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拿著公司的錢不上交
Ⅰ 我是一名公司的主管,突然有一個公司的會計說我拿了公司的1000元錢,還把我開除,我應該怎麼辦了
1.按你收的錢數,與你收的人數,相乘。如果確實少,那是你的問題了。不少,就是會計的問題,不過你必須拿出會計打的收條。
2 這錢真的是在你這里出的錯誤的話,就認了吧,承認錯誤永遠比抵賴要來的聰明,當然不能說真的理由,找好聽點的吧,比如和自己錢混了不記得了,比如拉在抽屜里了,比如他們分期交的,你放到別處忘了拿出來了,最後別忘了跟會計說兩句好話!
Ⅱ 會計捲款不做交接所有公司帳目,和資料。'公司如何才能請他回來,對淸帳目歸還公司錢款,不知找什麼部門
捲款可以直接報警
不交接賬目
派出所只能調節
一般說來不交接不辦離職手續不給付清工資的
你可以去財政局,稅務局舉報
Ⅲ 公司欠會計錢不還,會計把帳及電腦拿走有法律責任嗎
雙方都有。
1、公司欠錢不還。如果協商不成功的情況下,應盡快收集證據材料,向法院起訴,申請支付令法。
2、如果會計私自將公司的帳本及電腦拿走,公司可以報警。
Ⅳ 公司欠我錢,我收取公司其他資金不上交是屬於維護自己的權利還是違法,
從法理上是兩個概念,即別人侵你權你不能去侵權別人一樣。公司欠你錢屬於違約行為,你私自處理財產頂帳屬於違規或違法行為。
但你可以以此為條件與公司協商,用收取資金充填你的債權,如果雙方達成意和則是可以的,如不能達成意和你須上交資金。
也可以向法院訴訟,申請訴訟保全,讓你上交資時同時查封,這樣就合法了。
Ⅳ 我公司的會計現在拒絕交賬,我應該如何處理呢
按會計制度規定,移交人員拒絕移交的,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可以指定他人代辦移交。移交人員並不因此而轉移其應承擔的責任。如果是企業負責人,可以指定相關人員強制移交,也可以找當地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強制移交並取消其會計上崗證和通過法院起拆。
會計人員在向單位或者有關機關提出調動工作或者離職的申以便會計機構早請時,應當同時向會計機構提出會計交接申請,做准備,安排其他會計人員接替工作。為了防止調動工作或者離職申請被批准後,少數會計人員不辦理會計交接手續;
單位或者有關機關在批准其申請前,應當主動與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溝通,了解該會計人員是否申請辦理交接手續,以及會計機構的意見等。交接申請的內容通常應當包括: 申請人姓名、申請調動工作或者離職的緣由、時間、會計交接的具體安排、有無重大報告事項或者建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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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
1、交接前的准備工作。
會計人員在辦理會計工作交接前,必須做好以下准備工作:
①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②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結出余額,並在最後一筆余額後加蓋經辦人印章。
③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說明材料。
④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該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公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薄、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應在移交清冊上列明會計軟體及密碼、會計軟體數據盤、磁帶等內容。
⑤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移交時,應將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問題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介紹清楚。
2、移交點收。
移交人員離職前,必須將本人經管的會計工作,在規定的期限內,全部向接管人員移交清楚。接管人員應認真按照移交清冊逐項點收。
具體要求是:
①現金要根據會計賬簿記錄余額進行當面點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員發現不一致或「白條抵庫」現象時,移交人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查清處理。
②有價證券的數量要與會計賬簿記錄一致,有價證券面額與發行價不一致時,按照會計賬簿余額交接。
③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不得遺漏。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並在移交清冊中加以說明,由移交人負責。
④銀行存款賬戶余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如有未達賬項,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戶的余額核對相符;對重要實物要實地盤點,對余額較大的往來賬戶要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
⑤公章、收據、空白支票、發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須交接清楚。
⑥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交接雙方應在電子計算機上對有關數據進行實際操作,確認有關數字正確無誤後,方可交接。
3、專人負責監交。
對監交的具體要求是:
①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交。
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人會同監交。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會計交接
Ⅵ 求點子:會計霸著錢不把錢交給出納,我該如何是好
會計是不管賬的,這點你就可以放心的去要,但是有一點你的副總有沒有F掉她的意思,如果有的話你時不時打個小報告暗地裡說會計可能會偷賬或者什麼的,總之人不黑我就背的去打小報告,讓副總覺得這事由你來做就最好不過的樣子,總之是讓你的副總得到信任,之後趁公司開會時准備"人身攻擊",提提意見,但開會時決不能太硬,要知道你也是打工,她也是打工,大家都是同事,要讓公司里的人覺得你是為公司著想的樣子,打報告再狠點就算看的出你的心計也是掛豬頭賣人肉的,所以要適合的時機,加上適合的表態,之後看公司的會議怎麼個看法,如有意思和你說的一樣,那就私下跟她說下交接一下啦,再不交接就狠毒點的說....
Ⅶ 公司財務拒不交賬交錢怎麼辦
不交帳是絕對違法的,因為工作崗位調整或被辭退等不再擔任會計,必須按相關規定,如實按要求辦理移交。
根據我國《會計法》第四十條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帳,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佔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第四十一條 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交;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人會同監交。
Ⅷ 公司老闆借會計的錢不還,還要把會計做的帳全部交了,該如何處理
按利潤分配處理,然後按照股息紅利所得計算並繳納所得稅。
Ⅸ 公司會計不交帳違法嗎
不交帳是絕對違法的,因為工作崗位調整或被辭退等不在擔任會計,必須按相關規定,如實按要求辦理移交。根據我國《會計
法》第四十條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帳,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佔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第四十一條
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交;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人會同監交。
Ⅹ 我們公司剛成立,但帳錢一直在財務總監手裡,帳他願意交出來,但錢不願交給我管理,我是出納,我和會計想
其實無所謂,本質上只要賬和錢是分別由兩人管理就可以。財務總監願意管錢,這是好事情~
但之前 錢和賬均由財務總監管理,這個是有瑕疵的,及時你以後接手,也須要對之前的情況做再次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