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
❶ 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理論基礎及原則,誰知道跪求,懸賞50分
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理論基礎及原則:
1、會計信息披露必須遵循重要性原則。
2、按照會計准則的統一要求披露會計信息。
3、披露的會計信息有助於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確的決策。4、披露的會計信息必須真實和完整。
一、 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基本標准 (一)從財務會計報告目標看會計信息披露的基本標准
財務報告目標是為報表使用者提供「決策有用性」的會計信息。「決策有用性」表現為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和相關性兩個方面,上市公司在披露過程中如何正確處理二者之間的相互關系是提高披露質量的關鍵。
(二)從會計信息使用者的角度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標准 使用者對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標準的基本要求:一是恰當性,所披露的信息應當是與使用者決策相關並可靠,不至於導致誤解。二是公正性(公允性),所披露信息必須滿足內外使用者的共同決策需求,應保持公正,不能以偏向特定使用者的利益為導向。三是充分性,不論是定量信息還是定性信息,只要對決策者具有重要影響,都應當通過一定的報告形式予以披露。四是重要性,充分披露並不意味著對可能影響決策的所有活動或事項的信息都要賦予同等程度的比重。
二、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充分披露的治理措施
(一)增加非財務信息披露的內容。非財務信息是指不一定與公司財務狀況相關,但與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各種信息,它不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目前,我國上市公司極少披露甚至不披露非財務信息,與證券市場的發展不相適應。 (二)增加披露表外信息內容。表外信息是指上市公司為了幫助信息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報表內容,了解 企業 一系列有助於進行經濟決策但是又不能在基本財務報表中反映的重要信息。上市公司現行財務報告披露的是 歷史 性會計信息,而且有些事項「無法滿足傳統意義上的定義、確認、計量標准而無法在財務報表中予以反映」。基於這些局限性,表外信息披露便勢在必行。表外信息既可豐富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含量,又能提高相關會計信息的質量,是 現代 會計發展的必然趨勢。 (三)增加不確定性信息內容。目前國內上市公司披露會計信息比較單調,不能滿足投資者進行投資決策的信息需求,且證券市場存在不確定性風險,上市公司經營活動中不確定事項又多,而現行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卻沒有披露這些信息,財政部及國家證券監管部門對這方面沒有明確的制度。提供不確定性信息,對信息使用者和信息提供者,以及會計准則的制定者都非常重要。不確定性信息反映的上市公司不確定性事項包括:低度不確定性事項,中度不確定性事項和高度不確定性事項。
三、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監管措施
第一,建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信用評估制度。為了進一步提高會計信息的決策有用性,有必要建立信息披露信用的考核機制。主管部門應頒布《會計信息等級管理辦法》,不定期對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披露質量進行等級評定,即從高到低依次分為A、B、C、D四類,並相應實施管理。 第二,完善披露管理辦法,加強違規處罰剛性。作者認為:對披露過程中出現的違規現象,不僅要處罰上市公司,還要處罰有關責任人,有必要使管理當局承擔違規披露的民事責任。
第三,探索新的注冊 會計 師行業監管模式。安然事件後,SEC擬設立一個獨立於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監管機構。新成立的監管機構由會計人士與非會計人士組成,其主要職能是制裁與質量控制。根據國內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現狀,不妨也借鑒國外的做法,建立一個獨立於會計界的新的監管機構,營造有效的制約機制。
第四,建立健全內部控制機制
(1)必須合理、有效地設置會計機構。
(2)上市公司必須加強內部審計,設置內審機構,歸屬監事會領導,對會計業務進行日常的內部審計監督。 (3)明確財務人員的信息供給主體的地位,強化披露財務信息的內部監督。
第五,建立外部約束機制,完善社會監督體系是制止和防範信息失真的根本保證。
(1)制定 科學 、配套的會計規范體系。我國上市公司會計規范體系主要由《會計法》、《證券法》、《 企業 會計准則》、《企業會計制度》、《股票發行與變數管理暫行條例》、《公開發行股票的內容與格式准則》等 法律 規范制度所構成。但是目前我國有關現行法規制度中仍存在漏洞和不足,如財務信息披露中對重大事件披露的規定顯得不夠明確和完整等,這些地方都需要進行修改和補充。
(2)加大證券市場財務信息披露的監督力度。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來進行:①改革多頭管理的體制。證券監管部門的設置應集中到兩個層次:一是中央級的證券監管部門。負責對全國上市公司進行客觀監管,統一制定證券市場政策和上市信息披露規范;二是證券交易所,它就遵循中央證券監管部門的規定,對上市公司的日常活動和財務信息披露進行具體的詳細的監管。②建立上市公司信息監察員制度,由 中國 證監會及其駐各地派出機構委派信息監察員到各上市公司,對上市公司的信息包括招股說明書、申報、年報、股利分配等信息的生成和披露加以監督。③證券監管部門要制定一套切實可行的上市公司財務信息披露的監管辦法,對違規行為予以明確界定,堅決杜絕不規范行為。
關於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方法的探討
一、反信息欺詐:會計信息決策有用性的收益定價
盡管會計信息來源於企業組織,但單純的企業組織理論已難以對上市公司會計信息結構作出滿意的解釋。企業組織與公眾信息需求是決定上市公司會計信息結構的兩大基本因素。一方面,上市公司會計信息的披露是企業按照一定要求,採用一定形式的對外會計報告,可見,上市公司信息來源於企業資產配置所引起的會計信息。顯然,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質量首先便取決於企業的會計信息質量。然而,正是在這一環節上,公眾作為上市公司會計信息使用者或需求者處於委託人的地位,或處於信息不對稱的弱勢地位;從而,信息需求方難以控制具有代理人行為特徵的上市公司的信息製造過程,無法決定上市公司的信息製造質量。按現代委託理論,受利益驅動,在信息不對稱的條件下,委託人將面臨代理人的「道德風險」。因此,要保障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決策有用原則的實現,離不開對委託人「道德風險」形成有效防範的約束機制。
另一方面,決策有用的會計信息也沒有體現會計信息披露誠實信用的收益性。實際上,會計信息的決策有用性既是一種制度要求,更是一種道德要求。這意味著在規范的市場經濟條件下,誠信是一種行為基本准則,不過是獲得正常利潤的「入場券」而已。但是,誠信的「基準化」在現實世界中不過是一種理想化的構想。由於現實中存在大量的道德「失范」或「敗德」的行為,從而誠信的收益就只能被體現在非誠信的負收益上,即誠信的「逆向定價」上。換言之,誠實信用的信息披露的邊際收益等於信息欺詐的成本支出。而信息欺詐成本又是由社會反欺詐的力度決定的。由此可見,決策有用的會計信息披露機制的微觀基礎在於「反信息欺詐」機制的建設。
總之,實現上市公司會計信息監督工具到決策有用的轉變,建立一個決策有用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機制,不能單純依靠財務會計信息結構的調整,還必須強化反信息欺詐的機制建設。反信息欺詐是維護社會經濟信息供給行為基本標準的微觀基礎,是對信息製造者信息供給的激勵與約束機制的一種制度設計。
二、會計信息披露誠信行為的逆向定價:信息欺詐成本
傳統的信息披露制度的基本特徵,在於信息披露主體的行為除了受上市公司制度、規范和慣例等制度性因素制約外,信息披露的時機、規模與質量主要是受主體自身的道德約束。這種約束結構意味著,信息供給者的行為對信息披露制度的吻合程度,主要由其道德水平決定。信息披露主體一旦出現「敗德」問題,信息披露的失范將是不可避免。而在信息披露失范的情況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不僅無法起到決策有用的功能,甚至也不可能具有監督功能。
在誠信逆向定價的模式中,信息欺詐成本的上升具有決定性的意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涉及到三大主體,即信息披露的管理當局,信息製造者與信息使用者。因而,會計信息欺詐的邊際成本實際上是由這三大因素決定的。具體來說:
1、信息管理當局對信息欺詐的懲罰力度是決定信息欺詐成本的直接因素之一。它構成「管理懲罰成本」,用C1表示。
2、如果市場能夠給信息欺詐者回報以巨額損失,就形成了信息欺詐的「市場懲罰成本」,用C2表示。
3、只有在信息欺詐必須支付「違約懲罰成本」的市場環境下,才能對信息欺詐行為產生制約作用。違約懲罰成本則可表示為C3。那麼,信息製造者的信息欺詐總成本是管理懲罰成本,市場懲罰成本與違約懲罰成本三者的總和,用C
❷ 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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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買入量、賣出量均較小,股價輕微上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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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頭天放巨量上漲,第二天仍強勢上漲的股票。
5、 大盤橫盤時微漲,大盤下行時卻加強漲勢的股票
6、 遇個股利空且放量而不跌的股票。
7、 有規律且長時間小幅上漲的股票。
8、 無量大幅急跌的股票是超短線好股票。
9、 送紅股除權後又上漲的股票
❸ 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問題與解決措施都包括哪些
一、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存在的問題
(一)會計信息披露存在虛假情況
對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信息真實、不能有虛假信息等。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存在虛假情況是指上市公司披露出的會計信息不是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情況的真實反映。企業管理者與企業所有者具有不同的利益需求,他們之間存在著沖突。企業管理者為了獲取信貸資金、發行股票和商業信用等而進行的會計信息造假現象,使會計信息披露失真。一方面是通過文字敘述來達到目的,也就是說通過文字敘述故意歪曲經濟業務的內容,把一些不合理的、虛假的業務通過各種途徑變為合理、合法的業務,以此來誤導相關投資者;另一方面通過對數字動手腳,也就是說經濟業務內容是合法的,但是公布會計信息時,有意擴大或者縮小經濟業務的數量,比如虛報年資產收入,少攤或者多攤費用,少報或者多報損失額等。信息披露虛假還表現在信息披露時表述的不充分,避重就輕,對關系企業發展的信息披露有所保留,故意以保護商業秘密作為理由,隱瞞重大會計信息等,使投資者誤解。
(二)會計信息披露不及時
信息披露不及時是指上市公司對經營過程中,預測到了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價格有較大影響的,但是投資者尚不知道的重大事項故意拖延時間不及時披露,或者是對外界出現的會影響到上市公司股票價格波動的傳言等的原因不進行說明或者公開解釋的不及時,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如果有人故意藉此機會進行內幕交易,會更大程度上影響到投資者的利益,現在,我國證券市場上主要有臨時報告和定期報告,不論哪種形式的報告,都有披露信息不及時現象。
(三)會計信息披露存在被動現象
現階段,我國的會計信息披露處於強制狀態,上市公司沒有把信息披露看做是主動要承擔的事情,而是把它看做是一種負擔,所以,如果不強制,上市公司就不會積極地去披露信息,能少披露就少披露,能不披露就不披露等,這樣就影響到會計信息披露的質量。如果披露信息不主動,就不會關注對自己公司未來走向的預測,但是我國的證券法中又規定在招股說明書中說明公司對未來發展前景做出分析與預測,這個預測對投資者來說是至關重要的。上市公司不正確面對這件事情,在被動情況下預測前景就會和實際情況存在較大差異。
二、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程序不完善原因分析
(一)相關法律不健全
我國對會計信息披露問題相繼出台了《公司法》、《證券法》等,以《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實施細則》為具體的實施依據,制定了臨時報告、定期報告等多種形式,形成了會計信息披露的大致框架。但到目前為止,我國的會計信息披露還存在諸多問題。其中政出多門是主要原因,政出多門造成部門之間矛盾重重,協調起來比較困難,在權責不明確的情況下,對信息披露的情況監督管理不到位,導致一些上市公司在會計信息披露方面進行的比較隨便,因為還沒有形成對信息披露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的法律環境。另外,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中,對會計信息具體認定的法律還存在空白。
(二)受利益驅動
會計信息披露存在問題,歸根結底在於利益。每個公司都會考慮到自己公司的利益,所以為了自身利益,上市公司會選擇進行一些對自己有利的會計行為,導致會計信息失去公平。一般公司在上市之前,都會做好准確工作,為了獲取更多的資金支持,他們在發行股票時會盡可能的對公司財務進行包裝,把公司盈利數據做高,從而達到提升股票發行價格的目的,使會計信息披露失去真實性。
(三)監管力度不夠
目前我國還沒有成立證券市場的自律性機構,對上市公司信息的監管涉及的范圍很廣,如財政、證券、工商、稅務、審計等部門,還有會計師事務所以及社會公眾媒體等,多方部門都想插手。具體在監管方面發揮作用的只有證監會,但是證監會的力量比較薄弱,權威性也不強,其他各個部門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問題都沒有規定明確的責任,部門之間也沒有形成合力,共同來監管上市公司信息,社會公眾和媒體所起的作用又很小,往往還會遭到排擠,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起不到約束作用。
(四)上市公司治理機構方面存在不合理現象
我國的上市公司中國家股占的比重比較大,流通股比較小。在這種情況下,我國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容易存在不合理現象,兩極分化,力量懸殊,就很難對公司的管理進行控制與約束。上市公司缺少內部審計或者內部審計只能被削弱,導致公司財務管理出現混亂,財會信息失去真實性。
三、針對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對策
(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規體系
治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違規情況,必須建立健全相應的法律法規體系,只有這樣,才能有效地防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規現象。面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存在的問題,國家立法部門應該進一步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制定出比較具體的細則,明確規定違規違法行為的懲處辦法,協調好各個部門,相互配合,權責明確,制定出的法律法規要考慮到操作性,完善法律法規存在的漏洞。
(二)加大監管力度
加大監管力度就要根據相應的法律法規要求,通過各種途徑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過程及市場進行約束與控制,建立良好的市場交易環境。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問題主要是因為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為了公司利益會進行干預,他們進行的干預大部分都是違法的,所以要加大監管力度就要從公司高層人員入手,追究他們的責任。所以,監管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嚴厲追究相關人的責任,使會計信息在法律的保護下還原到真實。
(三)營造誠實守信的社會環境
財務管理工作,只靠法律手段是行不通的,同時要加強誠信教育。可以通過建立健全法規法規,使守信者得到應有的回報,失信者受到應有的懲罰,這樣可以提高誠信的力度。還可以通過建立誠信檔案,借鑒貸款的做法,建立個人信譽檔案,對一些惡意造成後果的行為,要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結構
目前,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還存在很多缺陷,這樣會導致公司丟失誠信。完善公司治理,一是從公司內部強化管理,另一方面也是最為重要的是需要相關的政府部門制定一些強制性的公司治理原則,監督上市公司的行為。
總之,要提高上市公司信息的披露質量,既要從公司內部治理出發,又要加強外面的監管力度,建立相應的法律法規,只有這樣,會計信息披露問題才能得到解決,證券市場才能得到健康發展。
❹ 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有什麼原則
一、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原則:
1、會計信息披露必須遵循重要性原則;
2、按照會計准則的統一要求披露會計信息;
3、披露的會計信息有助於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確的決策;
4、披露的會計信息必須真實和完整。
二、從會計信息使用者的角度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標准
使用者對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標準的基本要求:
1、恰當性,所披露的信息應當是與使用者決策相關並可靠,不至於導致誤解;
2、公正性(公允性),所披露信息必須滿足內外使用者的共同決策需求,應保持公正,不能以偏向特定使用者的利益為導向;
3、充分性,不論是定量信息還是定性信息,只要對決策者具有重要影響,都應當通過一定的報告形式予以披露;
4、重要性,充分披露並不意味著對可能影響決策的所有活動或事項的信息都要賦予同等程度的比重。
❺ 財政部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是什麼
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披露包括如下一些內容:
(1)數量性信息。上市公司一般按照國家頒布的"股份制企業會計制度"等文件要求,結合本公司的實際以及行業會計規定,以貨幣形式反映公司所涉及的各種經濟活動的歷史信息。
(2)非數量性信息。這主要包括上市公司會計信息的重要變化說明、會計政策的使用說明、會計政策變更的原因及其影響等等。
(3)期後事項信息。這主要包括:直接影響以後時期財務報表金額的事項、嚴重改變資產負債表計價連續性嚴重影響資產權益之間關系或嚴重影響以前年度所呈報的有關本期的預測活動的事項、以及對未來收益和計價的影響不明了或不確定的事項等。
(4)公司分部業務的信息。它們是隨著公司多元化經營、跨地區經營的業務發展,而導致的一種信息聚合。如果僅僅在財務報表中揭示這些數量性的數據,很難准確揭示公司這部分業務的經營、以及未來的發展情況。因此,上市公司必須在對外報表中公布這部分數據,以及數據的口徑、揭示的原則、管理的要求等眾多重要信息。
(5)其它有關信息。上市公司在發行、上市、交易過程中,除了公布上述佔主要地位的財務、會計信息之外,還應披露相關的:公司概況、組織狀況說明、股東持股情況、經營情況的回顧與展望、公司內部審計制度、重要事項揭示、公司發展規劃以及資金投向、股權結構及其變動、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和意見等信息。
❻ 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問題與解決措施有哪些
一、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存在的問題
(一)會計信息披露存在虛假情況
對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信息真實、不能有虛假信息等。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存在虛假情況是指上市公司披露出的會計信息不是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情況的真實反映。企業管理者與企業所有者具有不同的利益需求,他們之間存在著沖突。企業管理者為了獲取信貸資金、發行股票和商業信用等而進行的會計信息造假現象,使會計信息披露失真。一方面是通過文字敘述來達到目的,也就是說通過文字敘述故意歪曲經濟業務的內容,把一些不合理的、虛假的業務通過各種途徑變為合理、合法的業務,以此來誤導相關投資者;另一方面通過對數字動手腳,也就是說經濟業務內容是合法的,但是公布會計信息時,有意擴大或者縮小經濟業務的數量,比如虛報年資產收入,少攤或者多攤費用,少報或者多報損失額等。信息披露虛假還表現在信息披露時表述的不充分,避重就輕,對關系企業發展的信息披露有所保留,故意以保護商業秘密作為理由,隱瞞重大會計信息等,使投資者誤解。
(二)會計信息披露不及時
信息披露不及時是指上市公司對經營過程中,預測到了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價格有較大影響的,但是投資者尚不知道的重大事項故意拖延時間不及時披露,或者是對外界出現的會影響到上市公司股票價格波動的傳言等的原因不進行說明或者公開解釋的不及時,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如果有人故意藉此機會進行內幕交易,會更大程度上影響到投資者的利益,現在,我國證券市場上主要有臨時報告和定期報告,不論哪種形式的報告,都有披露信息不及時現象。
(三)會計信息披露存在被動現象
現階段,我國的會計信息披露處於強制狀態,上市公司沒有把信息披露看做是主動要承擔的事情,而是把它看做是一種負擔,所以,如果不強制,上市公司就不會積極地去披露信息,能少披露就少披露,能不披露就不披露等,這樣就影響到會計信息披露的質量。如果披露信息不主動,就不會關注對自己公司未來走向的預測,但是我國的證券法中又規定在招股說明書中說明公司對未來發展前景做出分析與預測,這個預測對投資者來說是至關重要的。上市公司不正確面對這件事情,在被動情況下預測前景就會和實際情況存在較大差異。
二、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程序不完善原因分析
(一)相關法律不健全
我國對會計信息披露問題相繼出台了《公司法》、《證券法》等,以《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實施細則》為具體的實施依據,制定了臨時報告、定期報告等多種形式,形成了會計信息披露的大致框架。但到目前為止,我國的會計信息披露還存在諸多問題。其中政出多門是主要原因,政出多門造成部門之間矛盾重重,協調起來比較困難,在權責不明確的情況下,對信息披露的情況監督管理不到位,導致一些上市公司在會計信息披露方面進行的比較隨便,因為還沒有形成對信息披露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的法律環境。另外,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中,對會計信息具體認定的法律還存在空白。
(二)受利益驅動
會計信息披露存在問題,歸根結底在於利益。每個公司都會考慮到自己公司的利益,所以為了自身利益,上市公司會選擇進行一些對自己有利的會計行為,導致會計信息失去公平。一般公司在上市之前,都會做好准確工作,為了獲取更多的資金支持,他們在發行股票時會盡可能的對公司財務進行包裝,把公司盈利數據做高,從而達到提升股票發行價格的目的,使會計信息披露失去真實性。
(三)監管力度不夠
目前我國還沒有成立證券市場的自律性機構,對上市公司信息的監管涉及的范圍很廣,如財政、證券、工商、稅務、審計等部門,還有會計師事務所以及社會公眾媒體等,多方部門都想插手。具體在監管方面發揮作用的只有證監會,但是證監會的力量比較薄弱,權威性也不強,其他各個部門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問題都沒有規定明確的責任,部門之間也沒有形成合力,共同來監管上市公司信息,社會公眾和媒體所起的作用又很小,往往還會遭到排擠,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起不到約束作用。
(四)上市公司治理機構方面存在不合理現象
我國的上市公司中國家股占的比重比較大,流通股比較小。在這種情況下,我國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容易存在不合理現象,兩極分化,力量懸殊,就很難對公司的管理進行控制與約束。上市公司缺少內部審計或者內部審計只能被削弱,導致公司財務管理出現混亂,財會信息失去真實性。
三、針對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對策
(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規體系
治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違規情況,必須建立健全相應的法律法規體系,只有這樣,才能有效地防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規現象。面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存在的問題,國家立法部門應該進一步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制定出比較具體的細則,明確規定違規違法行為的懲處辦法,協調好各個部門,相互配合,權責明確,制定出的法律法規要考慮到操作性,完善法律法規存在的漏洞。
(二)加大監管力度
加大監管力度就要根據相應的法律法規要求,通過各種途徑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過程及市場進行約束與控制,建立良好的市場交易環境。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問題主要是因為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為了公司利益會進行干預,他們進行的干預大部分都是違法的,所以要加大監管力度就要從公司高層人員入手,追究他們的責任。所以,監管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嚴厲追究相關人的責任,使會計信息在法律的保護下還原到真實。
(三)營造誠實守信的社會環境
財務管理工作,只靠法律手段是行不通的,同時要加強誠信教育。可以通過建立健全法規法規,使守信者得到應有的回報,失信者受到應有的懲罰,這樣可以提高誠信的力度。還可以通過建立誠信檔案,借鑒貸款的做法,建立個人信譽檔案,對一些惡意造成後果的行為,要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結構
目前,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還存在很多缺陷,這樣會導致公司丟失誠信。完善公司治理,一是從公司內部強化管理,另一方面也是最為重要的是需要相關的政府部門制定一些強制性的公司治理原則,監督上市公司的行為。
總之,要提高上市公司信息的披露質量,既要從公司內部治理出發,又要加強外面的監管力度,建立相應的法律法規,只有這樣,會計信息披露問題才能得到解決,證券市場才能得到健康發展。
❼ 上市公司會計信息的披露應准循哪些原則
上市公司根據有關規范的規定披露會計信息時,應遵循如下基本原則,以保證所披露信息的質量,滿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1)可靠性
要求上市公司所披露的會計信息應以客觀事實為依據,真實,完整地反映公司狀況,不得以虛假信息欺騙,誤導信息使用者。
(2)相關性
要求上市公司所披露的會計信息具有反饋價值和預測價值,有助於投資者作出正確的決策。
(3)統一性
有兩層含義,其一,要求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內容、格式應保持一致;其二,要求形成會計信息的原則,程序和方法在不同公司之間及同一公司的不同期間保持一致,以便信息使用者的理解和使用。
(4)時效性
要求上市公司應按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及時公布定期或臨時會計信息,以滿足信息使用者決策的需要。
(5)充分性
要求上市公司採用多種方式(包括報表、報表附註、文字說明),對可能會影響股東、債權人、政府、潛在投資者等決策的各種財務信息和非財務信息進行充分的披露,不應有任何的隱瞞。
(6)重要性
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的會計信息應主次分明,對可能會對股票價格、投資者的決策產生較大影響的事項應詳盡披露;對某些次要的信息則可以簡要說明,以保證信息使用者對信息的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