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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會計制度設計摘要

發布時間: 2021-08-15 06: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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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對集團公司會計制度設計的看法

通過這些天對集團公司的會計制度的調研,覺得企業集團不僅在社會經濟生活中扮演著舉足輕重,叱吒風雲的重要角色,而且也把傳統的財務會計帶入了新的天地,原有單一、孤立、僵化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辦法已不再適應新形勢的需要,新的一套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辦法正在實踐中逐步形成和發展起來。下面我們將要對企業集團會計制度的設計問題談談我們小組成員的總結出來的幾點看法。
一、企業集團會計制度設計的原則。
(一)目的性。
財務總監進行會計制度設計前,應明確自己的目的是什麼,想解決什麼樣的問題,對大型企業集團尤為如此,大型企業集團具有跨地區、省市、跨行業的特點,相當一部分大型國有企業至今尚未執行新會計制度。在進行設計前,財務總監應考慮制度的適用范圍是什麼;哪些特殊業務或內部監控需要設置內部科目來體現,使用內部科目需具備什麼條件;如何設計內部報表(報告),以及時、全面地得到集團內部企業的財務信息及它們之間交易的情況,並辨別下屬企業對集團的依存程度,如資金來源或利潤來源。
(二)合法性 。
設計企業內部會計制度必須以國家和地方政府頒布的財經法規為依據,內容上應與《會計法》、《會計准則》協調一致。企業在設計會計工作組織、會計憑證、賬簿、會計報表時,必須充分考慮《會計法》的各項規定,要符合《會計准則》中的一般原則,符合會計要素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的各項規定。
(三)效益性。
設計企業內部會計制度以提高信息質量、工作效率為手段,最終目的是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財務總監應充分考慮設計成本、運行成本和與之帶來的效益之間的投入產出關系。例如對大型企業來講,劃小核算單位能比較有利於控製成本,但相應會增加運營費用和核算環節;向下屬單位委派會計人員可以有效的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但另一方面卻增加了母公司財務負擔,某種意義上削弱了下屬單位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的意識。當然這些判斷並沒有一個嚴格的標准,只能根據企業自身管理的要求進行判斷。
(四)可操作性。
與國家頒布的《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會計准則》相比,企業內部會計制度在表達方式上應該盡量淺顯,並與企業日常會計核算的實務緊密聯系,內容上更為全面具體。對屬於國家財務法規中可以選擇的會計政策,應做出明確規定,對未作規定的有關內容、程序、許可權等問題做出明確規定,使企業會計流程的各個方面都有章可循、有序進行。
(五)監控性 。
設計企業內部會計制度某種意義上是企業內部財務控制思想的體現,應貫徹在企業內部會計制度設計的始終。對每項重要經濟業務都要安排事前、事中、事後的控制方式,便於及時掌握和歸集所需要的信息。對會計賬目列示方式、財務報告的披露方式要進行詳盡地規定。如企業所有者權益非損益性變動、財產盤虧或盤盈、遞延資產,預提費用科目的使用,重大資產處置、投資等事項財務處理前,所必須履行的審批手續,需要的支持文件等。
二、集團會計制度設計的具體內容。
具體設計是根據總體設計確定的內容,詳細地具體地設計各種憑證、帳表的形式、方法,業務處理的辦法等,以組成一套可以實施的會計方法和程序。其設計的主要內
包括以下十個方面:

(一)會計工作組織的設計。包括會計機構的設置、會計人員的配備、會計工作的內部職責分工、工作守則以及崗位責任制的規定。
(二)會計科目(賬戶)的設計。包括會計科目的制訂或修改及其使用說明,以圖表方式列示實際使用的會計科目的級次、名稱、編號和核算內容。
(三)會計憑證、賬簿的設計。包括登記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的格式、種類;各種月記賬、總賬、明細賬和備查簿的格式、種類、數量等。
(四)會計報表的設計。包括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和企業內部管理用的報表的格式、種類和編制方法;報表附表和附註的編制說明;會計報表的報送對象、時間的規定。
(五)會計日常核算規程的設計。包括貨幣資金業務、固定資產業務、存貨業務等資產的核算規程;銷售業務、負債業務、財務成果以及所有者權益的會計核算方法。
(六)會計記賬程序的設計。包括會計憑證的填制方法、傳遞程序和審核規則; 賬簿啟用、登記、審核規則;對賬、結賬的工作程序以及記賬程序的圖示及說明。
(七)費用成本核算方法的設計。包括費用成本的核算流程、分配標准;成本項目的設置以及產品成本的計算方法。
(八)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包括貨幣資金業務、采購業務、盤存業務、銷售業務的內部控制等。
(九)電算化會計信息系統的設計。包括計算機硬體的配置;軟體的選擇和開發;電算化會計系統的輸入、查詢;以及電算化系統運算、輸出的設計。
(十)其他方面的設計。包括會計工作的交接方法;會計檔案的管理辦法;財務分析的制度以及其他需要制定的會計制度。
三、企業集團會計制度設計應注意的問題。
(一)目前一些企業集團在財務管理體制建設方面存在著產權不清、出資者不明、財務關系不順,責權失衡的問題,致使「內部人控制」、「團而不集」、「集而不團」的現象比較突出,已嚴重阻礙了企業集團健康發展。這就要求在進行企業集團會計制度的設計時必須針對這些問題加以考慮並提出行之有效的解決辦法。因此在進行會計制度設計時應該遵循以下原則: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進行集團會計制度設計時對應對企業集團財務管理體制進行改革與完善。
1、產權明晰原則。即在企業集團內部,母公司作為出資者對子公司有重大決策權、資產收益和選擇經營權,並以出資額為限對子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不直接參與子公司的具體經營活動;而子公司作為被投資的企業,則以其全部法人財產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依法自主經營

② 保險企業會計的保險公司會計制度

第一章總則
一、為了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加強保險公司會計核算工作,維護投資者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企業會計准則》以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按照規定程序,經批准設立的保險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三、公司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規定的一般原則和本制度的要求,進行會計核算。公司在不違背《企業會計准則》和本制度規定的前提下,可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公司的會計制度。
四、公司應按以下規定運用會計科目:
(一)本制度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於編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查閱賬目,實行會計電算化。公司不應隨意改變或打亂重編。在某些會計科目之間留有空號,供增設會計科目之用。
(二)公司應按本制度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以及對外提供統一會計報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設、減少或合並某些會計科目。
明細科目的設置,除本制度已有規定者外,在不違反統一會計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據需要,自行規定。
(三)公司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時,應填制會計科目的名稱,或者同時填制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應只填科目編號,不填科目名稱。
五、公司應按以下規定編制和提供財務報告:
(一)公司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和本制度的規定,編制和提供合法、真實和公允的財務報告。
(二)公司的財務報告由會計報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組成。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的內容、會計報表種類和格式等,由本制度規定;公司內部管理需要的會計報表由公司自行規定。
(三)公司向外提供的會計報表包括:
1.資產負債表;
2.利潤表;
3.現金流量表;
4.利潤分配表。
(四)公司的財務報告應當報送當地財政部門、稅務部門、保險監管部門和其他財務報告法定使用者。公司季度財務報告應於季度終了後15天內報出;年度財務報告應於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報出。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公司匯總編報的會計報表,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填至「分」。
(六)公司向外提供的會計報表應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註明:公司名稱、地址、開業年份、報表所屬年度、送出日期等,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總會計師(或代行總會計師職權的人員)和會計機構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六、本制度規定的會計核算辦法與有關稅收規定相抵觸的,應當按照本規定進行會計核算,按照有關稅收規定計算納稅。
七、公司會計機構設置、會計人員配備、會計核算、會計監督、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執行。
八、本制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負責解釋。本制度需要變更時,由財政部負責修訂。
九、本制度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原《保險企業會計制度》同時廢止。
第二章基本業務會計核算規定
一、保險業務核算分類及損益結算辦法
1.公司應對保險業務按險種進行分類核算。
(1)財產保險公司的業務分為: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等。
(2)人壽保險公司的業務分為:普通人壽保險、年金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和健康保險等。
(3)再保險公司的業務分為:分入保險業務和分出保險業務。
公司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和有關部門的要求,對保險業務實行進一步分類核算。
2.保險業務實行按會計年度結算損益和按業務年度結算損益兩種辦法。除長期工程險、再保險等業務按業務年度結算損益的外,其他各類保險業務應按會計年度結算損益。
按會計年度結算損益,即實行一年期結算損益,保險業務的各項收支,不分業務年度,均按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並確認當期損益。
按業務年度結算損益,即實行多年期結算損益,年限根據業務性質確定。非結算年度的收支差額,全額作為長期責任准備金提存,不確認利潤,並於次年轉回滾存到結算年度終了時結算損益。
二、保費收入的確認和計量
1.保費收入,應在下列條件均能滿足時予以確認:
(1)保險合同成立並承擔相應保險責任;
(2)與保險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公司;
(3)與保險合同相關的收入能夠可靠地計量。
2.保費收入按保險合同規定應向投保人收取的金額確定。
三、保險准備金的核算
1.未決賠款准備金,是指公司由於已經發生保險事故並已提出保險賠款以及已經發生保險事故但尚未提出保險賠款而按規定對未決賠案提存的准備金。未決賠款准備金期末提存,同時轉回上期提存數,計入當期損益。尚未轉回的未決賠款准備金應作為流動負債在資產負債表中單獨列示。
2.未到期責任准備金,是指公司對一年期以內(含一年)的財產險、意外傷害險和健康險業務在會計期末,按規定從本期保費收入中未到期責任部分提存的、以備下年度發生賠款的准備金。未到期責任准備金期末提存,同時轉回上年同期提存數,計入當期損益。未到期責任准備金應作為流動負債在資產負債表中單獨列示。
3.長期責任准備金,是指公司對長期工程險、再保險等按業務年度結算損益的保險業務,在未到結算損益年度之前,按業務年度營業收支差額提存的准備金。長期責任准備金期末提存,同時轉回上年同期提存數,計入當期損益。長期責任准備金應作為長期負債在資產負債表中單獨列示。
4.壽險責任准備金,是指公司對人壽保險業務為承擔未來保險責任而按規定提存的准備金。壽險責任准備金期末提存,同時將上年同期提存的壽險責任准備金加當期因被保險人轉入而增加的壽險責任准備金,減當期因被保險人轉出而減少的壽險責任准備金後的余額轉回,計入當期損益。壽險責任准備金應作為長期負債在資產負債表中單獨列示。
5.長期健康險責任准備金,是指公司對長期性健康保險業務為承擔未來保險責任而按規定提存的准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准備金期末提存,同時將上年同期提存的長期健康險責任准備金加當期因被保險人轉入而增加的長期健康險責任准備金,減當期因被保險人轉出而減少的長期健康險責任准備金後的余額轉回,計入當期損益。長期健康險責任准備金應作為長期負債在資產負債表中單獨列示。
6.保險保障基金,是指公司按規定提取的保險保障基金。保險保障基金從保費收入中提取,計入當期損益。保險保障基金作為長期負債在資產負債表中單獨列示。
7.總准備金,是指公司按規定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准備金。總准備金應作所有者權益在資產負債表中單獨列示。
8.存出(或存入)分保准備金,是指公司的再保險業務按合同約定,由分保分出人扣存分保接受人部分分保費以應付未了責任的准備金。存出、存入分保准備金通常根據分保業務賬單按期扣存和返還,扣存期限一般為12個月,至下年同期返還。
四、外幣業務核算
1.有外幣業務的公司,可採用外匯分賬制的核算方法,也可採用外匯統賬制的核算方法。
2.採用外匯分賬制的公司,應設置「貨幣兌換」科目。各種貨幣之間的兌換及有關外幣賬戶的聯系均通過「貨幣兌換」科目核算。
3.採用外匯統賬制的公司,發生外幣業務時,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摺合為人民幣記賬。除另有規定外,所有與外幣業務有關的賬戶,應採用業務發生時的匯率,也可採用業務發生當月月初的匯率摺合。月份終了,各種外幣賬戶(包括外幣現金以及以外幣結算的債權和債務)的外幣月末余額,應當按照月末匯率摺合為人民幣。按照月末匯率摺合的人民幣金額與原賬面人民幣金額之間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分別情況處理:
(1)籌建期間發生的匯兌損益,計入開辦費;
(2)與購建固定資產有關的借款產生的匯兌損益,在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前計入該項在建固定資產成本;
(3)除上述情況外,均計入當期損益。
第三章會計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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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編號│會計科目名稱
───┼────┼───────────
│ │一、資產類
1 │1001│ 現金
2 │1002│ 銀行存款
3 │1101│ 短期投資
4 │1111│ 拆出資金
5 │1112│ 保戶質押貸款
6 │1121│ 應收利息
7 │1122│ 應收保費
8 │1123│ 分保業務往來
9 │1124│ 壞賬准備
10│1131│ 預付賠款
11│1141│ 存出分保准備金
12│1142│ 存出保證金
13│1191│ 其他應收款
14│1201│ 物料用品
15│1211│ 低值易耗品
16│1301│ 待攤費用
17│1402│ 長期債券投資
18│1601│ 固定資產
19│1602│ 累計折舊
20│1606│ 在建工程
21│1609│ 固定資產清理
22│1701│ 無形資產
23│1711│ 長期待攤費用
24│1801│ 存出資本保證金
25│1811│ 抵債物資
26│1901│ 待處理財產損溢
│ │二、負債類
27│2101│短期借款
28│2102│ 拆入資金
29│2111│ 應付手續費
30│2112│ 應付傭金
31│2121│ 預收保費
32│2122│ 預收分保賠款
33│2131│ 存入分保准備金
34│2132│ 存入保證金
35│2141│ 應付工資
36│2142│ 應付福利費
37│2143│ 應付保戶利差
38│2145│ 應付利潤
39│2146│ 應交稅金
40│2149│ 其他應付款
41│2151│ 預提費用
42│2161│ 未決賠款准備金
43│2162│ 未到期責任准備金
44│2171│ 保戶儲金
45│2201│ 長期責任准備金
46│2202│ 壽險責任准備金
47│2203│ 長期健康險責任准備金
48│2211│ 保險保障基金
49│2221│ 長期借款
50│2231│ 長期應付款
51│2241│ 住房周轉金
│ │三、所有者權益類
52│3101│ 實收資本
53│3111│ 資本公積
54│3121│ 盈餘公積
55│3131│ 總准備金
56│3141│ 本年利潤
57│3151│ 利潤分配
│ │四、損益類
58│4101│ 保費收入
59││ 分保費收入
60│4103│ 追償款收入
61│4109│ 其他收入
62│4201│ 攤回分保賠款
63│4203│ 攤回分保費用
64│4211│ 轉回未決賠款准備金
65│4212│ 轉回未到期責任准備金
66│4221│ 轉回長期責任准備金
67│4222│ 轉回壽險責任准備金
68│4223│ 轉回長期健康險責任准備金
69│4301│ 利息收入
70│4302│投資收益
71│4303│ 匯兌損益
72│4311│ 營業外收入
73│4401│ 賠款支出
74│4402│ 死傷醫療給付
75│4403│ 滿期給付
76│4404│ 年金給付
77│4411│ 退保金
78│4421│ 分出保費
79│4422│ 分保賠款支出
80│4424│ 分保費用支出
81│4431│ 手續費支出
82│4432│ 傭金支出
83│4441│ 營業稅金及附加
84│4451│ 營業費用
85│4461│ 利息支出
86│4462│ 保戶利差支出
87│4471│ 其他支出
88│4501│ 提存未決賠款准備金
89│4502│ 提存未到期責任准備金
90│4511│ 提存長期責任准備金
91│4512│ 提存壽險責任准備金
92│4513│ 提存長期健康險責任准備金
93│4521│ 提取保險保障基金
94│4601│ 營業外支出
95│4701│ 所得稅
96│4801│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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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公司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增設下列會計科目:
1.公司如有經國務院特批對外進行的長期股權投資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頒布以前投出的目前尚未收回的長期股權投資,可以增設「1401長期股權投資」科目。
2.公司如對長期股權投資和長期債券投資提取投資風險准備,可以增設「1403投資風險准備」科目。
3.公司撥付所屬分公司的營運資金,可以增設「1404撥付所屬資金」科目,所屬分公司收到公司撥入的營運資金,相應增設「3103上級撥入資金」科目。
4.公司如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頒布以前發放的目前尚未收回的貸款,可以增設「1501貸款」科目,並相應增設「1502貸款呆賬准備」科目。
5.公司與所屬分公司之間、各分公司之間的往來結算業務,可以增設「內部往來」科目。
6.公司內部各部門周轉使用的備用金,可以單獨設置「1193備用金」科目。
7.採用外幣分賬制核算外幣業務的公司,可以增設「2251貨幣兌換」科目。

③ 企業會計制度設計的基本內容有那些

1)會計制度總則(包括會計原則);
(2)會計記帳方法;
(3)會計科目及其使用說明;
(4)會計憑證;
(5)會計帳簿和記帳程序;
(6)會計報表格式、報送程序和編制說明;
(7)會計檔案的保管和處理方法;
(8)會計制度的修訂、補充許可權及其他有關規定;
(9)成本核算規章;(10)會計事務處理辦法;

④ 會計制度設計的前言怎樣寫 – 手機愛問

前言
隨著市場化改革的深入,現代企業面臨越來越激烈的競爭環境。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急需要技術、產品等方面的支持,也需要合適的現代企業制度安排來支撐。企業會計制度是現代企業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優化現代企業制度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最終要落實到設計合理、執行優良的現代企業會計制度安排上。同時,現代企業制度安排作為企業利益相關者參與博弈、協調的七月合作性組織,既需要對參與者的要素貢獻給予清晰地計量與監督,也需要對各要素所有者分享的權益給予適當的保護,這是以企業會計系統的高效、有序運作為前提

⑤ 關於保險行業財務的會計畢業論文

對完善養老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的幾點建議

【摘要】本文試圖對我國企業基本養老保險中的幾個會計問題作一探討,以期為我國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會計制度的制定提供一些思路。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以社會養老保險為核心的、適應發展需要的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正向縱深推進。2005年12月國務院頒布的《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是進一步健全社會保障體系、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重大舉措。完善新的社會保障制度尚有很多問題
需要解決,尤其是其中的財務會計問題。
一、當前養老保險基金會計制度的現狀
我國目前養老保險基金會計所遵循的是《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和《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基金財務會計制度對加強基金管理、規范會計核算、維護參險對象的合法權益發揮了重要的作用。這兩項制度與當時的現收現付養老保險基金模式是相適應的,而現行養老保險制度強調的是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基金積累方式由現收現付向部分積累轉變。財務會計制度已不能適應改革的需要,有待進一步改進和完善。
二、存在的問題
(一)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核算混亂
對於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核算,現行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僅僅規定:在「有條件的地區」,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可以進行明細核算。而現實的運行情況是,相當數量的統籌基金與個人賬戶混合核算,大量的統籌基金缺口都用個人賬戶資金來彌補。在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中規定,當基金當年入不敷出時解決的第一順序是:動用歷年滾存結余的存款。如果某地區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余出現入不敷出,且「無條件」核算個人賬戶地區,則動用「個人賬戶基金結余」彌補統籌基金缺口便順理成章了,且動用多少很難搞清,這就為個人賬戶的單獨核算留下了重大隱患。1999年國務院下發了《關於印發完善城鎮社會保險體系試點方案的通知》(國辦發 [2000]42號),規定「社會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基金實行分別管理,社會統籌基金不能佔用個人賬戶基金。」按此規定,在進行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基金會計核算時,應嚴格地分賬管理,特別是個人賬戶基金落實後,更需有專門配套的核算制度。個人賬戶的核算應明晰而准確,但目前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尚無相關規定,因而現行制度中關於個人賬戶的核算內容亟待完善。
(二)欠繳的養老保險費未進入會計核算體系
從我國的現實情況來看,養老保險基金的會計制度的總體設計理念與預算會計制度類似。《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規定,「社會保險基金的會計核算採用收付實現制,會計記賬採用借貸記賬法。」這種核算方法的優點是比較簡單,可以真實地反映一定時期的現金流量;其不足是難以真實反映基金運行的結果,對債權、債務的控制不力。在實際工作中,由於單位經濟效益差、資金周轉不暢、單位法人保險意識不強等原因,不同程度地存在著應繳未繳現象,有些地方還相當嚴重。而根據現行收付實現制的會計核算辦法,在養老基金的收繳上,社保機構在實際收到單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時,才做基金收入賬,但應收未收形成的欠繳數,只在輔助賬上記錄,並未真正進入會計核算體系。既然一方面用人單位和個人必須以貨幣形式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養老保險費不得減免;另一方面欠繳養老保險費的現象不可避免地存在,那麼,如果仍用收付實現制的會計核算原則,應收未收的欠繳款不在賬面上反映,就會造成賬面記錄與實際債權債務不相符,不能全面、真實、客觀地反映基金收入的全過程, 也往往容易出紕漏。基金債權得不到有效的會計監控,極易導致基金債權核算的監控職能失效。
p……(全文共3596字)

http://www.levelpad.com/43/203371.htm

⑥ 保險公司適用什麼會計制度

《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准則》兩者均屬於行政法規性的規范性文件,均對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披露或報告等作出規定,均由財政部制定並公布,均在全國范圍內實施,所以同屬於國家統一的會計核算制度的組成部分。但會計制度是以特定部門、特定行業的企業或所有的企業為對象,著重對會計科目的設置、使用和會計報表的格式及其編制加以詳細規范;會計准則是以特定的經濟業務(交易或事項)或特定的報表項目為對象,它詳細分析各項業務或項目的特點,規定所引用概念的定義,然後以確認與計量為中心並兼顧披露,對圍繞該業務或項目有可能發生的各種問題做出處理的規范。兩者之間的不同之處在於:
第一,適用范圍不同,具體會計准則大多隻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有些也適用於其他企業。而《企業會計制度》適用於除金融保險企業以外的所有符合條件的大、中型企業。
第二,側重點不同,具體會計准則大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披露或報告方面作了原則性的規范。側重於確認和計量,重點規范會計決策過程。而會計制度則側重於對會計要素的記錄和報告作可操作性規范,確認和計量的內容只是有機在體現在會計科目及使用說明中。即會計制度重點規范會計的行為與結果。
第三,結構體系不同,統一的會計制度自成體系,它由三個層次構成:《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保險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為第一層次;在此基礎上,分別一般企業、金融保險企業、小企業建立各自操作性較強的有關會計科目的設置、具體賬務處理和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和對外提供辦法;對於各個行業、企業專業性較強的特殊業務的會計核算,財政部將陸續制定專業會計核算辦法。而各具體准則之間相互獨立,分別就企業的某項業務或某一方面核算內容作出規定。第四,規范形式不同,會計准則的規范形式、語言表述比較符合國際通用形式,並已構成國際通用會計慣例的一個組成部分。而會計制度的科目、報表式的規范形式則符合我國廣大會計人員長期形成的思維方式和習慣,具有明顯的中國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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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最新保險公司會計制度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企業會計准則。2008年8月7日,財政部印發了《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2號》(以下簡稱「《2號解釋》」),要求境內外上市保險公司對同一交易事項採用相同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進行確認、計量和報告。經商財政部,現就保險業執行《2號解釋》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號解釋》總體實施要求
(一)《2號解釋》的總體實施方案是「統一執行,一步到位」。「統一執行」是指所有保險公司,無論是否在境內、境外上市,均執行新的統一的會計政策;「一步到位」是指保險公司在編制2009年年度財務報告時,對目前導致境內外會計報表差異的各項會計政策同時進行變更。
(二)包括境內、境外上市保險公司在內的所有保險公司,編制2009年年度境內、境外財務報告時應遵循以下會計政策:
1、保費收入的確認和計量引入重大保險風險測試和分拆處理;
2、保單獲取成本不遞延,計入當期損益;
3、採用新的基於最佳估計原則下的准備金評估標准。
重大保險風險測試標准、保費分拆標准、新准備金評估標准另行發布。在上述新標准發布實施前,各公司暫按目前會計政策核算,待新標准實施後,再對以前年度數據進行追溯調整。
(三)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保險公司,除上述報表差異外,其它報表項目存在的差異,原則上也應按《2號解釋》的要求,對同一交易事項採用相同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消除境內外會計報表的差異。

⑧ 企業會計制度設計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企業會計制度是各項會計業務的具體處理辦法,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有關會計制度的原則規定。一般稱為總則,包括會計工作的任務,會計制度所應遵循的原則等。

2. 有關會計業務核算的具體規定。如會計科目及其使用方法的規定;會計憑證、帳簿、記帳程序和記帳方法的規定;會計報表的格式及其編制方法。

3. 有關財產管理、成本計算方面的規定。如有關固定資產和各項流動資金核算辦法的規定,成本計算辦法等。

4. 有關財產清查、會計人員交接和會計檔案管理方面的規定等。

(8)保險公司會計制度設計摘要擴展閱讀:

制訂會計制度一般要遵守以下幾條原則:

1. 要符合黨和國家的財經政策、法令和制度,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因地制宜的原則。

2. 要符合《企業會計准則》的要求。

3. 要適應本行業和本企業生產經營的特點。在保證執行國家有關制度的前提下,制訂適合於本企業的具體制度和實施辦法,以促進改善經營管理;

4. 要加強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發揮會計的監督作用。

⑨ 會計制度設計的要點有哪些

(1)會計制度總則(包括會計原則);

(2)會計記帳方法;

(3)會計科目及其使用說明;

(4)會計憑證;

(5)會計帳簿和記帳程序;

(6)會計報表格式、報送程序和編制說明;

(7)會計檔案的保管和處理方法;

(8)會計制度的修訂、補充許可權及其他有關規定;

(9)成本核算規章;

(10)會計事務處理辦法;

(11)會計紀律。

(9)保險公司會計制度設計摘要擴展閱讀

企業會計制度是各項會計業務的具體處理辦法,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有關會計制度的原則規定。一般稱為總則,包括會計工作的任務,會計制度所應遵循的原則等。

2、 有關會計業務核算的具體規定。如會計科目及其使用方法的規定;會計憑證、帳簿、記帳程序和記帳方法的規定;會計報表的格式及其編制方法。

3、 有關財產管理、成本計算方面的規定。如有關固定資產和各項流動資金核算辦法的規定,成本計算辦法等。

4、有關財產清查、會計人員交接和會計檔案管理方面的規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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