所提交的文件清單。如果外國企業認為需向審批機關提供任何其它數據,應在其申請信中說明。申請信應簡明扼要,必須包括下列主要數據:
(1) 該外國公司的情況及其在中國境內的經營活動
(2) 常駐代表機構的名稱
(3) 常駐代表機構的目的
(4) 從事的業務范圍
(5) 首席代表的姓名
(6) 常駐代表機構的駐在期限
(7) 常駐代表機構的地址
申請信應當使用提出申請的外國企業的信頭紙。
2. 外企的銀行資金證明(原件)
該資信證明是一封簡短的信函,應由外國公司的開戶行簽發,簡要介紹該外國公司的資信情況。資信證明必須包括下列數據:
(1) 該外國企業的名稱及賬號
(2) 該外國企業通常的存款額,例如申請書日期之前半年或一年的平均存款額
(3) 對於該外國公司的資信情況的簡要評價
開出資信證明的銀行應當是與該外企有業務往來的銀行。資信證明應當印在銀行的抬頭紙上,並由授權人員簽字。
3. 首席代表的任命書(原件)
該任命書應當簡明扼要,主要內容為提出申請的外國企業任命何人為常駐代表機構的首席代表。一般應當印在申請企業的信紙上,並由該外國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或其它負責人簽字。
4. 首席代表和其它常駐代表的簡歷、護照的復印件和照片
簡歷使用公司正式信箋,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國籍、婚姻等。簡歷應從高中學歷開始至所在的公司止,時間應具有連貫性。
5. 租用辦公室的租約
外國公司在上海設立代表處,必須向登記機關提交一份已經簽訂的辦公室租約,有關租賃辦公室的意向書或者購買房產的證明。這主要是為了證明將設立的辦事處有辦公場所。
應當注意,在中國並不是所有的建築物都可以出租給外國企業作為其辦事處的辦公場所。只有是經過公安局確認的涉外辦公樓才可租用作為代表處的辦公場所。
6. 上海代表處設立登記表
該表一般由登記機關印製,外國企業或承辦單位可以從登記機關直接領取。申報表的主要內容是申請設立常駐代表機構的外國企業和即將設立的常駐代表機構的基本情況。
7. 公司成立注冊證書或證明
該等文件應為公司成立證書或相應文件,其格式和內容因該外國公司成立地所在的國家和地區不同而不同。外國(地區)企業所在國或地區的有關當局出具的合法開業證明如不能提供原件,應當提交經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文件、使領館出具的認證文件或律師出香港企業提交合法開業證明和該企業委任常駐代表機構人員的授權書可以提供原件;也可以提交由香港的中國委託公證人出具的,並經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審核簽章轉遞,並附以附件確認本的證明文件。
8.外國企業情況介紹
提供企業概況,包括企業名稱、注冊地址、經營范圍、員工人數、營業額、海外分支機構、董事長及總經理姓名等。
9. 注意事項
上述文件必須用中文編制,如果採用外文,各審批機關均要求附有中文譯文。上述文件如未註明為復印件的,均須提交原件。
按要求提交復印件的材料,應由申請人加蓋公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設立外商駐滬代表處所需的費用
序號
登記機構
申請事項
所需工作日
行政收費
1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工商登記證
首席代表證
13
880.00
2
刻章(上海市公安局備案) 代表處公章
財務專用章
法人章
3
300.00
3
上海市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 組織機構代碼證
3
148.00
4
上海市稅務局對外稅務分局 稅務登記證
10
500.00
5
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分局 外匯使用證
現匯帳戶管理卡
1
300.00
6
上海市統計局
統計登記證
5
50.00
7
上海海關 海關登記證
5
340.00
合計費用RMB:
2518.00
8
代理服務費 請電話 021-51154858、 021-51154868 征詢
收費項目
標准
備注
承辦費用(咨詢、申請手續費)
$2500.00元
翻譯費用
RMB75.00元頁
按語言收費:英文RMB75.00元頁,日文RMB85.00元頁,其他語言RMB105.00元頁
後續手續服務收費
RMB4000.00元
全過程二個月完成
外資公司設立分公司,辦事處、分店、分支機構
上海市或外省市外商投資企業在上海市設立分支機構(即分公司、代表處、連鎖分店等),可直接向辦公地的區縣工商登記機關申請辦理。
一、上海外商投資企業在上海市設立分支機構登記需提交下列文件
1.由董事長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表、分支機構申請登記表
2.董事會決議
3.營業執照副本
4.分支機構負責人委派書
5.負責人填寫企業人員登記表(如系外籍人員則提供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6.場地租賃協議,出租方提供產權證明
7.公司的注冊資本到位的「驗資報告」
8.公司撥給分支機構的經營資金證明
二、外省市外商投資企業在上海設立分支機構登記需提交下列文件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分支(辦事)機構登記申請書》(原件)
2.原登記機關同意設立辦事機構的通知函(原件)
3.隸屬企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董事會決議(原件)
5.負責人委派書(原件)
6.住所的使用證明:房屋產權證或土地使用證,若是租賃還需提供租賃期限至少一年的租賃協議(原件或加蓋企業公章的復印件)。
三、注意事項
1.所有表格須鋼筆填寫,不得復印。
2.所提交材料按變更登記表規格上報。
3.以上文件除變更登記表一式四份外,其餘材料均一式兩份。
設立費:RMB 300.00
IC卡費:RMB 280.00
稅務登記等其它費用若干。
代理服務費: 請電話021-51154858、 021-51154868征詢
Ⅲ 總公司在國內但是實際業務在國外會計如何做賬
1、臨時性借款(如子公司用於資金周轉),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或內部往來)母公司
2、如果是母公司投資,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實收資本
而如果是總公司打款付員工工資,是獨立財務核算,費用由總公司支付,跟總公司的款項是定期結算的話,
計提工資時,
借:其他應收款-總公司
貸:應付工資
撥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總公司
Ⅳ 國外公司撥給中國境內分支機構的錢怎麼做賬中國境內的分支機構不從事經營活動,每月只有員工的工資,,,
代表處嗎?
例如你支付員工的工資時,應借記管理費用——工資,貸記現金或銀行存款,貸記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注意一般稅務局都要求工資和個稅、首代的個稅和員工的個稅分開記錄以備復查,注意最終報稅的時候工資是指應發工資(含稅)而不是實發工資(不含稅)。
當母公司撥付資金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其他應付款,無法沖減,其他應付款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越來越大。月末的時候無需編制報表,只需匯總一張費用明細表和收支平衡表即可,以證明你的費用沒有少計(按費用征稅的前提下,因為現在按收入納稅的代表處已經很少了),這也是稅務局的最終目的。
總之,鑒於代表處的特殊性質,你不用事事都像一般公司會計那樣處理,不涉及費用支出的分錄是無所謂的(例如總公司的撥款,銀行的利息收入、每月支付的營業稅及附加、每月支付的企業所得稅等),最重要的就是核算正確現金和銀行的流水賬、核算正確你的費用支出。稅務局來查賬的時候看的也就是你的費用憑證、貨幣資金流水賬是否能和銀行對賬單匹配。
Ⅳ 海外旅行社分公司需要會計嗎
需要的 或者讓別人掛靠。
會計在每一個企業來說都是十分重要的,但不同的行業所要求的會計工作是不相同的.如:工業企業中,會計可能要分成本會計和財務會計等,而他們所做的工作又是不相同的.成本會計以產品工藝流程來區分材料在各個不同步驟中占成品的比例來計算成本;而財務會計是在事後去分類,去匯總,去統計分析,屬於事後會計.在商業企業中,會計的基本工作是相同的,都是事後會計,但在大型企業中要求會計有較強的分析能力.能提出企業經營中未來資金的流轉狀況,以及經營中的漏洞和今後市場的大致變化和發展趨勢.而中小企業的會計在這一方面就不是太重要了.每個會計期間能准確地及時地計算出盈虧就夠了.致於外資和合資企業則要求會計要懂國際統用<<企業會計准則>>,能以不同的幣種編制財務報表.股份制公司還要求能計算每股收益及收率等
Ⅵ 中國會計與國外會計的區別
1、制定會計標準的機構和准則制定程序不同。中國由政府部門制定會計標准並且通過法律強制執行,國際財務報告准則是由國際會計准則委員會制定再通過自由市場的影響力和國家強制力執行。
2、財務報表具體形式不同。中國要求財務報表中各項目按照規定的順序列出,國際會計則只需要符合會計原則和其他各項要求,不強調各項目的報出順序。
3、中國與國際會計標准存在時間性差異,中國會計標准存在推遲確認收入和提前確認費用,如公允價值超過賬面成本時中國資產不能重估,而國際會計准則認為可以確認重估收益。
目前,很多國內外高校開設此專業,致力於培養適應國際經濟一體化要求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需要的,具備管理、經濟、法律和會計學等方面的知識和能力,能在涉外企、事業單位及行政管理部門從事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等工作的應用型、復合型人才。
(6)國外分公司國內會計擴展閱讀:
相似的定義還有科勒的《會計詞典》中對國際會計的解釋。他把國際會計同樣理解為從事跨國界活動的組織的會計,他認為國際會計必須包括了解所有國家的會計實務,國與國之間在實務上的不同以及在不同國家聯屬組織的會計實務。
這兩個定義與前兩者的差別在於它們是從微觀、從企業的角度對企業從事跨國界經營活動所必須進行的會計實務加以分析。
中國會計學者對國際會計的理解也受它們的影響,如烽火獵頭公司的專家認為。由於對國際會計理解的多樣化,美國會計學家T"R韋里奇等就國際會計的三類趨向分別為它命名並下了定義,包括通用會計或世界會計,比較會計或國際會計,國外子公司會計。
Ⅶ 母公司在國外,子公司在國內,適用什麼會計准則
母公司用國外,子公司用國內,國外母公司編制合並報表時按其所在地准則對子公司報表調整。
Ⅷ 會計求助::中國公司在國外的分公司遵循哪國會計准則和制度看什麼相關的會計書
應遵循當地的會計制度和准則,不過可以要求分公司按照中國會計制度和准則編制會計報表以便中國公司合並會計報表使用。
最終的算稅還是按照中國稅法規定的分國不分項原則按照中國的適用稅率(內資一般為33%)計算補稅,外國稅率高於此,在外國繳納的稅款可以在以後的5個年度內按照分國不分項原則進行抵扣,低於時,按照稅率差補稅。
至於看看書嗎,當然是看所在國的會計制度和准則,不過個人認為還是看國際會計准則就足夠了,一般國外都是按照這個來做會計記賬的,大同小異的,何況編制合並會計報表時一般會由分公司所在國的注冊會計師按照中國會計准則和制度為你編制會計報表的。即便沒有,中國公司聘請的會計師也應該替你編的。
Ⅸ 單位在國外有分公司,想訪問國內的部署的伺服器的財務系統,速度特別的慢,有什麼好的辦法提高訪問速度
這個就是線路的問題了.可以找網路供應商看看有沒有專線可以幫你辦.如果沒有的話可以考慮架設WOC設備.這個要問具體的廠商.比如思科 深信服 華為之類的都有相關產品.你可以具體咨詢一下當地的集成商.
Ⅹ 國外的會計師事務所如何在中國設立分公司
在哪裡呢?北京?首先需要有持有國內 CPA( Certified Pulic Accountant )的合夥人,然後是辦理工商、稅務等手續。這個可以找我,我之前在北京地稅負責外國駐京代表機構征管,現在在事務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