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會計公司 » 公司會計隱匿會計憑證罪

公司會計隱匿會計憑證罪

發布時間: 2021-08-15 22:56:51

A. 怎樣消除隱匿會計憑證罪

把隱匿的會計憑證拿出來,自然就會減輕罪行,可以得到從輕處理。

B. 隱匿會計憑證罪是什麼

故意隱匿、銷毀會計憑證罪,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拘役、管制。

C. 財務人員隱匿憑證可否報案檢察院

基本處罰是吊銷從業資格證和對單位罰款,如果構成犯罪的要予以懲處。罪名:根據《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的規定和已有的司法案例(四川省綿陽市涪城區人民法院對綿陽南郊機場建設管理局財務負責人袁虹,在審計期間隱匿偽造會計憑證案進行公開審理,依法判處袁虹有期徒刑2年、並處以罰金4萬元。據區檢察機關介紹,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對「隱匿、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主體范圍」進行法律解釋後全國第一例會計人員司法判決案例。)定義為「隱匿會計憑證罪」或「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罪」。第一百六十二條公司企業進行清算時,隱匿財產,對資產負債表或者財產清單作虛偽記載或者在未清償債務前分配公司、企業財產,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四十三條被審計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拒絕或者拖延提供與審計事項有關的資料的,或者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完整的,或者拒絕、阻礙檢查的,由審計機關責令改正,可以通報批評,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三條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並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對其中的會計人員,並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第四十四條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並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對其中的會計人員,並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七、隱匿、銷毀會計資料案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1、隱匿、銷毀的會計資料涉及金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2、為逃避依法查處而隱匿、銷毀或者拒不交出會計資料的。

D. 犯了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怎麼判刑

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 一般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是怎麼量刑的

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
會計憑證

會計賬簿

財務會計報告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
犯前款罪
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F. 隱匿會計憑證罪

隱匿會計憑證罪指的是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的行為。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條公司、企業進行清算時,隱匿財產,對資產負債表或者財產清單作虛偽記載或者在未清償債務前分配公司、企業財產,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一百六十二條之一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6)公司會計隱匿會計憑證罪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條之二公司、企業通過隱匿財產、承擔虛構的債務或者以其他方法轉移、處分財產,實施虛假破產,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二百零三條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採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的稅款,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G. 如何認定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

構成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必須具備以下要件:

1、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會計管理秩序和有關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

會計資料是一個單位經濟活動的重要記錄,對於有效實施國家經濟管理活動或者對於查證有關違法犯罪活動具有重要作用。

我國會計法明確規定,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佔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除前述規定的人員外,因違法違紀行為被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會計資格證書。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客觀方面,表現為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情節嚴重的行為。

(1)、「隱匿」,是指個人或者單位在有關機關監督檢查其會計工作,調查了解有關犯罪證據,要求其提供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時,有意轉移、隱藏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的行為。

(2)、「銷毀」,是指將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予以毀滅、損毀的行為。

(3)、「會計憑證」,是指記錄經濟業務發生和完成情況,明確經濟責任,作為記賬依據的書面證明,包括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

(4)、「會計賬簿」,是指由一定格式、相互聯系的賬頁組成,以會計憑證為依據,全面地記錄、反映和監督一個單位經濟活動情況的簿籍,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其他輔助性賬簿。

(5)、「財務會計報告」,是指根據會計賬簿記錄和有關會計核算資料編制的、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報告文書。

3、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個人和單位均可構成本罪。

即所有依《會計法》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等組織和個人,都可以成為該罪的主體。不能因為列在「妨礙公司、企業管理秩序罪」一節,就理解為限於公司、企業人員。

本罪主觀上是故意犯罪。客觀方面要達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侵害的客體是會計憑證的完整性、真實性和市場經濟管理秩序。

此外,根據會計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有關人員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隱匿、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情節嚴重的,也可以構成本罪。

(7)公司會計隱匿會計憑證罪擴展閱讀

1、定性依據:

《會計法》第23條:

各單位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應當建立檔案,妥善保管。

《刑法》第162條第2款:

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而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第7條:

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隱匿、銷毀的會計資料涉及金額在50萬元以上的;

(2)、為逃避依法查處而隱匿、銷毀或者拒不交出會計資料的。

2、處罰:

《會計法》第四十四條:

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並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2)、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

(3)、對其中的會計人員,並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第四十五條:

(1)、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隱匿、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尚不構成犯罪的,可以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3)、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行政處分。

H. 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的定性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六十二條之一:"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會計法》第四十四條 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並處五千元以L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對其中的會計人員,並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第四十五條 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隱匿、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可以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行政處分。

定性依據:
《會計法》第2條"各單位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應當建立檔案,妥善保管。"
處理處罰依據:《會計法》第44條''隱匿 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並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甚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對其中的會計人員,並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刑法》第162條第2款"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而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7條"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1、隱匿、銷毀的會計資料涉及金額在50萬元以上的;2、為逃避依法查處而隱匿、銷毀或者拒不交出會計資料的。"

I. 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的相關說明

一、本罪是依1999年12月《刑法修正案》而增加的罪名。納入刑法第162條,作為162條之一。
二、實施這種犯罪的行為人一般是為了掩蓋其違法犯罪行為,故意銷毀證據和線索。
三、本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即所有依《會計法》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等組織和個人,都可以成為該罪的主體。不能因為列在「妨礙公司、企業管理秩序罪」一節,就理解為限於公司、企業人員。本罪主觀上是故意犯罪。客觀方面要達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侵害的客體是會計憑證的完整性、真實性和市場經濟管理秩序。

熱點內容
小企業會計准則養老保險 發布:2021-08-17 15:48:04 瀏覽:965
會計活頁賬本怎麼裝訂 發布:2021-08-17 15:48:01 瀏覽:558
會計繼續教育90分是多少學時 發布:2021-08-17 15:47:58 瀏覽:632
民辦非企業培訓機構會計分錄 發布:2021-08-17 15:47:53 瀏覽:149
初級會計報名發票丟了怎麼辦 發布:2021-08-17 15:47:13 瀏覽:80
會計樂財務軟體 發布:2021-08-17 15:47:10 瀏覽:277
內蒙古初級會計考試從哪裡報名 發布:2021-08-17 15:46:03 瀏覽:370
會計專業技能競賽運營怎麼做 發布:2021-08-17 15:44:53 瀏覽:683
如何應對基礎會計學考試 發布:2021-08-17 15:43:49 瀏覽:782
物流公司會計外賬處理 發布:2021-08-17 15:43:47 瀏覽: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