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會計應知的收支明細表
1. 物業公司常用會計科目及會計分錄
常用的物業會計分錄有
一、常用的會計科目:
(一)預收帳款
1.本科目核算企業按合同規定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預收的款項,如企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公共衛生清潔、公用設施的維修保養和保安、綠化等預收的公共性服務費等。
2.企業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預收的款項, 借記「銀行存款」 科目,貸記本科目;收入實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經營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有關單位和個人補付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項,作相反會計分錄。
預收賬款情況不多的公司,也可以將預收的款項直接記入「應收賬款」科目的貸方,不設本科目。
3.本科目應按有關單位和個人設置明細帳。
4.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 反映企業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預收的款項;期末如為借方余額,反映應由有關單位和個人補付的款項。
(二)代收款項
1.本科目核算企業因代收代交有關費用等應付給有關單位的款項,如代收的水電費、煤氣費、有線電視費、電話費等。
企業受物業產權人委託代為收取的房租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2.企業收到代收的各種款項時, 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貸記本科目;交給有關單位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取代辦手續費等服務收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經營收入」科目。
3.本科目應按代收代交費用種類設置明細賬。
4.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支付的代收款項。
(三)其他應付款
1.本科目核算企業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入住時或入住後准備進行裝修時,企業向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收取的可能因裝修而發生的毀損修復、安全等方面費用的保證金等。
2.發生的各種應付、 暫收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支付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應按債權人或應付、 暫收款項的類別設置明細賬。
4.本科目期末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支付的其他應付款。
(四)代管基金
1.本科目核算企業接受委託管理的房屋共用部分、 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2.企業收到代管基金時, 借記「銀行存款--代管基金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收到銀行計息通知,屬於代管基金存款的利息收入,借記「銀行存款--代管基金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1.本科目核算企業因代收代交有關費用等應付給有關單位的款項,如代收的水電費、煤氣費、有線電視費、電話費等。
2.企業取得的各項收入,應按下列原則確認:
企業應當在勞務已經提供,同時收訖價款或取得收取價款的憑證時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物業大修收入應當經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簽證認可後,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企業與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雙方簽訂付款合同或協議的,應當根據合同或者協議所規定的付款日期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3.企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公共性服務、公眾代辦性服務以及特約服務而取得的物業管理收入,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經營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築物和共用設施取得的物業經營收入,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承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修工程,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經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簽證認可後進行轉賬,借記「代管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4.本科目應按經營收入的種類設置明細賬,如「物業管理收入」、「物業經營收入」、「物業大修收入」等,其中「物業管理收入」,企業可以根據實際管理需要,按照物業管理收入的組成內容(如來源渠道等)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5.期末, 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五)經營成本
1.本科目核算企業物業管理、 物業經營、物業大修等應結轉的經營成本。
企業所屬物業管理單位在經營中發生的管理人員的工資、獎金及職工福利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及修理費、水電費、取暖費、辦公費、差旅費、郵電通訊費、交通運輸費、租賃費、財產保險費、勞動保護費、保安費、綠化維護費、低值易耗品攤銷及其他費用等間接費用,記入「管理費用」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2.企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公共性服務、公眾代辦性服務及特約服務所發生的直接費用,直接記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材料」、「應付賬款」等科目。
企業經營物業應付給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租賃費、承包費等,直接記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代管基金」或」應付賬款」科目。
月份終了,企業應及時結轉已完物業工程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物業工程」科目。
3.本科目的明細核算應與經營收入的明細核算相對應。
4.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六)物業工程
1.本科目核算企業承接物業工程所發生的各項支出。
企業對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業用房進行裝飾裝修發生的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2.企業承接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修、更新、改造工程發生的各項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材料」等科目。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經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簽證認可後進行轉帳,借記「代管基金」科目,貸記「經營收入——物業大修收入
」科目;結轉已完物業工程成本,借記「經營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對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業用房進行裝飾裝修發生的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材料」等有關科目,工程完工結轉成本,借記「遞延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應按工程項目設置明細帳。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在建工程的實際成本。
5.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業務需要,增設相應的科目。
(七)經營收入
1.本科目核算企業在物業管理(主營業務)活動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維修、管理和服務等勞務而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物業管理收入、物業經營收入和物業大修收入。
物業管理收入是指企業向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務費收入、公眾代辦性服務費收入和特約服務收入。
物業經營收入是指企業經營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築物和共用設施取得的收入,如房屋出租收入和經營停車場、游泳池、各類球場等共用設施收入。
物業大修收入是指企業接受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委託,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2.企業取得的各項收入,應按下列原則確認:
企業應當在勞務已經提供,同時收訖價款或取得收取價款的憑證時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物業大修收入應當經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簽證認可後,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企業與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雙方簽訂付款合同或協議的,應當根據合同或者協議所規定的付款日期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3.企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公共性服務、公眾代辦性服務以及特約服務而取得的物業管理收入,借記「銀行存款」、「應收帳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經營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築物和共用設施取得的物業經營收入,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承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修工程,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經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簽證認可後進行轉帳,借記「代管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4.本科目應按經營收入的種類設置明細帳,如「物業管理收入」、「物業經營收入」、「物業大修收入」等,其中「物業管理收入」,企業可以根據實際管理需要,按照物業管理收入的組成內容(如來源渠道等)設置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
5.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2. 物業公司的收支明細表怎麼做啊
一,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收入=總收入;
管理費收入+停車場收入等=主營業務收入;
特約服務收入+公共區域廣告收入等=其他收入。編好表格往裡填寫數字即可。
二,支出明細,一般有:總表和分表,總表是各分項目的匯總,分表是各分項目的具體支出情況。
一般分表項目有:人員工資福利明細、公共區域維護養護明細、辦公費、法定稅收、清潔保養費用、保安維護費用等。
三,用總收入-支出=利潤,該表最少需要反應出3個數據,收入、支出和利潤。
3. 物業公司財務報表
報表名稱
財務情況分析及說明
資產負債表
損益表
現金日記帳
現金盤點表
銀行存款日記帳(月度/各開戶行)
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月度/各開戶行)
銀行存款對帳單(月度/各開戶行)
物業管理費收支匯總表及明細表
待攤費用明細表
固定資產、累計折舊明細表
遞延資產明細表
預提費用明細表
應交稅金明細表
應收、實收、預收、欠收管理費明細表
其他應收款明細表
其他應付款明細表
預付帳款明細表
應付帳款明細表
存貨盤點表
固定資產盤點表
代收款項匯總表
應收發展商費用匯總表