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加工會計分錄
⑴ 外加工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1411 委託加工物資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委託外單位加工的各種物資的實際成本。二、本科目應按加工合同、受託加工單位以及加工物資的品種等進行明細核算。三、委託加工物資的主要賬務處理一)發給外單位加工的物資,按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還應同時結轉材料成本差異或商品進銷差價,借記本科目,貸記「產品成本差異」或「商品進銷差價」科目;實際成本小於計劃成本的差異,做相反的會計分錄。(二)支付加工費、運雜費等,借記本科目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納消費稅的委託加工物資,由受託方代收代交的消費稅,借記本科目(收回後用於直接銷售的)或「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收回後用於繼續加工的),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三)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的物資和剩餘的物資,按加工收回物資的實際成本和剩餘物資的實際成本,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採用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按計劃成本或售價,借記「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本科目,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或售價之間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或貸記「商品進銷差價」科目。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委託外單位加工尚未完成物資的實際成本。
⑵ 總公司收到分公司代加工發票怎麼做賬 希望有詳細的會計分錄 謝謝哦 我木有金幣 各位幫幫忙了
借:生產成本
借:應交稅金-進項稅額
貸:其他應付款或其他應收款--分公司
⑶ 加工怎麼做會計分錄
1.收到受託加工物資時:不作會計處理,但對收到的受託加工物資,應當在備查簿中進行登記
2.實際加工時:借:生產成本 貸:製造費用 、原材料 、應交稅金-進轉出
3.完工入庫時:借:庫存商品——受託加工完工商品 貸:生產成本
4.交付完工物資時: 借:應收帳款 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等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同時,結轉庫存商品: 借:主營業務成本 等 貸:庫存商品——受託加工完工商品
另外:在備查簿上登記交還的受託加工物資。
⑷ 委託加工會計分錄
(一)委託方在委託加工過程中的會計分錄:
(1)委託方與受託方簽訂委託加工合同後,按合同向受託方發出委託加工物資:
借:委託加工物資
貸:原材料
對於發生的運雜費,做如下分錄:
借:委託加工物資
貸:銀行存款
(2)受託方加工完成時,委託方向受託方支付加工費、消費稅等
借:委託加工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
——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3)運回加工物資過程中支付的運雜費:
借:委託加工物資
貸:銀行存款
(4)委託加工物資運抵倉庫,辦理入庫:
借:原材料
貸:委託加工物資
(二)受託方的會計核算流程:
(1)收到受託加工的物資材料時,不需做賬,不需在賬簿中確認,只需要在備查簿中備查登記。
(2)在加工過程中:
對於發生的相關費用及人工成本,做如下分錄:
借:生產成本
貸:原材料――輔助材料
應付職工薪酬等
(3)加工完成後,交付給委託方時,做如下分錄:
①確認加工勞務收入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
――應交消費稅
②結轉加工過程中發生的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
貸:生產成本
③將原來備查登記的受託加工物資注銷。
(4)按規定繳納消費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
⑸ 關於加工的會計分錄
買A貨物
借:原材料或存貨
貸:應付賬款等
送外加工
借:委託加工物資
貸:原材料或存貨
付加工費
借:委託加工物資
貸:應付賬款或銀行存款
收回成品
借:產成品或存貨
貸:委託加工物資
⑹ 總公司和分公司賬務處理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第六款規定: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應該視同銷售。
因此,股東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入股,需按照適用稅率繳納增值稅。
特殊情形
根據《關於納稅人資產重組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13號):
納稅人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並、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並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屬於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其中涉及的貨物轉讓,不徵收增值稅。
契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財法字[1997]52號)第八條:土地、房屋權屬以下列方式轉移的,視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房屋買賣或者房屋贈與征稅:(一)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投資、入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國務院令224號)第三條:契稅稅率為3—5%。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所得稅
(一)企業法人
根據《關於非貨幣性資產投資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116號)第二條:企業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應對非貨幣性資產進行評估並按評估後的公允價值扣除計稅基礎後的余額,計算確認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所得。
(二)自然人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41號):
一、個人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屬於個人轉讓非貨幣性資產和投資同時發生。對個人轉讓非貨幣性資產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依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應按評估後的公允價值確認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收入。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收入減除該資產原值及合理稅費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分期納稅
(一)企業法人
居民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確認的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所得,可在不超過5年期限內,分期均勻計入相應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按規定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財稅〔2014〕116號)
(二)自然人
個人應在發生上述應稅行為的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納稅人一次性繳稅有困難的,可合理確定分期繳納計劃並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後,自發生上述應稅行為之日起不超過5個公歷年度內(含)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財稅[2015]41號)
遞延納稅
根據《關於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01號)第三條:對技術成果投資入股實施選擇性稅收優惠政策。
(一)企業或個人以技術成果投資入股到境內居民企業,被投資企業支付的對價全部為股票(權)的,企業或個人可選擇繼續按現行有關稅收政策執行,也可選擇適用遞延納稅優惠政策。
選擇技術成果投資入股遞延納稅政策的,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投資入股當期可暫不納稅,允許遞延至轉讓股權時,按股權轉讓收入減去技術成果原值和合理稅費後的差額計算繳納所得稅。
(6)分公司加工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採用銷售額和銷項稅額合並定價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
納稅人按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其銷售額的人民幣摺合率可以選擇銷售額發生的當天或者當月1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納稅人應在事先確定採用何種摺合率,確定後1年內不得變更。
納稅人有條例第七條所稱價格明顯偏低並無正當理由或者有本細則第四條所列視同銷售貨物行為而無銷售額者,按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一)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二)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三)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的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屬於應征消費稅的貨物,其組成計稅價格中應加計消費稅額。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銷售自產貨物的為實際生產成本,銷售外購貨物的為實際采購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⑺ 委外加工會計分錄
一部分委託外公司加工(假設2萬元):
借:委託加工物資 2
貸:原材料 2
支付對方加工費(假設1萬元):
借:委託加工物資 1
貸:貨幣資金科目 1
產品入庫
借:庫存商品 3
貸:委託加工物資 3
(7)分公司加工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會計分錄格式
第一:應是先借後貸,借貸分行,借方在上,貸方在下;
第二:貸方記賬符號、賬戶、金額都要比借方退後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貸方在右。
會計分錄的種類包括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其中簡單分錄即一借一貸的分錄;復合分錄則是一借多貸分錄、多借一貸以及多借多貸分錄。
需要指出的是,為了保持賬戶對應關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經濟業務合並在一起,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
⑻ 加工業會計分錄
一、 購進時:
1、購進材料,材料未入庫
借:材料采購(包括運雜費)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付款或支票)
或:應付票據
(商業匯票)
應付賬款
(款未付)
或:現金
2、材料入庫
借:原材料——XX材料
貸:材料采購
根據會計分錄涉及賬戶的多少,可以分為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
簡單分錄是指只涉及兩個賬戶的會計分錄,即一借一貸的會計分錄;
復合分錄是指涉及兩個(不包括兩個)以上賬戶的會計分錄。
(8)分公司加工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初學者在編制會計分錄時,可以按以下步驟進行:
第一:涉及的賬戶,分析經濟業務涉及到哪些賬戶發生變化;
第二:賬戶的性質,分析涉及的這些賬戶的性質,即它們各屬於什麼會計要素,位於會計等式的左邊還是右邊;
第三:增減變化情況,分析確定這些賬戶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增減金額是多少;
第四:記賬方向,根據賬戶的性質及其增減變化情況,確定分別記入賬戶的借方或貸方;
第五:根據會計分錄的格式要求,編制完整的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