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新會計准則
❶ 新會計准則下的在建工程怎麼核算
一.需要通過在建工程核算的項目
1.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業進行基建工程、技術改造工程、改建、擴建、改良工程等發生的實際支出
2.需要安裝的設備應先通過本科目核算,待達到使用狀態後轉入固定資產。企業購置的不需要安裝可直接使用的設備,通過固定資產科目核算
3.固定資產發生符合資本化條件後續支出時由固定資產賬面價值轉入在建工程核算
4.企業支付的土地款等征地費用,在「無形資產」核算
二.在建工程預付款項的核算
1.根據合同和工程進度預付工程款的,付款前應事先經過集團公司審批,進行如下三級明細核算
借:預付賬款—工程款—××公司
貸:銀行存款
憑證附件:合同、財務支出審批單、付款申請單、銀行回單、對方收據
2.根據合同預付設備款的,付款前應事先經過集團公司審批,進行如下三級明細核算
借:預付賬款—設備款—××公司
貸:銀行存款
憑證附件:合同、財務支出審批單、付款申請單、銀行回單、對方收據
三.取得有關工程或設備發票後,在建工程進行如下三級明細核算
(一)企業發包的在建工程,按合同規定向承包單位預付工程款時,均先在預付賬款核算,待收到承包單位發票後,借:「在建工程-建築工程-某工程」科目,貸記「預付賬款」;尚未支付的工程款(含質保金),借:「在建工程-建築工程-某工程」科目,貸記「應付賬款」
(二)企業自營的在建工程,應在各單項工程下設置材料費、人工費、機械費、其他等三級明細
1.領用工程物資,按實際成本,借記「在建工程-某工程-材料費」,貸記「工程物資」科目
2.在建工程應負擔的職工薪酬,借記「在建工程-某工程-人工費」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三)企業進行的技術改造工程,應於工程開始時將被改造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轉入本科目,借記「累計折舊」、「固定資產減值准備」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科目,差額借記本科目。改造過程中發生的相關支出比照自營或發包基建工程的相關會計處理。
(四)將需要安裝設備交付承包單位進行安裝時,應按設備的成本,借記「在建工程-在安裝設備-某設備」(在安裝設備),貸記「預付賬款」科目
(五)企業在建工程相關的管理費、可行性研究費、勘察費、設計費、臨時設施費、公證費、監理費及應負擔的稅費等,借記「在建工程-待攤支出-相關明細」,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未取得發票前一律在預付賬款核算,待取得發票後轉入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進行負荷聯合試車發生的費用,借記本科目(待攤支出),貸記「銀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試車形成的產品或副產品對外銷售或轉為庫存商品的,借記「銀行存款」、「庫存商品款」、「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待攤支出)
(六)在建工程完工時,已領出尚未使用的剩餘物資辦理退庫手續,借記「工程物資」科目,貸記本科目。
(七)在建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應計算分配待攤支出
借:在建工程-建築工程-某工程;在建工程-安裝工程-某安裝工程;在建工程-在安裝設備-某設備
貸:在建工程-待攤支出-具體明細
待攤支出的分配方法,可按下列公式計算:
實際分配率=累計發生的待攤支出÷(建築工程支出+安裝工程支出+在安裝設備支出)×100%
某工程應分配的待攤支出=該工程的建築工程成本、安裝工程成本和在安裝設備的成本合計×分配率
(八)基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時,企業應計算各項交付使用固定資產的成本,編制交付使用財產明細表。交付使用的固定資產成本,按下列內容計算:
1.房屋、建築物等固定資產成本,包括:建築工程成本、應分攤的待攤支出
借:固定資產-主車間
貸:在建工程-建築工程-主車間
2.動力設備和生產設備等固定資產成本,包括:需要安裝設備的實際成本;安裝工程成本;設備基礎、支柱等建築工程成本或砌築鍋爐的建築工程成本;應分攤的待攤支出
借:固定資產-生產用固定資產-主車間××設備
貸:在建工程-安裝工程-主車間××設備安裝工程
在建工程-在安裝設備-主車間××設備
3.確認固定資產的記賬憑證應附工程或設備驗收報告、決算報告、結算書、財產分配明細表等轉資手續
四.企業應當設置「在建工程其他支出備查簿」,專門登記基建項目發生的構成項目概算內容
五.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在建工程的成本
❷ 施工企業會計制度和新企業會計准則的區別是什麼
根據「財會[2015]3號」文件規定,施工企業會計制度已廢止。
關於公布若干廢止和失效的會計准則制度類規范性文件目錄的通知
財會[2015]3號
頒布時間:2015-02-16 發文單位:財政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根據已發布的企業會計准則和小企業會計准則,財政部對從「兩則」「兩制」(1992年)至企業會計准則頒布實施之間相關准則制度類會計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將全文廢止或失效的相關文件明確如下:
1. 財政部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會計制度》的通知(財會字[1992]33號)
2. 財政部關於印發《工業企業會計制度》的通知(財會字[1992]67號)
3. 財政部關於印發《旅遊、飲食服務企業會計制度》的通知(財會字[1992]68號)
4. 財政部關於印發《商品流通企業會計制度》的通知(財會字[1992]69號)
5. 財政部關於印發《施工企業會計制度》的通知(財會字[1992]70號)
❸ 請問新會計准則下,對施工企業科目的設置上有沒有新的規定.
會計人員具備的法律知識:
我有word格式的:新會計准則;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個人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勞動合同法。是一個會計人員必須有的知識,但傳不上來,很麻煩。如果你要給個郵箱我可以給你發過去。到大家學習網好像也能下載視頻課件,網路視頻也能在線看.課件我也有,但是上傳太難了,我是光碟能拷到電腦上.但郵箱根本就發不了,24小時不停都發不完.
❹ 所有施工企業都必須使用新會計准則嗎 像工程施工和工程結算這兩個備抵科目我可以不用嗎
朋友:所有施工企業都必須使用新會計准則和工程施工和工程結算這兩個備抵科目不可以不用,這是會計法的規定。
❺ 施工企業會計制度按建造合同准則和企業會計准則的區別
對於施工企業來說,工程合同收入即為通常所說的「營業收入」,營業收入是構成企業利潤的主要來源,《企業會計准則——收入》、《企業會計准則——建造合同》和《企業會計制度》對營業收入的分類、確認、計量和核算有具體的規定。
建造(施工)合同收入是指企業通過簽訂建造(施工)合同並按合同要求為客戶設計和建造房屋道路、橋梁、水壩等建築物以及船舶、飛機、大型機械設備等取得的收入。其中,建築業企業為設計和建造房屋、道路等建築物簽訂的合同也叫施工合同,按合同要求取得的收入稱為施工合同收入。
(一)合同結果能夠可靠估計,應在資產負債表日根據完工百分比法確認當期的合同收入。
(二)合同結果不能可靠地估計
合同成本能夠回收的,合同收入根據能夠收回的實際合同成本來確認,合同成本在其發生的當期確認為費用。
2.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應在發生時立即確認費用,不確認收入。
3.使建造合同的結果不能可靠估計的不確定因素不復存在的,應當按照資產負債表日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確認規定確認與建造合同有關的收入。合同預計總成本超過合同總收入的,應當將預計損失確認為當期費用。
❻ 施工企業會計制度和新企業會計准則的區別
不管執行哪個會計制度,其基本核算原則是一致的。但從科目設置、核算方法上略有區別:比如,工業企業、施工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都有有生產成本核算過程,必須設置相關會計科目,其他企業則沒有生產成本核算過程,也不必設置相關會計科目;又如,由於施工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核算的特殊性,在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基礎上,財政部專門為其頒發了施工企業會計核算辦法;再如,工業,商業企業核算涉及的主要稅種是增值稅,部分企業還涉及消費稅,而施工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流企業.餐飲旅遊業會計核算則主要涉及營業稅。全部企業涉及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佔用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等基本又是一致的。
另外,各種企業不管執行什麼會計制度,都可以從自己執行的會計制度規定的會計科目中,選擇適合自己企業的會計科目進行核算。
❼ 大中型施工企業如何實施新《企業會計准則——建造合同》
3.合同成本金額的確認。由於在實際工作中,大多施工單位的項目部現場管理不夠完善,「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的反映不夠真實,故無論《施工企業會計制度》、《施工企業會計核算辦法》還是新、舊准則都不提倡「主營業務成本」的金額等於「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的金額,「主營業務成本」要如實反映。為真實反映施工企業項目部的真實成本,結合項目部的實際情況,項目部在建設單位結算及時的前提下,可以採用下列公式對當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金額進行簡化修訂。(剩餘4047字)
❽ 施工企業用友建賬套的時候也要選擇新會計准則那個嗎
施工企業用友建賬套的時候也要選擇新會計准則那個。
也可以不選擇新會計准則的,不選新會計准則時,賬套內的科目及報表均為舊准則的。
會計准則是會計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規則和指南。按其使用單位的經營性質,會計准則可分為營利組織的會計准則和非營利組織的會計准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