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管理了會計路星公司
根據《公司法》第217條第(一)項的規定,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你們公司實際的財務負責人是誰呢?
B. 財務高級管理人員與財務總監有何區別
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財務高級管理人員指公司分管財務的副經理、財務總監、總會計師、財務負責人等。 財務高級管理人員的內涵更寬泛些。
財務總監要負責企業整個財務及財務管理工作。
高級管理人員,可能是單負責其中的一項,要麼財務,要麼財務管理。
兩者在職位上財務總監即是財務總監,財務高級管理人員,可能是公司會計師,也可能是公司主管的副總。
C. 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1.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2.任職的限制性條件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2)因犯有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5年;
(3)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並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3年;
(4)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3年;
(5)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上述各項規定,適用於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D. 什麼是企業高級管理人員
高級管理人員就是指公司管理層中擔任重要職務、負責公司經營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員。
主要包括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這里的經理、副經理,是指本法第五十條和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經理、副經理,在實際中,就是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
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對董事會負責;副經理由經理提請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這里的財務負責人是指由經理提請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的財務負責人員。
(4)高級管理了會計路星公司擴展閱讀
任職的限制
由於高級管理人員對於公司的經營管理和業績效益負有重要的責任,公司法對他們的任職資格有較為嚴格的限制性條件。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2)因犯有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5年;
(3)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並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3年;
(4)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3年;
(5)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上述各項規定,適用於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高級管理人員如果在任職期間出現上述情形的,公司應當解除其職務。
公司董事會聘任高級管理人員,均應遵守上述規定的條件。如果公司未按上述條件聘任高級管理人員,則該委派行為、選舉行為和聘任行為無效。
E. 高級管理人員包括公司的哪些人員
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F. 有限責任公司是否可以不將財務負責人認定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不願將財務負責人定義為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的企業財務管理水平肯定不咋樣
G. 高級管理人員主要包括哪些
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2.任職的限制性條件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2)因犯有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5年;
(3)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並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3年;
(4)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3年;
(5)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上述各項規定,適用於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H. 各大公司高級管理層人員稱謂都有哪些
從大到小 董事長 董事長助理 董事(也就是在企業佔有股份的人) 首席執行官 執行官助理 執行總裁 執行總裁助理 集團總裁 集團總裁助理 總裁 總裁助理 副總裁 集團總經理 集團總經理助理 總經理 總經理助理 副總經理 接下來是各個部門,(董事長辦公室.即董辦-總裁辦公室.即總裁辦,不算在內) 有財務部門.IT部門.計劃部門.統計部門,審計部門.行政部門,然後就是各個事業部門 一般企業都這么多 每個部門有: 經理、部長、副部長、科長、副科長、員工。
I. 關於美國世通公司2002年所發生的事情,描述世通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如何犯下世界上最大的財務報表欺詐
伴隨手中世通股票價格高企,首席執行官Bernard Ebbers成為商界富豪,他用這些股票向銀行融資以從事個人投資(木材、遊艇,等等)。然而,在公司收購MCI後不久,美國通信業步入低迷時期,2000年對SPRINT的收購失敗更使公司發展戰略嚴重受挫,從那時起,公司的股價開始走低,Ebbers不斷經受來自貸款銀行的壓力,要他彌補股價下跌帶來的頭寸虧空。2001年中,Ebbers請求公司董事會向他的個人生意提供貸款以及擔保,總金額超過4億美金,未果,他本人亦於2002年4月被公司解職。
從1999年開始,直到2002年5月,在公司財務總監斯科特。蘇利文(Scott Sullivan)、審計官David Myers和總會計師Buford 「Buddy」 Yates 的參與下,公司採用虛假記賬手段掩蓋不斷惡化的財務狀況,虛構盈利增長以操縱股價。 他們主要採用兩種手段進行財務欺詐:
少記「線路成本」(與其他電信公司網路互連所產生的費用),將這部分費用計入固定資產。假造「企業未分配收入」科目虛增收入。在2002年6月的一次例行的資本支出檢查中,公司內部審計部門發現了38.52億美金數額的財務造假,隨即通知了外部審計畢馬威(畢馬威當時新近接替安達信成為公司的外部審計)。丑聞迅即被揭開,蘇利文被解職,Myers 主動辭職,安達信收回了2001年的審計意見。美國證券管理委員會(SEC)於2002年6月26日發起對此事的調查,發現在1999年到2001年的兩年間,世通公司虛構的營收達到90多億美元;截至2003年底,公司總資產被虛增約110億美元。
舞弊虧空手法世通的財務舞弊手法大致有以下五種類型:
濫用准備金,沖銷線路成本濫用准備金科目,利用以前年度計提的各種准備(如遞延稅款、壞賬准備、預提費用)沖銷線路成本,以誇大對外報告的利潤,是世通的第一類財務舞弊手法。美國證券交易管理委員會(SEC)和司法部已經查實的這類造假金額就高達16.35億美元。
2000年10月和2001年2月,在審閱了2000年第三和第四季度的財務報表後,蘇利文認為線路成本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偏高,體現的利潤達不到華爾街財務分析師的盈利預期,也不符世通先前向投資大眾提供的盈利預測。為此,首席財務官蘇利文下令主計長邁耶斯和會計部主任耶特斯將第三和第四季度的線路成本分別調減(貸記)8.28億美元和4.07億美元,並按相同金額借記已計提的遞延稅款、壞賬准備和預提費用等准備金科目,以保持借貸平衡。這類造假手法使世通2000年第三和第四季度對外報告的稅前利潤分別虛增了8.28億美元和4.07億美元。
2001年第三季度,為了使該季度對外報告的利潤達到華爾街的盈利預期,蘇利文勒令無線通信部門將已計提的4億美元壞賬准備與線路成本相互沖銷。此舉虛增了2001年第三季度的稅前利潤。
上述會計處理既無原始憑證和分析資料支持,也缺乏簽字授權和正當理由。邁耶斯、耶特斯、貝蒂(管理報告部主任)和諾曼德(子公司會計主管)雖然知道這些賬務處理缺乏正當理由,也不符合公認會計准則,但最終還是屈從於蘇利文的壓力,參與造假。
沖回線路成本,誇大資本支出世通的高管人員以「預付容量」為借口,要求分支機構將原已確認為經營費用的線路成本沖回,轉至固定資產等資本支出賬戶,以此降低經營費用,調高經營利潤。SEC和司法部已查實的這類造假金額高達38.52億美元。
2001年4月,蘇利文在審閱了第一季度的財務報表後,發現線路成本占營業收入的比例仍居高不下。蘇利文、邁耶斯和耶特斯商量對策時均意識到,繼續沿用2000年度的造假花招,以准備金沖銷線路成本,將難以掩蓋利潤持續下降的趨勢。為此,他們決定將已記入經營費用的線路成本,以「預付容量」的名義轉至固定資產等資本支出賬戶。
為了將這類造假伎倆付諸實施,蘇利文授意邁耶斯和耶特斯,要求總賬會計部給各地分支機構分管固定資產記錄的會計人員下達指令,在季度結賬後,根據指令借記固定資產賬戶。例如,2001年4月,諾曼德致電世通固定資產會計部主任,要求他以「預付容量」的名義,對2001年第一季度的財務報表補做一筆調整分錄,借記固定資產7.71億美元,貸記線路成本7.71億美元。而當固定資產會計部主任索要原始憑證和做賬依據時,諾曼德坦率地告訴他,這些指令來自高層,是蘇利文和邁耶斯親自指示的。
2001年的四個季度和2002年第一季度,由蘇利文、邁耶斯和耶特斯策劃,由諾曼德和貝蒂按照上述方法負責具體實施的造假金額高達38.52億美元,這對五個季度財務報表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固定資產被虛增了38.52億美元,線路成本被低估了38.52億美元,稅前利潤也被相應虛增了38.52億美元。擠去水分後,世通的盈利趨勢與其競爭對手AT&T大致同向。
通過將經營費用調整為資本支出,世通歪曲了其最大費用項目——線路成本占營業收入的比例,虛構了巨額的利潤,嚴重誤導了投資者對世通盈利能力的判斷。
與第一類造假手法一樣,第二類造假手法所涉及的會計處理也沒有任何原始憑證作支持,應有的授權簽字也同樣缺失。值得一提的是,第二類造假手法在誇大利潤的同時,也虛增了世通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從其披露的年報可以看出,世通採用間接法編制現金流量表,在間接法下,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是以凈利潤為基礎,通過對不涉及現金和現金等價物進行調整得出的。其他條件保持相同,高估利潤必然會誇大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此外,按照美國現金流量表准則,世通在線路成本方面的支出屬於經營活動的現金流出,而資本支出則屬於投資活動的現金流出。將線路成本由經營費用轉作資本支出,相當於對線路成本支出進行重分類。因而,本應在現金流量表反映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出,結果卻被反映為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出,嚴重誤導了投資者、債權人等報表使用者對世通現金流量創造能力的判斷。
武斷分攤收購成本,蓄意低估商譽世通可謂劣跡斑斑。除了在線路成本方面弄虛作假外,世通還利用收購兼並進行會計操縱。在收購兼並過程中利用所謂的未完工研發支出(In-process R&D)進行報表粉飾,是美國上市公司慣用的伎倆。其做法是:盡可能將收購價格分攤至未完工研發支出,並作為一次性損失在收購當期予以確認,以達到在未來期間減少商譽攤銷或避免減值損失的目的。世通和思科(Cisco)等上市公司在過去幾年曾多次採用這種手法粉飾其會計報表而受到SEC的譴責。SEC前主席阿瑟。利維特(Arthur Levitt)在其著名的「數字游戲」一文中指出:「最近幾年,各行各業紛紛通過合並、收購和剝離(Spin-offs)進行再造。一些收購方,尤其是那些以股票作為收購貨幣的公司,已經將這樣的大環境作為從事另一種『創造性』會計的機遇。我將之稱為『合並魔術』」。在利維特列舉的五大粉飾手法(創造性並購會計、巨額沖銷、餅干盒式准備、重要性、收入確認)中,世通利用了其中的前兩種手法。
世通利用創造性並購會計,武斷地將收購價格分攤至未完工研究開發支出。1998年9月14日,世通以370億美元的代價(其中股票約330億美元,其餘為現金)收購了微波通信公司(MCI)。盡管世通未披露收購日MCI公司的凈資產,但相關年報資料顯示:MCI公司1998年末的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和凈資產分別為138.8億美元、109.3億美元和29.5億美元,1998年末世通的商譽余額為440.76億美元,比1997年末的133.36億美元增加了307.4億美元。可見商譽的大幅增加與收購MCI有關。
收購MCI時,世通原計劃將370億美元收購價格中的60~70億美元分攤至未完工研發支出,並確認為當期損失,以降低商譽的確認額。此計劃受到SEC的干預。SEC認為這是世通利用未完工研發支出的手法進行盈餘操縱。迫於SEC的壓力,世通最終只好將這部分的分攤額確定為31億美元,並在1998年度一次性確認為損失。然而,世通並不能提供這31億美元「未完工研發專案」支出的相關證據,也無法說明擬分攤至未完工研發支出的金額為何從60~70億美元銳減至31億美元。這一武斷分攤收購成本的做法,導致商譽被嚴重低估。
隨意提固定資產減值,虛增未來經營業績世通一方面通過確認31億美元的未完工研發支出壓低商譽,另一面通過計提34億美元的固定資產減值准備虛增未來期間的利潤。收購MCI時,世通將MCI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由141億美元調減為107億美元,此舉使收購MCI的商譽虛增了34億美元。按照MCI的會計政策,固定資產的平均折舊年限約為4.36年,通過計提34億美元的固定資產減值損失,使世通在收購MCI後的未來4年內,每年可減少約7.8億美元的折舊。
而虛增的34億美元商譽則分40年攤銷,每年約為0.85億美元。每年少提的7.8億美元折舊和多提的0.85億美元商譽攤銷相抵後,世通在1999至2001年每年約虛增了6.95億美元的稅前利潤。
借會計准則變化之機,進行巨額沖銷世通最終將收購MCI所形成的商譽確認為301億美元,並分40年攤銷。世通在這5年中的商譽及其他無形資產占其資產總額的比例一直在50%左右徘徊。高額的商譽成為制約世通經營業績的沉重包袱。為此,世通以會計准則變化為「契機」,利用巨額沖銷來消化並購所形成的代價高昂的商譽。
美國財務會計准則委員會(FASB)2001年7月頒布了142號准則《商譽及其他無形資產》,不再要求上市公司對商譽以及沒有明確使用年限的無形資產進行攤銷,而改為減值測試並計提減值准備。這一準則的出台,使世通如獲至寶。
在2001年度財務報告中,世通發出了2002年度業績將大幅下降的預警,擬在2002年第二季度計提150~200億美元的商譽減值准備。世通的高層直言不諱地表示,由於142號准則不再要求對商譽及其他沒有明確使用期限的無形資產進行攤銷,世通每年可減少13億美元的攤銷費用。
如何計提無形資產特別是商譽的減值准備,是財務會計面臨的一大難題。2002年上半年,世通聘請安永(Ernst&Young)根據142號准則的要求對商譽進行評估,擬在第二季度確認一次性商譽減值損失150~200億美元,估值差異幅度高達50億美元。會計造假丑聞曝光後,世通聘請美國評估公司(American Appraisal)對商譽及其他無形資產進行全面評估,得出的結論是:賬面價值超過500億美元的商譽及其他無形資產已一文不值,擬在查清所有會計造假問題後,全額計提減值准備。兩個著名的評估機構,在同一個會計年度內對世通商譽所做的價值評估,形成如此之大的反差,確實令人瞠目。
2003年3月,世通對外宣布,預計第一季度可恢復盈利1億多美元。這一預計是建立在擬對無形資產(主要是商譽)和固定資產全額或大幅計提減值准備的基礎上的。可見,利用會計准則變化之機,對無形資產和固定資產「洗大澡」,大幅降低折舊和攤銷,是世通扭虧為盈的秘笈。世通財務舞弊手法透視
J. 公司法規定的屬於高級管理人員的是哪些人
您好:
根據修改後的《公司法》第216條第(一)項的規定,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