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參股並購基金會計核算
1. [求助] 「上市公司+PE」型並購基金涉及的報表合並問題
如果這是中國的案例 將孫公司納入合並報表范圍是違反中國企業會計准則的 這相當於進行了兩次並表 並購基金將目標公司並表一次 上市公司又將目標公司的合並報表作為個別報表並表了一次 第二次並表值得商榷 如果說直接並目標公司 那並購基金是否並表呢 查看原帖>>
求採納
2. 上市公司發起設立並購基金的模式有哪些
一、根據基金運作方式的不同分類——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
二、根據基金法律形式的不同分類——契約型基金、公司型基金
三、根據基金投資對象的不同分類——股票型基金、債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貨幣市場基金
四、根據基金投資目標的不同分類——成長型基金、收入型基金、平衡型基金
五、依據基金投資理念的不同分類——主動型基金、被動型基金
六、根據基金募集方式的不同分類——公募基金、私募基金
3.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會計核算處理
1、基金管理公司的財務核算與一般有限責任公司沒有區別,按照一般公司核算要求建賬即可。
2、基金管理公司一般是管理基金的,基金一般都是合夥制企業。
多數基金管理公司與基金公司都是一套人馬,會計人員也都是一套人。
3、合夥制企業會計核算方面與一般公司有較大差異,主要體現在所有者權益上。
一般公司所有者權益下設:實收資本、資本公司、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等;合夥企業為合夥人資本,下設:合夥人原始投資(核算合夥人為合夥企業投資的資本減去抽回的資本)、合夥人提款(合夥人從合夥企業提走的資金,含工資等)、合夥人損益(指合夥企業經營情況)。
另外,股東權益變動表也變為合夥人資本變動表。
4、一般情況下,合夥人提款、合夥人損益兩個科目余額在年末全部轉入合夥人資本中,因為普通合夥企業承擔無限責任,有限合夥人承擔有限責任,所以不存在未分配利潤問題,全部是合夥人的資本。
5、題目中提到的基金管理管理公司,屬於一般的有限責任公司,核算上與一般企業沒什麼兩樣。
(3)上市公司參股並購基金會計核算擴展閱讀
簡要描述
1、在資金募集上,主要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機構投資者或個人募集,它的銷售和贖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過私下與投資者協商進行的。另外在投資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進行,絕少涉及公開市場的操作,一般無需披露交易細節。
2、多採取權益型投資方式,絕少涉及債權投資。PE投資機構也因此對被投資企業的決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決權。反映在投資工具上,多採用普通股或者可轉讓優先股,以及可轉債的工具形式。
3、一般投資於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業,絕少投資已公開發行公司,不會涉及到要約收購義務。
4、比較偏向於已形成一定規模和產生穩定現金流的成形企業,這一點與VC有明顯區別。
5、投資期限較長,一般可達3至5年或更長,屬於中長期投資。
6、流動性差,沒有現成的市場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權出讓方與購買方直接達成交易。
7、資金來源廣泛,如富有的個人、風險基金、杠桿並購基金、戰略投資者、養老基金、保險公司等。
8、PE投資機構多採取有限合夥制,這種企業組織形式有很好的投資管理效率,並避免了雙重征稅的弊端。
9、投資退出渠道多樣化,有IPO、售出(TRADE SALE)、兼並收購(M&A)、標的公司管理層回購等等。
4. 在哪裡能找到關於並購基金的會計准則
基金管理公司可參照《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業務指引》進行核算,具體請見:http://www.amac.org.cn/xhgg/tzgg/382332.shtml
希望可以幫到您,未盡之處還請見諒
5. 您好,我想知道上市公司的會計核算和普通公司會計核算有什麼不同
相對來說上市公司的會計核算更完善更合規一些,理論上要嚴格按照企業會計准則進行賬務處理,因為畢竟每年都要經由具備證券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並向社會公眾披露,但是也有一些普通公司做的很完善,我覺得還是要看公司
6. 上市公司發起設立並購基金的外部杠桿融資如何規
上市公司在發起設立並購基金時,可能會涉及一些外部杠 桿融資的行為,如以基金持有的資產向銀行貸款,或基金依賴 上市公司的擔保向銀行進行信用貸款等。由於並購基金某些融 資行為會影響到並購標的未來的盈利能力或負債情況,或甚至 直接影響到上市公司對外擔保情況,因此上市公司與專業並購 機構發起設立並購基金時對上市公司與並購基金之間的權、 責、利應劃分清楚,同時上市公司對並購基金大額的外部杠桿 融資行為進行動態監視,以防出現不符合雙方協議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