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捐款給慈善機構會計分錄
Ⅰ 慈善機構的會計分錄
慈善機構適用《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會計分錄涉及到的會計科目如下:
一、資產類
1 1001 現金
2 1002 銀行存款
3 1009 其他貨幣資金
4 1101 短期投資
5 1102 短期投資跌價准備
6 1111 應收票據
7 1121 應收賬款
8 1122 其他應收款
9 1131 壞賬准備
10 1141 預付賬款
11 1201 存貨
12 1202 存貨跌價准備
13 1301 待攤費用
14 1401 長期股權投資
15 1402 長期債權投資
16 1421 長期投資減值准備
17 1501 固定資產
18 1502 累計折舊
19 1505 在建工程
20 1506 文物文化資產
21 1509 固定資產清理
22 1601 無形資產
23 1701 受託代理資產
二、負債類
24 2101 短期借款
25 2201 應付票據
26 2202 應付賬款
27 2203 預收賬款
28 2204 應付工資
29 2206 應交稅金
30 2209 其他應付款
31 2301 預提費用
32 2401 預計負債
33 2501 長期借款
34 2502 長期應付款
35 2601 受託代理負債
三、凈資產類
36 3101 非限定性凈資產
37 3102 限定性凈資產
四、收入費用類
38 4101 捐贈收入
39 4201 會費收入
40 4301 提供服務收入
41 4401 政府補助收入
42 4501 商品銷售收入
43 4601 投資收益
44 4901 其他收入
45 5101 業務活動成本
46 5201 管理費用
47 5301 籌資費用
48 5401 其他費用
Ⅱ 企業捐贈的公益金怎做會計分錄
企業捐贈的公益金的會計分錄為:
借: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
貸:銀行存款
營業外支出是企業發生的與其日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損失,主要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公益性捐贈支出、盤虧損失、非常損失、罰款支出等。
營業外支出的稅法規定:
1、各種贊助支出不得稅前扣除。
2、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而交納的罰款、滯納金不得稅前扣除。
3、納稅人按照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違約金(包括銀行罰息)、罰款和訴訟費可以稅前扣除。
4、損贈支出又具體分為以下情況:
(1)納稅人直接向受贈人的捐贈不允許稅前扣除。
(2)納稅人用於公益、救濟性的捐贈,在年度應納稅所得額3%以內的部分,准予稅前扣除。所稱公益、救濟性的捐贈,是指納稅人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業和遭受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所稱社會團體,包括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希望工程基金會、宋慶齡基金會、減災委員會、中國紅十字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全國老年基金會、老區促進會以及民政部門批准成立的其他非盈利的公益性組織。
(3)納稅人通過非盈利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農村義務教育的捐贈、向老年活動場所的紅十字事業的捐贈、對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損贈,納稅人向慈善機構、基金會等非盈利性機構的公益、救濟性捐贈,准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5、財產損失。
6、國家稅法規定可提取的准備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備金,均不得作為應納稅所得額的扣除項目。即企業計提的八項准備金,除經稅務機關批準的計提不超過年末按《企業會計制度》計提基數0.5%的壞賬准備可在稅前扣除,其他不得在稅前扣除。
7、債權人發生的債務重組損失,符合壞賬的條件下,報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後,可以稅前扣除,債務人發生的債務重組損失,不得稅前扣除。
8、出售職工住房的財產損失。企業出售職工住房的收入計入住房周轉金,不計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因此,發生的出售職工住房的財產損失也不得稅前扣除。
9、個人所得稅由企業代付出的,不得在所得稅前扣除。
10、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各項支出,如債權擔保等原因承擔連帶責任而履行的賠償,企業負責人的個人消費等,均屬無關的支出,一律不得扣除。
Ⅲ 公益性捐贈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公益性捐贈支出,會計上列入營業外支出,滿足條件的用於疫情的有稅收優惠,在納稅申報的時候可以單獨填報入優惠的表格。
會計上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Ⅳ 企業會計中捐款怎麼做會計分錄
(1)接受時:按新會計准則(有企業直接按稅法規定)確定的價值,
借: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原材料
貸:營業外收入——捐贈利得
(2)企業計繳所得稅:如果捐贈收入金額不大,所得稅費用負擔不重,則為: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4)公司捐款給慈善機構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利用層析法進行編制會計分錄教學直觀、清晰,能夠取得理想的教學效果,其步驟如下:
1、分析列出經濟業務中所涉及的會計科目。
2、分析會計科目的性質,如資產類科目、負債類科目等。
3、分析各會計科目的金額增減變動情況。
4、根據步驟2、3結合各類賬戶的借貸方所反映的經濟內容(增加或減少),來判斷會計科目的方向。
5、根據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的記賬規則,編制會計分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
第二十四條公司和其他企業依照本法的規定捐贈財產用於公益事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方面的優惠。
第二十五條自然人和個體工商戶依照本法的規定捐贈財產用於公益事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享受個人所得稅方面的優惠。
第二十六條境外向公益性社會團體和公益性非營利的事業單位捐贈的用於公益事業的物資,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減征或者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的增值稅。
第二十七條對於捐贈的工程項目,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給予支持和優惠。
第二十八條受贈人未徵得捐贈人的許可,擅自改變捐贈財產的性質、用途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經徵求捐贈人的意見,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捐贈財產交由與其宗旨相同或者相似的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公益性非營利的事業單位管理。
第二十九條挪用、侵佔或者貪污捐贈款物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責令退還所用、所得款物,並處以罰款;對直接責任人員,由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依照前款追回、追繳的捐贈款物,應當用於原捐贈目的和用途。
Ⅳ 慈善捐款會計怎麼進行賬務處理
慈善捐款屬於企業營業外支出,會計分錄如下:
借: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
貸:銀行存款
營業外支出是企業發生的與其日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損失,主要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公益性捐贈支出、盤虧損失、非常損失、罰款支出等。
營業外支出的內容:
⑴營業外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失、債務重組損失、公益性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盤虧損失等。
企業應設置「營業外支出」科目,本科目核算企業發生的各項營業外支出。
⑵本科目可按支出項目進行明細核算。⑶營業外支出的主要賬務處理。
①企業轉讓固定資產時,先結轉固定資產原值和已提累計折舊額,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累計折舊」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科目;收到雙方協議價款,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最後結轉清理損益,若轉出價款低於固定資產賬面凈值,借記本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
②企業處置無形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等,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計提的累計攤銷,借記「累計攤銷」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及其他費用,貸記「應交稅費」、「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無形資產」科目,按其借方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處置非流動資產損失」科目,已計提減值准備的,還應同時結轉減值准備。
③盤虧、毀損的資產發生的凈損失,按管理許可權報經批准後,借記本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
⑷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余額。
Ⅵ 固定資產捐贈給慈善機構,怎麼做會計分錄
慈善捐款屬於營業外支出,會計分錄如下:
借: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
貸:銀行存款
營業外支出是發生的與其日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損失,主要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公益性捐贈支出、盤虧損失、非常損失、罰款支出等。
營業外支出的內容:
⑴營業外支出是指發生的與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失、債務重組損失、公益性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盤虧損失等。
應設置「營業外支出」科目,本科目核算發生的各項營業外支出。
⑵本科目可按支出項目進行明細核算。⑶營業外支出的主要賬務處理。
①轉讓固定資產時,先結轉固定資產原值和已提累計折舊額,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累計折舊」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科目;收到雙方協議價款,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最後結轉清理損益,若轉出價款低於固定資產賬面凈值,借記本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
②處置無形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等,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計提的累計攤銷,借記「累計攤銷」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及其他費用,貸記「應交稅費」、「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無形資產」科目,按其借方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處置非流動資產損失」科目,已計提減值准備的,還應同時結轉減值准備。
③盤虧、毀損的資產發生的凈損失,按管理許可權報經批准後,借記本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
⑷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余額。
Ⅶ 公司捐給慈善機構的商品怎麼入賬啊
借: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執行〈企業會計制度〉需要明確的有關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第
二條第(一)條規定,「企業將自產、委託加工和外購的原材料、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有價證券(商業企業包括外購商品)用於捐贈,應分解為按公允價值視同對外銷售和捐贈兩項業務進行所得稅處理。企業對外捐贈,除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公益救濟性捐贈外,一律不得在稅前扣除」。企業對外捐贈現金,要看接受捐贈的對象是誰?如前所述,企業捐贈現 金的受贈者為通過中國境內的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教育、民政等公益事業和遭受 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直接列支於「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賬戶。由於納稅人超過部分則不得在稅前扣除。所以,這就存在年末計算調整問題。現舉例說明如下。
1.甲公司開出現金支票一張,款項50000元。捐贈給希望工程。會計分錄為:
借: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50000
貸:銀行存款50000
2.年末,甲公司利潤總額為500000元。假設不存在其他時間性差異和永久性差異。
(1)調整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所得額=500000+50000=550000(元)
(2)計演算法定公益性、救濟性捐贈扣除額:
法定公益性、救濟性捐贈扣除額=550000×3%=16500(元)
(3)將調整後所得額減去法定公益性、救濟性捐贈扣除額,計算實際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所得額=550000-16500=533500(元)
(4)按33%計算交納所得稅:
應交所得稅=533500×33%=165053(元)
借:所得稅165053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165053
按照稅法規定,納稅企業直接向受贈人(或非公益性單位)進行的捐贈,同樣列支於「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賬戶,但不予扣除。在期末計算所得稅時,直接將其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一並計算交納所得稅
Ⅷ 我公司組織捐款,員工捐了5千元,公司出了4.5萬元,一共5萬元以公司名義捐給了慈善會,請問怎麼做會計分錄
捐款時
借:營業外支出——公益性捐贈支出 45000(公司部分)
其他應收款——職工5000(職工捐款部分)
貸:銀行存款 50000
收到員工的捐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職工
Ⅸ 我公司捐贈1000元給慈善總會,會計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公益性捐贈支出1000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1000
Ⅹ 關於捐贈的會計分錄
捐贈的會計分錄如下:
(1)接受時:按新會計准則(有企業直接按稅法規定)確定的價值,
借: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原材料
貸:營業外收入——捐贈利得
(2)企業計繳所得稅:如果捐贈收入金額不大,所得稅費用負擔不重,則為: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拓展資料:
現金劃轉捐贈
借: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
貸:銀行存款
自產產品捐贈按現行銷售價
借: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