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賬公司做假賬會計有影響嗎
⑴ 做假賬會計的將會受到什麼處罰
會計人員做假賬屬於違法犯罪行為,構成犯罪的,依照我國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三條: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並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對其中的會計人員,並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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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假賬(虛假財務會計記錄)是虛假財務會計信息的編制基礎,因此,會計假賬問題特別引人關注。
做假賬最終對經濟的效率造成難以挽救的損失,人們的道德觀念體系發生傾斜。所以,對企業經理層會計假賬的治理,決不能僅僅使用經濟手段的辦法,必須多考慮社會道德治理的方法,因為會計假賬不符合社會道德規范。
⑵ 做假賬會計倒霉么
當然會倒霉!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第四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單位並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二)私設會計帳簿的;
(三)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憑證不符合規定的;
(四)以未經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登記會計帳簿或者登記會計帳簿不符合規定的;
(五)隨意變更會計處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會計資料使用者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編制依據不一致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任。
3..《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三條: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並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對其中的會計人員,並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⑶ 會計做假賬有什麼後果
《會計法》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單位並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不依法設置會計帳簿的;
(二)私設會計帳簿的;
(三)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憑證不符合規定的;
(四)以未經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登記會計帳簿或者登記會計帳簿不符合規定的;
(五)隨意變更會計處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會計資料使用者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編制依據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規定使用會計記錄文字或者記帳本位幣的;
(八)未按照規定保管會計資料,致使會計資料毀損、滅失的;
(九)未按照規定建立並實施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或者拒絕依法實施的監督或者不如實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及有關情況的;
(十)任用會計人員不符合本法規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會計人員有第一款所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有關法律對第一款所列行為的處罰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⑷ 會計做假賬有哪些危害
對企業而言會可能有潛在虧損:
1、應處理而未處理的固定資產、存貨盤虧和損失。
2、應處理而未處理的應收、預付的壞賬損失。
3、應處理而未處理的待處理固定資產、流動資產損失。
4、應進未進、應攤未攤的各種成本費用。
5、不提或少提的固定資產折舊。
6、應處理而未處理的對外投資損失。
7、應處理而未處理的盲目擔保造成的損失。
8、應處理而未處理的當期其他損失等。
對國家而言造成了以下影響
1 單位資產、利潤的虛增,給國家宏觀管理部門、上級主管部門、投資者、債權人等提供了數字失真的會計信息資料。造成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以及投資者的決策失誤。
2 單位通過虛假盈利造成虛分配和超分配,多發了職工工資、獎金,實質上加大了單位的虧損,使國有資產部分地轉移到了職工和法人代表的手中,長期下去嚴重地侵蝕了國有資產。
3 一方面掩蓋了單位真實的經營狀況,單位名盈實虧,另一方面,單位潛虧沉澱了大量的銀行資金,背上了沉重的利息負擔,造成資金緊張,單位經營狀況惡化,形成惡性循環。嚴重地影響了地勘單位生產經營和經濟健康發展。
潛虧形成的原因潛虧的危害是具大的,給國家和單位的經濟運行質量造成很大的影響,糾起原因有以下幾種:
1、由於地勘單位未改變原有的體制和機制,仍披著事業的外衣。雖然有的單位進行了股分制改制,但尚未按其運行。因此,一方面,單位負責人為完成上級主管部門的考核指標,授意指使會計人員隨意調整會計核算方法,變更成本費用的確認標准和計量方法,粉飾經營業績。另一方面,國家作為國有企業的所有者對經營者沒有任何實際意義上的約束力,而離任審計等一些制約手段也流於形式,約束力軟化。致使單位潛虧。
2、不同形式的承包行為忽視單位的長期發展,短期行為嚴重,採取少提折舊、作假帳、進行無效投資等經營方式對資產過度耗用來擴大虛假利潤,以便增加收入,謀取利益。助長了潛虧的漫延。
3、內控制度不全,內部財務制度混亂造成潛虧。地勘單位及所屬全額投資的企業,雖然不同程度上建立了內控制度,但不健全或有章不循。在許多環節上,還沒有真正形成相互分離、相互聯糸、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內部控制機制。單位內部財務管理混亂,存在許多財務問題。例如:存貨及應收帳款的帳面價值很高,而可變現凈值卻很低;內部企業單方掛帳;財產帳實不符;待攤費用、遞延資產長期掛帳,待而不攤等,從而虛增了資產,形成了潛虧。
4、會計政策、會計核算方法等存在的問題客觀上造成了單位的潛虧。例如:沿續計劃經濟條件下地勘會計使用的固定資產折舊政策的規定。由於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等標准與單位的實際情況不符,一方面導致單位固定資產凈值不實,另一方面致使單位更新改造資金不足,設備陳舊老化,從客觀上造成了潛虧。
競
⑸ 做假賬對會計的危害
做假帳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是違反刑法,涉嫌構成犯罪的行為。因為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國家嚴格管制的,任何偽造、變造都是不允許的。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不管是虛開真的發票還是虛開假的發票,都會構成犯罪。而且這種犯罪是一種重罪,最多甚至可以判處死刑。
下面我把條文給你列出來供你參考:
《刑法》
第二百零五條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有前款行為騙取國家稅款,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另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手段大體有以下幾種,你自己比對一下,如果你的行為占其之一,我勸你立馬收手:
一是開具「大頭小尾」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這種手段是在開票方存根聯、記帳聯上填寫較小數額,在收票方發票聯、抵扣聯上填寫較大數額,利用二者之差,少記銷項稅額。開票方在納稅時出示記帳聯,數額較小,因而應納稅額也較少;收票方在抵扣稅款時,出示抵扣聯,數額較大,因而抵扣的稅額也較多。這樣開票方和收票方都侵蝕國家稅款。
二是「拆本使用,單聯填開」發票。開票方把整本發票拆開使用,在自己使用時,存根聯和記帳聯按照商品的實際交易額填寫,開給對方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填寫較大數額,從而使收票方達到多抵扣稅款,不繳或少繳稅款的目的,滿足了收票方的犯罪需要,促進了自己的銷售。
三是「撕聯填開」發票,即「鴛鴦票」。蓄意抬高出口貨物的進項金額和進項稅額。
四是「對開」,即開票方與受票方互相為對方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互為開票方和受票方。
五是「環開」,即幾家單位或個人串開,形同環狀。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
⑹ 做假賬的危害有那些
1、企業做假賬,這本是一個道德風險,勢必會影響企業信用。
2、企業經營五大環節數據全部做假,必然給企業文化帶來負面價值,也會對企業正常運營帶來一定的沖擊和影響。
3、做假賬,在法律上是不允許的,企業將會因觸犯法律規定和條款而受到制裁和懲罰。
4、做假賬的驅動力分為主觀和客觀因素。主觀因素是人為的為了某種經營目的故意做假賬,若是心存僥幸逃過一劫,那是不可能的,若是客觀原因導致假賬生成,經營控制發生問題,那麼企業內部一定要加強內控,加強內部管理,防範假賬出現。
(6)代賬公司做假賬會計有影響嗎擴展閱讀:
這個假賬的「假」,不僅僅是指會計數字賬中的「假」,還涉及到整個企業經營流程的環節,分別是:從采購、生產到銷售經營的全流程;經營流程里票據產生的環節;會計根據票據作出會計判斷的環節;出具財務報表的環節;財務信息披露的環節。
假賬清查的主要范圍
1、偽造、變造、轉移、藏匿、毀滅賬簿憑證或者其他相關資料。
2、編造虛假計稅依據,虛列支出或者轉移、隱匿收入。
3、騙取稅收優惠資格。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⑺ 我想去代賬公司工作,如果代賬公司要我做假帳怎麼辦如何判定做假賬的責任人呢
假賬,這個概念有兩種
一是用假的憑證做的賬
這種情況下,肯定是要負責任的,但假到這個程度,做賬的負責人也太不稱職了。
二是用真的憑證做賬,但不是該賬反映的真實業務
這種情況下,需要代賬公司做賬的小型企業是避免不了的。因為小型企業為了節約成本,大部分業務是無法取得正規發票的。
說到責任問題,只要目的不是惡意為了偷逃稅,第二種情況,做賬人只能根據提供的真實有效的原始憑證做賬,所以基本沒有責任。
⑻ 公司做假賬會計有什麼責任
二、常見會計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1、違法行為:
①不依法設置會計賬簿的行為。(賬簿)
②私設會計賬簿的行為。(賬簿)
③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憑證不符合規定的行為。(憑證)
④以未經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登記會計賬簿或者登記會計賬簿不符合規定的行為。(憑證)
⑤隨意變更會計處理方法的行為。(處理方法)
⑥向不同的會計資料使用者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編制依據不一致的行為。(報表)
⑦未按照規定使用會計記錄文字或者記賬本位幣的行為。(記賬文字和貨幣)
⑧未按照規定保管會計資料,致使會計資料毀損、滅失的行為。(檔案)
⑨未按照規定建立並實施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或者拒絕依法實施的監督,或者不如實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及有關情況的行為。(內部控制)
⑩任用會計人員不符合《會計法》規定的行為。(任用人員)
2、法律責任:①責令限期改正: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
②罰款:A、單位並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B、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③給予行政處分:國家工作人員
④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情節嚴重方可吊銷
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
三、其他會計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一)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的法律責任
1、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不構成犯罪的:
①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
②對單位並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③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④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
⑤會計人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的法律責任
1、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不構成犯罪的:
①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
②對單位並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③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④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
⑤會計人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三)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隱匿、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的法律責任
1、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不構成犯罪的:
①可以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②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由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