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投資運營公司會計條例
2000年12月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制度》先後在上市公司和外商投資企業執行,並逐步推行到國有企業的財務工作中。2006年2月,財政部發布了新的企業會計准則體系,並將於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圍內執行,同時鼓勵其他企業執行。本文立足於企業集團,研究其內部會計核算辦法設計所應遵循的基本原則,並對其設計的總體框架和重難點進行了探討。
一、企業集團內部會計核算辦法設計應遵循的原則
合法性原則
按照《會計法》的規定,我國實行統一的會計制度。因此,企業在設計內部會計核算辦法時,必須充分考慮《會計法》的各項規定,要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要求,在不違反相關法規的前提下,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適合於本企業的會計核算辦法。
可操作性原則
企業內部會計核算辦法要與企業日常會計核算的實務緊密聯系,內容上要全面、具體。在某種程度上,它是對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一個細化,因此對屬於國家財務法規中可以選擇的會計政策,應做出明確規定,使企業會計流程的各個方面都有章可循、有序進行,便於基層財務人員實際操作。
效益性原則
設計企業內部會計核算辦法應以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和會計工作效率為目標,在滿足這一目標實現的前提下,企業還應考慮設計成本、運行成本和與之帶來的效益。
靈活性原則
企業集團經濟活動和財務關系比較復雜,財務治理的職責分工較細,為便於執行,在設計內部會計核算辦法時,應做到統一性與靈活性相結合。在大的方面上做到統一,在不影響全局的情況前提下給成員企業留一定的主動權,同時根據內容的不同做出詳略規定,並合理安排結構。
與企業實際相適應的原則
在設計內部會計核算辦法時,必須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如企業集團的治理模式、企業規模、涉及的行業特點等,制訂出符合企業特點與治理要求,同時又與企業實際相適應的內部會計核算辦法。
二、企業集團內部會計核算辦法的總體框架
《企業會計制度》的結構分析與借鑒
現行的《企業會計制度》由會計核算一般規定、會計科目和會計表、三大部分組成。其實質是將原來行業會計制度中具有共性的內容作為「公因式」單獨抽出來,加上具有代表性的製造業收入、費用、利潤的會計核算,再吸收了具體會計准則較成熟的部分合並而成的,其核心部分即「一般規定」是基本會計准則與具體會計准則的混合,「會計科目和會計表」及「附錄」是傳統會計制度的體現。因此,《企業會計制度》尚不能統一地規范各行業有關收入、費用、利潤的會計核算以及非凡業務的核算問題。財政部的相應對策是採取制定各個專業核算辦法來解決,它們是統一會計制度的組成部分,但不會像舊的行業會計制度那樣全面,一般由總說明、補充會計科目使用說明、補充表項目及編制說明等幾個部分組成。
企業集團內部不同行業會計核算的共性與特性
不同行業的會計核算區別主要體現在收入、費用、利潤的會計核算以及非凡業務的核算問題等幾個方面:
⒈共性
會計核算的基本要求是一致的,內容包括四個會計核算前提及會計核算基本原則;會計科目的設置「大同」、「小異」,即大部分會計科目是相同的,只有小部分涉及收入、費用、利潤以及非凡業務等幾個方面的會計科目存在差異;會計表格式也是「大同」、「小異」,除「資產負債表」在個別項目上有差異外,其他表在格式上均無差異。
⒉特性
不同行業在收入的核算上存在差異;不同行業在成本、費用的核算上存在差異;不同行業的固定資產目錄內容上存在差異,主要表現在固定資產分類和使用年限方面;不同行業在部分會計政策的選擇上存在差異,如
折舊方法等。
企業集團內部會計核算辦法的總體框架設想
在對企業集團進行內部會計核算辦法設計時,可以考慮以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為基礎,把不同行業會計核算中帶有共性的內容抽取出來,對需要統一或明確的事項做出統一、明確的規定,形成企業內部會計核算辦法。參考一般會計制度的結構,企業集團內部會計核算辦法可考慮由以下幾個部分組成:
⒈會計核算一般規定
這部分的內容主要包括:制定依據、適用范圍、會計核算前提、會計核算基本原則、會計科目設置與使用的一般規定、企業財務會計告編制與送的一般規定。
⒉會計要素核算規定
這部分的內容以會計核算的六個要素為對象,根據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結合企業的實際,對需要統一或明確的事項做出具體的規定或要求,若涉及到不同行業在核算上的差異事項,應分別規定清楚,如對收入的核算可以細分為商品銷售收入、勞務收入、建造合同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對成本的核算也可相應地細分為生產成本、勞務成本、建造合同成本和其他業務支出。
⒊附錄部分
這一部分主要由會計科目體系、會計表體系、固定資產目錄及非凡會計業務帳務處理舉例等內容組成。
上述第1部分會計核算一般規定和第2部分會計要素核算規定可採用章、節、條、款的形式;附錄部分中的會計科目體系、會計表體系和固定資產目錄可按照不同的行業,以表格的形式分別列示。
三、企業集團內部會計核算辦法設計的重點與難點
會計政策的選擇
會計政策是指企業在會計核算時所遵循的具體原則以及企業所採納的具體會計處理方法。在我國,《會計法》規定,國家實行統一的會計制度,因此,企業只能從中選擇適用的會計政策。
會計信息是靠會計政策的規范來生成的,不同的會計政策規范就會導致不同的結果,現行《企業會計制度》以及新會計准則賦予了企業較大的會計政策選擇空間,為了保證各子公司財務信息的高度可比性、便於匯總和合並財務告、縮短財務信息的呈周期,企業集團應當在國家統一會計制度所規定的會計政策范圍內,結合自身治理需要,選擇適合本企業集團的會計政策。
會計科目體系的設置
會計科目設置是企業內部會計核算辦法設計的重點之一,它是確定會計對象經濟內容的分類體系,為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表及會計事務處理辦法等的設計奠定基礎。搞好會計科目的設計對保證會計制度設計質量,完成會計制度設計任務具有重要意義。企業集團應在國家統一規定科目的基礎上,結合自身治理和一些非凡業務處理的需要,選用、補充會計科目,對各科目的使用范圍、條件、明細科目劃分應盡量進行詳盡的描述。
會計表體系的設置
對企業集團而言,財務告無疑是最為核心的信息告載體和來源途徑。會計表是企業非凡是母公司了解下屬單位的主要手段,一整套明晰的可操作性的信息告規范,包括財務信息質量標准、告標准、告內容結構、告組織程序等內容。會計表設計與會計科目設計一樣,是組成會計制度設計的兩項重要的工作,如何設計表體系,獲得真實、完整的下屬單位財務信息、同時滿足集團表合並和內部交易事項數據的取得,也是會計制度設置要考慮的重點之一。
合並表與內部關聯交易
合並會計表是指由母公司編制的,將母公司和子公司形成的企業集團作為一個會計主體,綜合反映企業集團整體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及其變動情況的會計表。合並財務表應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合並會計表的合並范圍、編制原則、表種類、格式及編制方法。財政部頒布的《合並會計表暫行規定》,對合並會計表的編制要求和方法作了比較具體的規定,企業集團可以結合企業的實際,制定出合並會計表的相關內部規定。
境外子公司與集團會計政策的統一與調整,會計核算辦法與集團的接軌
由於境內和境外所採用的會計標准存在著一定的甚至較大的差異,對於同一企業,按照不同會計標准可能編制出差異較大的財務告,這種不一致會給集團合並表的編制帶來困難。此外,由於境外子公司與母公司採用了不同的告貨幣,需要子母公司根據母公司會計表予以折算,以便與母公司會計
表合並。外幣表折算方法及其產生的折算差額的處理方法等,構成了企業集團財務會計的又一重要組成部分。
解決該問題最常用的方法是「調表不調賬」,即境外子公司按照「屬地原則」執行企業所在地的會計標准進行日常會計核算和編制財務告,與此同時,按照境內認可和接受的會計標准,對其財務告進行調整,提供給境內母公司進行合並。
㈡ 會計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會計法規有《會計法》和《注冊會計師法》。會計行政法規包含《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和《總會計師條例》。會計部門規章包含《企業會計准則》、《小企業會計准則》和《事業單位會計准則》以及《政府會計准則》。學習之前先來做一個小測試吧點擊測試我合不合適學會計我國的企業會計准則體系包括基本准則、具體准則、應用指南和解釋公告等。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發布了《企業會計准則》,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圍內施行,並鼓勵其他企業執行。
2011年10月18日,財政部發布了《小企業會計准則》,要求符合適用條件的小企業自2013年1月1日起執行,並鼓勵提前執行。
2012年12月6日,財政部修訂發布了《事業單位會計准則》,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施行。該准則對我國事業單位的會計工作予以規范。
2015年10月23日,財政部發布了《政府會計准則——基本准則》,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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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會計法律條例有哪些
會計法律制度包括會計法律、會計行政法規、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地方性會計法規。會計法律制度一覽
一、會計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
二、會計制度
1、企業會計制度
2、金融企業會計制度
3、城市合作銀行會計制度
4、物業管理企業會計制度
5、醫院會計制度
6、保險公司會計制度
7、個體工商戶會計制度
8、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
9、行政單位會計制度
10、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11、科學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12、高等學校會計制度
13、中小學校會計制度
14、地質勘查單位會計制度
15、測繪單位會計制度
16、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
三、財務制度
1、企業財務通則
2、金融企業財務制度
3、物業管理企業財務規定
4、證券公司財務制度
5、關於對《證券公司財務制度》有關內容進行修改和補充的通知
6、行政單位財務規則
7、事業單位財務規則
8、醫院財務制度
9、地質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10、地質勘察單位財務制度
11、工商行政管理單位財務管理辦法
12、科學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13、關於執行《科學事業單位財務制度》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
14、計劃生育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15、文物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16、體育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17、農業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18、文化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19、高等學校財務制度
20、中小學校財務制度
21、廣播電視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22、測繪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國家物質儲備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四、會計准則
1、事業單位會計准則
2、企業會計准則
3、關於深化企業會計核算的制度改革、實施會計准則的意見
4、企業會計准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5、企業會計准則——現金流量表
6、企業會計准則——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
7、企業會計准則——收入
8、企業會計准則——債務重組
9、企業會計准則——建造合同
10、企業會計准則——投資
11、企業會計准則——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
12、企業會計准則——非貨幣性交易
13、企業會計准則——或有事項
14、企業會計准則——無形資產
15、企業會計准則——借款費用
16、企業會計准則——租賃
17、企業會計准則——中期財務報告
18、企業會計准則——存貨
19、企業會計准則——固定資產
五、審計准則
1、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准則序言
2、獨立審計基本准則
3、獨立審計具體准則(27條)
4、獨立審計實務公告(10條
六、內部會計控制制度
1、內部會計控制規范——貨幣資金(試行)
2、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基本規范(試行)
七、會計核算方法
1、汽車運輸企業內部單車承包租賃產權轉讓經營會計核算辦法
2、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會計核算辦法
3、企業職工失業保險基金會計核算辦法
4、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會計核算辦法
5、職工醫療保險基金會計核算辦法
6、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辦法
7、事業單位住房基金和離退休經費會計核算規定
8、物業管理企業會計核算補充規定
9、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辦法補充規定
10、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辦法
11、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稅務師事務所會計核算辦法
八、會計處理規定
1、關於企業處理期初庫存納稅問題有關會計核算的通知
2、關於將撥改貸資金本息余額轉為國家資本金有關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
3、關於上市公司利潤分配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
4、關於上市公司會計處理補充規定的通知
5、郵電通信企業市話初裝基金會計處理規定
6、郵電通信企業郵電附加費會計處理的規定
7、國有企業試行破產有關會計處理問題暫行規定
8、企業兼並有關會計處理問題暫行規定
9、企業代國家儲備棉花有關會計處理規定
10、企業商品期貨業務會計處理暫行規定
11、關於自產自用的產品視同銷售如何進行會計處理的復函
12、關於企業資產評估等有關會計處理通知
13、保險公司保險保障基金會計處理辦法
14、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補充規定
15、企業基建業務會計處理辦法
16、企業探礦權采礦權會計處理規定
17、地質勘查單位探礦權采礦權會計處理規定
18、企業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有關會計處理規定
19、就業機構就業經費會計處理規定
20、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有關會計處理問題補充規定問題解答
21、車輛購置稅會計處理規定
22、商品期貨業務會計處理暫行規定
23、公開發行證券的商業銀行有關業務會計處理補充規定
24、天然林保護工程財政資金會計處理規定
25、保險公司個人抵押貸款保險等業務會計處理規定
26、關於新增糧食財務掛賬和其他不合理佔用貸款會計處理問題的通知
27、關於下發民航國內航線客運收入聯營會計處理辦法的通知
28、關於改變應收款項壞賬准備計提比例和方法的會計處理規定
29、股份有限公司稅收返還等有關會計處理規定
30、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退稅和接受捐贈有關會計處理規定
31、轉發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關於印發會計師事務所從事金融相關審計業務暫行辦法
33、關於印發《企業住房制度改革中有關會計處理問題的規定》的通知
34、財政部關於印發《關聯方之間出售資產等有關會計處理問題暫行規定》的通知
35、關於執行《關聯方之間出售資產等有關會計問題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復函
九、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有關問題的規定
1、《企業會計制度》實施范圍有關問題的規定
2、貫徹實施《企業會計制度》有關准則問題解答
3、實施《企業會計制度》及相關准則問題解答
4、國有企業申請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程序及報送材料的規定
5、外商投資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有關問題的規定
6、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稅務師事務所會計核算辦法
十、其他會計制度
1、財政部關於彩票發行與銷售機構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
2、財政部關於修改事業單位事業支出核算內容的通知
3、財政部關於印發《保險公司投資連結產品等業務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
4、財政部關於印發《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稅務師事務所會計核算辦法》的通知
5、關於貫徹實施《會計法》加強會計監督的意見
6、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
7、關於對契稅會計處理辦法請示的復函
8、中國總會計師協會章程
9、國務院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決定
10、關於短期投資收益核算問題的復函
11、關於社會保險基金暫收款等有關會計問題的復函。
㈣ 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包括:籌資管理、投資管理、營運資金管理、利潤分配管理
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有:
1、籌資管理 2、投資管理 3、營運資金管理 4、利潤分配管理
財務管理是指運用管理知識、技能、方法,對企業資金的籌集、使用以及分配進行管理的活動。主要在事前事中管理、重在「理」。會計是指以資金形式,對企業經營活動進行連續地反映、監督和參與決策的工作。主要在事後核算,重在「算」。
急速通關計劃 ACCA全球私播課 大學生僱主直通車計劃 周末面授班 寒暑假沖刺班 其他課程
㈤ 投資管理公司的會計怎麼做賬
投資公司屬於服務行業、金融行業的公司,在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同時,執行《投資公司會計核算辦法》,其他會計核算原理是相同的。
一般的小企業都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設一本總賬、一本現金日記賬、一本銀行存款日記賬、一本明細分分類賬就可以了(含費用、固定資產、增值稅明細賬)常用的科目有: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固定資產、累計折舊、庫存商品。
應付賬款、應付工資、其他應付款、應交稅金、其他應文款、實收資本、利潤分配、本年利潤、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
(5)國家投資運營公司會計條例擴展閱讀:
投資公司將個人投資者的資金集中起來,投資於眾多證券或其他資產之中。「集中資產」是證券投資公司背後的核心含義。在投資公司所建立起來的證券組合之中,每個投資者按照投資數額比例享有對資產組合的要求權。
注冊投資有限公司流程注冊投資有限公司需要具備條件:
1、公司股東一個及以上股東。一位股東投資成立的公司屬於一人有限公司,也可以是二位或以上的股東投資注冊公司(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參與者不包含)。
2、監事可以設監事會(需多名監事),也可以不設監事會,但需設一名監事。一人有限公司,股東不能擔任監事;二人及以上的股東,其中一名股東可以擔任監事。
3、公司注冊資本注冊公司時,必須要有注冊資本。投資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00萬以上(投資管理公司根據注冊性質不同要求資本金,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以上(2個股東以上為3萬,一個股東需10萬以上)
4、公司名稱注冊公司時,首先要進行網上注冊核准公司名稱(用戶名必須是擬設立企業的自然人股東之一或法人股東的職工),需提交多個公司名稱進行查名。
5、公司經營范圍注冊公司時,經營范圍必須要明確,以後的業務范圍不能超出公司經營范圍。可以將現在要做的或以後可能要做的業務寫進經營范圍。經營范圍字數在100個字以內,包括標點符號。
㈥ 投資公司的會計制度、會計科目設置
投資公司會計核算辦法
一、總說明
(一)為了統一規范投資公司的會計核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企業會計制度》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並結合投資公司的經營特點和實際情況,特製定《投資公司會計核算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的專門從事長期股權投資或長期債權投資等活動的企業,即指沒有取得金融業務許可證的非金融企業,在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同時,執行本辦法。
二、補充會計科目使用說明
會計科目的設置
1、本辦法在《企業會計制度》的基礎上增設了「短期委託貸款」、「待處置資產」、「長期委託貸款」、「政府委託投資」、「待轉投資費用」、「股權轉讓收益」、「利息收入」、「委託管理收入」、「利息支出」科目。將「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科目改為「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
2、投資公司的業務收益主要包括投資收益、利息收入、股權轉讓收益、委託管理收入、其他業務收入;業務支出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其他業務支出、營業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
3、投資公司的營業費用主要包括差旅費、業務宣傳費、審計費、咨詢費、租賃及物業管理費等;管理費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員工資和福利費、業務招待費、社會保障費用、計提的有關減值准備、交通費、培訓費、會議費等。
投資公司財務費用只反映結算、融資等發生的匯兌損益和各項手續費支出以及投資公司銀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等,不包括投資公司委託金融機構向其他單位貸款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和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所發生的利息支出。
(6)國家投資運營公司會計條例擴展閱讀:
一是嚴把資料審核。每次記賬前,記賬公司都要對報賬清單的製作、編制及承接手續、出納盤存表等方面進行認真核對和審查,嚴把資料審核關;同時,還細致地指導報賬員按規范的方式方法登記好銀行存款和現金日記賬。
二是及時精準記賬。記賬公司在處理會計科目上更加精準統一,記賬更加及時,按季度記賬。規范參與村級預決算編制。
三是財務公開透明。記賬公司在每季完成記賬和年度決算後,及時到各村張榜公開財務收支情況,並將公開內容實行影像資料保管。
四是檔案移交規范。年終記賬公司對報賬清單、會計憑證、出納盤存表、財務報表、預算表、決算表、財務公開表及影像資料進行分類整理,裝訂成冊,檔案盒封裝,整體移交,做到鎮、村各留一套。
五是加強考核管理。實行代理記賬後,財政所指派一人對記賬公司實行全程監督管理,分階段抽查和檢查,防止在代理記賬後出現違反財務制度的現象發生。年終由鎮政府組織相關部門人員組成考核小組,對記賬公司全年工作實行100分制考核,90分評定為合格,否則按分值扣減服務費用。
㈦ 國有資產投資運營管理公司使用用什麼會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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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
本篇法規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會計制度》(發布日期:1992年6月24日 實施日期:1992年7月1日)廢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會計制度》已被《外商投資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有關問題的規定》(發布日期:2001年11月29日 實施日期:2001年12月29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