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會計是公司的董事
高層管理職位
1.總經理(總裁)
2.副總經理
3.人力資源總監
4.財務總監(CFO)
5.營銷總監
6.市場總監(CMO)
7.銷售總監
8.生產總監
9.運營總監
10.技術總監(CTO)
11.總經理助理
人力資源管理職位
人力資源經理
2.人力資源助理
3.人力資源專員
4.招聘主管
5.員工培訓與發展主管
6.培訓師
7.培訓專員
8.績效考核主管
9.薪資福利主管
10.薪酬分析師
11.人力資源信息系統經理
12.員工記錄經理
財務與會計職位
財務經理
2.財務助理
3.預算主管
4.財務成本控制主管
5.應收賬款主管
6.會計主管
7.資金主管
8.投資主管
9.融資主管
10.財務分析師
11.預算專員
12.投資分析專員
13.資本市場分析專員
14.核算專員
15.稅務專員
16.出納員
17.簿記員
18.收銀員
行政管理職位
行政經理
2.行政助理
3.行政主管
4.總經理秘書
5.秘書
6.翻譯
7.檔案員
8.前台
9.行政事務管理專員
10.物業主管
11.法律事務主管
12.法律事務助理
13.法律顧問
14.公司律師
15.戰略部主管
市場營銷職位
市場部經理
2.市場助理
3.客戶開發主管
4.客戶維護主管
5.客戶關系主管
6.市場調研主管
7.市場研究專員
8.市場策劃主管
9.市場拓展經理
10.促銷主管
11.廣告企劃主管
12.媒介推廣專員
13.公關主管
14.公關助理
15.客戶代表
16.美工
17.產品主管
18.產品助理
銷售職位
銷售部經理
2.銷售助理
3.大區經理
4.辦事處經理
5.店面經理
6.渠道經理
7.銷售代表
8.銷售統計員
9.電話銷售代表
生產職位
1.廠長
2.副廠長
3.生產主管
4.製造部經理
5.工程技術部經理
6.生產工程師
7.工業工程師
8.供應商管理工程師
9.產品設備工程師
10.車間主任
11.生產調度員
12.質量控制主管
13.質檢員
14.質量安全技工
物流職位
采購經理
2.采購工程師
3.采購專員
4.物流經理
5.物流規劃專員
6.材料管理專員
7.倉儲主管
8.倉庫管理員
9.商品保管員
10.貨運主管
11.商品儲運員
12.商品護運員
13.理貨員
技術職位
1.技術主管
2.技術支持經理
3.研發主管
4.產品規劃主管
5.產品開發工程師
6.產品開發技術員
7.產品質量工程師
8.質量工程師
9.安全工程師
10.安全員
11.包裝設計師
12.材料工程師
13.模具工程師
14.機械工程師
15.工藝工程師
16.電氣工程師
17.電子工程師
18.食品工程師
19.環境檢測工程師
20.環境治理工程師
21.通訊測試工程師
22.通訊工程師
23.硬體工程師
24.部件工程師
25.布線工程師
26.系統開發工程師
27.計算機管理員
28.軟體工程師
29.測試主管
30.系統測試工程師
31.軟體測試工程師
32.資料庫工程師
33.高級程序員
34.系統應用工程師
35.系統分析員
36.系統操作員
37.網路工程師
38.網路管理工程師
39.網路管理員
40.網路安全工程師
41.工程技術項目經理
42.質量監督工程師
43.質量監督員
44.安全監督員
45.檢測員
46.造價工程師
47.建築設計師
48.土木建築工程師
49.結構設計工程師
50.道路橋梁工程師
51.園林工程師
52.城鎮規劃設計工程師
53.水利水電工程師
54.給排水工程師
55.曖通工程師
56.網站主編
其他職位 1.項目經理 2.項目助理 3.審計主管 4.審計員 5.統計分析專員 6.管理顧問 7.人力資源顧問 8.行業顧問 9.軟體咨詢顧問 10.電子商務高級顧問 11.體系認證咨詢師 12.房地產營銷專家 13.房地產經紀人 14.健身教練 15.大堂經理 16.餐廳經理 17.食品質量控制主管
❷ 會計如何成為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任職資格:
①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具備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資格,並取得深圳或者上海證券交易所頒發的獨立董事任職資格證書;
②具有《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所要求的獨立性,即獨立董事必須在人格、經濟利益、產生程序、行權等方面獨立,不受控股股東和公司管理層的限制;
③具備上市公司運作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規則;
④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經濟或者其他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
⑤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擔任獨立董事:
①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會關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兒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②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及其直系親屬;
③在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
④最近一年內曾經具有前三項所列舉情形的人員;
⑤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
⑥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⑦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人員。
滿足上述條件,你就具備了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至於能不能任職,就和你有了會計證能不能找到會計工作一樣了,要看機會和人脈等等!
❸ 公司董事可以當會計嗎
公司董事可以當會計的,監事和高管不能當會計的。
❹ 公司董事會成員能否擔任公司的會計,出納。
我認為可以擔任公司會計、出納。
<<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規定:「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任用會計人員應當實行迴避制度。單位領導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
❺ 有限公司財務是董事長還是總經理管
財務負責人的任命分為提名和任命,根據大部分公司章程規定一般是經理(也就是通俗意義上的總經理)提名財務負責人,董事會決定聘任的。
但是,由於公司法賦予股東對章程中某些事項的自主約定的權利,而且經理的職權是完全可以不按公司法列舉的職權進行約定的,所以會存在財務負責人的提名和任命權全權歸董事會的情形。
董事會決定公司內部機構的設置和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所以財務負責人與總經理的關系還是看董事會怎樣設置的問題。
(5)公司的會計是公司的董事擴展閱讀:
根據《公司法》關於董事會職權的規定,董事會與財務有關的職權包括:
(1)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2)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3)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4)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董事會要順利行使這些職權,顯然離不開財務總監的配合和支持,這樣,董事會對財務總監的日常工作就必須實行領導;財務總監的日常工作也不能借口是產權部門委派而不服從董事會的領導。實際工作中,為了工作便利,產權部門在委派財務總監時也通常都將財務總監推薦進入董事會。
財務總監同總經理的關系,與集團公司是否設立總會計師有密切聯系。總會計師作為經營班子成員是對總經理負責的,而財務總監一般作為董事會成員是對產權部門或董事長負責的,兩者「各為其主」。財務總監和總經理同屬董事會領導,兩者之間沒有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
❻ 公司財務經理的認命需要通過董事會嗎
1,如果財務經理屬於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其認命是需要通過董事會決定的。
2,《公司法》規定:
第四十六條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❼ 公司財務總監和監事是董事成員嗎
監事屬於監事會,不是董事會成員,一個人不可能即是董事又是監事。
財務總監只是一個管理崗位,與是不是董事會成員沒關系,可以是也可以不是,但是肯定做不了監事。
❽ 公司董事可以兼任財務負責人嗎
如果有限責任公司的章程里沒有明確規定「董事不可以兼任財務負責人」,那麼董事就可以兼任財務負責人。因為公司法對此並未作出限制規定,公司法只是規定了董事、財務負責人等不得兼任監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4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於2005年10月27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
2005年10月2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修訂)
第五十二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百一十七條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第四十七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❾ 公司法財務負責人兼職公司董事可以嗎
只要有限責任公司的章程沒有明確規定董事不可以兼任財務負責人,那麼董事可以兼任財務負責人。公司法只是規定了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不得兼任監事。
《公司法》第五十二條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❿ 會計可以當公司監事嗎
根據法律規定監事會,是公司必備的法定的監督機關,監事應該是獨立的,不能兼任。經理也不能兼任監事,執行董事也不可兼任監事。公司法對公司行為、公司各個職能部門和管理層人員均制定了詳細規定。監事具有獨立性,作用是監督各個層級的管理人員,不得與其他管理人員有利益沖突或不正當的利害關系。監事有以下責任:(一)檢查公司財務;(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開和主持股東會會議;(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六)依照法律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於三人。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至二名監事,不設監事會。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